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啥本来只是露一截腰,到他这儿就变成了没穿衣服。

宋越年还在考虑,要不然和沈旷说声再见,干脆把人带回去干好了,这厢沈旷过来把他这尊大佛请走到角落里坐着了。

“猫饼”客流量也不小,任由宋二爷在大门口站着堵路,老板沈旷是不会答应的。而且宋二爷长成这样儿,有点儿过于引人注目了,毕竟这是酒吧,就算是在图书馆看见个帅哥大家还都想去搭讪呢。沈旷就是怕动静太大,等下再把林赫招来了。

沈旷林赫老同学见面,真,尴尬。

不知咋的,对面“厚后”的俩服务生也在,脱了工作服换上休闲装,乍一看都挺好看的。

其实“厚后”是宋越年的产业,但是宋越年对自己的生意早就不太上心了,看着阿洲和骁骁,只觉得眼熟。

阿洲和骁骁当然是认识老板的,但是认识归认识,现在又不是工作时间,没啥必要对老板多尊敬。大家都是来“猫饼”玩的客人,有这闲工夫和自己老板客套不如和正真的东家打个招呼。

“嘿!这不是有猫饼的么!”阿洲语调上扬,一副真呀真高兴的模样。

沈旷突然觉得自己这酒吧名字取得真不咋地。

作者有话要说:

求评论。

路见不平评个论啊,该出手时就出手。

亲爱的朋友们让我看到你们的存在。

第7章 第七章

林赫很失望,也很失落。沈旷今天不在店里,他不能暗中观察他男神的美貌了。其实沈旷长得也不是多好看,反正不如林赫他自己,但是很清爽,而且气质好,一看就知道这人意气风发志得意满,看一眼人就精神了。对林赫还有另外的百分之二百的迷弟加成。

今天的调酒师估摸着是个新来的,不认识林小公子。听说他就要一杯雪碧之后态度十分敷衍,连片柠檬都没给。

按常理讲,林赫是不在乎这些的。他个缺心眼儿的说不定只会感觉哪里不太对,但是具体要他指出来,可能又办不到了。但是今天不一样。诸事不顺的人总会多愁伤感,多愁善感的人往往心思细腻。林赫一眼就看出来这人对自己态度不佳,当场恶狠狠翻了个白眼。可惜人家转过身去拿酒吧匙了,完全没看到林小公子翻白眼的样子。不过灯光这么暗,就算他转过来也不一定看得见。林赫见他对自己的示威没啥反应,想要破口大骂一解心头只恨。这边刚要骂出口呢,那边想起来了,自己从小到大都没有这么骂过人,一直都是文明的乖宝宝,其实自己并不了解破口大骂的具体做法。不知道骂什么,所以只好做罢。

突然觉得自己很委屈。委屈了一阵子之后又觉得自己十分矫情,深深地感到不齿与惭愧。再加上没能如愿以偿看见男神,林赫的负面情绪达到了顶峰,很想学人家大醉一场。但是一想到自己高三暑假喝了点酒差点被林美美宰了,就怂了。

林赫慢慢把下巴放到桌子上。桌子挺矮的,这个姿势有点挑战柔软度。

林赫保持着这个类似于压韧带的动作好长一段时间,突然觉得自己腰间有点热呼呼的痒痒。本来还不想爬起来,但是林赫发现抖抖肩膀浑身都酸之后,他觉得这个害人的姿势下次还是不要随意尝试了。他倒是没考虑这个姿势看上去有多蠢,有多像一条死狗。

林赫扭了扭脖子,拿起雪碧喝了一口。有个妆化得挺浓的姑娘过来和他打了个招呼,他俩完全不认识,所以就只是陌生人间的打招呼。那姑娘想请林赫喝杯酒,这看似请客读作勾搭的好意,林赫当然不会接受。何况还是个姑娘。他摇了摇手里的雪碧,把气摇掉一点:“看,我喝的雪碧。我不会喝酒。”

正常人都不会相信他的鬼话。一人高马大的小伙子,你说你不会喝酒,一杯都不能喝,骗鬼呢?

