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沛元发这句的时候,后面带着一个恐怖表情包,是他自己做的,老早前在美国他就老画闻若康和他俩的Q版表情,什么要抱抱要亲亲要爱爱,专门发来跟男人撒娇用的,最近做了一版杀前夫专用的表情,图片是Q版的闻若康背上中箭,胸口中刀,跪地求饶,流血不止的画面,再配上文字渣男去死,舔狗阵亡之类的,竟还冲到了表情商店的高位。

【你连杀条鱼都不行,还宰人啊。】

【杀不了但我能吃啊。喂,你打完游戏没?啥时候来接我啊?】

【我跟你说今天钟铭他朋友圈秀了一条两百八十斤的金枪鱼,卧槽,这味道简直绝了,你赶紧来,我让他剩了两盘刺身给你。】

陆旭秋看了看表也到时候了,回了一句好的稍后到,便和方瞬然告别下线了。

他的打工日常很简单,就和以前叶沛元交代的任务一样:打扫工作室、帮他遛狗,以及偶尔做点宵夜。不过和之前的日子不太一样,在木头屋的叶沛元虽然手里捏着旅游开发项目,实际整天在混,活是从没见他做过,搞雕塑画漫画种花草人体艺术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研究了不少。

叶沛元决定出山的时候,旅游景区的设计可能才做了十分之一吧。陆旭秋很担心后果,结果他说这项目他发小专门丢给他,方便他躲深山老林疗养情伤用的,金主爸爸既然这个态度,他自己就更懒得折腾了,何况青山绿水多好,非整成千篇一律的旅游区多无聊没意思。

讲白了就是懒惰,之前在美国也是,叶沛元一年最多出一个实验性的项目,虽然偶尔能拿个新锐设计奖或者前沿居住概念奖之类的,但这产出效率和回报比,也没几个了。

还好他头顶有个哥哥,就算他废物了些懒惰了点,天高皇帝远,爸妈也奈何不了他。然而,人一遇到爱情就失智,明知道回国既要忍受老妈日复一日对他性向的诸多刁难,还要面临他爸对“叶家标准成功男性”的严苛要求,他仍然在闻若康决定要回国创业大干一番的时候,想也没想地立刻表态,我要和你一起回去。

可惜他们回北京不久,他就在闻若康的住所发现了书柜里藏着的那种老照片,至于之后发生的事情一目了然。

“到底是我不该提起这个事情?还是我不应该去找陆维倾?”叶沛元让陆旭秋帮他分析失控的源头,但二人讨论到最后,觉得根源出在,“忘不了”这个病上。

“男人就是贱!”叶沛元恶狠狠地发泄着,骂道一半忽然垂头丧气,因为他自己也很贱,贱到每个夜里他都想冲到对方那里抱着他入眠。

他本就是个情感充沛又高度感性的人,加上敏感偏激的性格,基本上失恋综合症一大作,不喝得一塌糊涂哭得稀里哗啦不算完。

为此陆旭秋的工作多了一条,偶尔要把不省人事的叶沛元从朋友的酒聚上、夜店、KTV捡回来,然后平安送他回家。

很神奇,叶沛元今年二十九了,却完全不会开车,宁可让陆旭秋每天打车接送。

“你不是在美国留学了很多年吗?不会开车,出行方便吗?”

“我故意的,不学就可以蹭他的车。我宁愿不出门都不想学,看他每天做完实验来接我,载着我吃吃喝喝去超市买东西,就感觉很开心。”

他们俩都住在波士顿,但不是同一个大学,中间隔了半个多小时的车程,即便这样,闻若康也会风雨无阻地接送他,后来叶沛元搬去和他住一个house,男人还会每天给他做早餐吃。

“虽然我们一开始是定了主奴关系,但我觉得就是在谈恋爱啊,他对我这么好不是男朋友是什么呢?他非说是主人该给的宠爱,可我问你,如果你一点都不喜欢这个人,你会每天这么照顾他吗?”

