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故事发展到第二十九回到第三十二回,情节里出现了一对金麒麟,一只是史湘云本来就有的,小一些,雌的;一只是贾宝玉从清虚观得到的,大一些,雄的。那么,最现成的解释,就是后来史湘云嫁给了贾宝玉,他们这对夫妻白头偕老。也就是说,史湘云“厮配得才貌仙郎”,那个“才貌仙郎”就是贾宝玉。
但是,恰恰在第二十九回到第三十回,重点写了宝玉对黛玉稳定不变的爱,以及贾母为他们的“木石姻缘”保驾护航。而第三十回和第三十一回,又写到史湘云叔婶已为她定亲,所定的夫君绝对不是贾宝玉。
本来,曹雪芹已经设计出了与贾宝玉那通灵宝玉相对应的,戴在薛宝钗脖子上的金锁,构成了“金玉姻缘”的阴影。把“金玉姻缘”和“木石姻缘”之间的拔河写好已经很不容易,没想到他又写到一对金麒麟,金上添金,构成了关于史湘云命运也牵扯到贾宝玉的大团疑云。这样去写,就更不容易了,所谓“何不畏难若此”?脂砚斋把曹雪芹的这种写法,叫做“间色法”。“间色法”本来是中国古典绘画里的一种技法。什么叫间色?大家知道,其实一种颜色是可以细分的,比如红色,红色从浅到深可以形成一个很长的谱系:淡红、微红、浅红、桃红、银红、胭脂红、芍药红、蓼花红、深红、大红、正红、朱红、紫红、金红、黑红??作画的时候,敢于在同一种颜色上再叠加同一谱系的颜色,比如我底子已经是红的,但是我上面还用另外一种红颜色来画,这是很难、很险的,非大画家、大手笔,不敢轻易尝试的。写小说也是这样,你已经设置了一个“金玉姻缘”的阴影了,忽然又再出来一对金麒麟,形成一团疑云,一时间人际关系变得格外复杂,三角,四角,乃至五角,来回扯动,这样展开情节,如果显得很费劲,很混乱,那读者可就读不下去了。但曹雪芹他写得很从容,情节流动仿佛溪水蜿蜒,潺潺有声,尽管一时不知底里结局,但读起来很自然,很舒服。这就是使用“间色法”的胜利。
史湘云在第三十一回就写到她定亲了,八十回里没写到她成婚,但是第五回里暗示了她的婚姻状况,《乐中悲》曲里说:“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可见八十回后会写到她由定亲到成亲。仅从这三句看,她是很幸运的,尽管她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任凭叔婶为她包办,但她所嫁的是个“才貌仙郎”,彼此都很满意,打算地久天长地白头偕老,这个婚姻,看来把她早年的坎坷不幸,全都补偿了。但是这个曲子到这里并没有结束,下面几句写的是最终结果:“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最后那两句宿命论式的感叹姑且不论,“云散高唐”,“高唐”用的是战国时代楚国宋玉《高唐赋》的典故,指的是夫妻生活,那么,很显然,他们成婚时的美好愿望落了空,终久还是没有了夫妻生活;“水涸湘江”,用的是舜的两个妃子因为舜死于苍梧,最后溺于湘江的典故。那么可见史湘云婚后不仅是与丈夫分离,没有了夫妻生活,而且她丈夫后来根本就死掉了。“云散高唐”、“水涸湘江”,里面嵌进了她的名字,这个原本天真烂漫、爽朗豁达的女子,最后也还是入了“薄命司”里的册页。史湘云与其定亲,并且最后嫁过去的那个丈夫,也就是那位“才貌仙郎”,越细想,越会觉得绝对不是贾宝玉。第三十一回王夫人提到她定亲,用的完全是议论别人家的口气,如果她定的亲是贾宝玉,王夫人怎么会那么跟她说话?王夫人是贾宝玉他妈啊。第三十二回,袭人跟她道喜,用的也是跟贾宝玉无关的口气。
既然“才貌仙郎”不是贾宝玉,那么,会是谁呢?前八十回里,有没有这位公子的踪迹?
