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有,他们自然也去领了一个回来。
他吩咐一个伙计去拿,对着沈若诉苦道:“你们真是有所不知,这段日子生意特别差也是因为那’金珠‘送这书包是有门槛的,要在他家店里待够五个时辰,连续五日才能领着一个呢!”
那伙计将“书包”拿来了,闻言也忍不住道:“是小的去领的,那五日可真是累坏我了,他家不仅要你一直在里头待着,还要把他家历史全都说一遍,非要人听。要是问起来答错了还要把人请走。”
“可真是受苦受难去了。”伙计一个大高个一想起先前遭遇的那种事儿脸上的表情就有些想呕吐。
一连五天每日都跟上课似的,还不准人离开太久,还要一直聚精会神地听着那金珠珠宝行的历史,甚至还要随堂抽查。这可比大学凑学分的课堂还要难熬啊!!
沈若简直深有同感。
“行了行了啊,谁不知道你一回来公子奖励你一个大荷包啊?还搁这儿诉苦呢,快点下去打扫去!”阿富赶人道。
“是,我这就下去。”那伙计应了就往外去。
沈若接过那金珠送的书包,掂量了一下,很轻薄,摸着布料是麻布,但颜色是染过的,染成了深蓝色。
表面瞧着确实和自家最开始做的抽绳水桶包差不多,想来很有可能是得到了一个他家以前卖的,已经拆开研究过了。
二狗两只手搭在他小叔膝盖上也凑上去看,他自己背着的就是这样的书包,只是因为他人小所以他娘特意给做了小一号的。二狗背着正正好。
顾允那里也有书包,虽然不是沈若亲手做的,但却是他设计的绣花,都是独一无二的。顾允摆在床头,没舍得用。
但是看这金珠送的书包,瞧着是金玉其外,但里头却是败絮其中。
沈若此刻已经将那书包给整个翻了出来,里头针脚乱七八糟,还有不少线头,瞧着就没有好好做,这麻布的密度本就大,要是装重物用久了肯定会开线。
“小叔,这个绳子好奇怪呀。”二狗小手伸过来抽了下那抽绳,书包口子纹丝不动。
沈若看着顿时哭笑不得,还真是就学了形状。
他家做的抽绳水桶包是两根绳子一抽能够将袋口合拢的,但金珠送的这个不行。只能将两根绳子自己用力系好,勉强能模仿个八成像吧。
“抽绳水桶包”最核心的“抽绳”并没有被学走,就这样的东西当做赠品倒是还行吧,毕竟麻布和人工成本加起来也许得有个二文,三文?
看来在送锦缎手帕那不短的一段时间里,金珠可能确实有些伤到了。
沈若将那“仿制书包”随手放桌上,不禁发出一声感叹:“就这?”
正好他家的“珍宝居”不日就要开摊了,沈若心想:是该让那些没见过正版抽绳书包的镇上人好好见识见识了!
第150章
虽然“金珠珠宝行”送的书包质量极差, 但是因为这东西免费,而且只需要在他们店里熬五天就能白得一个,所以还是有许多人趋之若鹜的。
这也不是不能理解, 大家都喜欢占便宜,能白得的东西自然不想花银钱。
但是只要得到了用上几天就会发现,他们送的这玩意儿还真是差劲。
所以沈若觉得完全不足为虑。
根本造不成太大的威胁,这会儿是因为书包在镇上火,所以大家都跑去“金珠”薅羊毛了, 等之后他们拿到手发现他们送的这玩意儿根本不好用,那之后也不会再有那么多人过去弄了。
这“书包”做的甚至没有麻袋结实, 沈若没使上一半力气就扯开了线, 要在那里待上五天就为了这么个破玩意儿,要是有这闲工夫还不如去找个短工做做,一日里最少也能得个五文钱!
所有人哪怕是爱占便宜的, 都还是会追求性价比的, 所以彩虹发绳和锦缎手帕自然吸引人,每日来领都靠抢似的。而那“金珠”仿制的书包, 沈若估计最多也就再火上个十来天,等第一批拿到手的用破了之后大家就该醒悟了。
他们送的这东西吧,还真就只能摆着看, 根本不好用!
“不用着急上火, 没有客人只是暂时的。等月中的活动开始, 先前来过的那批人肯定还会来。”沈若笃定道。
等到那时候“金珠”的书包也该有不少人拿到了,发觉不好用他们自然不会去继续薅羊毛, 谁能在一个地方待整整五天啊, 人要是一直闷着精神都要出问题。更何况, “金珠”还必须要所有在场的人都听他们的历史, 还要记下来,甚至还要随堂考试?
这真是太离谱了,打广告也不能这么来吧?
总之对沈若来说,这是很反感的一种宣传方式。俗称洗脑。
类似于当初那种“脑白金”的广告,一遍又一遍的播放,用魔性的旋律,让你脑子里时不时地就能想起来,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
“金珠”现在做的事可不就是类似这种广告么?不过还比不上这广告呢!人家广告好歹还有段魔性的歌,q版老爷爷老奶奶在跳舞,好歹看第一遍还觉得有趣吧。“金珠”那可就是纯纯的“和尚念经”,无趣得很。
人家就是想来薅个羊毛,还得接受这样的“荼毒”,能坚持下来也实在是厉害了。沈若自问,他是绝对坚持不下来的。
让他比较在意的问题,还是那“金珠”想要做垄断生意的事儿。他并不觉得“金珠珠宝行”能有这个财力能做成这件事。
但是阿富说得特别严重,好像“阑珊”很快就要被挤压地开不下去了似的。
阿富喝干了一杯水。茶水有宁心静气的作用,这会儿他心情稍微平复了一些:“沈小哥儿,你们在这儿坐着,我下去瞧瞧公子回来了没。”
“好。”沈若应了声。
二狗听到了大耳朵动了下,大声道:“好的,阿富叔叔。”
阿富说了几句话就推开门出去,沈若指节轻点着茶碗,看着里面绿色的茶叶漂浮翻滚着,有些出神。
顾允道:“蓝帆以前同我说过,他进原料的地方就在隔壁柳溪镇,距离并不远。合作的师傅都是家中有些亲戚关系的,不至于被’金珠‘笼络。他这’阑珊‘在镇上屹立这些年,与其他地方的合作应当不会如此不牢靠,想来应是阿富夸张了。”
沈若听着顾允说的话,手指顿了下:“我想也是,不过要是’金珠‘那边真的花了大价钱非要搞’阑珊‘,那做出这种事儿也不是没有可能。”
毕竟“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两家都是卖玉器首饰的店,眼看着“阑珊”要越过他家去,他家哪里还能坐得住呢?
那肯定是冒出一点儿苗头就要给他掐灭了去。要是掐不灭,就直接连根挖出来呗。
但明明可以良性竞争的事儿,偏要斗个你死我活,这也挺难办的。以前在镇上那是良性竞争,这会儿已经变成恶性了。
而且这“金珠”做的事儿全都是照搬“阑珊”,甚至还要拿镇上最流行的东西来做“噱头”。又想要生意,又想要名声。
沈若往后推想,感觉“金珠”做这事儿,无异于自掘坟墓。但是又不能直接让他家倒闭,想来确实憋屈。蓝帆估计也为这事儿发愁,对方学人精似的,搁谁谁不膈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