“会的吧,总得先适应适应,毕竟往后青砖瓦房盖好了,也是要将她接过来的。”沈若都打算好了,一家人自然都是要住在一块儿的,村东和村西虽然不算远,但是一路走过去也要半炷香时间,还是住在一起比较舒服,还方便热闹。
“好。”沈丰笑着应了。
他俩说完话,便看向“珍宝居”的棚子,他们坐的位置不远,小松和水哥儿还有客人们说话都能听的一清二楚的。
沈丰听着不由掏了掏耳朵,皱眉:“若哥儿,这小松的声儿怎么扭捏成这样了?嗓子伤着了?”
沈若“噗”一声,实在是没忍住。
这一笑功德都要没了,小松是在做好人好事呢,让水哥儿不那么紧张。
他们能听见那边的声儿,那边自然也能听见沈丰的发问。
小松差点儿嗓音劈叉,猛烈地咳嗽起来。
“小松哥,你没事吧?”水哥儿见他呛咳顿时就着急起来,立刻找到了装着水的竹筒,递过去给他喝。
“谢、咳咳咳、谢谢。”小松立刻伸手接过咕嘟咕嘟喝下肚,这才好些。
水哥儿现在站得离小松特别近,一尺不到,但他因为着急根本没有反应过来。
沈若看着这一幕,觉得这脱敏训练今日份的已经差不多,之后要彻底恢复,那就得看来日方长了。毕竟,没有人的心理疾病可以一天就恢复好的,今日沈水已经比起之前有了更大的进步,沈若很欣慰。
沈丰道:“若哥儿,先前我都忘了问,之后摊子不用我来,那我还能做些啥?”
“阿兄,你能做的事儿可多了,摊子上不用你是因为不想屈才。”沈若笑着说道,顺带着拍了个小马屁。
沈丰顿时昂首挺胸,哈哈两声:“是吧,你阿兄我是挺厉害的。你瞧瞧,你阿嫂吩咐的事儿我可都做了,要买的也都买齐了一样不落。再看这摊子,我先前管的多好,哈哈哈。像这样的摊子,再来两个我都能管得住。”
“给点阳光就灿烂,说的就是阿兄你了。”沈若眯起眼睛道。
沈丰完全听不出阴阳怪气,满脑子都是他的弟弟夸他阳光灿烂呢!
“在镇上一个就够了,再来两个作甚?自己跟自己竞争吗?”沈若无奈道,自家阿兄的智慧总是一会儿在一会儿不在的,但是做事情是真靠谱,就是不太谦虚。
“也是,不过我觉着以后’珍宝居‘的规模可以扩大些。”沈丰道。
沈若点头,“这个自然可以,不过不着急。现在摊子的租期还没到,等之后快到了再商量不迟。”
“阿兄,我想叫你同干爹一起往其他镇上闯闯。干爹在柳溪镇还要再去上个三五次,等回来之后就要去更远一些的镇子了。”沈若看着他,说道。
“好啊,我长这么大还没出过储水镇呢。”沈丰摸着后脑勺笑道:“其实浪哥出去走商我还羡慕来着,大男人哪里有一直窝在一个地方的啊,我也想出去闯闯。”
这就是一拍即合了,沈若道:“可盘溪镇距离咱们沈家村三十多里路,去了可能就不能每日回来,阿嫂那边……”
这件事沈若还没有同家里人说,只是想着先问一问阿兄的想法,一来这摊子确实不能再让阿兄成长了,二来除了同干爹一起去走商,其实沈若也能给他安排点别的,也能锻炼人。总归就是看他怎么想的。
再加上沈若自己觉着同干爹出去历练其实能让自家阿兄更快地成长,能力变强,所以便先将这件事说给他听。
到了外头之后才会增长见识,遇见各种不一样的人,学一学同这些人该如何对话,如何跟他们做买卖。这些全都是学问。
干爹走商锻炼出来的那些技巧,沈丰只要跟着他就能受益匪浅。
“你阿嫂那边不用担心,不瞒你说,你阿嫂先前就说我一直看摊子不算个事儿,虽然稳定,但是更像是在混日子。”沈丰不好意思地说着,这活计是若哥儿给的,一开始他只是帮忙看,后面就成了摊子管事的了,实际上要做的事儿还真不多。这样的活比起以前的那可是一个天一个地。
“那你怎么先前不同我说一声?”沈若抬眸看他。
沈丰以为自己这么说沈若生气了,立刻道:“先前啊,不好意思说。而且’珍宝居‘不能出错,我既然管着就得管好,哪儿能想东想西,你还给我开那么高的工钱,我要是还说些有的没的,多不好……想想都觉着过分。若哥儿啊,我也不是说这份活计不好,就是帮若哥儿你的忙我也是十分愿意的,原本我都不想要工钱。我可是你亲阿兄。”