我们现在无法看到曹雪芹写出的八十回后文字,但是,幸好脂砚斋给我们留下两条可贵的批语,使我们在迷茫当中看到了远方的霞光。一条批语是三十一回的回后批,说“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配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这就是说,曹雪芹是把《红楼梦》写完了的,脂砚斋看过全部书稿,那么脂砚斋再回过头来读到这个地方时,就加了这样一条批语,赞赏曹雪芹设置伏笔的技巧,透露出来,在八十回之后,有一个射圃的情节,其中有一个人叫若兰,若兰是一个简称,我们进行文本细读就会发现,在前八十回里,在第十四回,写到都有哪些王孙公子来参与秦可卿的丧事,所开列的名单里,出现过卫若兰,若兰显然就指的是卫若兰。这个卫若兰在射圃那段情节里,就佩带了一个麒麟,这个麒麟,就正好是翠缕捡起来给史湘云看的那个麒麟,也正是贾宝玉从清虚观所得到的那个大的公麒麟。史湘云一直佩带着一只小的雌麒麟,这个大的公麒麟最后不是佩戴在贾宝玉身上,而是佩戴在卫若兰身上,可见史湘云所定亲和嫁过去的那个“才貌仙郎”,不是贾宝玉而是卫若兰。
其实在金麒麟字样出现于正文之前,第二十六回,老早就出现了一条批语,说:“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这条批语更短,但没有使用简称而写全了卫若兰的名字,更可见在八十回后,曹雪芹本已经完整地写出了关于卫若兰射圃的故事,但已经写成的文稿却神秘地“迷失”了,脂砚斋不禁发出无奈的叹息。
那么,一定会有人问:什么叫射圃?射圃跟习射、校射、射鹄子是一类意思。在清代,满人因为是通过武装夺取到政权的,所以后来历代皇帝,尤其是康熙帝,特别强调文治武功,就是既然已经把全中国统治了,当然要重文治,可是也绝对不能够弃武,所以皇帝带头习武,其中一个重要的项目就是练习射箭,贵族家庭里面也形成一种风气,就是男子经常要练习骑马射箭。当然到清朝后期,文治不行了,武功更是衰退,光绪皇帝弱不禁风,哪里还能骑射?八旗子弟也都只知吃喝玩乐,文不能文,武不能武这是后话,且不多说。在曹雪芹所生活的时代,皇帝以及满洲八旗的男子,习武之风还是有的。那么这种情况,在《红楼梦》里面有没有反映呢?有的。大家如果回忆一下,在第二十六回里有这样一个细节:宝玉从怡红院出来,“只见那边山坡上两只小鹿箭是的跑了来,宝玉不解是何意,正是纳闷,只见贾兰在后面拿着一张小弓追下来”,宝玉问贾兰:“好好的射他作什么?”贾兰就冠冕堂皇地回答:“演习演习骑射。”当然宝玉对此很不以为然,说:“把牙栽了,那时候才不演习呢。”这就是当时满族习武风气的一种反映。同时也是一个伏笔后来贾府败落,其他人可谓“全军覆没”,唯独李纨、贾兰得以保全,贾兰参加科举的武举考试,考中后当了武官,李纨母以子贵,却喜极而死。另外就是第七十五回,写到贾珍召集一群贵族子弟,在宁国府天香楼下的箭道立了鹄子,在那里习射鹄子就是箭靶子。当然贾珍他很荒唐,一开头说练臂力,后来就以“歇臂养力”为名开设赌局,闹得乌烟瘴气。贾赦、贾政没看到贾珍的荒唐面,认为自己家族“在武荫之属”,就是祖上所得到的宁国公、荣国公的封号,都是一种为皇帝在战场冲锋陷阵立下汗马功劳而获得的荣耀,往下传,无论是贾赦的一等将军,还是贾珍的三等威烈将军,都是属于“武”的品级,家族的这种以“武”获宠的光荣传统,应该继承,因此都很支持贾珍组织射鹄子,强迫宝玉也去习射,贾兰当然去了,甚至于最懒惰、最不愿意做正经事的贾环也只好去了。所谓射圃,应该就是类似的习射活动,只不过场地是在“圃”里,这个“圃”可能是“花圃”也可能是“菜圃”。卫若兰和一些人在“圃”里习射,那可能就并非贾珍主持的那种假招子,而是实战前的一种严肃认真的演习,而在那段情节里,卫若兰他身上,就佩带着那只大的文彩辉煌的赤金点翠的雄麒麟。
卫若兰是一位王孙公子,家庭背景、经济根基应该都很不错,从他名字的谐音来看,“气味如兰草一般”,相貌、气质也很好。可能是卫若兰到了适婚年龄,卫家通过官媒,与也正要给史湘云寻婆家的史家接上了头,双方把若兰、湘云的生辰八字一对照,不犯忌,恰可好,卫家再派妇女去史家相亲,见到湘云本人,印象颇佳,于是双方家长包办,就先定了亲,后来又正式成婚。卫若兰可能是个文武全才,飘飘然有仙气,形容为“才貌仙郎”未为不可。有的人坚持认为,只有贾宝玉才能称为“仙郎”,因为书里写明他是天界的神瑛侍者下凡,其实没有天界身份的凡人,如果实在好,也可以用“仙”来形容,妙玉是地上凡人,书里就称道她“才华阜比仙”,“阜比仙”就是超过了天上仙人。
第十四回,卫若兰的名字是跟冯紫英、陈也俊排列在一起的,陈也俊和卫若兰的名字,前八十回里都只出现了那么一次,但绝非废笔赘文,我在前面的讲座里分析出来,陈也俊可能和妙玉有关系,而卫若兰与史湘云有关系,脂砚斋在批语里明说出来。陈、卫既然与冯紫英并列,可见他们的生存状态相近。冯紫英在前八十回里多次暗出、明出,我在前面讲座里分析出,他是以“义忠亲王老千岁”为旗帜的“月”派政治势力的中坚分子,是与以忠顺王为代表的“日”派政治势力互相明争暗斗的,因此,八十回后卫若兰所参与的射圃活动,应该就是“月”派在拼力一搏前的军事演习。所谓“双星”,宽泛的意思指恩爱夫妻,严格地说,则指牛郎、织女相爱、相望却难以聚合,八十回后射圃的情节里,卫若兰应该是与史湘云处在生离死别的状态,分别前卫若兰把大的雄麒麟佩带身上,到进行军事演习时也不摘下。当然最后“月”派是失败了,卫若兰牺牲了,“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博得个地久天长”的美好愿望彻底落空。
