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1 / 1)

夏采薇靠着他叹气:“腿都软了,坐到最后都麻木了,应该换一个玩。还是这个好,一下子就忘了烦恼。”

“还玩!”方琢之吼道。

“好了,不玩了,我也累了,回去吧。”方琢之如释重负。

与夏采薇的第一次约会后,庄楷犹豫了几天。他没想好是否该继续约会她,他并没有所谓的洁癖,只是不想为自己惹上麻烦。这天他正准备去赴一个约会,瞥见夏采薇骑着车经过。他一时兴起跟上她,原来她是回家。庄楷准备离开时看见夏采薇扑到一个男人怀里,而那个男人很眼熟。他听见夏采薇唤他桌子。桌子?他不解,也许是个昵称吧。

那天的约会并不成功,他一直在想那个男人是谁以至有点心不在焉。他把认识的人一个个地在脑海中浏览,最后终于想起来,方琢之。原来是他,难怪。庄楷只恨自己没有在方琢之之前遇见夏采薇,现在他失去了一亲芳泽的机会,方琢之的女人他不敢碰。

尽管如此,他仍对夏采薇充满了好奇。他草草结束约会,联系一个朋友让他帮忙查方琢之的女人,尤其是一个叫夏采薇的。他叮嘱他一定要保密,且不能让方琢之察觉。

几天后,朋友的结果来了。他告诉庄楷,方琢之的女人并不难查,只是数量较多,并且没有一个叫夏采薇的。庄楷告诉他,是方琢之的现任,很年轻,很美丽,现在在美国H大读书的那个。又过了几天,朋友才告诉他,夏采薇不是方琢之的女人,是他妹妹。方琢之把她保护得很好,从来没有介绍给社交界。其他的他就打听不到,他建议庄楷可以在他自己的圈子里打听一下。

妹妹,庄楷放下电话后埋怨自己,阅人无数的他居然也会看走眼,白白浪费了好机会。她的谈吐正应该是那样的家庭出来的,可是她为何会有不时流露的性感,莫不是与生俱来的,真真是一个尤物。

庄楷到美国后第一次给他家老头子打电话,他父亲见儿子打来电话,心里就当作是他放低姿态,故而顺着台阶下了。随便敷衍老头子几句,庄楷言归正传:“老爸,你知不知道方家的事?”

“方家?哪个方家?”

“还有哪个,那个方家。”

“那个方家,你想知道什么事,想跟他们合作什么?不是不好,只是方家现在的掌权人又精又狠,大家都想靠上去,就是不好靠呀。”

庄楷不耐烦道:“不是这个事,就是方家的这个方少,他是不是有个妹妹?”

“妹妹?”他父亲沉吟:“好像是有这么一个妹妹,不过不是亲生的,是方家大公子第二个夫人带过来的。听说方大公子在世的时候小姑娘很受宠,他们家老爷子也很喜欢她,他们两夫妻过世后就没听过她的消息了。怎么,你想跟他们家联姻,想法倒是不错。不过方家二公子也有个女儿,好歹是正经姓方的,总比这个强。”

庄楷在心里翻白眼,心想,谁管你这些有的没的。他继续问:“方少的妹妹是不是姓夏,很漂亮的一个。”

“姓夏?唔,有可能。大公子的夫人好像就姓夏,是有名的美人。小姑娘小时候挺好看,大了就不知道了,如果随她母亲,应该不会差。我跟你说,漂亮不漂亮有什么用,嫁到我们家第一样是要看家世,还要贞静贤淑,你以前的那些女人我一个都不满意。如果真想跟方家联姻,我看二公子的女儿就不错,我帮你安排。”

“哎呀,老爹,你现在眼光不行了,放远点。是不是正经姓方有什么关系,关键看谁掌权。方家的二房在方家没有大权,跟他们联姻有什么用。听说方少很宠这个妹妹,娶了她不是更好。”

“唔,你说得也有道理。”

“好了,这件事我自己来,你就不要瞎操这个心了。对了,帮我打听实了她叫什么名字。就这样了。”庄楷放下电话,心说好在打消了老头子来胡搅蛮缠的想法。其实联姻什么的他根本不在意,他觉得自己还年轻,没必要捆在婚姻上,等玩够了再听老头子的话娶个太太不迟。

