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切……”他的嗓音听起来有些艰涩:“我的母亲有点太过于关心我的情感生活了,大哥也是,一听见我有了自己的omega之后就迫不及待地想要见你。”
“来的路上我就很担心,他们会不会很粗暴,你果然还是觉得害怕了。”
在对方不解的目光之中,楚牧一低下头,不同于秦斯时,他的容貌是迫人的英俊,带着几分混血的深邃,浓密纤长的眼睫映出一层金光,尘埃也变得闪亮,他亲吻陆白的手背,柔软的脸颊贴上了他的肌肤,因为透彻心肺的冷意凉得像一块冰。
“在这段时间里,我仔细思考过了,比起远离你,我更不能接受失去你,我无数次地想忘记你,控制我自己,但是忘记你比接受我爱你更为困难。”
“听到你被秦斯时软禁,我第一时间并不是愤怒,而是忧心,我害怕他会伤害你,怕你在我不知道的角落里就受到伤害。”
“我只想问你,如果你喜欢罗弋是因为他对你好,那我从此以后加倍对你好,你会不会也有一点喜欢我?”
他从前傲慢的以为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一切对他而言都唾手可得,只要他想,满天银河也可以尽数流泻进他的口袋,但在陆白眼泪落入他掌心的那一刻,他的世界却轰然坍塌,大厦将倾,滚滚洪水奔涌而来,将一切都摧毁。
他忍着痛苦,伸手替对方擦拭眼泪“只要你不再流泪,不再伤心,我什么都能为你做。”
“哪怕是你要罗弋,也可以。”
……
“我还不知道我的弟弟居然是个情圣。”
楚暮云喝了口咖啡,神色平静,他发怒时也让人看不出表情,不冷不热:“我千里迢迢从国外赶回来,不是要听你说些什么成全别人的蠢话。”
“你现在被他永久标记了,你明白吗?不管你的意愿如何,你离开他就等于放弃了作为alpha的一切。”
“你不会再有自己的孩子,不会再对omega散发信息素,你甚至嗅不到那些omega的味道,你跟beta有什么区别?”
“不,你还不如beta,beta还有希望能正常生育,你以后就是个硬都硬不起来的废物。”
楚牧一低下头,却并没有退缩:“大哥你不也是beta吗?性别怎么能决定一切,难道能不能散发信息素,能不能生下优秀的孩子就是我作为alpha的唯一意义吗?”
“你以为你如果不是极优alpha,为什么会受尽宠爱?我以前没有管教过你,是我以为你至少能够履行你最基本的义务,结婚生子,给家里留下一个优秀的后代。”
“如果你连这都做不到,你凭什么享受你迄今为止得到的一切?”
“好了。”金发女人揉了揉胀痛的额角,将手里的书懒洋洋翻过一页,她看着面前这个自己最宠爱的孩子,轻轻叹了一口气,对方还是第一次跟自己的大哥这样吵架,争得面红耳赤:“暮云,你也说的太过了,你明明知道我从小对他没有什么要求,只要他永远像现在这样每天开开心心的,我就没有遗憾了。”
“他想做什么就要他去做吧,我之前那么努力地工作,不就是为了让我的宝贝能够随心所欲地活着吗?现在他只是想要一个男人,又有什么不行的呢?”
“他既然想成全自己喜欢的人,想找到那个叫罗弋的孩子,就让他去吧。”
楚暮云露出不赞同的神色。
“母亲,你太溺爱他了,会把他惯坏的。”
女人于是又装起头痛来了:“好难受啊,暮云你留下,给我按按头,乖崽就先回去吧。”
知道偏头痛是女人的老毛病,楚暮云似是想说什么,硬生生忍下了,伸手熟稔地在女人额头按压起来。
“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太溺爱他了。”金发碧眼的乌克兰美人微微眯起眼:“但是你弟弟呀,从小就是那种喜欢了什么就一定要得到的性格,这一点跟我最像了。”
“但是呢,他这个人本质上又特别心软,你还记不记得他小时候捡回来一对受伤的珍珠鸟,明明自己也喜欢得不得了,但是一看那两只捡回来的珍珠鸟伤势痊愈之后就在家不吃不喝,还是忍痛放飞了,之后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呢,连饭都没有好好吃。”
楚暮云也记得这件事,但是与楚牧一不同,他清楚的记得,那两只珍珠鸟在飞出去不久后就被自己这位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母亲拿枪射了下来。
她嘱咐佣人好好为这两只小鸟养伤,亲自驯服它们,直到它们记住楚牧一的气味,变得乖巧又听话,才让珍珠鸟拖着折断的翅膀歪歪扭扭地飞回了楚牧一的屋子里。
也正是如此,在多日之后,他们又重新看见了楚牧一的笑颜。
对方捧着小鸟兴奋地回到母亲的身边,卷起小鸟的翅膀,有些怜惜与悲伤:“妈妈你看,它的翅膀之前就受过伤呢,怪不得它又回到我这里了,肯定是在外面遇见坏人了。”
金发碧眼的女人神色不变,仍旧温柔:“一一,现在不难过了吧?”
“嗯!”
“我呢,只要我的一一不难过的,妈妈什么都可以做。”
番外
◇ 第210章 疯犬.陆祁
东扬岛又开始下雨,过了夏至,迎来了漫长的梅雨季,噼里啪啦的雨珠落在屋檐上发出巨响,雾气湿重,温度却没有降低。
陆祁在看店,外头的水汽氤氲湿润,透过大开的窗户丝丝缕缕地渗进骨头缝里,店里上午刚到了一批粉荔枝,陆祁不紧不慢地打刺,玫瑰枝条上的细刺都被他修剪干净,明亮的灯光映亮他微垂的眼睫,很翘,且长。
他长得很英俊,附近的有所大学,里头的女学生每次下了课就缠着他要联系方式,他只是微微笑笑,却也不说话。
还有人说他是不是哑巴。
今天穿了件宽大的白衬衫,黑色的围裙勾勒出劲瘦腰肢,肩宽腿长,比例好得惊人,头发自然地卷翘,越发显得蓬松,眼角轻微下垂,是一个英俊得十分无辜,乃至无害的长相,像牙齿刚刚长齐不久的獒犬。
很多人爱他低眉顺眼时乖巧,抬眼时又凌冽冷淡的反差。
七夕跟杜微薇这两天又开始吵架了,吵得很凶,是为了陆白的丧事,那个在十年前就失踪了的小少爷,遗骸终于在前几日被找到了,就在青萝山山底,搜救队救一个不慎掉落在崖底的攀岩爱好者时顺便发现了已经化成白骨的遗骸。
经过DNA检验,确认就是陆白本人,杜微薇听到消息就晕了过去,醒来之后怎么都不肯承认那具白骨是陆白,七夕想要陆白入土为安,杜微薇却扑在门口不让他任何出去,只一味声音颤抖,瞪大了眼睛说“那不是皎皎!皎皎只是不见了!”
七夕头疼不已,却还是竭力克制,冷酷地判下死刑:“微微,DNA结果骗不了人。”
“不可能,不可能,皎皎不会死的!”
因为他毫不犹豫的宣判,杜微薇气息粗重,她眼眶通红,冷冷辩驳“他最讨厌黑了,又怕冷又怕痛,我们怎么会让他一个人在山崖底下躺了十年,你是骗我的。”盐膳霆
陆白自小被二人看得如珠似玉,见杜微薇如此崩溃,七夕心中怎能不痛,杜微薇舍不得,难道他就舍得让皎皎一个人在山崖下躺了十年之后还要继续躺在冰冷的停尸间无人认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