说到这里,“才貌仙郎”的问题似乎解决了,“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问题似乎也解决得差不离了。
但是,细想一下,“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问题并没有解决,甚至问题的难度变得更大。上面我讲了那么多,只能说解释了“因麒麟伏双星”,“白首”就没解释到。史湘云和卫若兰结合的时候,双方都还非常年轻,故事往下流动,到“月”、“日”两派一决雌雄的时候,往多了说也无非只过了几年时间,他们怎么就会“白首”呢?如果“白首”不是指他们两个人,那又是说的谁呢?张爱玲是优秀的小说家,也是红学家,她在《红楼梦魇》一书里,提出她的一种解释。她认为曹雪芹在写这部著作的过程里,不断调整乃至改变他的思路,开头,他是想写“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一段故事,这段故事将在八十回后出现,他预先在第三十一回通过回目加以预言,但是,写着写着,他改变主意了,他放弃了这样一个构思。张爱玲立论的根据,是她发现有一种古本,就是杨继振藏本,又称“红楼梦稿本”里面,第三十一回后半回的回目已经改成了“拾麒麟侍儿论阴阳”。既然曹雪芹已经放弃“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构思了,我们再去探究“白首双星”指的是谁,就没有意义,属于胶柱鼓瑟了。但在传世的诸多古本里,只有这一种的第三十一回回目异样,因此,张爱玲的说法虽然自成一家,却难以成为共识,我就并不认同。
还有一种说法,乍听比较离奇,细想也不无道理。请问金麒麟是在哪儿出现的?是在清虚观里,跟张道士有关,而且金麒麟首先是被贾母看见的。那么在现场,有没有白头老人呢?当然有,一位就是贾母,另一位就是张道士道士跟和尚不一样,和尚要剃成光秃,道士是要留胎发的,张道士应该已经是满头白发了因此,“白首双星”,实际上暗伏的就是贾母和张道士,他们在年轻的时候,有所接触,产生过爱情,但是后来有情人未成眷属。贾母那时候是史家小姐,她被嫁给了贾代善,而与她相恋的张家公子呢,就愤而到道观当了道士。请注意,张道士有一个特别的身份,他是荣国公的替身,也就是贾母丈夫贾代善的替身,这个身份,我们现代人听来相当古怪,其实在过去也并不多见,意味深长啊!书里写到清虚观打醮那段情节的时候,贾代善早就去世了,贾母守寡多年了,她到了清虚观,见到张道士,张道士说贾宝玉“这个形容身段,言语举动,怎么就同当日国公爷一个稿子!”说完先就泪流满面,贾母也由不得满面泪痕。这一对白发老人怎么回事啊?可见他们爱恋过,却如同牵牛星和织女星一样,永怀爱意而不能聚合一起,这种情形,用“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来概括,不正严丝合缝吗?这种解读在清代就有评家提出过,历来的“红迷”也有这么去揣想的,我哥哥刘心化就多次跟我表述过这样的看法。请注意,我在这里只是介绍对“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一种独特理解,这并不是我的观点。
我为什么不认同上述观点呢?就是贾母和张道士见面流泪的情节,是在第二十九回,如果作者真要影射两位白发人的一段悲情前史,那“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就应该出现在第二十九回,可是这个回目却安在了第三十一回,第三十一回里已经完全没有了张道士的身影,贾母也退为一个背景人物,前半回描写的是晴雯撕扇,后半回写的是翠缕和湘云一问一答论阴阳,最后拾到金麒麟。《红楼梦》的回目总是起到概括本回故事情节的作用,第三十一的回目不可能例外地去概括第二十九回的内容,因此,把“白首双星”理解成贾母和张道士,固然不无道理也很有趣,却无法解释回目何以和内容错位。
那么,我们无妨再回到贾宝玉身上,来思考这个问题。史湘云定亲、完婚的那位“才貌仙郎”,是卫若兰而不是贾宝玉。但是卫若兰后来在射圃的时候,所佩带的那只金麒麟,就是贾宝玉从清虚观得到的,贾宝玉收起来,本来想送给史湘云,却中途失落了,又恰好被史湘云拾到,史湘云把拾到的金麒麟拿给贾宝玉看,贾宝玉接了过去,没有再送给她。第三十二回开头写到的这个细节,我上面提醒大家注意,注意它干什么呢?就是可以明白,那只大的雄的金麒麟是怎么到了卫若兰那里的。最大的可能,是八十回后交代出来,在卫若兰和史湘云正式完婚的时候,贾宝玉把它当做一个贺礼,送给了卫若兰。那当然是一件非常得体,也非常巧合的礼品:史湘云本来有一只小的雌的,卫若兰这下有了一只大的雄的,雌雄金麒麟合璧,见证他们的婚姻真乃“天作之合”。当然,八十回后还会写到,这桩美满的婚姻终究还是被狰狞的现实政治摧毁了。
那么,在卫若兰牺牲后,史湘云又怎么样了呢?卫若兰牺牲了,他佩带的那只大的雄麒麟又哪里去了呢?