庄楷打算等方琢之离开后再展开行动,他不打算过早地与方琢之见面。出乎他意料的是方琢之居然逗留了两个星期。在这两周里,他父亲也给他传来一些新的信息。方家公司电子这一块近两年在美国加大了芯片项目投入,该项目的研发部放在B城,而工厂则设在中国,方琢之亲自负责此项目。庄楷有点头痛,看来今后不可避免地要和方琢之打交道了。

在庄楷看来,追求女人不外是那几招:鲜花,珠宝,浪漫的气氛,甜言蜜语。可是这些无不在夏采薇那里一一碰壁。她不喜欢割下的鲜花,庄楷便隔三岔五地送上别致的盆栽小花,配着动人的诗句。夏采薇每次收到花后都会给他打个电话,礼貌地谢谢他,并请他不要再送花了。庄楷自动忽视她的请求,照送不误。她和他以前的女人不一样,珠宝不能用来打动她的心,所以这招他根本没试。他邀请她外出用餐,她婉转拒绝说她晚上一般不出门。他邀请她周末出去散心,可是提议都被她以不感兴趣而否定。

某个周末下午夏采薇主动约他出去小坐,庄楷不禁受宠若惊。虽然他喜欢在晚上活动,还是忙不迭地答应了。他不知她为何在拒绝了他几次后主动邀请他,难道她的目的是欲擒故纵。

下午的咖啡馆人不多,他们在窗边坐下,夏采薇照旧点了一瓶矿泉水。今天她穿了一件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庄楷观察着她,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她脸上,可以清楚地看见额角的细小绒毛。他可以肯定她没有化妆,明眸皓齿,天生丽质。

夏采薇轻蹙眉头,似乎在犹豫着什么,庄楷很有耐心地等着她。终于她放下杯子,犹豫地说:“我不知道应该怎样说,如果我会错意了请不要介意。”庄楷用眼神鼓励她。她朝他紧张地笑笑。夏采薇仍带着犹豫地说:“我不接受你约会的原因是不想浪费你的时间。我有喜欢的人了。”

庄楷心说,这位大小姐真是坦率得近乎残忍,他不放弃:“采薇,我能不能这样称呼你?”她点头。

“采薇,就我看来,你生活的圈子很小,周围并没有什么朋友对吗?”她继续点头。

“这就对了。你接触的人太少,遇见一个不错的人,你喜欢上他,实际上这是一种比较朦胧的喜欢。现在,你的生活圈子发生变化,生活更精彩,阅历更丰富,你会发现自己审美观点发生变化,以前喜欢的人将不再会喜欢。”

夏采薇缓慢但是坚定地摇摇头:“我不会,我很执着。庄楷,我今天约你只是想告诉你,你很好,和你聊天很愉悦,你送的花儿我也很喜欢。非常谢谢你喜欢我,只是我不可能喜欢你。我不想你爱上我,我也不想爱上你。我有过一次,太难过。”

庄楷心里苦笑,他调侃道:“我只是想和你约会呀,并不需要你喜欢我。”

“啊!?”夏采薇瞪圆了眼睛,她微张着嘴,好一会儿说:“那你约会的目的是什么?”

庄楷觉得她这个表情可爱极了,他向她展示迷人的微笑:“我只是享受这个过程,喜欢和你在一起,可以吗?”

“可是,你不觉得这样是浪费时间吗?”

“怎么会,和你在一起我觉得很愉快,希望我也能带给你同样的感受。”

“我也觉得和你在一起很高兴。”庄楷满意地想,鱼儿上钩了,只要她愿意和他出来,到时候还不是手到擒来。

他趁热打铁:“我以后可以约你出来玩吗?”“像朋友那样。”他补充。

夏采薇点点头,又不放心道:“我们不要互相喜欢,就做普通朋友好了。”庄楷觉得自己想无语问苍天,他只好点头,心说,慢慢来。

被夏采薇这样委婉拒绝后,庄楷觉得自己犯了轻敌的错误。好在最后她答应和他出来玩而不是一味拒绝,这样就给了他回旋的余地。他开始有点享受这场游戏带来的难度。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决定先对夏采薇做一番调查再下手,减少她说“不”的可能。

