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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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骂醒千山暮雪

作者:红粉骷髅

章节:共 28 章,最新章节:番外四 慕振飞

备注:

遗憾赵高兴悦莹的入。遗憾莫绍谦童雪的入。遗憾童雪萧山的入。我觉得《千山暮雪》是一本让人又爱又恨的小说,我自己看了好多遍而且还追了电视剧,可是我至今无法忍受童雪的懦弱莫绍谦的闷骚自虐慕咏飞的固执狠毒,还有为了一些十分欠揍的原因而分开的赵高兴和悦莹。本文中由于我女主的穿越造成蝴蝶效应,会完全偏离原著轨道,但是我会尊重我记得的所有原著。由于我和匪大的价值观实在差太多,所以匪大的粉来骂阵我也没有办法。如果有人看过《千山暮雪》并且和我一样有些郁闷,放心大胆地进来吧。这文,它就是用来泄愤的。

ps:本文不是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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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不开的悲剧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千山暮雪》是一本让人又爱又恨的小说,我自己看了好多遍而且还追了电视剧,可是我至今无法忍受童雪的懦弱莫绍谦的闷骚自虐慕咏飞的固执狠毒,还有为了一些十分欠揍的原因而分开的赵高兴和悦莹。本文中由于我女主的穿越造成蝴蝶效应,会完全偏离原著轨道,但是我会尊重我记得的所有原著。由于我和匪大的价值观实在差太多,所以匪大的粉来骂阵我也没有办法。如果有人看过《千山暮雪》并且和我一样有些郁闷,放心大胆地进来吧。这文,它就是用来泄愤的。

我看着台下乌泱泱的学生,看着油光锃亮的校长的脑门,余光瞟着自己身上八块钱一米仿真丝的破料子做的傻得要死的红旗袍和迎风招展的条幅,内心泪流满面。

这泥煤的到底是什么情况?

我怎么成了x大的学生,还是化学系,不知道,反正不是自己考上的。我当初学习不用功,前三十六所985都没考进去,勉强在211里挑了一个,学的是国际贸易。半年之后,当我把数理化都快要还给了老师之后,我咋就莫名其妙变成了化学系的学生!身边的人一个都不认识,连时间都不对!2005年,我怎么好像还在念初中?

礼仪队……这种事情是多么的蛋疼啊,以前在美女如云的外语学院我浮云了,没想到穿到这个姿色最多算清秀的女孩身上,我竟然被选去给学校充门面扮花瓶……以前我好像都要比这好看一点,当然其实没差太多,她和我原来的样子还挺像的,都不是什么祸国殃民的类型……

我还在神游物外,麻木地按照老师零时抱佛脚的指示,拿起彩带,献给领导……哦不,献给赞助商。这赞助商倒是长得不错,肯定是像妈,然后有个有钱的爸爸……话说我现在173cm高,还穿着10公分的迎宾专用黑色高跟鞋,还是比他矮一截,哎呦呦,难道他老爹不是矮丑富,而是老牌高帅富?这个不容易!真心不容易!

被我思考其爹到底是什么类型的赞助商似乎发现了我的走神,然后他提醒我集中注意力的方式,比较残忍。

泥煤的我的手指头!十指连心懂不懂?你那么大的剪子一剪刀下去再歪两寸就给我剪断了!三级残废!算不算工伤?学校给我养老不?

但是在这种场合,我只有憋着。我憋屈,我无比的憋屈,但是我还得微笑,泥煤的,要不是我啥都不会只能靠社会活动博得一点老师的好感,谁来受这鸟气!都进x大了,要是不能毕业,多对不起我现在不知在何方的爹妈啊……如果知道我上了x大,他们俩做梦都得笑醒啊!

鲜血嘀嘀嗒嗒流了我满手,疼啊,真心疼啊,这天杀的破活动什么时候是个头啊,我要去医务室!我愤恨地看着校长油光锃亮的脑门,心想,这破演讲还不结束,他是要闹哪样?