大家应该注意到,第三十一回写到,翠缕捡起金麒麟,史湘云伸手擎在掌上,“只是默默无语,正自出神,忽见宝玉从那边来了”。史湘云是个话多的人,睡在床上还要咭咭呱呱,八十回书里对她抢话有多次描写,写她默然出神,只此一处。这是为什么?我认为,这就说明,史湘云被眼前的巧合震惊了,她可能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她自己佩带的雌麒麟和这只雄麒麟的遇合,是对她今后命运的一种预示。那么,史湘云未来命运的发展轨迹,在卫若兰牺牲后,会不会由于雄麒麟的依然存在,又有戏剧性的变化呢?虽然说贾宝玉并不是她与之定亲、成婚的那个“才貌仙郎”,却很可能与她在苦难中遇合,那只雄麒麟竟又到了贾宝玉身上,他们两个人“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如果八十回后有这样的情节,则这个回目安在第三十一回后半回,就非常合适。
于是,我们的讨论,就必须再深入一步:八十回后,史湘云的命运,会不会有与贾宝玉因麒麟遇合的情节?下一讲再见。
第五章 史湘云结局大揭秘
第五回的册页里,关于史湘云的那一页,画的是“几缕飞云,一湾逝水”,判词是:“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这和《乐中悲》曲是互相呼应的。但无论是画幅、判词和曲子,对她八十回后的命运发展,都表达得比较含混,只是暗示出来,尽管她定亲、成婚“厮配得才貌仙郎”,最后却未能“博得个地久天长”,云飞水逝,处境悲惨。“才貌仙郎”卫若兰死掉了。怎么死的呢?应该是非正常死亡。
我在前面一些讲座里表述我自己的一个观点,就是曹雪芹在整个故事里面,渗透了一个很大的政治背景,就是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权力斗争。当然作为小说,他不能明写,只能曲折隐讳,反映到小说里面,就有“月”派和“日”派之间的明争暗斗。卫若兰属于“月”派阵营,和冯紫英等是一伙,八十回里写了冯紫英跟着他父亲冯唐到铁网山去打围,“大不幸之中又大幸”,实际上就是为了“举事”“踩点”去了,险些被“日”派察觉,总算有惊无险。八十回后,“月”派进一步“聚义”,曹雪芹写下了射圃的情节,就是“月”派为正式的军事行动进行演习,后来估计会写到“月”派对“日”派的殊死冲击如果不正面描写,也会通过概括叙述或人物对话作出交代。但是,“月”派失败了,卫若兰在战斗中阵亡。从“月”派的角度看,他是一位烈士,史湘云就成了烈士遗孀。
卫若兰射圃时,佩带着贾宝玉在他迎娶史湘云时送给他的金麒麟,我们可以想见,他甚至在正式投入战斗的时候,也佩带着它,在战斗中受到重创,咽气之前,则委托尚有希望生还的战友,比如冯紫英、陈也俊、柳湘莲或其他人最大的可能是冯紫英把那只金麒麟再转交给贾宝玉,意思是把史湘云托付给贾宝玉,让他照顾这个不幸的表妹。
卫若兰死了。那么,史湘云是否立即垮掉了呢?从判词里“展眼吊斜晖”一句来看,她当然很悲痛,不得不凭吊来得如此迅速的陨落,但是,她没有完全绝望,没有夫死妇殉,她还足够坚强,继续在人生的道路上跋涉。因此,八十回后,应该还有她更多的故事。
而这以后的故事里,金麒麟仍是一个重要的道具。如果贾宝玉又重新得到了那只大的雄麒麟,那么,他一定会去找寻史湘云,如果找到,大的雄麒麟就会和小的雌麒麟再次聚集。也就是说,八十回后,应该有贾宝玉和史湘云遇合的重要情节。
有的人会说,史湘云应该很好找啊,他们是亲戚嘛,史湘云嫁到卫家以后,应该一直和贾家保持联系。但是八十回以后,四大家族以及相关的许多家庭,都发生了巨变。我在前面的讲座里,把自己的有关探佚结果跟大家详尽地讲述过,就是在“双悬日月照乾坤”这样一种政治格局下面的权力斗争中,“月”派彻底地覆灭了。在前八十回里,第七十五回就写到甄家已经被皇帝调取进京治罪,甄家是贾家的影子,书里也明写了贾家违反王法,替甄家寄顿财物,所以,八十回后,应该很快就会写到皇帝追究贾家。史家的两个侯爵,保龄侯史鼐、忠靖侯史鼎也在劫难逃第四回写“护官符”的时候已经明确地告诉读者,贾、史、薛、王这四家是一损皆损的。冯紫英可能侥幸逃脱,把卫若兰托付给他的金麒麟,设法交到了贾宝玉手中,自己再隐姓埋名地去过流亡生活。而贾家很快被皇帝抄检治罪,贾宝玉也被逮捕入狱。在这样的大变故之中,因为卫若兰属于“逆党”,史湘云就是“逆属”,更何况她两家叔叔都倒了台,她就可能被官府作为罚没的“逆产”,给拍卖掉了。而书里的史家,原型就是李煦他们家贾宝玉哪里还找得到史湘云呢?一场令人肠断心摧的离乱,使得他们可能连对方的准确信息都得不到了。
