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1 / 1)

这个死变态老男人,说话不算话,晓晓在心里咒骂,咬紧牙关,伸手去推他,被他抓住了手置在头顶,脚下的挣扎也被他的身体压制,原本屋里就闷热,这样一番挣扎下来,晓晓额上、颈子、背上都是汗水,汗水又立刻被高热的体温蒸腾,弥漫在不甚清爽的空气里,让人窒息,只能用鼻子呼吸的晓晓与沈云川鼻息交缠,离得那么近,他身上沐浴液、洗发水的清香,和着他呼吸的热力霸道的悉数窜入晓晓的呼吸道,愈发让她感到不安和恶心。

她的唇很软很凉很甜,是因为冰淇淋么?云川稍稍撤离,低头看她,迷离的灯光下,她脸颊绯红,红唇娇艳欲滴,甚至连表情也……

妈的,他那是什么眼神,晓晓偏着头,在胳膊上蹭了蹭嘴,说:“你他妈的别碰我。”

云川皱了皱眉,她打断了他回忆,他的手轻轻掐住她的脖子,那里触手湿滑却不粘腻,“如果我非要碰呢?”

“你!”这老男人摆明了不讲信用。

“我什么?嗯?不讲信用?”沈云川的手开始游走,拨开被汗水粘住的头发,探到她湿漉漉的颈背,轻轻拿捏,最后轻巧的从她睡衣下摆窜了进去,爬上她濡湿的脊背,声音带着笑,说,“那么你呢?你不是也撒谎了么,出了这么多汗,还说不热,小骗子,似乎你就没跟我说过实话,你说,我怎么罚你?”

他那有些粗糙的手掌,轻轻的碰触即让唐晓晓打起颤,浑身不舒服,为什么她现在要乖乖躺在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身边,让他肆意轻薄自己,为什么?她想要大叫,让他滚蛋,但她只是说:“是,我就是个骗子,你最好放了我,不然,总有一天我会把你骗得倾家荡产。”

“那就一辈子留在我身边吧,反正你是骗子,我是恶棍,我的……就是你的……”沈云川声音越来越轻,手捏着她的下颚,让她扬起头看着自己,说,“不过,我还是不喜欢你说谎,这样吧,你说一次谎……”沈云川低头轻啄她的唇瓣,“我们就做一次。”

什么?!或许是因为他之前保证过,也或许是他一直并没有露出让人恶心的猥琐表情,总之,唐晓晓虽然感到不安,但无论是刚刚他吻自己,还是他轻薄自己,她都以为他不过是做做样子,想吓唬一下自己而已,可他刚刚说什么?游戏规则是这么说改就改,说变就变的么?今天来这里之前,她就想过他会对自己会有不轨之举,但没想到来得这样快,甚至没有一丝的掩饰,那么赤裸裸。

他捏在她下颚的手渐渐用力,他湿润的舌嚣张的侵入,肆意的掠夺,她的唇齿还残留有冰淇淋的香甜,更是让他疯狂的扫荡,她毫无经验的一再溃败,只能任他们口腔里的津液暧昧的相互交融、吞咽……

她身上穿的是她从宿舍带过来的睡衣,普通的棉布,上衣是短袖,裤子是七分裤,宽松的衣摆,让他的手任意游走,没有任何的困难,他握住她一边椒乳的时候,她从意志到身体都放弃了抵抗,她终于闭上了眼睛,就当被恶狗咬了一口,不是今天,也会是在不久的将来,她这么对自己说。

任何爱抚,都没有给她带来一丝一毫的快感,这一点在他的手指来到她的私密处时,他才明白,那里很干涩,心理产生的厌恶感让她的身体整个都处于冷感状态,于是他停了下来,翻身平躺在床上,胳膊从她的颈下穿过,揽住她赤裸的身体。

“下不为例。”他说。

唐晓晓依然紧绷着身体,不敢动,任由他抱着自己,这个男人太难以捉摸,前一分钟他可能还是个好好先生,人畜无害,下一分钟就可能对你为所欲为;她不敢睁开眼睛,她知道他在盯着自己看,该死的,为什么灯是一直开着的?她的身体紧贴住他的,她的柔软充分体验到男人的坚硬,那让她恐惧,让她第一次充分感受到男人与女人的不同。

他是一个疯子,变态,神经病。这一次的交锋让唐晓晓深切的有了这个认识,于是接下来的日子,她不再轻举妄动,虽然她不太清楚是不是只要自己不说谎,他便不再对自己做那种恶心的事情,除了一起睡的时候会紧紧搂着自己,除了偶尔的亲吻,除了时常望着自己出神,就再也没有别的出格举动了。

