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1 / 1)

剑仙开玩笑似的说着,“我这双眼睛要是没瞎,你应该是精修五行了,说不得还要算上风雷,乃至阴阳,你这柄法剑比你的体剑材质上要高出许多,不过你既然选择精修五行风雷,那就没必要只使一把法剑了,这样反而拖累了你的天资,即便是一个行属配一把法剑,以你三清山的家底,也能凑出来,这样好的种子,没必要那么小气。”

程心瞻笑着点点头,他也能感受出来一些,以「高真」施展雷法自然得心应手,施展五行时确实是差了那么一点点,不过没关系,来日方长。

一边的孔雀城主看着程心瞻的眼神忽然变了,闪烁着莫名的光,他又递给少年一个牌子,他说,

“小友,这是城主府的牌子,往后如有什么孔雀城能帮得上忙的,可直接凭此牌来城主府找我。”

程心瞻有些意外,没有动。

“就当是结个善缘。”

城主又把牌子往前递了递。

虽说是散仙,但到底是个仙人,如此姿态,程心瞻不敢不收,连声道谢,接了过来。

“还有一场,你还参加么?”

还珠楼主笑着问。

少年点点头,也笑着回说,“要的。”

1.说实话法剑场有点难写,这两天想的头疼。因为我得趁着这个多轮斗剑的机会向大家展示,为什么云气就是这么厉害。因为他触类旁通,因为他心无杂念,因为他一看就会,因为他一想就成,他无时无刻不在吸取别人的长处来成长自己,总结一句话就是这章标题,见阴知阳。

这是他天才的表现,也是他天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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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雄鸡一唱天下白

“第二场头名,程心瞻。”

他的名字再次在一城一楼上回荡,大家为之欢呼,双剑同修,已经很久没见这样的人了。

“第三场。”

还珠楼主的声音再次响起,他顿了顿,城、楼之内无数的飞剑修者跃跃欲试。

“飞剑场,修行飞剑术者,可入场,欲入场者,先出剑。”

众人闻言不解,不是登台,不是入镜,直接出剑?

“众剑客落到地上去,再往高处出剑,最高者三十六人,可入场。”

众人一愣,随即恍然大悟。

是了,连法剑比试都有几千人入场,那飞剑无疑会更多,要是真以比斗分高低,那得斗到何年去。

飞剑就是要千里之外取人首级,飞高和飞远都是最简单、也是最直观的择优之法了。只是飞高相比飞远更难,飞远能放远百里者,飞高难过一里,如今满城的看客,飞高更快见分晓。

身处楼阁之上的剑客纷纷跳下来,哪怕是坐在墙上的、台阶上的,此刻都跳到地上,现在不差这一下,别到时候天上论高低时,说占了地上的便宜。

还珠楼上如下雨一般,成千上万的人在高楼的四面八方跃下,好不壮观。

站在最高处的程心瞻也跃下了,径直落在了海市酒楼的门口。

现在满城的人没有不认识程心瞻的,海市酒楼周边的人全都围了过来,楼上的主婢二人自然也发现了。

晴雨心想,这个程道长人还真不错,第二场头名离开剑仙,就这样落在了酒楼门口,能给酒楼赚下不少名声,今晚这酒,不算白出。

萧十一娘根本想不到这些,她连忙起身下了楼,就在门口站着,望着。

晴雨到底是机敏有眼色的,见到程心瞻只站在门口,却不进来,当即就猜到了什么,忙从洞石里拿出一张椅子送到程心瞻身后,他道了声谢,便坐了上去,这木椅不知是何材料,发着淡淡的香,清心明目。

女婢回到主子身侧,又拿出一张相同的椅子,扶着主子坐下,这一刻,萧十一娘对晴雨实在是不能再满意了。

程心瞻从腰后取下葫芦,拨开了葫芦嘴,一把赤红剑光窜出。

「桃都」悬在他身侧。

众人轰然叫好,萧十一娘和众人一样,拍起了手,果然,他要比第三场!

“起剑!”

还珠楼主的声音响起。

顿时,灵光闪耀,上万把飞剑从城中飞起,如流星起陆,如飞瀑倒流,如惊鸟离林。

数万把飞剑在第三重天上向上高飞,飞剑的曳尾拖出百丈长,在月色照耀下,如枪如林。

有些飞剑光彩炫目,曳尾五彩斑斓,穿云逐月,如虹如霓。

所有人痴痴看着这景,满城寂静,仅余焰火炸裂之声,但焰火只能为此景增添庆乐,却无法吸引哪怕是一撇目光。

当今天下几人不修飞剑,即便是不专注于剑道的,也都怀揣着一两把,此刻御剑都为这胜景出了一份力,不过也仅仅是添色而已,千丈是个大槛,没能飞过千丈的占了一大半。

而过了千丈之后,众看客只能遥望依稀可见的曳尾了。

此刻,映月镜中的画面再次变换,显照出最前面的一批飞剑。

还珠楼主的镜景以明月为背景,把四五十把飞剑映照的很清楚。

在一处屋檐上,髯仙李元化躺在瓦片上饮着酒,屋檐下齐齐站着五个人,正是蜀山的五位高徒。

他们几个的飞剑自然都在镜景中,但同时,他们也发现镜中还出现了一柄熟悉的飞剑。

另外四个望向李英琼,不错,那把剑是秦汉时的制式,剑身赤红,弧如柳叶,在月光照耀下,连剑身上的古篆都看的一清二楚,正是「桃都」二字。

那把剑飞的很高,处于顶端几个,和他们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