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断案权力和义务的县官不懂法律、且律法受到轻贱这点,间证出自《三国志·魏志·卫觊传》里,卫觊在魏明帝时期上奏的内容:“九章刑律,是从古时候传下来的;用它来断定罪行刑罚,内容非常微妙,不容易掌握。因此,治理一县的县令、县长,都应该懂得法律。刑法,乃是国家最为重视的一项制度,但是在人们心目中却很轻视它;而执掌刑法的官员,老百姓的生命就掌握在他们手里,但是选用人才的官员对他们也不重视。国家政治的弊端,恐怕就是由此产生的。因此请求朝廷设置专门讲授法律的教官,让他们向有关的官员讲授这方面的知识。”

原文:觊奏曰:“九章之律,自古所传;断定刑罪,其意微妙。百里长吏,皆宜知律。刑法者,国家之所贵重,而私议之所轻贱;狱吏者,百姓之所悬命,而选用者之所卑下。王政之弊,未必不由此也。请置律博士,转相教授。 ”事遂施行。

眇眇之身:渺小卑微的自身,作为自谦,最早采用这个说法的是秦始皇《史记?秦始皇本纪》“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

一埤(bǐ)益我:整个都强加给我。埤,通“俾” ,使意。益,加给。

出自《诗经·邶风·北门》“王事適(zhì)我 政事一埤益我”

赎刑:

东汉时期的赎刑执行方式主要是入缣和戍边。缣是一种织物,但它在西汉 末已经开始用为货币流通,东汉最盛,当时赏赐、俸禄常以缣。各个等级的 罪入缣数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死罪,最高时须入缣 40 匹(如汉民帝永平十五年 诏令),最低时入缣 20 匹(如汉明帝中元二年、汉章帝建初七年、章和元年的诏令)。对于诏令发布后,尚未被发觉就自首的罪犯,只需按要求缴纳半数即可。

东汉时期的官员可以“贬秩奉赎”,即以官员的品级、俸禄赎罪。《后汉书》中其实并无直接记载官员以官秩赎罪的例子,但在汉明帝、汉安帝、汉顺帝时期 都有针对官员“复秩还赎”的诏令。而汉桓帝年间则出现过以罚官员俸禄赎罪的 事例。当时大将军梁冀带剑进入宫禁之中,尚书张陵劾奏梁冀违法,请交付廷尉 审理。后桓帝下诏,罚梁冀一岁俸禄,以赎其罪。

第43章 第43章

无论是卫、范二氏, 亦或是亲眼目睹一切的众掾属,皆是做梦都不可能想到会发生今日之事。

这单枪匹马上任的虞闻喜,瞧着风姿秀彻、眉目如画。

却是眼也不眨, 转瞬便将身为闻喜豪右的卫固与范先一道亲手斩杀!

二人的断首尸尚温,血仍汨汨淌着,众人震悚不已,全然不知所措。

虞闻喜却是从容不迫,一如往常。

更不可思议的,是他还若无其事地着人将其载于车上,欲携其尸首登其门!

被留下的众掾属面面相觑, 具在彼此眼中看到了惊惧不解。

待车逐虞临的背影彻底消失,才猛然间炸开了锅。

“以竹简为戈,断敌首于瞬息。”一人狼狈地擦着喷溅至面上的残血,心有余悸地感叹:“此君之勇, 绝逸无伦,真乃神人!”

有人仍觉难以置信。

“虞廷君纵是威勇绝伦, 到底只得一人,现只身前去……当真是丝毫不怕那二姓门客报复么?!”

更有心绪者惴惴不安,怀兔死狐悲之心:“此子光丽, 却怀酷虐变诈之心,以河东卫氏之名尚不足令其引以为忌,何况吾等?吾命休矣!”

同僚议论纷纷之际, 毌丘兴则若有所思。

当同他交好者问他如何作想时, 毌丘兴方道:“依愚之拙见, 诸君恐是多虑。若明廷当真为一凶戾弑杀之粗侠耳, 吾等有渎职之罪,又岂会有幸身免, 甚至得明廷温言相劝?”

即便要挨责罚,却皆是律令所写,半点称不上冤枉。

他们违纪在先,虞临当众宣读、倒背如流的律令,他们全然无话可说。

况且,能保住这条性命,显然已是虞临宽放了。

“适才之事,分明为卫固、范先二人失仪在前,欲害明廷在后,方招致杀身之祸。愚观明廷,始终容止可观,望之俨然,君子不堕,绝景云外,哪似才起家的年轻郎君!”

毌丘兴看得分明,由衷感慨道:“赏善罚恶,重视纲纪,有礼有法,志气忠烈,有惠有威。先有理有据,论之以律法,再以武镇凶戾。如此有识有胆,真君子也!”

此言一出,只得违令最重的那人还面带不满,愤愤道“汝得以全身而退,自是无惧”,众人已是心服口服。

他们不知的是,这无论谁看来都堪称鳄张之至的行径,在虞临眼里,已是深思熟虑过的结果。

在宣读罪状和刑罚后,秉持人道主义原则,他原本是想允许二人回家,同亲眷做最后道别,再实施死刑的。

他并不担心二人逃跑。

倒不是相信对方的品质,而纯粹是不认为他们仓促之下的出逃,能够逃过他的追踪。

即便二人当真天赋异禀,逃亡者罪加一等,他能顺理成章地没收卫、范二姓被迫留在闻喜、无暇带走的各项资产,绝不算吃亏。

让他意外的是,卫固与范先不仅自主放弃了这个机会,还先对他发起攻击。

虞临懒洋洋地想。

那他们都选择背离的律令,就更不可能约束到他了。

之所以选择带着二人尸首主动登门,盖因按照他的判断,二姓部曲多半不会善罢甘休。

当日刘表禁锢刘廙时,尚有诸多士人为其奔走,又有门客死士为其争礼,何况被他直接斩了首领的二姓?

若真要有一场恶战,虞临自然要将战场定在远离自己地盘的地方。

毕竟,无论是那年久失修、早已破败不堪的县城城墙;还是那足足两年都未外出剿匪,良莠未知的县兵;又或是那野草蔓蔓,也意味着潜力无限的荒田……

都是属于他管辖的宝贵资产了。

若不慎受了战火波及,他是要心下不快的。

沿途行去时,虞临难得走得不急不缓,一心思考着稍后如何同对方交涉。

他并不嗜杀,若对方不似卫固般蛮不讲理的话,他还是希望能进行友好交涉的:先将这需要埋葬的麻烦尸首归还,再按律法没收对方部分财产。

他只粗略计算过罚金和昨晚探来的部分田产,并未包括闻喜卫氏私库里的财富。

即便不论秘藏,交满罚金后,也还会有笔不小的资产剩余,足够支撑其家眷的日常开销。

虞临思索着。

等真正来到卫固的庄园前时,他面临的,却是让人失望又惊喜的局面。

失望在于,来程时打的腹稿全白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