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1 / 1)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格蕾丝连他最后的劝告都没有听进去,只是一味追问威尔士先生是否真有过一个夭折的女儿。

威尔士先生向伯爵转述格蕾丝的话:“格蕾丝小姐问我,她是否真的令我想起过我的小女儿……她请求我不要骗她。”

“……你怎么回答的?”

“我说,格蕾丝小姐确实总能令我想起我的孩子……这是实情。”

威尔士先生的语气过于惆怅,让阿伦德尔伯爵意识到自己刚才问了个极多余的问题,他觉得自己被格蕾丝的愚蠢传染了。

王后陛下在德内尔夫人和法拉内利先生的说笑声中开口,邀请格蕾丝坐下来和他们一起用餐。德内尔夫人活泼至轻浮,王后陛下则因为过于端庄而让人忽略了她的美丽。

格蕾丝对着王后露出受宠若惊的模样,土气地摇头摆手,说自己已经吃过早饭了。

这是事实,虽然昨晚的舞会闹到很晚,但艾伦.斯顿离开后,格蕾丝就顺利地睡着了,并没有被头顶的舞会打扰,今早也同以前起得一样早。正常说来,再过一小时他就该吃午饭了,格蕾丝开始思考午饭去哪里吃这件事:伯爵平时用餐的小饭厅肯定是不行了,厨房仆人们的餐厅也不是个好选择……他让自己想着这些,脸上显出恰到好处的迟钝与单纯。

王后陛下见他如此愚钝,只好作罢。

愚蠢。阿伦德尔伯爵在心里再次评价道,竟然拒绝王后陛下的拉拢,真是愚蠢至极。

可格蕾丝真的愚蠢吗?阿伦德尔伯爵立刻在心里反问自己。

对于格蕾丝昨晚那些话,阿伦德尔伯爵唯一在意的,是他提到了黎塞留。

黎塞留,全世界最伟大的首相,早年亦曾因支持王太后摄政而被后来亲政的国王冷落,简直就是与他如出一辙的境遇。

格蕾丝怎么会突然提到黎塞留呢?阿伦德尔伯爵知道格蕾丝机灵,毕竟是他亲手挑出来的人,他知道他的诸多优点。可他再机灵也只是个“女仆”,从未出过山庄,只从威廉.斯顿那里学过一些简单的拉丁文,用来读圣经而已,他怎会知道黎塞留呢?不会有任何一个充当教师身份的人,会去鼓励一个女孩儿去学政治和历史。

他苦思冥想,终于又想起自己曾在格蕾丝面前提起过尼禄,而格蕾丝当时竟然是知道这个罗马皇帝的。显然他知道一些历史,阿伦德尔伯爵想到,格蕾丝那么崇拜威廉.斯顿,那个上进的年轻人一定是对历史感兴趣的,这是不是意味着格蕾丝也会对那些东西感兴趣?随后阿伦德尔伯爵又想起格蕾丝曾经告诉自己,他看书都是偷着看,所以练得阅读速度很快,还说过艾伦.斯顿在军校学的那些东西,“有些特别简单。“

艾伦.斯顿所在的军校是全国最严进严出的学校,那里每年只能有二十几人顺利毕业,不可能“特别简单”。

这对阿伦德尔伯爵而言是很难接受的,他不希望是自己错判了格蕾丝,他不希望格蕾丝真的对黎塞留如此了解。若他对黎塞留这般了解,就是对自己这般了解同是出身贵族而非名门,同样在兄弟中排序靠后而不受家族重视;最重要的,是他确实将黎塞留的政治成就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这种洞悉是他无法忍受的。

因为“黎塞留”这个名字,阿伦德尔伯爵一宿都没有睡安稳。他思来想去,还是很难相信格蕾丝竟能如此博学且洞察,不得不怀疑是陛下告诉他的。

这一猜想彻底搅乱了他的睡眠。难道是陛下拿自己和黎塞留相比较?如果真是这样,陛下是何意?从陛下口中说出这样的话,是表示陛下想效法那名与他同名的法国国王,愿意既往不咎,重新重用自己吗?可他从未从陛下那里得到过一星半点儿的暗示。

他忽又想起格蕾丝两眼含泪冲自己说出的那些质问,他早就知道小贩杰瑞没有死,他知道威尔士是故意利用他杀死管家沃德……他什么都知道,只是没有问……

阿伦德尔伯爵猛地抬头看向格蕾丝,那样乖巧无害地站在桌旁,漂亮,却不会引起人们的警惕。

这是个扮成女孩儿的男孩子,他揣着这样一个巨大的秘密活了十八年而未被戳穿……阿伦德尔伯爵似乎重新认识了他一遍。

昨晚的舞会让习惯早睡的夫人真的患上头痛病,饭吃到一半就不得不回楼上休息。艾伦.斯顿让格蕾丝搀着夫人的另一条胳膊,两人一起将受苦的女主人扶出餐厅。

阿伦德尔伯爵意识到,从格蕾丝进门,到离开,自始至终,他没往自己这边看过一眼。

而真正让阿伦德尔伯爵感到格蕾丝完全脱离了自己的掌控,是接下来的,这个山庄的女主人竟为格蕾丝找了一个有着侯爵头衔的“生父”。

第65章 升调信

侯爵是位好侯爵,姓纳科伦,是与阿伦德尔伯爵截然不同的那类贵族:附加于姓氏的荣耀是凭祖先参与十字军东征获得,而非靠摆弄权术,并且可以世代承袭。

作为纳科伦的后代,侯爵从先祖那里继承了广袤领地,因此在元老院三百席中自动占有一席。但侯爵本人性情温和,与世无争,每次投票都投弃权票,由此在宫廷和首都拥有良好口碑。