这活计是很好的活儿,结果他和柳杉说的这话就像是干了一段时间之后有点嫌弃似的,觉得太安逸。但其实,并不会嫌弃啊!沈丰第一次怨恨自己嘴笨,说不好话,想说点什么一下子又说不上来了,还卡壳。
沈若听明白了,这活计本就没有太多的挑战性,实际上换谁来都行。所以能力强的人自然不能一直在这儿做,沈若自个儿也不乐意,能力锻炼出来一些便能去做更难一点的活计,这里就交给其他人来锻炼。
就是小松,等他完全熟练之后带出了新人,沈若也要将他带去更有挑战性的岗位上的。
要是先前阿兄来同自己说了,那他肯定早早就给换,哪儿还要拖到现在啊!沈若无奈道:“以后有什么想法就来同我说,人总是会有挑战欲,这个活儿对你来说太简单了,本就该换了啊!”
“啊?”沈丰懵了,若哥儿没生气?
沈若不仅没生气,反而还很开心:“安安稳稳其实没啥不好,但是人一旦选择安逸下来,那就赚不了大钱。看摊子就是如此。阿兄你有想法这很好,最怕的就是你没有想法,’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是想要勇敢攀登,还是顺流而下,决定好了之后往往就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未来。”
“我很高兴,阿兄你选择前者。”沈若凝望着他,他的阿兄心里自然也是有抱负的,只是曾经一直被压抑着,所以他才会羡慕毅然决然离开家门出去走商的周浪。
沈丰听懂了,他高兴起来:“那我们今儿回去就去找干爹,我主动去同他说,让他带带我。”
“嗯嗯,总归还有好些天,之后摊子上要推出新东西恐怕会很忙……”
沈若话还没说完,沈丰立刻道:“摊子我也能顾着!毕竟我管了那么长时间都有感情了,以后只要是这边忙,那我正好同干爹回来了,我就过来帮忙。”
“好,那就辛苦阿兄了。”沈若笑眼弯弯,他的阿兄就是这般靠谱。
就这么过了几日,“拉链书包”已经筹备的差不多了,就等着下一日拉到镇上来售卖。为什么推迟了一天,是因为想要造势。
沈海先将东西带上五个往柳溪镇去宣传,刚出现的东西自然会被受追捧,在加上一句现在储水镇上都还没有,他拿到的可是第一手货源,这一下就会让大家知道他不仅仅是个走商,还是个颇有门路的走商。
要是有想要加盟的人知道这事儿,必然会想要同他搭上关系,这样没准自己也能拿到第一手货源。第一手那可是紧俏货,也是最好卖的!
等沈海夜里回来,带回了消息,柳溪镇上有不少人同他打听加盟的事儿了,因着这五个“拉链书包”他一拿出来演示过后,立刻就遭到了疯抢。因着数量少,那些个买到的都被人围住想要瞧一瞧那新款的书包是如何用的,再一看就更想要了。
就这举动立刻就吸引了不少镇上的有钱人的视线,还有那些员外郎,几乎刚到,车上的那些商品全都给抢光了,那些人没买着“拉链书包”只好买点别的,还有个有钱的老爷直接包圆了。
“原本啊,我该是卖完东西就回来,没想到这造势是真有用,我接到了不少人的邀约,这一下午啊我都在到处跑,吃香喝辣,整一个酒足饭饱哈哈。”沈海边说着边揉了揉肚子,是真的撑了,连夜饭都吃不下。
“那些人当中可有靠谱的?”沈若问道。
“有倒是有一个,只是他并不是大富大贵之人,不过说起话来很真诚,想要安安稳稳的做这门生意。”沈海说道。
沈海现在就是“珍宝居”的“代言人”,字面意思上的,代替沈若发言的人。那些想要加盟的人都会先由他来筛一遍,并且也提前说了只会选择一个加盟者,不仅仅对方要提供加盟费,并且开“珍宝居”也是有条件的,首先就是卖价增幅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