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而这几天,他一直暗中观察着李朗父子。
丝毫没惊动对方,因为李朗有了一份新职业卖炒米粉。
这在羊城是一份非常普通的职业,晚上路边支个摊,大铁锅旺火,几样配菜一大筐泡好的米粉,素粉五毛,加个蛋一块。
李朗的摊比别人多一样贵城辣酱,生意极好。他戴着眼镜,炒一份就要摘下来擦擦雾气。
他的两鬓已经全白,抬头纹极深,短短几年时间,他像老了二十岁。
他的摊位还有一点跟别人不同,那就是他旁边拴了个孩子。只是这孩子虽然长高壮,但不是在哭就是尖叫,或是撕咬着自己的衣裳,瞪着过路的人。
孩子脑门极大,双目间距宽,眼睛斜视,嘴唇又宽又厚咧着嘴的时候,一口牙磁着。
别说同龄的孩子,就算比他大几岁的孩子也不敢靠近。这一片都是工人吃饭,来的客人总免不了感叹两句,好好一个男娃,可惜有病。
这年头特别是计生变严这几年,普通人对男童总是格外稀罕,客人的反应李朗已经习以为常,苦笑两声,完全不会像过去一样羞愧难当。
自从李母死后,他身上的担子卸了一根。而他从所里接出沈灵娟之后,不管沈灵娟愿不愿意,她必须跟李朗一起养狗儿。
沈灵娟继续在夜总会上班,李朗每月按时上门要钱,沈灵娟也按时给了。有时她上班前也会来看狗儿一眼,李朗有了沈灵娟这个稳定收入,自己支个炒米粉摊,日子还过得去。
他以为一切都在朝好的方向发展,李明和李秀偶尔也会接济他,医生说了,狗儿这病虽然好不了,但也要不了命。
李朗准备攒点钱,把狗儿送到疗养院,然后他还能趁年轻再娶个媳妇,生个健康的孩子。
一切发生的很突然,直到半夜十一点,还太平无事,李朗炒着米粉,狗儿吵累了倒在路边睡觉,顾司白默默地坐在另一个路边摊,看着手表。
他说不清心里的滋味,道不明在期待什么。如果过了十二点,李朗平安无事,也就是说,他改变了前世的命运。
如果命运能改变,那他和灵月……
顾司白猛灌一口啤酒,他和灵月的命运,也会改变吗?
离十二点还差十分钟的时候,路口突然传来吵闹声,还有女人的哭声。
沈灵娟被打的鼻子流血,眼眶青紫,一个醉熏熏的纹身光头男,揪着她的胳膊扯到李朗摊前,带着酒气骂:
“婊子,哪个是你男人?老子今天砍了他,你还有什么理由不跟老子走?”
沈灵娟从来不承认李朗是她男人,但当有粗鲁的客人提无礼的要求时,她也不介意用李朗当挡箭牌。
自从汪素云去了港城,她在夜总会的地位大降,年轻姑娘涌入,她也不得不招待一些粗鲁的客人。
沈灵娟朝李朗使眼色,李朗冷笑一声,突然道了句:“三百。”
沈灵娟咬着牙说了个‘好’。
那光头都没听清,就见李朗拿着锅铲来拉沈灵娟:“这确实是我媳妇。”
那光头大怒,一巴掌甩到沈灵娟脸上:“臭婊子!”
沈灵娟一个不稳跌到地上,刚好跌到熟睡的狗儿身边,狗儿一睁眼,就看到他父亲被醉酒光头打。
他也认得妈妈,虽然沈灵娟没给过他母爱,可孩子天性对母亲的依恋,看到母亲被打的流血。
这孩子本就是超雄,尖叫着就扑向醉酒光头。可到底是个孩子,被光头一脚踹倒。
沈灵娟忙来扶孩子,她再心狠,这个情况下也是护着儿子的。
结果那光头又上前一脚踹向沈灵娟,狗儿被彻底激怒,抓起旁边的水果刀,猛地捅向光头。
也不知那一瞬间是怎么搞的,光头刚好和李朗推搡在一起,狗儿扑过来的时候,光头恰巧被椅子绊倒,狗儿那刺向他的一刀,就不偏不倚地刺进了李朗的心口……
顾司白抬手看表,午夜十一点五十八分。那一瞬间,前世和今生重叠。
沈灵娟的尖叫声,狗儿一手一脸的血,光头吓的酒醒,在地上爬着大叫:“不关我的事啊!你们看到的,是这孩子自己拿刀捅过来的。”
李朗瞪大眼睛,吐出血沫子,抬手也不知想抚摸儿子,还是想抓住什么。
这个男人根本不知道前世的事,在他的记忆里,沈灵月已然成了触不可及的白月光,他只能从报纸、杂志上看到对方的消息。
丝毫不知,前世,沈灵月是他的妻子。
前世,他也不是一个早早苍老,只能卖炒米粉的普通人,而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富豪。
不知道是不是弥留之际,前世今生的记忆齐齐涌现,李朗发出一声不甘的低吟,随即,呼吸停止,死不瞑目。
不管跟前世相比,他的人生发生多大的改变,但结果是没变的,他意外死在狗儿的刀下。
顾司白在警察到来之前,起身离开。他已经得到想要的答案,那就是命中注定的事,无论你怎么挣扎,都不会改变。
而他和灵月,是命中注定,中年时结为夫妻。
所以,他可以放心等待,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比叶炎做的更好,更优秀,让灵月知道,他能给她更好的生活。
至于那个意外来的孩子,没关系,灵月的孩子,他养。
他也会和灵月有自己的孩子,来日方长,他等得起。前世叶炎是死于意外,也许今生意外只是来的晚了些。
这一夜,是顾司白自从得到灵月有孕后,睡的最沉的一夜。
他一觉睡到天大亮,翻开枕边的一个笔记本,里面夹着两张照片,一张是小时候他和灵月、宥桉的合影。另一张是他从报纸上剪下来的,灵月在羊城福利院,抱着孩子拍的照片。
他在看照片的时候,表情极为温柔。
顾司白不用刻意打听事情的后续,不论是从地方报纸,还是从他所里的朋友,都知道详细情况。
李朗死后,沈灵娟反而咬死承认,两人是夫妻,因为孩子有病,所以她才在夜总会工作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