周末在一起的日子,他们相处的像一对真正的情人,每周他都会为她订一束鲜花,有时是百合,有时是蓝色妖姬,唐晓晓并不十分喜欢花,但她还是很好奇他什么时候会买玫瑰?她依然时常将小会客室和卧室搞得乱七八糟,没错,她是故意的,但她不再做的那么明显,他似乎无所察觉,收拾起东西来,让唐晓晓甚至有了种乐此不疲的错觉;他会和谢谢商量着每天吃什么,上哪吃,温柔又体贴;而到后来,周一至周五,她甚至会收到他的短信,“想你了”,“我想见你”,“今晚你能来吗”等等,诸如此类,唐晓晓不是不心悸的。

渐渐的,身体竟然不再那么抗拒排斥他的靠近。唐晓晓觉得有些可悲,那些被迫沦为他人情人情妇的女人,是不是也和自己这般没有出息,甜言蜜语、锦衣玉食便能将人心一点点的蚕食收买。

所以,孤苦已久的唐晓晓有时会沉溺在这种祥和的柔情里,不用再为了学费生活费父亲的医药费奔波辛劳,原本就养尊处优的她,一但懒惰松懈下来,竟然就回不去了,但她几乎敢肯定,这就是他的阴谋,他费尽心机编织这个温柔陷阱,就是要网住她,困住她,于是她一边享受着他的虚情假意,一边时刻提高警惕。

唐晓晓有男朋友周末夜不归宿的事情并没能隐瞒太久。

第二十四章 山雨欲来

期末,校园里又在上演每年如期而至的“生离死别”,往年也有,不过那时晓晓总觉得那种离别离自己太遥远,如今过了暑假,她便要大四了,是不是到时也会有这么一出等着自己呢?到时自己要不要掉几滴眼泪?唐晓晓矫情的想。

那年,她即将踏上开往陌生的X市的火车,只有高远一个人来送行,晓晓不知道他怎么得知的消息,跑来的时候,还背着书包,从候车室跑到站台,气喘吁吁,除了叫住即将上车的晓晓,竟然一个字都没说,眼泪就下来了,唐晓晓那时逃离的畅快远远超过了离别的愁绪,对着掉眼泪的高远还很是嘲笑了一番,笑他还是小时候跟在自己屁股后头的鼻涕虫。

唐晓晓特立独行惯了的,对于她连着两个周末都夜宿在外,室友识趣的没有追问,是以晓晓也没有再费心编故事解释,倒是找了一个晚上,在水房里和程颖透了底,隐去老男人的胁迫,只说两人偶遇,他提出交往,晓晓觉得不错,决定试试看。

一开始程颖当然不信,直说:“晓晓,你搞笑吧,那种男人,一但沾惹了,甩不掉的。”

晓晓便将两人相处的情况略加描述,八卦是天性,程颖也不例外,如此这般两人八卦了好一阵,最后程颖撂下一句话:晓晓,他不是有什么病吧~

高远知道这件事是他考最后一科的那一天。高远这个一年级的新生,短短一个学期,已经是学校内外远近闻名的风头人物,从他走进二餐厅开始,就被无数同学行注目礼,到唐晓晓跟前的座位时,已经和甲乙丙丁若干寒暄,唐晓晓皱皱眉,这小子,真的跟小时候不一样了啊,是个人样了。

高远将书包放在晓晓对面的位置上,伸头瞅了瞅晓晓盘里的菜,就跑去窗口打饭打菜,不一会儿回来,居然一个人用了两个餐盘,一个餐盘上堆满了荤菜,宫保鸡丁、酱排骨、糖醋鱼块,上面还坐了一碗芙蓉蛋,另一个餐盘上一半是醋溜土豆丝和鱼香茄子,一半是白米饭。

“你下午要去投胎?吃那么多!”唐晓晓夹了他一块排骨放进嘴里说,“你打算几号回家?机票订了没。”

“你呢?我跟你走。”高远将热乎乎的芙蓉蛋端到晓晓面前,“这个用来贿赂你。”

看着黄澄澄又鲜又嫩的芙蓉蛋,上面还闪着点点亮晶晶的油光,唐晓晓摸了摸已经半饱的肚皮,终究没能抵制住诱惑,舀了一小勺放进嘴里,一溜滑进了喉咙,烫得她直嘶溜,高远赶紧跑去打了杯冰镇可乐,晓晓灌了一大口,直呼过瘾,又接连喝了好几口,说:“你跟着我干嘛?我不回去。”

