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风,你不是喜欢毛茸茸的东西吗?”朋友说出他骗宿风点开这本书时的借口,他轻咳一声,翻开男主原型的设定,指着那个毛茸茸的团子说:“你看,男主他的原型,不是正好毛茸茸的,对你胃口?”
看着激动的朋友,宿风默默闭上了嘴,露出了友善而不失礼貌的笑容。
“谢谢,我想我还是算了吧。”
书里的男主疯狂、变态、神经质,为了成为至高而不择手段,一切都只是他成神路上的绊脚石。
他不理解,也不尊重。
所以他直接弃书了。
这本给宿风的三观造成重创,让他无法理解朋友品味的书,最终被他直接抛到了脑后,连主角的名字都快要被遗忘了,宿风唯一能够记起的剧情,只有男主在故事最开始时身受重伤,流落荒野,被女配捡到后带回家里细心呵护、精心饲养,两个人之间的相处非常愉快温馨,这也是男主对自己身份生出疑窦的开始,因为他重伤痊愈后便丢失了这一段记忆,在寻找记忆的过程中才意识到自己非人类的身份。
当时的宿风还以为这是萌宠报恩的故事,萌妹子和萌萌的、毛茸茸的主角,多可爱啊!
他的朋友煞费苦心,让宿风不要受评论的影响,认真看书就好。
一无所知的宿风被软萌的萌宠骗了进去,接着就被雷得狗血淋头,五体投地,口吐鲜血。
而现在,胎穿到这个世界后才后知后觉地回忆起这段剧情的宿风意识到了不对劲,因为他突然意识到一件事。
“哒哒哒,”宿风的房门被轻轻敲响,他的仆从站在门前,对着宿风说:“宿风大人,维娜小姐刚刚离开了营地,带着自己的仆从去森林里狩猎。”
维娜、宿风、狩猎。
宿风的眉头一跳,脑中迅速出现一段剧情:
[墨菲醒来时,就看见一位长相姣好、气质张扬的少女正手持弯弓对准他,致命的危险感传来,他虽然已经不记得自己的身份和姓名,但却还依稀有着作为命族的本能。
于是,在少女和他对视的那一瞬间,墨菲的能力发动,他本能地控制了面前的女人,并在那一瞬间对她下了精神暗示,让她误认为面前的怪物是她喜爱的宠物,并将他带回到了营地之中,细心照料、精心呵护……]
那个在原文里第一次接触到墨菲,并且将他捡回家的女配,是他的妹妹。
宿风闭上眼睛,眉头紧锁,额头青筋狂跳,他深呼吸了一口气,房门啪地一声打开,昏暗的走廊内,仆从抬起脸,便望见漆黑披风的一角,由四阶魔兽皮毛所制的披风包裹着来者削瘦高挑的身影,宿风一头漆黑墨发,眸色如海,一双剔透蓝眸微微垂下时,给人一种不可冒犯的淡淡威严,他长相优越俊美,虽然年轻,身上的气势却已经隐隐令人心惊。
“让她回来。”宿风大步走出房门,披风在身后摇摆,他一字一句地说:“我不准她离开营地冒险!”
