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渊又把孟方荀的私人法杖给塞好,他继续上下起伏了起来,孟方荀把手搭在了他一边的肩膀上,耳朵上的翡翠坠子随着他的动作一晃一晃的,这晃得刑渊眼花,他探过身衔着那耳坠来亲吻孟方荀的耳垂。

衬衣的扣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散了,它松松垮垮地披在孟方荀的身上,还随着孟方荀颤抖的身子慢慢滑落,露出了一片洁白的香肩。

“方荀,标记我,让我有你的印记。”刑渊放慢了起伏的速度,他继续说,“我知道你是O,我只会属于你。”

“可是……”孟方荀用指腹摩挲了一下原本有刑渊腺体的地方,那地方现在已经变得平坦了,正常情况下那边会稍微鼓起来一点。

“我知道会有信息素排斥,虽然腺体已经被我摘掉了,但是还是会有影响,而且我还是A,可能会疼几个月。”

刑渊知道这不仅仅是会疼几个月的问题,信息素是很特殊的存在,一个不小心,在被注入的时候,可能就会产生过敏反应,直接让被注入的人死亡,而且信息素有很多不确定性,随机的概率中,会引发一些或好或坏的影响。

就比如,同样有着基因缺陷的人可以用信息素来互相警告对方,也可以用信息素来找合适的伴侣。

现在,刑渊已经发现自己能用信息素来安抚孟方荀了,他想通过更多渠道来了解孟方荀,不是浮于表面的,而是能够更贴近于他的。

“方荀,这是契约,我们之间的契约。”

刑渊虔诚地低下了头,正好能把整个后脖颈给暴露出来,孟方荀爽快地在刑渊原本有腺体的地方咬了一口。

刑渊的脸色更加苍白,他一边扛着身体由内而外的剧痛,一边把孟方荀带到了快.感的巅峰,之后他开车回了家,抱着孟方荀到楼上去洗澡,然后幸福地把孟方荀抱在怀里,安然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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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朋友①

《纹身师》

【13】朋友①

孟方荀推开了图书馆的门,这是他清闲的时候,最喜欢来的地方。

他从小就喜欢看书,在还不认识几个字的时候,他看书时手边会放一本字典,部首、音序和笔画,总有一种方法能帮助解开迷题。

在长大后,他在看小说时,如果遇见了不认识的字,或者是不理解的成语,他都会去浏览器那搜索。

记得曾经,他在看书时,看见了这么一段话,“要保有敬畏的心看待文字,翻阅字典是很好的一种习惯”。

原话不太记得清,是隐约的记忆,但是大致的意思是说,如果遇见了不认识的字,翻字典是很好的习惯。特别是对于写作者来说,准确地使用文字,是很重要的,毕竟,差一个字,意思可能都会差得十万八千里。

孟方荀拿着书来到了靠近窗边的位置,他的指腹在白纸上轻轻摩挲,入眼的是被微微掀起的文字,还有从另一面透过来的文字,总有种故事还没有结束的感觉。

此刻,不用在意时间的流逝,它在岁月间打盹,孟方荀看得入迷,他的头跟着文字而动,翻一面,他便换了个方向。

【友谊给你带来什么感觉?】

孟方荀把那一句话看了一遍又一遍,他想了想,友谊对他来说是橘子味的汽水,橘子颜色鲜亮,味道酸甜,就像是青涩又美好的人生,如果回忆起来,那更是打开了瓶盖,气止不住地冒出。

他的思绪飘到了小时候,那时候兜里没有多少钱,但是能和朋友们花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一起走到超市去买零食,再一路有说有笑地走回家。

记忆中的他们还喜欢到处去探险,约好了晚上一起去之前有人跳楼的大楼探险,明明都到大楼底下了,但是在走进电梯时却犹豫了,恐惧也慢慢涌上心头。

在电梯上升时,有人进电梯都会被吓一跳,之后电梯门一开,更是被逃生路标的绿光给吓到,之后转身就进电梯,说什么也不继续走了。

去朋友家过生日也是高高兴兴的,一下课就骑着自行车去了,推开门便是饭菜的香味,吃了饭后挺饱的,但是嘴馋又吃了块蛋糕。

还有那一片小小的荒地,沿着土路走进去的时候,会被讨厌的拉拉藤给勾到,有林子的遮挡,只能闻见鸟叫声。

无意间拿起一截干枯的藤条,却发现了飞舞的白絮,手用力抖动,顷刻间,漫天都飘着白絮,成了朦胧记忆中的亮色。

回家一查,那飞舞的东西是萝藦,也叫麻雀棺材,是一种双子叶爬藤植物,在这之后,每次看见它都会很开心,它要播种的时候,里面的纤毛会鼓出来。

随便一抖,白色的纤毛就会带着黑色的种子飞得很远很远,就像是蒲公英被风吹时一样,但是它比蒲公英大很多。

杯子上升腾的水汽一下子打散了思绪,孟方荀抬头一看,看见了一张阳光的笑脸,虽然岁月确实在对方身上沉淀了些许,但是能看出对方在面对生活时,还是很积极的。

“小荀,好久不见。”

李曜的手里拿着一份报纸,他也常来图书馆,但是他最近都特意来得早点,常常一个人看着一本书等到天黑,还时不时地看向窗外,似乎是在为偶然相遇找一个合适的理由。

“好久不见。”本来也没了看书的想法,孟方荀把书合上,然后他看着李曜拉开椅子,坐在了他的身边。

“那次聚会真的是难得一聚,所有人都把注意力放在了你身上,每个人都想和你聊几句,但是,我那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李曜直白地说:“我看见你手上的戒指了,还有那个人,我记得你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

“这个啊。”孟方荀抬起手,说,“这个是订婚戒指,我还在考虑要不要在一起,因为感觉比较麻烦,结婚是两个人组建家庭,但是我们这边的传统是合并成一个家,我妈让我住在家里。”

“你是不是不喜欢他?不喜欢不用勉强,家里催婚?”

李曜的心没有松懈一分,因为最终决定权在孟方荀那,而且基因正常的人和基因缺陷的人在一起的例子很少,由于本身的特殊性,这两类人群都更喜欢和自己的群体生活在一起。

孟方荀父母那他不担心,只要对孟方荀好,让孟方荀过上更好的生活,李曜就觉得能达到自己心里的标准,而且他早就和自己的父母说过了,他的父母尊重他的选择。

“不讨厌,还有点依赖吧……”孟方荀想了想,刑渊一直都对他挺好的,在他印象里一直都是一个无微不至的大哥哥。

“但是,我很难维系一段感情,时间久了,会无聊吧,结婚对我来说,有点像枷锁,但是能坚持下来的人,绝对是人性光辉了,当然,双方都很努力。”

孟方荀知道每一段关系都需要经营才能更好,但是他更喜欢那种擦肩而过的美好,别人无意间的善意能让他开心好久,而他就像是一个过路人一样,过路点烟云,转身却无人。

“会无聊啊,那一起去体验新的事情呢?时不时地制造点惊喜,然后一起出去旅游。”

李曜在默默地判断和记住孟方荀的想法,因为他只想和孟方荀有二人世界,在他看来,刑渊才是那个不该存在的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