他讲完了,换赞助商讲。他讲的内容我没注意,但是听到他自报家门的时候,我的大脑当机了半分钟,然后差点失声尖叫起来。

他叫莫绍谦,这不是最严重的。最严重的是,我现在,好像叫童雪……

人家都说,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我却想说,横穿竖穿,《千山暮雪》不能穿啊!这剧情多苦逼啊

!我大好一个女青年啊!

演讲刚刚结束,衣服都还没还给收衣服的老师,我抬腿就溜,不顾高跟鞋没穿习惯的事实,一路小跑。结果下楼梯的时候,因为平衡感恶劣,一个没站稳,刺溜啪嚓,一屁股摔在了地上,脚也崴了。我的脚脖子和屁股火烧火燎地疼,周围各种人各种围观我的?逖?,但是我不在乎,可以摆脱苦逼的命运,就算丢人丢到祖姥姥家我也不在乎。我还企图爬起来继续溜,一边期盼哪个路过的男生有怜香惜玉之心背我去医务室,就在这个时候,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双黑皮鞋,皮鞋上面是灰色的西裤,料子上好,一看就值钱。我根本用不着抬头就知道是谁。我发现这就是命,你跑得再快也躲不过。然后我释然了。头顶传来一个声音:“同学,你还好吧。”

我第一次发现,同学和童雪连起来念根本就他妈的是一个音啊。道貌岸然的禽兽!叫得这个生疏礼貌,结果没几天就把人家睡了!

我抬起头,笑得一片灿烂:“没关系的,走路太急,崴到了脚而已。谢谢莫总关心。倒是莫总您这么忙,怎么还有时间来做好事啊,这种小事交给司机什么的不就好了。”

莫绍谦笑得温润如玉,很绅士地扶我起来:“刚刚我不小心剪到了你的手,心里一直惦记着来和你说一声对不起,谁知道你跑得那么快,结果还摔了。脚崴得严重不严重,我还是扶你去医务室吧。”

“不用了,我找朋友送我去就好了。”说着着急忙慌掏手机,但是全身上下摸了个遍才发现自己穿着贴身的红旗袍,不能带手机,而我刚才光顾着跑了,包包扔在了主席台。

命苦不能怨政府,点背不能赖社会,人要是倒霉,怎么着都得倒霉。我认了。这个坑爹的童雪她点太背了。

“怎么了?东西丢了?”

我点头:“我的包包……手机钱包身份证都在里面……刚才着急出来,都落在主席台了……”

莫绍谦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似乎是打给司机啦保镖啊之类的,挂掉电话,继续冲我笑的温润如玉:“没关系,我派人去帮你找了。你刚才有什么事,怎么走得那么急,连包包都丢在了主席台?”

我会告诉你我是在躲你吗?

我伸出流血不止的手:“去医务室啊。”

他一脸的痛悔和怜惜:“那这真的是我的错了。如果找不到,我会想办法补偿你的。”

我靠谁稀罕你的补偿!

“没关系,不用了,200块的破手机,就是身份证和银行卡麻烦些,也都是要自己补办的。”

莫绍谦到底老奸巨滑:“先别

说这些,看你的手都变成什么样了,脚也崴了,我先送你去医务室。”

我去了还不是你故意的!

作为一个已婚男人,莫绍谦在公共场合还是很规矩的,没有来个公主抱之类会上新闻的举动,而是规规矩矩扶着我走,只不过因为我的脚不能用力,他不可避免和我有那么一点点身体接触。可惜在蹭来蹭去的过程中我的廉价旗袍和他的高价西装互相摩擦起了静电,本来就省布料的破旗袍更加贴身,搞得我十分难受。他看了我一眼,眼神有点奇怪。

我内心哀号着来到了医务室,因为有学校的大赞助商在场,医务室的服务十分积极,一边有一个漂亮女医生来给我包扎手指,一边有一个精神的男医生来给我处理脚踝,如果女医生没有一直看着莫绍谦以至于给我包扎跑偏,这真的是校医务室难得一见的高水准好态度。要知道平时我找机会想要借伤病搞到一张请假条的时候,校医的脸是有多臭!我包扎的过程中莫绍谦到外面去接了个电话,回来之后继续冲我笑得温润如玉:“对不起,公司有些急事,我先离开一下,过几天再来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