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头一次进行了时空旅行的医生比较亢奋,丝毫没有差点就被人留下当男宠的后怕感,依旧兴致勃勃地想要探讨一下:“话说唐朝不是崇尚以胖为美吗?刚刚那位公主一点都不胖啊,身材还很不错。”
陆子冈瞥了他一眼,鄙视道:“那是杨贵妃的时候才流行以胖为美……而且那是丰腴!不是肥胖!”他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起身朝哑舍的内间走去。
医生好奇地跟了上去,跟着陆子冈穿过哑舍内间长长的走廊,看着他一间间打开里面的屋子,终于在其中一间的门口停了下来。医生见陆子冈停在了门口,不由得推了推他的后背,也挤了进去。
“你在看什么啊……这是……”医生忽然找不到自己的声音了,只能呆呆地看着屋中那件挂在衣架上的衣裙,久久不能言语。
屋子里并未燃灯,只是在屋顶上缀了一枚拳头大的夜明珠,正散发着莹莹的光芒。而在夜明珠正下方的立式衣架上,挂着一条绝美的衣裙,有着几乎难以用言语来形容它的瑰丽。
“《资治通鉴》记载,安乐有织成裙,值钱一亿,花卉鸟兽,皆如粟粒,正视旁视,日中影中,各为一色。”陆子冈幽幽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停顿了片刻才继续说道,“我们刚刚见到的,应该是大名鼎鼎的唐朝第一美人,安乐公主。唉,那公主只活到二十五岁就被杀了。”陆子冈说得淡然,因为虽然觉得可惜,但安乐公主在历史上可谓臭名昭著。虽然谁都不知道真假,但她的确被扣上了“弑父”的恶名。
医生呆看了许久,才找回自己的神智。刚刚在那间极其奢华的房间里,织成裙看起来倒并不是特别起眼,可如今在这样平凡没有任何映衬的屋子里,这条织成裙却完全让人移不开眼。这条织成裙保存得极为完好,即使过去了千年,也依旧华丽精美。裙上呈现出百鸟的形态,以百鸟羽毛织成,随着他的视线移动而产生色彩变化,裙上百鸟便像是被赋予了生命,栩栩如生,真可谓巧夺天工。
“真是败家啊……这可是价值一亿钱的裙子啊!”医生啧啧称奇。
“更败家的是,据史书记载,她做了两条织成裙。”陆子冈也跟着八卦道。
“两条?!”医生在屋里围着立式衣架转了一圈,疑惑道:“这里只有一条。”
“保存下来的只有一条呗!”陆子冈耸了耸肩,“安乐公主的织成裙也被称之为百鸟裙,在长安引起了上流社会的时尚风暴,所有仕女们都纷纷用禽鸟的羽毛和珍兽的皮毛制衣,结果导致长安城外的鸟兽绝迹。后来唐玄宗不得不在大明宫前焚烧了安乐公主的织成裙。喏,可能烧的就是其中一条吧。”
“太……败家了……”一亿钱就这么凭空烧了啊!医生觉得自己的词汇空前匮乏,只能不断地唠叨着“败家”这个词,“话说老板把这条织成裙给弄了个单间,不是这裙子有什么问题吧?”
陆子冈耸了耸肩,不以为意道:“你当哑舍里每件古董都有异常啊?这不过是条裙子而已,放单间恐怕也是因为它太贵了……”
“也是……”医生顿时也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两人赞叹鉴赏了一番,但终究也是两个大男人,对这种奢华的服饰没有太多的兴趣。陆子冈也怕打开房间时间太久,影响屋内的温度湿度不利于织成裙的保存,便和医生一起离开了。
屋内重新变得幽暗,只有夜明珠的光芒静静地笼罩在织成裙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房门被无声地推开,一个黑影闪身而入,迅速把衣架上的织成裙卷入囊中,随后飘然而去。整个过程居然不超过三秒钟。
屋顶上的夜明珠闪烁了两下,忽然间永久地暗了下去……
第57章 玉翁仲
一
公元1057年,开封府太学。
开封府内城朱雀门东南角这一带,是东京最繁华热闹的地方。这里因为蔡河流过,形成一道优雅的河湾,所以便被命名为蔡河湾。
蔡河湾这里非常繁华,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商铺建筑,而且更加奇特的是,这里同时拥有着贡院、太学、国子监、教坊、医馆、妓院、赌坊,从上九流到下九流,几乎都挤在这一块区域,独特的风景让这里成为东京最负盛名的地方。
刚刚步入及冠之年的王俊民,跟着他的同窗好友初虞世,从蔡河湾南岸森严肃穆的学府中缓步而出,不久便迅速融入了蔡河湾热闹的人群中。
王俊民十七岁就入了太学,成为了这座最高等学府之中的一个太学生。当然,若不是十二年前范仲淹范大人推出的庆历新政,建立锡庆院太学,他现在还指不定在哪里苦读诗书呢。
太学设有舍斋,只要交足了学费,吃住都在其中。在太学之中苦读了三年,王俊民尚是首次被人拽出来好好游逛这赫赫有名的蔡河湾,一下子便被面前这熙熙攘攘接踵比肩的景象镇住了。在人群中还能看得到很多人和他们一样穿着圆领大袖的白细布衫,这是太学生的太学服。王俊民眼尖地看着几个学子穿着太学服明晃晃地往青楼楚馆走去,不由得替他们窘迫起来,恨不得把身上同样的这套白细布衫换了去。
但他也知道现在世风如此,在市井间每每还会流传那些缠绵悱恻的才子佳人故事。大多那些不具名的作者,就是他的同窗们。
“康侯,想什么呢?”初虞世都走出去好几步了,才发现身边的人没有跟上来,不由得回头去唤。
“哦,和甫,只是想到明日就是上舍考试,我们现在还出来逛,不太好吧?”
