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1 / 1)

银白色的手机在手心里翻转,这阵子这个动作已经快成了习惯。

苏阑看得心烦,心浮气躁的走过去,想把那只手机拿下来丢到一边。

动作间,苏阑碰到了手机的按键,屏幕顿时亮了起来,本来只是无意识的扫了一眼,但屏幕上画面里熟悉的面貌霎时就定住了苏阑的视线。

那应该是张偷拍的照片,至少照片里的人当时不曾发觉。

手机拍摄的照片,效果再好也有限,但相对粗糙的画质也并不能影响什么。

修长的颈项偏出一段洁白的弧度,长长的黑发被风扬起,柔软的服帖环绕在身后。也不过是一个站在街口发呆的侧脸,光影的效果甚至模糊了面容,却是浑然天成。

幽静中弥漫的淡淡清甜呼之欲出,让人转不开视线。

“好看吗?”宋墨笑的别有深意。

苏阑猛地抬头。

宋墨挑起眉,有些意外那是个太过冷酷又太过灼热的目光,情感丰富的不像是苏阑所有的东西。可惜,也幸好,有人始终未曾发觉。

“还有不少呢,我都没想到用手机也会拍出这么好的效果来。”悠闲的起身,宋墨接过手机,调出画面。

的确还有不少,也的确效果都很好。

专注认真吃东西的表情,走在前面的一个背影,似乎是被忽然唤住的惊讶和反映被偷拍的羞恼。

每一个画面都是生动的,专属于沈醉的风情。

苏阑盯着眼前的手机,浓黑色的眼睛里慢慢凝出风暴的雏形,又被强行压了下去。

“沈醉出院了,看起来恢复的不错,辛苦你了。”

宋墨讽刺的笑容明晃晃的挂在脸上,“辛苦的是沈醉,这两天带我走了不少地方,我们一起吃了很多东西,沈醉的品位很不错,人也很上相,真是一段快乐得值得回味的好时光。”

苏阑面沉如水,“既然你这么喜欢,将来拍了结婚照可以送你一套留做纪念。”

“那敢情好。”宋墨针锋相对寸步不让,“不过,新郎的脸是谁的,还未可知。”

狠话放下,饶有兴趣的欣赏了下苏阑瞬间趋近锅底的脸色,宋墨潇洒的撤退,把空间留给苏阑一个人尽情的制造低气压和冷气团。

如果说宋墨毕生最大的丰功伟绩,那大概就是扰乱一池春水。

挑衅的留给苏阑一颗氢弹,却也麻烦的留给沈醉一颗未爆的地雷。

对于宋墨的突然出现,沈家众人背着沈醉做了不少猜测。不知道是苏阑藉由宋墨来试探挽回沈醉呢,还是宋墨本身对沈醉有意思。

不过,他们宁愿相信宋墨本身对沈醉有意思。同苏阑的种种劣迹相比,不仅礼貌周到而且体贴细致的宋墨好的太多了,至少在对待沈醉的这场病上,宋墨的表现就遥遥领先。别人不说,沈际是举双手赞同自家姑姑把苏阑一脚踢开,投入宋墨的怀抱。

“宋墨虽然看起来不怎么实在,但总比那个端架子的苏阑强,我倒宁肯姑姑是跟他在一起。”

这也是沈家众人的心声,但可惜的是,他们也都了解沈醉的性情。一个念旧到近乎偏执的恋物癖,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接受一段新的感情。

沈醉知道自己让家人很担心,也知道宋墨的出现让家人有了颇多猜测。但她能做的,也只有若无其事的笑。

离开苏阑不难。

离开苏阑以后好好的过自己的生活也不难。

天还是一样的热,没有六月飞雪,也没有冬雷阵阵。她也还是一样宅在家里,好吃好睡,甚至照常接工作。

现代人已经不流行海誓山盟,也不再相信那些山无棱天地合的诺言。聚散离合早已变成家常便饭。就像她的偶像阿加莎克里斯蒂写过的《杀人不难》,其实,分手也不难。

也许是那一场绵延近月的大病磨掉了她所有可能的反应和心力,她真的很平静。平静的接受和苏阑不适合的事实。

但接受是一回事,忘记,是另外一回事。

时至今日放的最重的一段感情,时至今日做出的最勇敢的决定,也是时至今日得到的最菲薄的回报。她可以挖个坑,在心里把那段时光埋掉。但她无法控制那段时光在心里如何发酵。

闭上眼睛,她仍然能够清楚的想起苏阑和她并肩在厨房里洗碗的画面,也似乎依旧能够嗅到镇日弥漫在房子每个角落的那股茉莉的清甜。

回忆是好东西,去芜存菁。残酷的只有现实,划出一道深深的鸿沟放在她的面前,让她明白,前方无路。

不过算了,等伤疤好了,总会忘了疼的。

好了伤疤忘了疼,那是说有时间留给伤疤让它痊愈。

不知道是宋墨的言辞更具刺激性,又或者是透过另一个男人的视角发现沈醉的别样风情才让他无法忍受,也许两者都有。

原本对苏阑来说,世界上不是只有沈醉这一个女人,也许这样的女人难得,但并非绝无仅有。可这种近乎不痛不痒的情绪之维持到那一刻为止。沈醉透过宋墨告诉他,是的,这世界上不独有她这么一个女人,同样的,也不独有他这么一个男人。

那一刻苏阑感受到的羞恼就像有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打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换言之,这头野兽被狠狠地踩痛了尾巴。

几乎是反射性的,苏阑想要拨通沈醉的电话,但是理智制止了他。很多事情在电话里是说不清楚的,有些情绪也必须面对面才能确定。

沈醉走了,那件间接让苏阑错失了沈醉的合作案也上了轨道,暂时没有必须他出面的重要工作。在沈醉离开近月的时候,久违的为她专门推出一个空档,苏阑再次亲赴沈醉所在的城市。

接到苏阑电话的当下,沈醉有意料之中的感觉。宋墨和苏阑这两个男人就像是对生的猴头菇,来了一个,另一个也不会远。

叹了口气,她也不怎么意外苏阑不给她任何拒绝的机会,直接人到了,才打电话给她。

这不是个小城市,拿得出手的酒店不止一家,但是偏偏苏阑和宋墨住的都是同一个地方,甚至约的也同是那家酒店附设的餐厅。从这个层面上来说,这两个男人的审美和思维逻辑倒是惊人的相似。

没有惊动家里人,沈醉打着去逛书店的旗号出来赴苏阑的约。

远远的,苏阑就看到沈醉走过来。

墨绿色的长裙,露出白皙的肩颈和纤细的脚踝,长发仍旧用一根簪子挽起。脑中忽然闪过宋墨手机上沈醉自在散发的画面,于是浓黑的眼睛蓦的黯了一瞬。

沈醉当然看到了苏阑,就算周围有再多人,他也永远是会立刻凸显在人们视线中的那一个。烟灰色的一件衬衫,难得他穿的那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