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1 / 1)

仲秋拉着子汐溜出来,躲到西厢房的门口,一边吃着糖一边看着从门外走进来的一行人。

天地封尽

为首的是个四十多岁,穿戴的花红柳绿的。身跟着一个年纪相仿的女人,穿着看起来倒不是太贵重,但是仲秋还是看得出来,人家身上穿着的料子可是好料子。头上的饰品也不多,只是戴了一个流苏。手上戴着一个暖袖筒。

女人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也是一身利落的小丫头打扮。

最的走着的是一个少年,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看着很是老实。用仲秋后来说的话就是,那就是个念书念傻了的人。

不过,在古代,这种念书念傻了的人才会下大功夫去读那些四书五经的。

媒人的声音已经把高氏从屋子里请了出来,高氏看着穿戴体面又显得不浮夸,而且还显得贵重的一行人,脸上虽然笑着,却微微有些不舒服。

高氏今天也穿的是身很新的衣服,这是去年新做的。只是在年头上串六睥时候穿了那么几天,然后就让高氏收了起来,压了箱底子。

现在看看对方的穿戴,再想想自己身上的布衣,高氏心里能舒服就怪了。

把人让进屋子里,于氏已经把炎烧开了。

仲秋还特意地拿了一小罐的香片,用老宅的陶壶好好地沏了一壶茶,端了进去。

小五儿跟在仲秋的后面,小手里拖着一个盘子,里面放着五只杯子。

两个小人儿来到正屋里,高氏正在和媒人说话,那女人看着穿戴是个富贵人家的当家娘子,虽然看着精明,可是说话却是圆滑。

声音细巧的,温柔可亲的样子。脸上始终带着暖人的笑容,让人一见就人觉得,这人真的是个可以和她交心的人。

但是仲秋可不这么想,越是这样不动声色的女人,脸上笑得越甜的女人,才是最应该防备的女人。不然的话,一个当家娘子,你真当她这样会把一个家当起来吗?笑话!

“请这位夫人和公子喝茶,乡下的粗茶,请别见笑。”仲秋把沏倒出来,端到了各人的面前。

淡淡的茶香,慢慢地溢出,飘散在空气中。让暖暖的屋子里,有一丝清淡的爽朗。

女人看了一眼仲秋,脸上的笑意正是大了几许。端了茶杯,轻轻地用盖子荡开上面的浮叶,慢慢地饮了一口,像是回味般地停顿了一下,这才放下了手里的杯子,笑道:“这位是姐姐的什么人啊?可是泡得一手好茶。”

那女人对着高氏说完,就冲着仲秋道:“这位小姑娘,泡得可是香片?”灵域仲秋笑着点头,她也想喝好茶啊,可是,她现在还是个穷鬼呢,哪里有银子去买好茶喝。何况,现在她还只是七岁罢了,根本就不能喝茶。

这回不过是因为快过年了,她想着教教两个姐姐,尤其是探春泡茶的技术。

虽然她对泡茶什么的,也不过是粗通。但在乡下能泡出这手茶来,也是让人可观的。

“是的夫人,可还喝得?”仲秋笑着装乖乖女,为了老王家的面子,她不得不出血。虽然只是一滴血,但她实在是不想为王秋月这个人出。

“喝得,泡得不错。”女人笑着夸道,“可是个手巧的姑娘。”

媒人在一边跟着逗趣儿,这话题就从仲秋的身上移开,往王秋月的身上转。

仲秋和小五儿躲在一边也不出去,竖着耳朵听大人说话。

那女人夸了两句仲秋,就开始正事。

这边几个女人说了会儿话,高氏又问了几句少年。少年都一一答了,仲秋这才知道。这少年今年十六岁,正在清源县读书,是县学。明年下场,今年之所以会在年前相亲,就是想图个喜上加喜。

清源离她们这边还真不算太远,虽然说是百十来里地,但是,要是走车的话,也就是一天的路程。和仲秋她们赶车去她们的汪河县的路程相差不多。

这少年姓郑,叫名扬,字子常。

家里还有一个在京都做生意的大哥,叫郑名天。已经娶妻生子。

还有个二哥,在清源县下属兴瑞镇八里村里务农,也娶妻生子。

家里的条件比起老王家来讲,还真是门不当户不对。仲秋对这门亲事真的不看好,从那少年进门到现在,只有高氏问他几句,才说了两句话。

然后就一直沉默着,但是,坐有坐相,站有站相,看着倒也是个不错的人。

虽然人显得有些木纳了些,可是眼神却是清明的很。

这说着闲话,也不会说太多。媒人就要请王秋月出来见个面了,仲秋为了免得以后亲事黄了,高氏迁怒她们。所以,拉着子汐退了出去。没有了仲秋的事,仲秋也没敢回家,一直等到方氏把六个菜都做好了,而且,说成是王秋月做的由王秋月端上去。这才拉着方氏回了家里,毕竟,她们是分了家的。老宅有于氏前后照应着就行了,仲秋她们真不想去触高氏和王秋月的晦气。

第101章 熟人

这转眼就腊月二十五了,子滨也到了放假的时候。一家子该干嘛干嘛,都忙得什么似的。

仲秋和子滨带着子汐到镇上走了一圈儿,该买的都买了。带着一大堆东西回了家,今天还要给土豆作坊的人开工钱呢。明天大家就都不来了,都回家准备过年去。

都忙完了,也到了晚上。

火窖里的菜初三的时候还能出一批,本来是出不成的,让仲秋浇了些空间里的河水,长得快些。

二十六这天,仲秋拉着两个姐姐带着小五儿,五个孩子一齐往镇上去买东西。

家里就剩下王兴文和方氏,两个人合计着过年要做的菜和要包的豆包和冻馒头。

这回仲秋手里有钱,自然是大方的很,不但给两个姐姐买了件首饰,还是镶嵌的。另外还给方氏买了一个银掐丝的镯子回来,也不管方氏戴不戴的,直接就套到了方氏的手腕上。

至于一家之主的王兴文,仲秋也没有忘了他。除一身新衣服外,还给王兴文买了一个玉的烟嘴。

老爷子那边照例是一坛十斤装的好酒,连着过年的四礼都放到了一起,仲秋和子滨带着小五儿给送去的。

进老宅时就觉得气氛不是太好,仲秋不用问都知道。肯定是王秋月的亲事黄了,借了个由子出来,扯住子泊一问。果然如此,人家那个女人没看上王秋月。

可是偏偏的,王秋月看上了那个姓郑的少年。

少女春心动的时候,自然是爱少年郎的。何况人家姓郑的少年还长得真不错,有红是白的,身量也高,一身棉袍还是好布做的,不说玉树临风也相差无多。

妇人走时留下了一匹好布,算是陪罪。

其实说起来,王秋月长得还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