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1 / 1)

见她来了,她们也热情地向晨曦打招呼,作了自我介绍之后就开始毫无保留地分享刚刚到手的滚烫八卦。

新生的劲头就是这样,满脸都洋溢着热情,对未来充满希望,晨曦回到这久违的氛围里有些反应迟钝,但她是由衷的开心,很珍惜这样的生活。

“你来得正是时候,我们刚刚聊到学校新来的教授呢!”方知智说道。她是晨曦隔壁床位的女孩,一看就是开朗外向的性格,嘴上一直都不停,不是在说话,就是在吃手里的零食。

晨曦好奇:“新教授?哪一科?”

“高数!”另一个女生抢答,她叫叶明心,看起来也是很好相处的性格,对晨曦解释道:“我表姐是上一届的,本来听他说高数教授是一个又严格又古板的老大爷,很难搞,上课必须打七十二分精神才行,谁知道今天开学的时候我表姐又变了口风,说是今年起大一的高数教授换人了,据说还是一个超级帅的大帅哥!”

方知智激动道:“我们也太好运了!那可是崭新的未拆封的帅哥教授欸!我们是他在学校接触到的第一届学生,嘿嘿嘿……”

这时候角落的女生说话了,“不是我想打击你们啊……我今天在教务处报名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年纪微长的男性,好像是教授,又长得很不错,按照颜值和他在教务处办理入职的情况来说,十有八九就是你们口中新来的的数学教授……”她叫陈梦叶,她有一双漂亮的眼睛,说话时眼睛也笑眯眯的,身上带着一股干净又养尊处优的气质,既漂亮又不喧宾夺主,让人觉得很舒服,眼下一颗泪痣很有特点,是那种一眼在人群中就能发现的美女。

听了她的话叶明心和方知智都沸腾了,异口同声地问:“然后呢?”“后来呢?”

陈梦叶接着说:“然后,我看到他递材料的手上带着一枚婚戒啊,还很闪呢。”

叶明心叹气,“看来是白高兴一场了。”

晨曦经她这么一说,想起自己手里也戴着一枚婚戒,还好刚刚手上的东西很多,戒指被挡住了,要不然手上戴着这么大一颗钻石戒指,在学校里确实很招摇。她不动声色地偷偷把手上的戒指摘下来,放进了随身的包包里。

方知智拍了拍桌子,“姐妹们!振作起来!虽然帅哥教授名草有主,但我们还有学长和同届的同学啊!”

陈梦叶不以为然,调侃道:“你是来大学学习还是来大学选妃啊,知知?”

方知智做出夸张的表情,“小孩子才做选择,成年人会说,我都要!”

大家被她逗得哄堂大笑,晨曦心想,如果是秦遇的话,是不是也能引起如此轰动的校园八卦呢?她又嗤笑自己异想天开,连一个高数教授的八卦都能想到秦遇身上,真是着了他的魔。

翌日,开学第一堂课就是高数课。

宿舍四人心照不宣地早起梳妆,按时往阶梯教室走去。

晨曦也好奇,这个在校园八卦里惊为天人的高数教授到底是什么样,才能引得一众新生如此着迷。

明明她们已经提前十分钟到了,没想到可以容纳两百人的阶梯教室就已经爆满,被热情的学生们围得水泄不通。

“这也太夸张了吧?!”叶明心感叹。

四个人无奈,只好跟其他晚来的学生一样,挤在过道的台阶上坐下。

就在晨曦百无聊赖地望着讲台时,一个面容俊朗,身着西装的男人走了进来。

晨曦讶异,眨了眨眼,有点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

耳边传来方知智压低的声音,“哇哇哇,真的好帅啊!明心表姐诚不欺我!”

叶明心接到:“啊啊,他往我们这边看过来了!!”

