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快带我去看看。”太子眼睛亮晶晶的,还是威风的狗好看,霸气,彪悍,能唬人。
傲哥儿见叶少甫也在,匆忙行礼,扯着太子往外走,转头对沈颜沫道:“娘亲,我们先去看狗了,你和师父说话吧。”拉着太子快速跑开了。
几人来到马厩这边,太子看到雪白的一团子,瞬间僵住了:“这就是你新得的狗?”比四喜还小,没四喜凶,四喜还会汪汪叫两声,这个雪白的团子只会躲在角落里呜呜呜的,好像很害怕四喜,一只害怕四喜的狗?
说好的彪悍、霸道、能唬人呢?难道只是他的幻想吗?
傲哥儿没看太子的神色,早把雪团抱出来,献宝似的放太子怀里:“可爱不,喜欢吗?”
太子讪讪接过,低头看着雪白的团子道:“可爱,太可爱了。”就是不想喜欢,他喜欢威风凛凛的大狗呀,为何一只两只都是奶狗,还一个比一个弱,这不符合他的形象,他是一国太子,应该人人惧怕,他喜欢的狗也要像他一样。
几个人抱着狗来到花园,玩了一会儿,一起吃了早饭,太子提议娶去外面玩会儿,好不容易出宫一趟,一直闷在家里多不好。
听闻街上有卖东西的,玩杂耍的,还有小吃。他吃的饭菜都是御厨做的,千篇一律,再好吃也吃腻了。
不用去学堂,耀哥儿也想出去看看,他们来京都许久了,还不曾好好逛逛呢。不像在扬州时,大街小巷被他们逛遍了。
几孩子一拍即合,带人溜出家门。
吃过饭,沈颜沫去书房看账本,知道消息时,几人已经出门了。
叶少甫为自己沏了壶茶,让沈颜沫放心,太子有暗卫跟着,誉哥儿他们也有人跟着,不会出事。
沈颜沫还是不放心,让芙蓉跟着去瞧瞧。
京都毕竟不是扬州,掉下来一块砖都能砸死朝廷大员,贵族子弟,更是多不胜数!几个孩子的性格她了解,一言不合敢动起手来,还是让人看着比较放心。
芙蓉领命去了,她刚走,刘妈妈进来,手里拿着一张请帖。她把请帖给沈颜沫:“是允亲王府送来的请帖,王妃想请夫人参加五月初三的赏花会。”
沈颜沫打开请帖细细端详:“我跟允亲王府素无来往,他们请我做什么?”
叶少甫端起茶杯抿一口,笑着道:“你如今是太后和皇上看中的人,谁不想请你?允亲王是皇上的堂叔,行事小心又谨慎,很得皇上看中,尤其是永亲王的事发生后。”
沈颜沫不明白叶少甫的意思,疑惑看着他,这跟她有什么关系吗?
叶少甫见她不明白,耐着性子解释道:“允亲王有个女儿,是皇上亲封的明珠郡主,年方十八,还未定人家,据说喜欢你那直来直往的哥哥。”
两年前,沈远安高中状元,许多贵女芳心暗许,不少媒婆上门提亲,他一个没答应,做了几个月翰林院编撰,被皇上寻了个由头外放出去,至今没有成亲。
明珠郡主早已到了合适的年龄,却也未说人家,这就有些奇怪了。据知情人士说,明珠郡主喜欢沈远安,一直在等沈远安,允亲王和王妃是个宠女儿的,不想看见女儿伤心,自然想给女儿找个称心如意的女婿。
沈颜沫手中的笔掉在账本上,是被惊的,难道明珠郡主不成亲,在等哥哥。
这怎么可能呢,明珠郡主和哥哥?怎么看都不可能有交集的人,明珠郡主怎么会喜欢哥哥?沈颜沫不信,她承认哥哥长相俊美,却比不上叶少甫,文采出众,比他好不是没有,明珠郡主怎么可能对哥哥情有独钟。
“开始我也不信,不过十有八.九是真的。”叶少甫道。
沈颜沫来不及考虑明珠郡主的事,被另一件震住了。
耀哥儿与鲁国公府的嫡长孙发生了冲突,五个孩子把鲁国公的嫡长孙揍了,此事还牵扯到太子,芙蓉不敢做主,忙派人回府请沈颜沫过来一趟。
沈颜沫瞠目结舌,起身往外走,一面走一面问跟着耀哥儿的人:“到底怎么回事,刚出去一会儿,怎么和鲁国公府的嫡长孙动起手来了。”
耀哥儿几人的脾性,不动手则已,一动手肯定全上,也不知鲁国公府的嫡长孙如何了?