王俊民和初虞世在太学里关系最好,两人不光是同乡,还是舍友。
“你都学傻了你,出来透透气有助于明天发挥!”初虞世用手中折扇拍了拍他的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王俊民踌躇了片刻,终是不忍扫好友的兴致,举步跟了上去。
太学之中分三舍,分别是外舍、内舍和上舍。新生入太学便在外舍学习,经过每月一次的私试和每年一次的公试合格,再由学官参考其平日行止,合格者便可升入内舍,成为内舍生。内舍生每两年考试一次,优秀者会进入上舍。而上舍生每两年都可以参加评考,诸多品评都必须达到优等,才可以成为上等上舍生,释褐授官。若是有一门评级为平,则为中等上舍生,免礼部试。再次则为下等上舍生,免解试。
可以说,在太学之中,外舍、内舍和上舍,直接就把太学的学生分为了上中下三等。而上舍也不是谁都能进的,上舍生几乎是在太学金字塔的最顶端,他们理所当然地拥有着太学之中最优秀的学官典学指导,最好的舍斋,最好的书房,在太学之中,向来都是鼻孔朝天的。
太学服的白细布衫是一种裳下摆接一条横的男士长衫,全身上下都简简单单,看上去和一般士子的衫没有什么区别,但却在黑色的横之上有着一条不甚清楚的深色滚边。整个东京城的人都知道,只有太学的学生才能穿这种滚了边的衫。而且那一道滚边,还用不太明显的颜色,区分了太学生的等级。
王俊民低头看着下摆上那道靛青色的滚边,心想他之前是群青色,现在是靛青色,希望在不久之后就能换成看上去低调、但是却代表着上舍生荣耀的鸦青色。
正胡思乱想着,王俊民也没注意到路人的目光,他们两人本就相貌堂堂,身材挺拔,又身着代表内舍的太学服,极为惹眼。太学的学生大部分都是官宦子弟,再不然就是被举荐而来各地数一数二的学子,进了太学内舍,虽然还不是上舍,但也算得上是半只脚已经踏入了朝廷门槛。所以他们两人走在街上,不时就会有或羡慕或嫉妒或敬仰的视线投注过来。
王俊民跟着初虞世不知道穿过了多少小巷胡同,待他发觉周围已经冷清下来之时,才注意到他们已经到了一个很偏僻的胡同之中。只是这里分明还在蔡河湾附近,因为那吵吵嚷嚷的叫卖声与吆喝声就在不远处清晰地传了过来。
这个胡同之中倒也有着不少铺子,很多都是卖古董和字画的。因为这一行有着“灯下不观色”的铁律,所以入夜之后就纷纷闭了店,白天的时候应当是很热闹。只是这都闭店了还来做什么?
王俊民正想发问,就见一家古董店门前还点着灯笼,他只来得及借着那灯笼的晕光看到这家古董店的招牌上写着“哑舍”二字,就被初虞世拽着跨入了店铺大门。
还未等看清楚店内的摆设,王俊民就已经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甜而不腻,清新高洁,像是把他整个人内心污浊的部分都洗涤了去,令他的心情立刻舒畅了起来。这家古董店真的好奢侈,虽然不知道这熏香是何种香料,但绝对不是廉价之物。
王俊民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的钱囊。他父亲不过是开封府的小小判官,吃俸禄度日,还要上下打点,供他上太学已是极限。更别说他家中还有三个未长大的弟弟,他也要省着点才是。因为铁了心不想买东西,王俊民倒是静得下心来鉴赏店内的古董,一边看一边啧啧称奇。
店内的布置典雅宜人,各种古董的摆设都恰到好处,没有待价而沽的市侩感觉,反而像是进入到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厅堂。但每一个的古董,看起来都华丽珍贵,价值连城。
初虞世却没王俊民那种闲心,他立刻冲到了放置文房古玩的地方,挑挑拣拣起来。除了一些玉佩扇子,他们太学生大抵都喜欢这些平日可以用得着的文房之物。再加上古董店中经常会出售一些文人士子用过的文房清玩,谁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在考试前买来当个好彩头,保佑科科必过,这在初虞世看来可要比考前温书管用得多。
“掌柜的!今天下午我看到的那个李白用过的云纹白玉笔洗还在吗?”初虞世急吼吼地掏出怀里的银票,“我这回钱带够了!”
王俊民在一旁都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了。虽然这家店看上去挺不错的,古香古色,卖的古董也很有年头,但诗仙李白用过的笔洗也太离谱了吧?不过他也知道好友的性子,是劝也劝不住的,反正初虞世家里有钱,倒也不在乎这点花销。
只是即便这么想,王俊民也无法对这家古董店的老板产生好感,在对方从内间走出来后,他便移开了视线,不再关注那边的讨价还价,只是漫不经心地扫过一旁的博古架。
他的视线忽然间被角落里的一个玉人所吸引。他好奇地走了过去,发现那是一个只有大拇指大小的玉翁仲。
玉翁仲是一种驱邪祛魔的佩饰。翁仲原是秦始皇时期的一名大力士,名阮翁仲,传说力大无穷武力过人,秦始皇令阮翁仲兵守临洮,威震匈奴。阮翁仲死后,秦始皇为其铸铜像,置于咸阳宫司马门外。匈奴人来咸阳朝拜,远远看到该铜像,还以为是真的阮翁仲,皆不敢靠近。
于是后人就把翁仲铸成铜人或者雕刻成石人,立于宫阙庙堂和陵墓前用以辟邪。渐渐地,世人也开始佩带玉翁仲来辟邪。玉翁仲与司南佩、刚卯在汉代极其流行,同被称为“辟邪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