秦遇一进教室就在四处扫视,总算在“人山人海”的教室里找到了晨曦的身影,她看起来校园生活过得很开心,也有了亲近的朋友。

他对着她轻轻歪头,露出一个会心的笑容。

耳边的喧嚣仿佛都静止了,晨曦害羞,也回给他一个腼腆的笑。

他们的校园生活,又重新开始了。

第64章

番外一:方希媛的自白(上)

我承认,我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

我承认,我是个离不开钱的女人。

我知道你们鄙夷我,可是我犯罪了吗?我为什么不能去追求我想要的?我从来坦荡,从来不掩饰自己的欲望,与那些虚伪的人相比,我更欣赏真实的自己。

童年一直是我的噩梦。年幼在游乐园贪玩的我,绝对没有预想到竟然就因此和家人走失。回头的时候人来人往,却没有父母的身影。我一边跑着找他们,一边哭,人们冷漠的脸从那时就印在我的心里了。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人不只是有笑意和善意的脸。

唯一走运的是,我遇到的不是穷凶极恶的人贩子,而是孤儿院的社工。他们给了我三小时的温暖,然后把我丢在了孤儿院里。那里都是像我一样的孩子,有的甚至记事起就再没见过家人,我们都是被世界遗忘的角落。有时候我宁愿像他们一样,什么也不记得,不记得那个温馨的家,不记得对我百般宠溺的父母,不记得粉红色暖洋洋的卧室……

我不仅要适应如此巨大的反差,还要面对那些比我在孤儿院呆的久的孩子,他们有的甚至没有我的年龄大,却老气横秋的样子,对我颐指气使,可是他们人多势众,我又有什么办法呢?从那时起,我学会了勾心斗角,学会了讨好,学会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学会了利用一些手段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离从前那个晨露,越来越远。对了,谁还会记得我曾叫晨露呢?孤儿院里没人会在乎,那些派饭的社工不会,那些欺压我的孤儿也不会。

煎熬,还是煎熬。那段日子使我第一次如此切身地体会到这个词。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这太不可思议,太残忍了,不是吗?

后来,有一户人家”好心“收养了我。那时候我已经彻底放弃父母会找到我的希望,欣喜地等待着有人把我从这地狱般的孤儿院接走,开始一段新的人生。

只要能逃离这里,让我做什么都好,我一定会是一个乖孩子,我一定不会辜负他们们对我的好。

然而,我还是天真了。那是一个比地狱还煎熬的地方。因为,在那里我要面对的不再是小鬼,而是阎王。

是的,如同阎王般的存在。我的养父母可以决定我去不去上学,可以决定我该做什么,甚至可以决定我能不能吃饭。在我面前,他们有着绝对的权威和地位,我只能言听计从,我甚至没有选择的权利,除了死。

可是,我不敢死,我也不想死。至少,我要报复那个在我身上肆虐的恶魔,我要报复那个看着他欺负我而无动于衷的养母。对我来说,那种所谓亲密的肉体关系是屈辱的,是恶心的,是让我痛苦的。可是我没有权力拒绝,我要吃饭,有学费要交,我要活下去。而作为生活的代价,我只能屈从于养父的胯间。

是他们丢了我的名字,从此我被叫做方希媛,随“父”姓。这的确是一段新的人生,是我宣告彻底和以前单纯的生活告别的人生。幼儿园让我学会和同龄人之间的周旋,而寄人篱下让我学会和高位者的周旋。

我的第一个报复对象当然是养母。既然不能正面打倒他,那我就要一点点瓦解这个禽兽夫妻,谁说星星之火不能燎原?我开始离间他们,我开始光明正大地勾引养父,和他虚与委蛇,狼狈为奸。

一切都很顺利,我踢走了养母,也考上了心仪的大学。至于养父,他以为自己还有多雄伟,实际上过量的壮阳药和假的补药早已把他的身体掏空。

就在我以为人心已经完全在我的股掌之中,我可以轻易的玩弄任何一个人的时候,我遇见了他。

第65章

番外一:方希媛的自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