曹雪芹的八十回后的文稿虽然迷失了,但是通过脂砚斋在八十回里的一些批语,我们可以知道后面的若干具体情节,比如贾宝玉入狱后,在狱神庙里,当年被他醉酒后误撵的丫头茜雪,还有在贾府覆灭前就及时抽身离开嫁给贾芸的小红,她们去安慰、救助贾宝玉。宝玉年龄毕竟还比较小,而且贾府有关的政治性活动当中,也找不到什么他参与犯罪的证据,又由于有人救助,所以羁押一段以后,可能就把他遣返原籍,这是一种较轻的发落。而他的原籍是金陵,故事往后发展,从空间上说,就应该一度由北京转换到金陵地区。
根据我的探佚,贾宝玉在回金陵原籍的过程当中,又遭到了很多的磨难,因为有人告发贾宝玉新的“罪状”,忠顺王就去追索他。在这样一个情况下,就出现了妙玉。妙玉在最急难的时候,违背她师傅圆寂时的遗言师傅说她一生不宜还乡她的原籍也是金陵地区,可是为了救助宝玉,妙玉风尘仆仆,毅然往金陵而去,寻找宝玉的踪迹。在瓜洲渡口,妙玉就和忠顺王达成了一个协议,牺牲自己,救出了宝玉。 在这个过程当中,又一个复杂的情节,就是妙玉在见忠顺王之前,又邂逅了史湘云,那时候史湘云经过几次转卖,沦为了瓜洲歌船上的乐女。妙玉赎出了史湘云,并且把放走宝玉、湘云作为跟忠顺王谈判的条件。因此妙玉不仅是为宝玉牺牲,她更使得宝、湘两个在离乱后遇合,遇合后宝、湘在颠沛流离中相濡以沫。
这样看来,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预言,到头来还是落到了宝、湘两个人身上。黛玉先沉湖,宝钗嫁宝玉后抑郁而死,宝玉万没想到,最后和湘云结成了伴侣,湘云更是始料未及。而他们的遇合,得力于妙玉的成全,也确实是因为一对金麒麟,埋伏下了一段姻缘。
我的探佚,除了对曹雪芹的前八十回进行文本细读,爬剔出伏笔线索,以及依据古本中的脂砚斋批语,还使用了曹雪芹在世时以及跟他生活时段相近的一些其他人的文献资料,不便一一列举。在这一讲,我只把跟史湘云命运大结局当中的最关键那一点的证据,跟大家陈述一下,以期共同进行讨论。最关键一点,就是八十回后,贾宝玉和史湘云是不是遇合了?
我个人有一个比较独特的观点,在前面的讲座中提出来以后,引起很大的争论。看到各种不同的意见特别是批驳我的意见以后,我是很高兴的。我觉得《红楼梦》这一部奇书,它当中有一些需要去破解的文本现象,这不是少数专家就能够把它解决的,需要大家共同地来平等探讨,而且需要长时间探讨,各种不同的观点可以长时间地各自保留。通过不断地探讨,大家可以去加深对这部书的内涵以及曹雪芹写作的艺术手法的认识。
我个人对《红楼梦》十二支曲当中的《枉凝眉》这一支曲,有一个独特解释。我认为这支曲是以贾宝玉的口气来咏叹两个人:一个是史湘云,一个是妙玉。我认为,前面那一曲《终身误》里面,是以贾宝玉的口气咏叹了薛宝钗和林黛玉。为什么这四个人要用两支曲来加以咏叹呢?我又有一个独特的看法,就是在第五回,太虚幻境有四个仙女报了名字,她们的名字,影射着贾宝玉一生中最重要的四个女子,就是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和妙玉。我提出这个看法,完全不意味着我以为自己真理在手,别人就都是错的,我只是经过反复考虑以后觉得,我这个思路有它一定的道理,无妨讲出来供大家参考。
实际上,对《红楼梦》十二支曲的讨论是很繁难的,因为它会碰到一个均衡性的问题。比如有的人认为《终身误》就是写宝钗一人的,是用宝玉的口气咏叹宝钗;《枉凝眉》呢,则是用宝玉的口气咏叹他和黛玉的关系。可是,如果是这样,它就不均衡了。实际上,在《终身误》这支曲里面不仅是说到宝钗,分明也说到黛玉,它就和前面那个薄命司册页一样,金陵十二钗正册的第一幅画、第一首诗,它就是黛、钗合一的,《终身误》明明白白也是黛、钗合一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又单给黛玉来一个《枉凝眉》呢?它就有一个均衡性方面的问题。
我关于《枉凝眉》的说法,也遇到一个均衡性的问题。我认为《终身误》是黛、钗合一的咏诵,《枉凝眉》是湘、妙合一的喟叹,这固然与太虚幻境四仙姑名字的隐喻可以相合,但后面的曲子里,为什么又单有关于湘云的《乐中悲》和关于妙玉的《世难容》两支曲呢?