他请了私家侦探,帮他调查夏采薇闲暇时间喜欢做什么,得到的结果颇让他意外。夏采薇平时只是上课,学习,晚上确实如她所说,除了去学校讨论从不出门。闲暇时,她喜欢去博物馆,这点他并不意外,学艺术的学生理当如此。她还喜欢在校园里转悠,几乎每栋建筑都要停留,有的还要进去浏览一番。这也不奇怪,这本是她的专业。她还去过M院,逗留了一番,并去过M院附近的某一栋住宅见一个中国学生,私家侦探把那个学生的姓名给了他。

另外,夏采薇去过几次滑翔,有时几个人,有时人多些,看来是个俱乐部。滑翔?怎么她喜欢这种玩法?要不要也加入这个俱乐部?这个念头一闪而过,随即被他否定,他不想在她面前展现笨拙的一面,而刚开始学难免笨拙。嗯,可以考虑带她出海。庄楷摸摸下巴,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主意。

阳光青年李晑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李晑都可算得上是得天独厚。虽然不是天才,可也是天资聪颖,小学,中学一路顺顺当当地过来,大奖小奖不断,老师眼中的宠儿。无惊无险地考上了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学T大,毕业后又顺利地申请到了美国名校的全额奖学金。

不是没有寒窗苦读的时候,也曾在别人看电视的时候苦攻数理化,在别人打游戏的时候背红宝书做真题,不眠不休地在实验室干活只为发一篇好文章。但是在那样一所高校里不是没有和他一样苦读的人,也不是没有和他一样聪明的人,李晑拿到M院通知书的时候想,自己从小到大好像还是有些小运气。通知书很简短,短短几段话印在有学校水印的信纸上,却是这两年来努力的结果,是拿到去大洋彼岸通行证的关键。

别人不知道的是,除了优异的大学成绩,一篇不错的论文,李晑的推荐信也起了不小的作用。

李晑的父亲是文革前的大学生,在那个优异学生都去学机械军工的年代,他父亲这个普通的学生学了个当时不怎么样的专业,电子工程。在那个时代人的眼里,这样的专业就是搞搞通讯器材,半导体什么的,哪里比得上造飞机坦克。谁知道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这个专业居然成了最热门的专业之一,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在大学任教的李爸爸顺应大学教授在外兼职的潮流,让李家的生活迅速达到了中产阶级的水平,李晑也子承父业地选了这个专业。

李爸爸昔日的同校好友,T大物理系的汪教授,也曾被公派到M院留学,师从于史密斯教授。史密斯老头虽然早就退休了,可他桃李遍天下,其中一颗桃李,霍夫曼教授,就落在了M院的电子工程系。

汪教授到美国参加学术会议的时候曾和霍夫曼教授有过交流,论上了师兄弟关系,也探讨了一些学术上的问题,回国后他们俩的联系也没有中断过。李晑的一封推荐信就是汪教授写给霍夫曼教授的,他的全额奖学金也是霍夫曼教授发出的。

单凭书读的好并不能说明李晑的得天独厚。李晑不是个死读书的人,他高高的个子,爱运动的天性使他拥有了当下流行的健康肤色,瘦削而有弹性的身材,给人一种很阳光的感觉,偶尔笑起来又带点孩子气,总体说来是个颇有些帅气的男孩子。他还玩得一手好吉它,有一副略带磁性的嗓音。

因为家境宽裕,穿着打扮虽然不高档,但也清爽得体,看的出衣服质地不错。他天性开朗,待人和蔼亲切,乐于助人,颇有些幽默感,再加上他为人大方,朋友们出去打打牙祭常是他买单,因此狐朋狗友,好哥儿们也不少。这样的他在大学校园里,尤其是以理工科为主的学校里注定颇受女孩子的欢迎。有他参加的球赛球场边的女孩子都特别多,有默默注视的,有大声喊加油的,也有比赛间隙给他递矿泉水的。

大学几年里,李晑的感情生活不是一片空白,相反颇有些丰富。可以说他被女孩子惯坏了,他从来没有追求女孩子的经历。

第一次恋爱是女孩主动的,他觉得女孩长得不错,性格爽朗,也就没有推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