身后的仆从低声应是,他们倒不觉得奇怪,因宿风向来关爱自己的妹妹,而另外一边,维娜正抚摸着自己的坐骑,看着魔马在她的掌心慢慢咀嚼着食粮,身旁的侍女提醒她:“大人,您为什么突然想要去狩猎魔兽呢?就算我们只在曙光森林的外围转一圈,也足够其他人盯上我们了。”
“哥哥的生日快到了,我想要亲自去狩猎一匹野狼,给他做一件披风。”维娜笑起来,她背着长弓,看上去很年轻、也有些心血来潮的冲动:“你可不要告诉他。”
她一个翻身,便跳上了魔马,侍女忧心忡忡地看着她,在维娜即将离开的时候,几位仆从急匆匆地赶来阻止她,维娜微微皱起眉看向侍女,却见到对方对着她缩了缩脑袋,一群仆从扑上来说:“维娜小姐,曙光森林太危险了,您还是不要……”
“我就要过去!”维娜被他们这么拦着,反而心里生出了一丝叛逆的心思,她今天一定要出去,她架着魔马左冲右撞,最终哼笑一声便准备离开,留下一群仆从追在她的身后,而她前进的方向,曙光森林的悬崖。
第2章 大毛绒蛾子
宿风一边追在维娜的屁股后面,一边思索着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发生的一切。
他的运气很好,穿越后的他作为侯爵之子,在黑荆城内享有尊贵的身份和地位,是堂堂正正的贵族;但他的运气也很差,因为他的那位便宜父亲,是个不折不扣的冷血统治者。
如果给宿风一个机会,那么他必定是会抛弃一切,连滚带爬地回到自己现代的家里去的更别提他在穿越前的那天晚上,才刚刚知道自己考了684分。
684而已,宿风一点都不在意,也不在乎自己在查完高考成绩后莫名其妙地就来到了这个以武为尊、人命如草芥的异世界,不在乎自己莫名其妙就穿越的事。
他真的一点都不在乎。
宿风骑着魔马匆匆地赶出了营帐,此时此刻,正有几双眼睛遥遥地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前不久,因黑荆城外围时常刮起阴风,有平民在风中走过后,竟莫名地丢失了自己的记忆,甚至遗忘了自己的名字,或是弄丢了口舌,在混乱中便莫名失去了自己的部分肢体。
宿风疑心这是某位亡灵法师,亦或是黑魔法师在暗中谋划,将黑荆城内作为实验的对象,黑荆城只是一座不大不小的城市,城主又临时离开,只剩下一位年纪轻轻的长子代管事宜,怎么看,怎么像是一个格外好捏的软柿子。
软柿子宿风本人只想尽快解决面前的难题,因为再这样下去,平民们就该惶然惊惧,不顾一切地向圣殿救助了,但圣殿不会轻易庇佑世人,更何况宿风还没有接受圣殿的洗礼和受封。
如果到了那个时候,黑荆城必将陷入混乱,宿风便亲自带着骑士和下仆寻找祸乱的根源,而就在他们在城外扎营的第三天,系统突然告诉宿风:主角快要上线了。
一个接一个的祸事就那样沉甸甸地砸下来,比起前一个问题,后面突然出现的主角才让宿风感到一阵天崩地裂,因为这不仅意味着这个世界是一本书,还意味着这个该死的混账主角不仅会在之后大杀特杀,还会在最后直接毁灭世界!
回想当初,宿风爽快地直接弃文后,他的朋友仍然在持之以恒地向他不断推荐这本小说,十年如一日地打卡,还尝试给宿风购买一堆男主的周边蛊惑他重回至高之主的怀抱,朋友甚至给宿风定制了墨菲的柔软·特制·可抱着睡觉的超大玩偶,当收到包裹的那一天,一无所知的宿风打开包装袋的那一刻,就被其中蹦出来的大号毛绒玩具炸了一脸。
那是一只特大、特别柔软的毛绒蛾子玩偶。
宿风沉默了一瞬,他给朋友拍了一张照片,朋友却只回了他几个点。
宿风:收到货了,但是我真的已经弃书了,要不还是给你吧。
朋友:不用,你不喜欢就直接扔掉吧,呵呵。
宿风从那两个呵呵之中察觉到了不对劲,他询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朋友:没事,只是至高之主它烂尾了,呵呵。
朋友:墨菲最后直接毁灭了世界!!!
朋友:作者甚至都不愿意给我们一个解释,就来了一句“墨菲感到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任何值得祂在意的东西。”所以就直接让男主把世界毁灭了!
朋友:我会一辈子记住这本书,这个抱枕你爱扔就扔吧,我暂时不想再看见它了。
宿风沉默不语,只能打出一段单薄的安慰,只不过从朋友的怨念来看,他可能更想给作者寄刀片。
综上所述,宿风现在回头一看,无论是从烂尾的怨念还是对墨菲本人的推崇来看,他都感觉,穿越的那个人都更应该是他朋友。
那只毛绒玩偶最后还是被他收了起来,他从心底里还是很喜欢这类型的东西,但是在知道那本书的结局后,还是有一丝淡淡的复杂情绪,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本书的主角给宿风留下的印象确实十分深刻,当然,是负面意义上的深刻。
而现在,当宿风意识到他生活了二十年的世界是一本烂尾小说,而这个世界的男主是那个墨菲,并且对方最终毁灭了世界后,他的心中,也突然萌生了一股莫名的冲动。
那是把男主狠狠揍一顿,以及线下和作者喝喝茶、聊聊天的冲动。
你写出一本如此黑深残的小说,写出如此的主角后直接烂尾,是有什么心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