这种不均衡,可能是曹雪芹故意的。你可以认为在《红楼梦》套曲里黛、钗不必均衡,那么我也可以认为湘、妙在套曲里也不必与其他各钗均衡,在有了关于她们两个合一的《枉凝眉》以后,因为她们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八十回后的重要性,可能曹雪芹就是刻意要为她们再各写一曲。
我的思路目前还没有改变,在我个人看来,《枉凝眉》曲里面有一些句子应该指的是史湘云,是从贾宝玉的角度,以他的口气咏叹到史湘云本身,以及史湘云和他的关系。
比如说“一个是阆苑仙葩”。我在前面讲座里一再跟大家说,林黛玉在天界是绛珠仙草,草与花有区别,这里的措辞却是“仙葩”,“葩”只有一个含义,就是花。在大观园的怡红院,种了一株海棠树,第十七回描写到它的时候(虽然那时候那处地方还没有命名为怡红院),曹雪芹特意用了“丝垂翠缕、葩吐丹砂”的字眼来形容。后来我们就发现,史湘云的丫头恰恰就叫翠缕。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参与者抽花签,史湘云抽到的,就是海棠花。曹雪芹以海棠花来喻史湘云,已经深入读者之心。“阆苑仙葩”指的应该就是史湘云。有人会说,“阆苑”是仙苑,“葩”又是“仙葩”,可是史湘云并没有仙界的身份呀。其实大观园的景象,堪比仙境,第十八回元妃省亲,众才女奉命作诗,迎春有句“谁信人间有此境”,李纨诗里用“蓬莱”、“瑶台”形容,林黛玉则明书“仙境别红尘”,可见“阆苑”就是指人间的园林;卫若兰可以称“才貌仙郎”,妙玉可赞其“才华阜比仙”,用“仙葩”形容史湘云这枝美丽的海棠花,有什么不可以呢?
在《枉凝眉》曲里,接着有这样的句子:“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我认为这句话应在了贾宝玉和史湘云身上。贾宝玉在大观园里面嬉游的时候,他和史湘云相处得非常好,兄妹之情,处处流溢。可是,他们两个之间那时候并没有产生爱情,两个人都没觉得,他们之间会有一种奇异的缘分。可是,随着世事的变迁,在有生之年,他们两个居然在离乱后奇妙地遇合了。
再下面,“一个枉自嗟呀”,“一个是水中月”,发出嗟呀的是贾宝玉,所嗟呀的对象“水中月”,影射的也是史湘云。第七十六回在凹晶馆,史湘云和林黛玉两个人联诗,联到后来,两个人就想不出妙句了,这个时候,史湘云就看见有一个黑影,她就用一个小石片向湖中打去,只听打得水响,于是,“一个大圆圈将月影荡散复聚者几次”,一只鹤就惊飞了,史湘云马上吟出“寒塘渡鹤影”的妙句。“一个大圆圈将月影荡散复聚者几次”这句描写,实际上也暗示着史湘云后来更加坎坷的命运,她和贾宝玉的关系,就仿佛月影被石片打破一样,荡散复聚者几次。我觉得这也是一种暗示。
当然会有人说,这支曲最后的词句是:“想眼中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这更说明唱的是林黛玉了,林黛玉爱流泪嘛。您这个思路我很尊重,有一定道理。但是,贾宝玉他也可以流泪。因为大家知道,在第二十八回,贾宝玉到冯紫英家里面去喝酒聚会,聚会中大家轮流唱曲,贾宝玉就以自我咏叹的口气唱了一支《红豆曲》,《红豆曲》当中有一句就是“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宝玉他也有一腔痛泪,所以《枉凝眉》这个地方虽然出现了流泪,不一定非得往林黛玉身上去想,它也可能就是宝玉想起与妙玉、史湘云的奇异邂逅、生离死别,就觉得有流不尽的泪水。
如果说,把《枉凝眉》曲拿来证明八十回后会有宝、湘遇合的情节,难以服人,那么好,我们再看看,从前八十回书里,能不能找到其他相关的伏笔。在书里,湘云是一个大诗人,她的诗才不让黛玉、宝钗、宝琴,往往还显得更敏捷、更灵动。那么,我们看看在湘云的诗里面,有没有那样的句子,能够让我们产生出关于她后来命运的联想。当然是有的,先来看她第三十七回的《咏白海棠》。她后来居上,一口气写了两首。别人都说,我们各写一首,觉得把话说尽了,哪里还写得出来?你怎么一下子就写出两首啊?她创作力就那么旺盛。在她的《咏白海棠》诗里,有这样的句子:“自是孀娥偏耐冷,非关倩女亦离魂。”什么意思呢?“孀娥”这个“孀”,它用了一个“女”字边,什么叫“孀”?寡妇嘛,曹雪芹通过她的诗,再次向读者传递出这样的信息:她婚后会守寡。