只是这种友善的天性只能给纳科伦侯爵带来好的声誉,却无法令他在政治活动中获得利益;而侯爵本人的情人与私生子女众多,家庭花销巨大,使他不得不时时变卖一些祖产来换取家用。

老斯顿与纳科伦侯爵的友谊,最初就是在这样一宗买卖中建立的,之后由于侯爵当时的一位情妇痴迷中国瓷器,而老斯顿的船队正好是做高档货进口生意的,就使得这份友谊逐渐牢固起来。

老斯顿葬身大海之后,斯顿家船队的生意照旧,但由于那位热爱东方艺术品的夫人不再受宠,而纳科伦侯爵的新情妇钟情于法国时尚,就使得两家的友谊渐渐冷了下来。

纳科伦侯爵是在晨起后收到“肯特伯爵夫人”的急信的,他想了半天,最终还是在管家的提醒下才想起这位夫人是谁,然后就看到信中提到的“国王陛下”。

“肯特伯爵夫人”与纳科伦侯爵十八年未通信了,对彼此已经不够了解。夫人严重低估了侯爵大人对陛下的忠诚,而侯爵则大大误解了夫人在信里嘱咐的“请务必做好准备”:侯爵大人用最快的速度将自己装扮完毕,带上最得意的一双儿女,乘坐府上最轻快的马车,朝距离侯爵府两百公里的“肯特山庄”驰去。

比侯爵先抵达科特山庄的,是陛下的仆人,从宫廷带回一匣珠宝和六条巨大的裙子。

这些东西被一一展示在格蕾丝面前。

路易国王轻轻执着他的手腕,让他的手掌从那些光滑冰凉的布料上滑过,一共有三层荷叶边,比奥多尔小姐的那些裙子华丽多了。陛下还将镶有巨大红宝石的项链围到他的脖子上。

路易国王让他通过镜子看自己,格蕾丝看到自己脖子上的那条华丽的装饰。和他平时在夫人脖子上见到的那些长项链不一样,陛下给他戴的这条项链很短,紧紧缠着他,像是一条勒住脖子的金子做的绳索,而那颗垂下的红宝石红得像从脖子里流出来的血。

但他很快又想到,真正从脖子里流出来的血不是这样,脖子里流出来的血是止不住的。

这就是他不敢接受王后好意的原因:他自己是杀过人的,知道能在卧室里杀死一个男人的人有多可怕。

更何况,他已经上过这一课:别人释放的好意不一定是真的对自己好,也可能只是为了向第三人明确威信。伯爵夫人的侍餐女仆就是这样被替换掉的,他总算想明白了。

路易国王从后面抱住他,打断他的走神,并亲昵地亲吻他耳畔的头发:“被这颗宝石的光芒迷住了吗?”

格蕾丝低下头。

路易国王的吻停下来,通过镜子端详他。国王的手指抚上那颗宝石,不经意地碰触着格蕾丝的脖颈处的皮肤:“我的美人,你到底想要什么?这个破旧拥挤的小山庄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值得你留恋?”

他们都以为能用这些穿的、戴的东西收买他,格蕾丝厌恶这样,可他自己也得承认,他确实曾受过这些东西的蛊惑。

国王的手指离开宝石,完全落到他的皮肤上,从头发下面钻进去,抚摸他被头发护得热乎乎的后颈和肩膀。

格蕾丝忍不住抬手握住那颗宝石,庆幸这条项链帮他挡住了喉结,然后闭上眼。这样华丽的首饰是在提醒他看起来有多古怪,一个穿裙子、戴项链、长着畸形阴茎的……人。

比起宫廷里那些贵妇们,格蕾丝的衣领实在是太高了,路易国王不再满足于他裸露在衣领外的这点儿皮肤。

胸前交织的绑带只靠一个绳结固定,食指与拇指捏住绳结的一头,向外轻轻一拉,那密布的绑带就松懈下来了,为一只手腾出空间。

整只手掌从衣领伸进去,在平坦的胸部抚摸,然后捏住一枚乳头,像纫线前捻动线头那样轻轻地搓捻。上一次他没有摸这里,格蕾丝觉得陛下可能是觉得那些宝石和裙子足以支付这样的抚摸。他有点儿想吐,但同时没出息地膝盖发软,若是在以前,这种抚摸通常是一场激烈性爱的前奏。

“您这里没有发育过吗?我以前见过一位……他的胸部像女人一样当然,他远不如您漂亮,穿着裙子就像给一个骑士在盔甲外面套上丝绸,很缺乏美感。”陛下的声调低沉下来,带了情欲,使他略显阴柔的嗓音多了几分男性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