姑娘把这理解为不给她面子,换了个妖娆点的姿势再一次发出邀请。林赫有点烦了。

“我这样和你站在一起,太像姐弟恋了,不太搭。我不喜欢比我大的。”

那姑娘目测比林赫还小两岁,不过妆太浓了,究竟谁年龄大这件事还真的不太好断定。不过足以让着姑娘不太开心了。

本以为这姑娘不开心是打消这个念头,结果那姑娘拉着他想让他把话说清楚。这哪儿行呐,林赫早就不想和她纠缠了。

目光扫视一圈正好看见那边和骁骁腻腻歪歪的阿洲。

“嘿!阿洲!”管他认不认得自己,总归要摆脱这个多事儿的姑娘。

“哟,林少爷!”没想到他还真知道自己。再好不过。

林赫抓了手机快步走过去,走两步再回头一看已经看不见那姑娘的影子了。一颗心放下来了,但是又突然有些失落。这才是真正会玩的,就算是自己再看得上的,也能好聚好散,不拖泥带水。果然,今天有点多愁善感,有感而发的内容太多了。

林赫把骁骁往里面推了推,想坐在骁骁旁边挤一挤。阿洲一见当然不高兴,他把林赫赶到自己的座位上,也就是骁骁对面,自己和骁骁叠在一起搂搂抱抱不知羞耻。

“瞧你们腻歪的。啧。”林赫刚说完,突然发觉其实自己和他们完全没有这么熟,而且人家刚刚还帮自己解了围,突然怼一下,会不会显得人很没礼貌。

阿洲和骁骁没接他话茬,其实是两人正打得火热没空搭理他,但是在林赫眼里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林赫很尴尬,干笑了两下,觉得自己还是保持一点距离为妙,最起码非礼勿视是要做到的。

林赫把目光挪开,透过贴在一起的两个人往后看。

很好,更尴尬,简直尴尬死了。

宋越年和沈旷不知道在聊些什么,聊开心了还拿起酒杯碰一下。林赫感觉那溅出来的酒液都快要沾到自己身上了,坐立难安。

早就知道这家店的老板是沈旷,要不然林赫也不会来得这么勤快;也早就知道宋越年和沈旷认识,不但认识而且很熟关系很好的样子。所以这个场景其实一点都不奇怪,相反很正常,他们都不知道过过多少个像这样的晚上。只不过林赫之前没有看见而已,今天误打误撞碰上了,也不应该情绪如此激动。

今天情绪怎么这样不稳定。

宋越年那边正撺掇着沈旷把这家酒吧的经营权转给他,一条两条的好处一个个儿的数给沈旷听,什么分你八分利,还不用你操心,省时省力,坐等数钱,末了还添一句,我看在你是我小学弟的份儿上才对你这样好的。

奈何沈旷对宋二爷太了解了,知道他虽然懒,脑子也不太正常,但确实是个无利不起早的,就算是临时起意也肯定打了好几遍算盘。即便他现在还没想明白这桩生意能给宋越年带来些什么好处,但隐隐约约的第六感告诉他随便信了宋二爷的鬼话是不会有什么好处的,何况这人几个小时之前亲口承认的,他是个会吃人的,和畜生不一样的地方只在于他会吐骨头。因而沈旷咬死了不松口,坚决没同意。

宋越年本来心血来潮地想在非工作时间谈谈生意,突破一下自己固有的规律,也堵上那些说自己工作时间太短搞得他们太忙的秘书助理们的嘴,还特意找了个和自己关系不错的沈旷来实验,结果还是失败了。这件事告诉宋越年,固有的工作规律还是不要随随便便就去试图打破,这个东西就像是农民起义,看上去轰轰烈烈仿佛下了多大决心,最后还是多以失败告终。

宋二爷第一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生意,黄了。

好在宋越年今天心情很好,所以他一点儿没生气,反而还把这次事件得出的道理认真地记在心里。因为他看见林赫往他这边走了。

看着这傻小子好长时间,结果他在自己前面那桌儿停下来了坐着了,还背朝自己。自己酒吧里的员工在关键时刻还是给力的,宋二爷看着阿洲把林赫吆喝到了与自己正对面的位置,开始想这个月给阿洲加多少薪,要不把骁骁的也一块儿加了。

终于林小公子看见他们了,宋越年很高兴地举了举手里的酒杯,干了。

林赫再一次坐在了宋越年的车上,把玩着后座儿上的绳子。自从上次宋越年说下次用绳子之后,他就一直备了一根在车上。林赫发自内心地觉得宋二爷不愧是宋二爷,考虑事情真周到,并且十分感谢宋二爷这么记挂着他。

然而林赫还是没能迅速地从刚刚在“猫饼”里与沈旷有直接面对面的接触缓过神儿来。

说实话,林赫当时是非常紧张以及期待的。但是精神过于紧绷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完全不记得自己刚刚干了啥,就算是他想仔细思考一下反省一下,以便于以后再见面自己能有一个更加良好的表现都做不到。脑子里完全是一片空白,都没空去想为什么自己再一次坐在宋越年的车上行驶在通往那间已经属于自己但自己只去过一次的公寓里。

林赫认为,自己需要换换脑子。

“宋二爷,要不咱给公寓里装修个厨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