当然第五回通过判词和有关她的曲子我现在说的还不是《枉凝眉》,是大家没有争议的《乐中悲》就已经非常清楚地表明,她会成为寡妇,那么《咏白海棠》就跟第五回呼应,透露出她会成为“孀娥”。但诗里增添了新的信息,就是她成为寡妇后,没有丧失在严寒般的环境里继续活下去的勇气,“自是孀蛾偏耐冷”,多么顽强啊!那么继续活下去,会出现一个什么情况呢?叫做“非关倩女亦离魂”。倩女离魂是个有名的故事,最早被唐代的陈玄写成传奇《离魂记》,元代又被郑德辉写成杂剧《迷青琐倩女离魂》,清代时舞台上经常演出,它是一个爱情故事,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叫倩娘的小姐,与她表兄相爱,她父亲却偏把她许给了别的人家,她就病了,卧床不起,她表兄娶不到她,愤而远行,没想到夜里倩女忽然出现,说是来追赶他的,他们就共同生活,后来他们一起回倩娘家,倩娘父母大吃一惊,说倩娘一直昏睡不醒,没有离开家呀。谁知那个昏睡的倩娘忽然起来了,迎向回家的倩娘,两个倩娘就合为一体了原来昏睡的倩娘的魂魄离开了肉体,去追赶了她的表哥。那么曹雪芹就通过史湘云的这句诗,告诉我们:她虽然并非倩女,因为她跟表哥贾宝玉以前并没有爱情关系,但是她后来的命运遭遇,也等于是灵魂出了窍,直到与贾宝玉在离乱中遇合,才魂魄归体。这两句是对史湘云八十回后命运的最明显的暗示。当然,像“玉烛滴干风里泪,晶帘隔破月中痕。幽情欲向嫦娥诉,无奈虚廊夜色昏”这些句子也含有“月”派失败后,宝、湘命运发生逆转的不祥预告。
再比如说,第三十八回,是写菊花诗了。史湘云写的《对菊》里有这样一些句子:“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惟有我知音。秋光荏苒休辜负,相对原宜惜寸阴。”使人感觉到好像是写一种经过苦难以后与亲友遇合、相对苦守的那种情形。《供菊》这首诗里面,她又写道:“霜清纸帐来新梦,圃冷斜阳忆旧游。”
就是在非常贫困、寒素的一种生活境遇中,她和另外一个人共度怀旧的岁月。当然,这样为人物设计所吟出的诗句,向读者喻示人物今后的命运,是曹雪芹的一种艺术手法,搁到那段故事里的具体情境里,当时写诗的人,并不知道那都是些“谶语”,似乎是无意识地“为艺术而艺术”地写出了那些句子。诗的意蕴总是比较朦胧的,《红楼梦》里的诗又是以角色的名义吟出,一般都包含着两层以上的喻义,就更加玄妙。一个诗句,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来理解它,因此,我这样来分析,也可能你还是不能信服,希望我再提供一些论据。那么,还能不能找到另外的佐证呢?我觉得还是有的。
大家知道,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的过程当中,他还有一些社交活动,跟他交往的一些朋友留下了一些诗。比如说,他有两个最好的朋友是两兄弟,一个叫敦敏,一个叫敦诚,这敦敏、敦诚在他们流传至今的诗集里面,就都有涉及到曹雪芹的诗。敦敏有一本个人诗集《懋斋诗抄》,里面有一首《赠芹圃》曹雪芹的正名叫曹,字芹圃,雪芹是他的号,当然他还有芹溪居士、梦阮等别号,只是我们现在习惯把他叫做曹雪芹。《赠芹圃》也就是赠给曹雪芹的一首诗,诗里面写到了曹雪芹的生活状态,发出了诗作者的感慨。诗里没有明显地涉及到《红楼梦》,但后四句是:“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新愁旧恨知多少,一醉白眼斜。”燕市就是北京这座城市,秦淮是金陵的代称,当然金陵在过去是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把扬州、南京、苏州等一大片地方全包括在内,但秦淮河是在南京,而且至少从宋代起,直到清代,那里一直是所谓的“狎邪之地”,也就是妓馆密集的地方。那么在燕市这个空间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呢?发生了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遇合”,其中一个人应该就是曹雪芹,因为这首诗是为他而写的,那么另一个人是谁呢?尽管诗句用了很含蓄的写法,还是不难判断出来,另一位是曾经沦落到秦淮青楼的女子。那个时代男子去妓院或在妓院外与妓女交往,都是常见的现象,《红楼梦》里就写到贾宝玉去冯紫英家赴宴,有锦香院的妓女云儿在座,而且云儿还知道袭人。