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说嘛,也不知那方氏怎么想的,竟又忍气吞生和他一起去了,白瞎了县太爷免她刑罚,师父救她的一片苦心,师父那件斗篷还是去年冬天新做的!”枇杷说起来便一肚子气。
严峻说道:“她日后再遭嫌弃,也算是咎由自取了。”
“那当然,谁教她没骨气!”枇杷说。
施菀温声道:“女子生存不易,她有她的思量和选择,你不是她,不知她的苦,骨气在你说来就是两个字,在她那里,却有可能是更无望的后半生,不可随意评价他人的选择。”
枇杷想起自己之所以能来药铺拜师学医,也就是因为娘亲过世后给她留了钱,因为还有舅舅给她撑腰,如果没有这些,她说不定已经被继母和狠心的爹爹随便找个人嫁了,那方氏就算和离了也是再嫁身,又能怎么样?
她低下头,回道:“是,我知道了。”
严峻意外地看向施菀。师父与京城的夫君和离后回到安陆,拜师、学医,凭一己之力成为安陆唯一一个女大夫,又是安陆医术最精湛的大夫之一,他以为这样的师父,会像枇杷一样指责方氏和孟洪生和好,谁知她却是那个替方氏说话的人。
是因为设身处地替他人着想,因为一片善良怜悯之心吧,师父当真是女中华佗。
抬起头,他看向师父的侧脸,觉得那样温婉清丽,美貌动人。
再要回神,却发现知县大人旁边的仆人看着师父,知县大人也似乎看了两眼师父。
……
整个湖的渡船时间,就枇杷说了些话,施菀偶尔回话,严峻不愿搭理枇杷,话说得少,陆璘更是一句话也没说。
船靠了岸,船家道:“你们都还回来的吗?”
严峻回答:“回来。”
长喜也回答:“回来。”
船家说道:“下午太阳落山时我再过来,晚了我可就走了,人少,早晚只跑一趟。”
严峻之前陪施菀来过,明了地点点头,回了“好”,长喜看看陆璘,也回:“知道了。”
几人依次从船上下来,长喜看看这陌生的地界,瞧了施菀一眼,问她:“施大夫,那个杜家村往哪里走?”
施菀给他指路:“往这边过去,上一道坡,有条大道,走到第三个村庄便是。”
长喜又关心道:“那施大夫要去的施家村呢?”
施菀指了另一边:“往这里走。”
两个地方,是不同的方向。
长喜说道:“多谢施大夫。”说着还朝她拱手施了一礼。
待两行人分开,枇杷见知县大人走远了,便朝施菀道:“这京城来的人就是不同,那知县大人身边的仆人对师父可真客气。”
施菀沉默着没说话。
陆璘与长喜走了一段路,果然见到一个坡,上了坡,便是一条可以走车的大道。
那大道地势高,从上面可以看到远处的施菀师徒三人,他们正沿着一条小路往前走,路旁是待耕作的农田,田梗交错,碧草如茵,再往前,便是一片水塘,是很美的田园景致。
长喜这时说道:“施大夫果然没嫁人,要不然去探亲肯定是夫君陪着,而不是徒弟陪着。”
陆璘回道:“少论事非。”
长喜立刻低下头,乖乖回答:“好,小的再不说了。”
第31章
三婶马兰香算是施菀的同族的堂婶,虽是爷爷那一辈的兄弟亲情,但三婶一直对她不错,当初去京城,就是三婶陪她一起去的。
痹症是很难治的病,更何况三婶还要做农活,施菀只能尽量替她缓解病症。
每次过来她都要从县城带些东西来,这次又带了须面、酥饼和几尺布。
“三叔要早起去干活,这须面直接放水煮一会儿就熟了,比煮粥快,可以让三叔吃碗须面再出门去。”施菀说。
马兰香没见过须面,见了这一根一根的干面,格外新奇,又不好意思道:“你每次过来,乘船就要钱,还要买这些东西,实在花销太大了,以后别买了。”
施菀笑道:“我又没有其他亲人,也就三叔和三婶亲一些,我不来看你们、给你们买东西,我去给谁买呢?也就是有你们,我才不是一个人。”
马兰香怜惜地说不出话来,施菀将那几尺布在马兰香身上比了比:“三婶看这个颜色,带点红,又不像桃红,胭脂红那么惹眼,叫薄柿,用柿子染的,很抬气色,三婶穿着正好。”
农妇们的着衣,大多是没染过色的麻布棉布,或染最便宜的蓝色,这样好看的没见过的颜色在村里几乎是独一份。
马兰香看着布料,虽是喜欢,却又不敢去摸,怕手上的老茧给它刮坏了。
施菀说道:“没关系的,这是细布,结实的很。”
马兰香抚着布料,脸上止不住欢喜的笑。
最后将布料放下,施菀替她扎针。
马兰香盯着施菀看,看了很久道:“你还记得你娘的样子吗?她说亲到咱们施家,第一次进村认亲,就让我惊呆了,长得是真好看,弯弯的柳叶眉,一双眼睛又圆又亮,小巧的嘴唇,小巧的脸,你爹见了都傻笑得合不拢嘴。”
施菀轻笑道:“我只是有点记得,时间太长,记得不清楚了。”
她爹娘都是很普通的人,甚至爷爷还说爹一股子傻劲,半点学医的天赋都没有,把个脉半个月都学不明白,还不乐意学;而娘呢,没读过书,不识字,但做的酸萝卜、甜酒、煮的莲子粥,都是村里最好吃的,记得小时候许多怀了孕的年轻媳妇都找娘亲帮忙泡酸萝卜。
洪水来的那一日,爹原本已经跑上山坡了,发现娘的脚被石头卡了,没跑上来,便不顾旁边人的劝阻,蹚着已经没过腿的水冲下去救娘,等回头时,水已经没过了腰,两人都没能回来。
他们的尸体被发现时还是紧紧拉在一起的,不知道为什么,施菀只是难过、舍不得他们,却并不为他们悲哀,她觉得娘亲在被卷入洪水那一刻一定是安心的,因为爹爹陪着她。
爹娘的死,让她第一次看到爱情的样子,直到很多年后,她都觉得爱情是博大而美好的,也许比生命还让人敬佩,值得人为它奋不顾身,所以才会有……她傻气的那三年。
“你和你娘长得像,好看,而且是越来越好看,现在比没做大夫前、比十几岁时还好看。”马兰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