“那我也不回去,跟你去打工。”高远埋头吃饭。

唐晓晓还没想好这事怎么跟高远说,那时叫他不要轻易在大学里谈恋爱,哪里想过有今天,可巧,电话响了,是那个老男人。

说起来,沈云川极少给唐晓晓打电话,倒是发过几次短信,哪种人会发短信真的有些匪夷所思,有时唐晓晓都觉得他似乎是发错人了,他们有那么亲密么,动不动就想啊,念的。

唐晓晓接起电话,问自己在哪,晓晓说:在食堂吃饭。

高远伸筷子在她的餐盘里翻了翻,再看看她,她眼波一转,看见他伸过来的筷子,反应迅速伸手就是啪的一下,刚夹起来的肉丝被拍了下去,高远用唇语说小气鬼,然后快速的夹起一块黄瓜放进嘴里。

“干嘛……哦……我快吃完了……哦……学生二食堂……”唐晓晓收了线,有些心不在焉的搅了搅碗里的饭,然后说:“高远,最近我谈了个男朋友,不过你可别学我,我向来意志坚定,不会影响学习。”

高远嘴里都是饭,听了这话,愣了半天,才一点一点把饭咽下去,可饭似乎都堵在了胸口,闷的慌,盯着唐晓晓问:“是谁?”

他黑黑的眼睛望过来,唐晓晓有些心虚,谎话还是张口就来:“打工认识的,人挺帅,我挺喜欢的,就决定交往看看,一会他就上来,你给参谋参谋。”

说话间,餐厅又起了真不小的骚动,跟之前高远上来那会似的,唐晓晓别眼看过去,说曹操,曹操就到,此曹操今天穿得还算低调,一身浅色休闲服,但无奈底板太抢眼,仍然足够引人注目,唐晓晓朝他招了招手,很明显,骚动声更大了,不用扫视,唐晓晓也知道,全食堂的目光、余光都在自己这一桌了。

高远扭头看过去,气质出色的一个男人,高大、儒雅、英俊,衣着不华丽,却考究,唐晓晓用帅来形容他,实在是有些肤浅,但很明显她是故意那么说的,高远只觉得那堵在胸口的气,渐渐发起酵了,酸不可耐,而胸口下的地方,则空了一大块,心悬在半空,没着没落,难受极了。

唐晓晓坐着给两人简单介绍了一番,便将饭卡交给沈云川,让他自己去要吃的,不一会,他便端了一大碗兰州拉面过来,他还真爱吃这个,唐晓晓心想,她是不爱吃这么油腻味道又重的面的。

一时也找不到什么可说的,平时他们交流的就少,此时更是默契的三缄其口,唐晓晓伸筷子就去高远的盘里挑挑拣拣,高远索性将她爱吃的排骨全部拨拉到她半空的盘子里,唐晓晓连谢谢也没说,低头就吃起来,沈云川坐在高远身边,偶尔抬头看看她,她只当没感觉,低着头伸手去抓可乐,却抓了个空,四周看看,可乐却被高远拿在手里,急急说道:“哎,你别都喝了,给我留点儿。”

高远,沈云川是知道的,他派人调查唐晓晓的时候,调查报告里出现过这么个人,他和晓晓的渊源也略知一二,原以为不过不值一提的屁大小孩,如今见了面,虽然面上还略有稚气,但已是人中龙凤,心下隐觉不妙。

“晓晓,吃饭别喝可乐。”他说,还伸手抹下晓晓嘴角的饭粒。

他很少这么亲昵的叫自己,通常都是连名带姓,唐晓晓一下也愣住,眼睁睁看着他伸过手了,也没躲开。

“哈,大叔,我们年轻人就爱这么喝。”

噗~这下唐晓晓当真喷了!饭和着可乐喷到了高远和沈云川的面前……

大叔,多么适合的称呼啊,老男人到底不雅,哈哈,太可乐了。

给这么一闹,高远下午的高数给考砸了,他是在考试的时候才彻底相信唐晓晓有了男朋友这件事情,她怎么能这样?怎么能喜欢别的男人?她怎么会忽然喜欢上一个男人?她怎么就有男朋友了?她……是啊,他怎么就从来没有想到这种可能呢?

一放假,唐晓晓就被沈云川要求住到了酒店,他工作似乎很忙,两人相处和之前差不多,面对面就是晚上那么几个小时,开始唐晓晓还有些警觉,等他回来才入睡,后来,索性困了倒头就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