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瑾瑜点了下头:“我有一个条件,如果廖小姐同意结婚,我有必要在这里提出来。”

廖初九呆滞地点点头:“你说。”

“不要孩子。”他说。

他说,不要孩子,廖初九很震惊,舅老爷说叶家就他一个独苗,但是他却不要孩子,第一反应,廖初九觉得他那方面有问题。

真是可惜,廖初九这样想。

……

相亲回来的路上,廖初九仰天长叹,然后在路过一家婴儿用品店的时候,她居然在里面看见了叶瑾瑜,他手里拿着蓝色的小衣服发呆,神色寂寥。

就在刚刚相亲的时候,廖初九还提出这样的建议:“如果不要孩子,我们可以领养一个。”

他摇头:“没必要。”

廖初九真的是纳闷了,他不是不要孩子吗,为什么现在又回出现在婴儿用品店,还有,廖初九回想吃饭时候的一幕,坐在他们的邻座是一家三口,坐在对面吃牛排的小男孩不小心把海鲜酱倒在身上,男孩的母亲就小声训斥了他几句。

很平常的一个画面,却吸引了他的注意,廖初九还记得当时叶瑾瑜的眼色,他看着那个男孩,目光柔和却很遥远。

就因为这个细节,廖初九本以为叶瑾瑜是喜欢小孩的,结果……哎

回到家,杜澜妃打电话过来问她相亲情况,顺便告诉她一个消息。

“原来我有个小学同学是叶瑾瑜的高中同学,他告诉我,叶瑾瑜高中有个很漂亮的女朋友……”

廖初九敷衍地听了听,她不是个八卦的人,她跟叶瑾瑜应该是可能了,她很喜欢孩子,她忙着相亲很大原因就是希望早点拥有自己的孩子,叶瑾瑜虽然各方面条件都好,但是他提出的唯一条件不要孩子,是她所接受不了的。

挂了电话,杜澜妃后半句话在她大脑绕了一圈。

“他的女友是前几年有点名气的女星秦潮歌。”

秦潮歌的新闻她有看,未婚生子,稚子早亡。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番外很早就已经构思好,后来纠结要不要写呢,怕被大家拍说有洗白的嫌疑,或是怕不小心又给瑾瑜这条死鱼泼脏水了。

这里我其他不说,对于那个早逝的孩子,瑾瑜的遗憾不比潮歌少。

另外,对于瑾瑜不要孩子,理由是瑾瑜不想让其他孩子拿走属于那个孩子的父爱,即使他没有机会给那个孩子任何父爱。。。

47、第四十四章

我这几天一直在调整情绪,不是不能接受自己这个情况,只觉得太匪夷所思,我还清楚记得就上个上个礼拜吧,我还从小白那里拿来两本武侠小说解闷,结果不小心被瑾瑜发现,他给我甩了一天脸色认为我临近高考还看小说,最后好说歹说,他罚我回去背英语作文,回头我偷偷给他打电话,不料他在电话那头冷冷说道:“有时间给我打电话那就是英文作文背好了,那就背一遍听听吧……”

我在电话里嬉皮笑脸求饶,然后说我来大姨妈了,躺在床上装有气无力的死模样,苦苦说:“瑾瑜,如果我不能跟你考上同一个大学,一定是这大姨妈给整的。”

瑾瑜搁下电话,第二天回学校的时候,他来我们文科班给我塞了一个保温瓶,里面装着热气腾腾的红糖水。

课间的时候,同桌看了眼我保温瓶里的红糖水,撇撇嘴说:“秦潮歌,你没必要吧,大夏天喝着东西。”

……

因为实在记得太清楚,高三的所有事情历历在目譬如昨日,所以相比这里的瑞士医生给我的解释,我更倾向自己得出的结论,我很有可能是穿越了,十八岁的灵魂回到了自己二十七岁的身体里,而不是医生说的,大脑受挫导致意识混论记忆就被抽层了。

厨房里传来“咚咚咚”的切菜声音,过了会,“噌”的一下,随即响起“噼里啪啦”的炒菜声。

我托着下巴阅育儿杂志,然后偷偷瞧了眼坐在儿童椅上拿着一个卡通小碗等吃的小女孩,不愿相信地把头埋在膝盖里。

十八岁的我,有个初恋男友。

二十七的我,初恋男友变成了老公,另外还有一个两周岁的女儿。

我想,如果我的人生按部就班,先是跟瑾瑜考上同一个大学,大学毕业后我们结婚,然后生儿育女,算算,这样的发展下来,到我二十七岁,的确有这样的景象。

但是,但是,没有了十八岁到二十七岁中间的过渡,在医院醒来后,突然让我接受这样的情况,我表示我的人生有点太过飞跃了。

当然,我不肯能无缘无故变成这样子,瑾瑜给我的解释原句是这样的:“你这人不长记性,过马路永远不看车辆,结果在医院当了一年多植物人了吧。”

我推敲了下瑾瑜的话,原来我是出车祸整成这样子的啊。

不过不管哪种解释,我坚持自己的想法,我是穿越重生了,尤其前阵子解闷看完了某本重生小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念。

我不是失忆,而是穿越。

厨房飘来炒菜的香味,瑾瑜现在做的菜应该是我最爱吃的韭菜炒蛋,我有次跟钟晓晴逛街,我跟她聊起各自男朋友的时候,钟晓晴抱怨林襄少爷脾气大,以后结婚说不准要怎么伺候他。

那会我在心里想到,以后如果我跟瑾瑜结婚,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他顶多就帮我洗个碗呗。

想到这,我探着身子看向厨房里忙碌的身影,感慨岁月真是一把杀猪刀,忆往昔,青葱傲娇少年居然变成了可以在厨房里忙紧忙出,外加每天熟练给小孩梳一头漂亮辫子的家庭煮男。

“杀猪刀啊杀猪刀……”

“你絮絮叨叨说什么?”不经意,瑾瑜已经走到我边上,然后抱着我进餐间,然后小心翼翼将我放在桌椅上。

“今天有没有感觉好点?”瑾瑜问我,他问的是我的脚,因为当了一年多的植物人,醒来后,腿就不好使了,需要做复健,也因为我的腿,我们一直居住在瑞士,因为这里有最好的复健师。

“你几乎不让我走点路,我怎么感觉得出来?”我说。

瑾瑜笑,然后提醒我等会就要出去做复健了。

“巴巴,饭饭……”这时,女儿对着瑾瑜咧嘴笑了下,坐在三个轮子的儿童车上,用胖乎乎的小手拿着碗敲打小车前面的安全栏上。

瑾瑜上前揉了下女儿的脑袋,问:“今天梨子是自己吃,还是爸爸喂。”

梨子拖着下巴,似乎在思考,瞅了我一眼,说:“巴巴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