沈颜沫丝毫不担心耀哥儿几人,他们从小学功夫,又是群殴别人,在扬州出了名的抱团,从没吃过亏。
不过这次沈颜沫失算了,耀哥儿几人还真吃亏了,每个人脸上都挂了彩。
沈颜沫见状,心疼坏了,挨个抚摸着孩子们的脸,眼眶红了几分:“疼吗,怎么回事,刚出门就动手打架?”
太子最小,被耀哥儿几个护着,就挨了一下,嘴角也淤青了,他怕沈颜沫生气,责罚耀哥儿几人,忙出声道:“姑姑,不怪几位哥哥,是他的错。”抬手指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说话太过用力,扯动嘴角的伤,嘶的一声,疼得他吸了一口凉气。
他有暗卫跟着,没有生命危险,暗卫一般不出手,这是父皇定的规矩。
不远处的少年冷冷一笑:“我看中你们的东西,是给你们脸,早把东西给我,我还会打你们?”听这语气就知是个霸道不省事的。
原来,耀哥儿几人出来,傲哥儿喜欢雪团,非要抱着出来,太子喜欢威风的狗,对雪团着实嫌弃,傲哥儿觉得雪团可爱,太子不应该讨厌雪团,就让太子抱着,觉得处着处着就有感情了、
太子没拒绝,抱着雪团在街上溜达,心内却十分嫌弃,觉得抱着雪团有损他的威严,正分神之际,撞倒了一个人,撞到人,太子连忙致歉,准备离开,被人扯住了后衣领。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鲁国公府的嫡长孙,此人名唤刘风淳,祖父祖母宠着,爹娘疼着,在京都是有名的纨绔,打架斗殴的事没少做,和他小叔鲁国公小公子一个德行。
“撞了人就想走,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刘风淳恰巧从赌场出来,输了银子,心里不痛快,被人撞了一下,觉得晦气。低头一看是个四五岁小孩儿,怀里抱着一只狗,这狗看着有些眼熟。
他定晴一看,这只雪团不正是顾菖买走那只吗,昨天他也看上这只狗了,可惜输了银子,银钱不够,这才被顾菖捡了便宜。今儿输了银子,心情不悦到了极点,又看见了想要的狗,刘风淳怎能放过这个好机会。
太子年纪小,也不是好惹的,眉毛一挑,冷声问:“你想如何?”
依/华
第66章 第 66 章
刘风淳听见这话笑了,觉得眼前的小孩儿识时务,双手环胸,居高临下看着小孩:“小爷我也不为难你,只要你把怀里的狗给我,小爷就放了你,如何?”
昨个儿顾菖不是很牛气吗,怀里揣着银子,买走了他看中的狗,今儿他就让顾菖那胖小子看看,他没花银子,一样能弄到看中的东西。
“真是个强盗,那是我们的狗,凭什么给你?”傲哥儿喜欢雪团,先开口阻止。
刘风淳瞥他一眼:“小子,别给脸不要脸,小爷我看上你们的狗,是你们的福气,识相的赶紧把狗让出来,不然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耀哥儿把傲哥儿和太子拉到身后,冷眼看向刘风淳,目带冷凝,嗓音夹杂着鄙夷:“若我们执意不给呢?”
他觉得他们已经够狂傲了,遇见谁都不惧怕,没想到今儿遇见一个不要脸的,明目张胆抢东西。
“不给?来呀,教教他们咱们京都的规矩。”刘风淳不是笨人,之所以敢欺负耀哥儿一行人,只因他们五人只有一个是本地人,听其余四人的口音,均不是京都人,这种人最好欺负了。
刘风淳的小厮个个眼中放光,把耀哥儿几人围起来,抡起拳头就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