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来到一座砖瓦院墙前,一个小男孩跑了出来,急切地说道:“娘,爹要上茅房,我扶不动他。”

田翠英立刻将手里的被褥塞回给了余舒心:“你跟着我家毛毛去东边屋子放东西,别乱动。”

余舒心还没回应,田翠英已经大步离开,她只好将目光转向了小男孩毛毛。

毛毛五六岁的模样,有点瘦,但长得很漂亮,眼睛黝黑明亮,跟黑葡萄一样,只是她前世的记忆里,好似没见过这个漂亮男孩。

毛毛似乎很害羞,仰头看了她一眼后,就哒哒跑到了正房东边的屋子,举着小手推开门,又转身跑进堂屋躲起来了。

余舒心哑然失笑,提着行李走进东屋。

东面向阳的屋子,宽敞又明亮。

屋内布置也简单,一床一柜子一书桌,以及一把椅子。

余舒心谨记田翠英的交代,放下行李后,一点东西都没动。

好吧,床柜桌子都是空,也没什么可被她动的。

直到眼睛被窗台上的一道亮光闪了下眼,她走近一看,发现是一把被遗落在窗台上的刮胡刀,折叠款式。

刮胡刀应该用了有些年头了,胡桃色的木质刀把都被盘亮了,上面好似还刻了字。

余舒心弯腰凑近去辨认,忽然听到门口有脚步声,她立刻直起身转向房门,就对上田翠英的目光。

田翠英的眼底没什么情绪,只扫了眼堆放在椅子上的行李,便道:“行李放完了,就来灶屋做饭。”

余舒心立刻点头应了,跟着田翠英来到灶屋,在其指示下点火烧灶,熟练又利落,还顺手将水锅架到了燃烧的灶台上。

田翠英眼底闪过一丝讶异,但在余舒心回头看来时,她又绷起了脸:“今晚上煮米饭,炒个韭菜鸡蛋,还来个酸豆角炒个干鱼仔,都会吗?”

余舒心点头:“都会的。”

“那就做给我看。”田翠英把相关食材东西拿出来后,就抱胸站在一旁盯着。

余舒心并不在意被人盯着,她知道这场考验的重头戏是那一碗干鱼仔上。

指头大的干鱼仔,熏制之后还散发着腥气,她用水泡上,而后去做别的事。

煮上米饭后,便切葱拍蒜剁辣椒,生姜切片,酸豆角切段。

切完的酸豆角放水盆里泡一泡,去除过多的咸味。

忙完这些,干鱼仔也泡发好了,余舒心就用一块干净的竹片,破开小鱼肚子,将里头残留的内脏一点点挑出去,避免留下腥苦味。

之后就烧锅热油,将前面准备好的材料和酸豆角先后倒入锅中炝出香味,最后放入干鱼仔,稍稍翻炒过后,便倒水加盖煨煮。

很快,香气从锅盖缝隙钻出来,那是鱼香混着酸辣的味道,勾得人馋虫都乱窜起来。

忽然,身后响起一道咕噜声。

坐在灶前烧火的余舒心回过头,就被田翠英质问:“你做个鱼咋这么慢?什么时候能好啊?”

田大娘凶巴巴的,但余舒心又听到咕噜声了,还是从田大娘的肚子传出来的,她抿紧唇强忍住笑,起身掀开了锅盖看了一眼:“已经好了,可以出锅了。”

盖子掀开的这一刻,食物的香气喷发出来,不光弥漫了整间灶屋,还飘出了门窗,越过了围墙,到了隔壁季家。

“好香啊,大娘你是做鱼了吗?”

丁爱红顾不得收拾行李,就跑到季家灶屋欣喜地问道。

第十二章 杀个回马枪

两家围墙虽没有挨着,但中间只有一条不到半米的过道。

或许,当初建房的时候就较了劲,两家的灶屋都挨着围墙修建,彼此间只差了那半米的过道,于是一家做了肉,另一家指定能闻到。

鱼肉香气飘过来,吴来弟就黑了脸:“臭显摆,不怕被知青吃穷了!”

这话刚落,丁爱红就闯了灶屋问她是不是做了鱼。

吴来弟心口噎了一下,但很快扬起一个无奈的笑容:“丁知青,按说你第一天来咱家里,该给你做顿好的,但咱们乡下生活困难啊,一年都吃不上几两肉,实在是拿不出什么好的招待你,今晚上还请丁知青将就一下,跟我们一起喝一碗红薯大米粥。”

丁爱红顺着吴来弟的指引,看向灶台上煮着的粥,只见红薯块不见米粒,顿时傻了眼:“就吃这个?”

吴来弟点了头:“我们乡下就是这么吃,晚上又不干活,糊弄了一下肚子就行。”

吴来弟说得诚恳,但丁爱红不是傻子,她很快找到了那股鱼香的来处,伸手一指隔壁院子:“他们家怎么能吃鱼,他们家难道不是乡下人?”

吴来弟又被噎了一下,这次她没说话,灶前烧火的季小妹扭过头呛声:“丁知青,我娘好心请你喝粥,你不爱喝就别喝。想吃好的,自己花钱买去。”

虽然行李箱是自己提过来的,但这一路上,丁爱红都是被吴来弟和季元杰母子俩哄着的,骤然被季小妹呛一句,丁爱红恼了:“买就买,你当我没钱啊!”

她掉头就要出去,吴来弟连忙拉住她,好一阵劝说,又让女儿跟丁爱红道歉。

季家这头在拉扯,隔壁余舒心已经将韭菜鸡蛋都炒好了。

饭菜上桌,余舒心终于见到了这家的当家男人孟叔。

不过,当家的孟叔是被田大娘从里屋抱出来的,稳稳当当地放了主位上。

整个过程,田大娘腰不弯,腿不颤,气也不喘,余舒心却心颤了。

村里传言不虚,孟大娘果然是一巴掌能将男人扇飞的强悍女人,自己这小身板更挨不住她的一巴掌。

“小余,吃菜啊。”孟叔笑呵呵地招呼。

孟叔一笑起来眼角有细纹,但依旧能看出年轻时极为英俊,小男孩毛毛便长得与孟叔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