但这句诗里写到的“秦淮风月”,一点没有寻欢作乐的意思,而是散发出非常悲苦的味道,它所传达出的信息,分解开来就是:曹雪芹跟一位不幸沦落到青楼的故旧女子遇合,二人回想起原来各自家族在金陵的繁华生活,不禁长歌当哭。前面我多次讲过,曹家三代四人担任江宁织造,金陵地区、秦淮河边,是他们家族发迹之地,不说别的,康熙六次南巡,四次住在他们家,经历的繁华景象到了不堪的地步。那么,谁家的女子会在跟他遇合后,就此产生强烈共鸣呢?应该就是多年来担任苏州织造的李煦家。李煦跟曹寅一起在金陵接待南巡的康熙,《红楼梦》第十六回赵嬷嬷说:“只预备接驾一次,把银子都花的淌海水似的!”“别讲银子成了土泥,凭你世上所有的,没有不是堆山塞海的,那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那就是当年曹、李两家接驾情况的真实写照。大家更别忘记,李煦的妹妹嫁给曹寅为妻,就是曹雪芹的祖母,那么,曹雪芹在家败离乱后遇合的同辈女子,很可能就是李家的一位小姐,也就是他的一个表妹。
有类似内容的诗,敦敏写了不止一首,他另外一首诗题目很长,在讲薛宝钗的时候引过,现在必须再引:《芹圃曹君别来已一载余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疑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从诗题可以知道,曹雪芹在写作、修订《红楼梦》的过程里,曾经南下一年,这首诗里又有两句:“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这两句可以跟上面引的几句比照着理解,表达的是同样的意蕴,但是,强调了“人犹在”。我推敲的结果是:曹雪芹跟这个能一起重温“秦淮旧梦”的“人”,并不是这次他下江南时才遇合的,他们早就遇合了,而且是在“燕市”也就是北京遇合的,那位女子可能是自己从秦淮沦落之地辗转回到北京,遇到曹雪芹,如同倩女魂归原身,与曹雪芹共同生活。曹雪芹离京到金陵一年,据周汝昌先生考证,是到两江总督尹继善那里暂作幕宾,实际上他是为完成与修订《红楼梦》,体验生活并补充素材去了。他回来后,敦敏与他闻声相聚,兴奋异常,写成此诗,句中的“人犹在”字样,说明那位与曹雪芹遇合的女子,在曹雪芹离京后,一直坚守,而曹雪芹既然回来,也必然会继续“悲歌”“悲歌”可以理解成写作《红楼梦》,曹雪芹的另一位朋友张宜泉在他病逝后伤悼他的诗里,就有“白雪歌残梦正长”的句子,也是以“歌”代书,而且点出所写的书是个“长梦”,可惜著书人逝去,“歌”成了“残”的了。
前面所引的《红楼梦》里的曲词诗句,毕竟都是曹雪芹代小说角色所拟,而敦敏、张宜泉是生活中实有之人,他们写给曹雪芹的诗不是虚构“代拟”,而是实实在在地写曹雪芹的生活状况。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曹雪芹的《红楼梦》八十回后的内容里,关于贾宝玉和史湘云遇合的情节,是有真实的生活依据的。当然,他以真实的生活为素材,但在表现八十回后史湘云这个角色的命运时,比起八十回里那种基本排除虚构的写法,他有所变化,显然增加了“真事隐”、“假语存”的力度。
有人可能要进一步追问了,说你现在说了这么多,我还是不大相信。你怎么就见得在八十回后,必有贾宝玉和史湘云又遇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情节呢?你能不能举出更多的、过硬一点儿的证据呢?我还是可以举出来的。《红楼梦》成书、流传的时间已经很长了,即使从甲戌本出现的1754 年算起,也已经超过了二百五十年。在最早时候,它以手抄本形式流传,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古本,只是当年流传的手抄本当中的沧海之一粟,大量的都在社会动荡中湮灭掉了。可是,从乾隆朝中期一直到清末,再到辛亥革命以后的中华民国初期,都有一些人在他们的著作里,记载了一些他们所看到的古抄本的情况,下面举些例子。
在咸丰年间,有一个叫赵之谦的人,他写了一部著作叫做《章安杂说》,里面就记载了他所知道的《石头记》的八十回后的情节。他说有什么情节呢?有“宝玉作看街兵,史湘云再醮与宝玉。”什么叫再醮?就是寡妇再嫁,这是很重要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