“而且他那么变态,你知道他有多变态吗……我操了这狗东西,跟他玩了这么久搞得自己现在硬都硬不了。”

越说越是控制不住,叶沛元一喝多就会喋喋不休地絮叨,哪怕日烧居酒屋还有寥寥几位客人,可他毫不在乎,拽着店长钟铭的衣领大声控诉闻若康冷漠的恶行。

友人显然习惯他这个性了,拍拍肩膀劝着他,一脸无奈地等到陆旭秋的出现才得以解脱。

“今晚又得麻烦你了。”钟铭先前碰见过陆旭秋几次,也是差不多的情形。虽然他不知道叶沛元从哪儿挖出来这么一位帅哥当贴身助理,照他的看法,与其对前任不放手,不如看看身边的小鲜肉。

陆旭秋很熟练地从双肩包里掏出湿纸巾擦了擦男人的嘴唇,他已经养成习惯,只要出门随身必定携带塑料袋和湿纸巾,和钟铭打声招呼道别后,他把站都站不稳的叶沛元扛起背上,背着他上了出租车。

叶沛元喝多了从来不回爸妈的宅子,他只去在回国后不久买的公寓,这原是打算跟闻若康住的,照着他们在美国的住所原样翻版装修的,美式田园的风格,连墙上的画都带回来了。可惜装修还没好,他们就分了。

出租车上叶沛元延续着刚才的话题不断地发酵,陆旭秋偶尔会应和几句,有些也就任他碎碎念了。

“你觉得我喝多了话很多是不是……他也这么觉得,他还说从来没见过有人喝多了脑子思路这么快的呢。”

“我也没见过。”

“没见过就好……没见过我就是最特别的!”

叶沛元笑了两声,陆旭秋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脑袋作为回应。

叶沛元蹭了蹭他的肩膀,把头靠上去,低落的情绪被酒精放大,苦楚在跳脱的对话里很无力。

“他怎么就没有忘不了我呢,我都和他朝夕相处快十年了。十年啊。”

眼泪浸润雪白的衬衫,陆旭秋感觉肩膀微凉,北京入秋了,他快十七岁了。

【作家想说的话:】

叶沛元是天生的同性恋,打小就跟朋友们踢球的时候,因为他身材瘦小,一进球大伙儿学电视上球星庆贺的姿势把他抛在空中欢呼,很多双手在那一刻会触摸他的臀部和腰部,换成别人也许会感到变扭,但他觉得偏偏很舒服,越舒服他就越喜欢和那种帅帅高高的,让他有依赖感的帅哥们泡在一块,缠着他们跟自己玩。

当进入青春期后,身体发育,他就知道自己有些不对劲了,总是会不可避免的产生生理反应,也会在和班上某个笑容灿烂的帅哥相处时心跳不已。

为了确认,他还特地找老师调座位,仗着自己的家庭背景,短暂地告别了他的帅哥同桌和班花坐了一个学期。

可惜没什么用,一学期下来除了跟他的美女同桌一块追山下智久,并且专门去了趟理发店按照图片剪了个日系美少年的专属长刘海发型外,他丝毫没有朝着理想中的“康庄大道”走去。

所以他非常迅速地接受了这个事情,并光明正大地去追求帅哥了。

理所当然,被震惊的拒绝,被剧烈的讨厌,被反复的嘲笑。

他的名字一下子就在整个学校火遍了,时常有人会窃窃私语“XX班的叶沛元是不是那个啊”这样的问题,然后就这么传到了他爸妈的耳朵里。再不久,他就被送去了美国念高中。

日子也不说变得有多好,还是会有多嘴八卦不怀好意的人,幸运的是他能遇到一帮愿意接纳他的朋友,知道他性取向不同,依旧毫不介意。但是peer pressure,他吃喝玩乐的懒惰个性也逐渐养成了。

这期间,有个直男对他很暧昧,走哪儿都喜欢抱着他,每天拉着他聊天聊很晚,一度让他弄不清对方的意图,等他巴巴贴上去的时候,对方又说什么只是朋友罢了。

被拒绝的那天,是他十八岁的生日派对,他们在一家名叫ESTELL的gay吧聚会,一群人借着寿星由头玩真心话大冒险,他抽真心话和直男告白,当场被拒绝,他立马开玩笑说哈哈哈逗你的,然后转头就去就酒吧门口找路人要电话了。

这个路人就是闻若康。

“浪漫吧。我一直觉得我和这家伙的开头不要太浪漫,简直比电影还要精彩,甚至带了点‘命中注定’的意义。”叶沛元毫不夸张地说,“我当时想的是,我一定要在路上挑中一个比里面那个臭直男帅的中国人。我等了好久,然后他就出现了。”

“而且他是gay。”叶沛元强调了这一点。

高大英俊,思想成熟,举止稳重,高学历高智商,还温柔体贴的男同性恋,简直万里挑一。

“遇到他就觉得前面那些都不算什么。”叶沛元说,“所以当他说自己是玩SM的,我当时根本没想过是什么,就说我也是。”

以上是本来应该发的彩蛋。但我不太喜欢敲彩蛋时无意义的评论,所以就放这儿当番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