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算这个时代的特色,没办法,此时我们在国际上没有发声的机会,在很多外国人看来,来访咱们国家跟探险差不多。
再过几十年看看,老外蜂涌般来咱们国家旅行。
几十年的努力,灵月有幸,参与了进来。想想前世这个时候,她像被关在笼子里的鸟,从电视和报纸上听说鹏城特区、大开放等消息。
却无法想像具体是什么样的,而这一世,她见证了。
来的不止有单位的迎宾团,还有一些羊城的富商,他们也从小道消息听说了,港城的大富商带着米国的大公司主管来羊城访谈。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要是能搭上线,参与后续合作,那就是财源滚滚啊!像外商投资,肯定要建厂,这工程队、材料商等等,当然都是找本地的公司。
不少公司都安排人来看情况,最起码先认认人,老板后续才好找门路见个面啥的。
来的人当中,就有李朗。不过他只是陪老大的小马仔,站在人群中毫不起眼。
他们也不敢靠太近,不然官方的队伍会勒令他们解散离开。当机关单位的大巴车靠近,老大忙让他们退远点。
大巴车上的人一个接一个下来,老大的语气既羡慕又带着畏惧:“别人争破头抢的是个铁饭碗,这上面的个个都是捧着金饭碗!”
有小弟笑问:“那咱们呢?”
老大玩笑着说:“咱们就是要饭的!”
虽然是玩笑,但大家心里都一沉,这么说确实没错,他们就是在这个时代风口,抓着机会讨口饭吃的。
这时有人说:“哎哟,这次怎么还有女的?”
“女领导没见过啊!听说京城那边来了一群高端人才,有好几个女的。”
“你们快看,那个穿白衬衫的女的,真好看啊!我的天,她都没化妆,比大明星还好看!”
“注意点,小声些,别看的那么明目张胆。”
老大警告道,上一次他们也是来等港城来的富商,结果就因为小弟们太吵,被驱赶了。
这时,李朗惊呼出声:“灵月!”
老大一个巴掌呼过去:“让你小声点!”
别的小弟笑道:“什么‘灵月’‘灵星’的,小李你别说你认识啊!人家跟九天下凡的仙女似的,你个讨饭的会认识?”
李朗很想说,自己不光认识,她还是自己的知青时的对象。差一点,就差一点,要是没有沈灵娟那个恶毒的女人,这个九天仙女就是自己的媳妇了!
他的心狂跳,只觉血脉都沸腾起来,怎么也没想到,分别多年,会在这种情况下跟沈灵月见面。
今日的太阳很大,晒得李朗汗如雨下,他的耳中只余嗡嗡的鸣声,脑海中全是和灵月在一起的那两年。
可他却没有勇气往前走一步,甚至往人群中退,希望人海把自己淹没,别让灵月看到他。
眼前的灵月,穿着日衬衫,长及脚踝的墨绿长裙,纤腰盈盈一握,脊背直的像松,一头乌发没像现在赶时髦的女人。
烫成小卷或是梳得花梢,只从耳上两缕扎在脑后,剩下的长发披散着。全身没带一件首饰,却在阳光下耀目的让不敢直视。
她微笑着和身边的人说着什么,明明一群几十人,却像簇拥着她似的。好像众星围绕着皎皎明月。
李朗退无可退,躲在人群中贪婪地看着,是啊,曾经在大乔山,灵月就被村民称为最美知青。
她一直都是这么美,这么耀眼。只是以前自己觉得她只有美貌没有脑子,人又木讷,远不如沈灵娟风情妩媚……
李朗抬手给了自己一巴掌,他竟然为了一块石头,放弃了一块宝石,还是价值连城的宝石!
他真像一个小丑!
身边的同伴发现了他的不对劲,笑问:“怎么了?你该不会真认识那里面的人吧?对了,听说你也当过知青,该不会认识当官的吧?”
李朗以前以自己曾是知青为荣,因为他比别的马仔有学问,有见识。但此刻他恨不得自己是个文盲。
另一个同伴笑道:“不是说知青给安排工作,还能考大学吗?你咋跑来羊城跟我们抢饭吃?”
李朗越发地沉默,一股愤恨之情充满全身,他却不知该恨谁?恨命运捉弄人吗?不,应该恨沈灵娟!
如果没有她,自己绝不会像现在这样惨!
这时,来宾到了,一群光鲜亮丽的人走出关口,男的西装革履,女的光彩照人。有两个女人烫着时尚的卷发,烈焰红唇,跟画报上的女明星似的。
让来迎接的男同志们不敢看,走在前头的是一个高大的米国人,穿着贴合的西装,戴着名表。跟外国电影上的富豪一样。
他远远就朝人群挥手致意,周局忙低头问沈灵月:“那就是吉米?”
灵月笑着点头:“没错。”
看来他如今在公司的地位完全不同了啊!上一次去港城是个小主管,这一次则变大领导了。带了女伴,还有保镖。
一群高大的黑人保镖走出来,让李朗这些看热闹的商人马仔,一个也不敢上前。看来这次来的是真大佬,谈的绝不是小数目的生意。
“艾华女士,好久不见。你还是这么美丽。”吉米用英文说着,向灵月伸手。
灵月落落大方伸手与他握了握:“吉米先生还是这么风趣!感谢您的光临,希望羊城之行让您满意。”
“我只对艾华女士的剧本感兴趣。”
灵月忙将周局和吴领导介绍给他,这时麦先生上前跟灵月打招呼,还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竟然是朱家大公子。
他同样笑着跟灵月握手:“希望沈同志别嫌我不请自来。”
灵月笑道:“怎么会!港城的同志前来,我们只会欢迎!”
她忙向周局介绍朱暻,别有深意地跟周局说:“比起吉米只对我的剧本感兴趣,朱先生更值得咱们招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