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非但有一颗强大的心,而且有非常娴熟的刀法,还有一口大锅和一张宽敞的长桌。此外,应该还有一把锋利无比的厚刃宰骨刀。

要使用厚刃宰骨刀,凶手必须拥有非常健硕的臂膀,那便首先排除文弱的读书人了。否则怎么不用轻巧好用的锯子呢?

再者,凶手使用宰骨刀分尸,那也说明他分尸所在之处,即使在半夜发出巨大的砍砸声,也不会引起外人的怀疑。

元幼荧:“另外,远抛还能想着掩埋,想必这片山林对于凶手来说,很安全很熟悉。”

如此一来,嫌犯的范围也极大的缩小了。

他们在山里翻山越岭数日,甫一回到县廨,捕快差役们全都跟卸了链子的狗一样,累倒在大院儿,以天为盖,地为床,就地躺着晒起了太阳。

有的倒头就起了呼噜声,有的还迷迷蒙蒙地窃窃讨论。

“凶手该不会是厨子吧?”

“谁家厨子敢宰人啊?我猜可能会屠夫。”

“说不定是汇盛楼的厨子,他家菜比别家贵十倍不止,不是挺会宰人么?”

“那也可能是软玉阁的姑娘,她们最会要人命了对吧?”

“那何止要人命,那可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呀!嘿嘿~”

李九郎懒洋洋地靠着檐下的大柱子,打了个举世无双的大哈欠,道:“肉都被剔掉了,还能验尸吗?”

元幼荧挎起从大理寺带出来的仵作工具箱,拍了拍箱面,自信道:“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说笑间,他们的视线不约而同地寻找崔明昱。

崔明昱刚听完几名捕快的汇报,正好朝这边走来。

秋日午后,金色的阳光,镀在他周身上下,仿佛神仙般散发金辉。他总是那么从容弘雅,总是那么落落倜傥,也总是有些忧愁。

旁人只觉他淡漠,好似平淡的清风,可一旦发现了隐藏于他淡漠之下的忧愁,便谁也不能再视而不见。

非但不能再视而不见,还总是一眼就看见,那忧愁像氤氲的一层薄而透明的迷雾,元幼荧越看越想替他挥散了去。

许是仰头看他,阳光有些刺眼,李九郎眯起眼睛,用折扇斜遮在头上。

问道:“可有收获?”

崔明昱微微点头,他看了看元幼荧,视线落到她挎背的工具箱,道:“你先去整理尸骨,一切等我们回来。”

李九郎一诧:“我们要去哪儿?”

崔明昱:“草市口。有一名浣衣为生的女子失踪了。”

“你怀疑是她?”

“尚不能定论,”

元幼荧拍拍箱子:“你们去吧!活的交给你们,死的交给我!”

崔明昱眸中克制着风雷:“有劳。”

他们即刻就走,李九郎还不忘吩咐捕头:“帮我喂下驴,胡萝卜洗干净了它才吃!”

望着他们远去的身影,元幼荧不禁笑起来,秋日午后灿烂的阳光,也将她原本苍白疲惫的脸,照得润泽。

她来到停尸房,将大门从内闩紧,便打开工具箱,穿戴好仵作的行头,着手拆包袱,拼尸骨。

尸骨比尸体友好,尸骨没有挥之不去的浓重尸臭,也没有那么多铭心刻骨的遗憾。

人面临死亡时,最后最深刻的情感莫过于遗憾,回忆里那些原本能做,却没有做的事情,直到死亡也不能销去。

因此,尸体都是有情绪的。

每一具尸体都带着莫大的遗憾,使他们看起来悲伤而痛苦。

这些悲伤与痛苦,都无声无息,无法言说,长久而持续不散。与活着的时候一样。

她身为仵作,职责便就包含聆听死者没世难忘的遗憾,与莫大的悲伤和莫大的痛苦,并从中发现蛛丝马迹。

而那边崔明昱与李九郎,正站在人潮汹涌的草市口,被不堪言状的局促感裹挟。

一名圆滚滚 ,叠着三层下巴的妇人,捻着桃色手帕,一面说话,一面如刚吞了一头猪的蟒蛇般,扭动滚筒般腰肢。眼神不停在崔明昱身上乱瞟。

她的声音倒是极好听的,娇娇的,细细的,甜甜的。

“原先定好最迟于前前日巳时之前,给奴家送过来。这都过去三四日了,连个人影子也没见着,”圆滚滚努着薄薄的涂得艳红的小嘴,“奴家去找她吧,她人不在家中。到底洗没洗好,好赖说一声才算个理吖,奴家可是付了定金的呢~”

崔明昱笔直得像一堵墙,一堵墙是没有情绪的,不过他却有一丝丝害怕,他甚至脚尖朝外,居然破天荒头一遭地,想做个逃兵。

不过面上却依然波澜不惊:“你何时去找过她?”

“奴家前日、昨日、今日,都去找过她了~”

圆滚滚说起话来气喘吁吁,身上的肥膘跟着震颤不止。

她每说一句,就停顿停顿,嘤咛一声。每当她嘤咛一声,崔明昱就头皮发麻,鸡皮疙瘩就直天灵盖上窜。

“郎君吖,奴家这定金找谁退去呀?”

圆滚滚说着话,伸出食指,长长的指甲想去划崔明昱的衣领。

崔明昱屏住呼吸,转身就走。

留下圆滚滚伸着食指,傻在原地。旋即,她翘起兰花指,提着苏梅色的裙摆,紧紧追上去:“哎呀郎君吖~您等等奴家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