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皮肤白,手腕也生得细致,戴金镯子并不显老气,她又把手腕拉远了看,觉得挺好看的,镯子的尺寸也很合适,不松不紧,正正好,她瞥了他一眼,嘴角微微扬起一个愉悦的弧度,“算你还有心。”
庄越暗暗观察她的反应,没看出她的神情里有不满意的成分,悄悄松了一口气。
他抓着她的手腕轻轻摩挲,犹豫了一会儿,抿了抿唇,他说:“你要是不想戴,就自己收起来,不要……不要送给别人。”
她的首饰很多,根本就戴不过来,很多都是戴过一两次就彻底闲置了,有时候还会随手送出去几个,这事他是知道的,他倒也没想着她能对这个镯子情有独钟,有事没事就翻出来戴,但是也不希望她转手就送了别人。
裴晏晏正专心观察镯身上的花纹,闻言抬起头,一脸狐疑地看着他,“这不会是你们家传家宝吧?”
不能怪她这么想,庄越这个谨慎认真的态度实在不寻常,只从材质和重量上来说,这镯子说便宜不便宜,但是说贵应该也贵不到哪里去,还不至于让他小心成这样,他本来也不是这么在意物质的人。
“……不是。”庄越顿了几秒,又补充了一句:“只是一个普通镯子。”
信你才有鬼,越是这样说,越显得欲盖弥彰,但她现在心情好,不跟他计较这些,对着腕上的镯子左看看右看看,觉得这镯子好像是越看越好看。
她拱进他怀里,蹭了蹭他的脖子,闭着眼睛跟他说:“我不会送人的,也不会再还给你。”
庄越的心跳得有些快,圈在她背后的手臂紧了紧,他亲了亲她的耳朵,声音很轻,“不用还给我,你不想戴就收起来,别还给我。”
庄越番外12722字
庄越番外1
庄越真正想要退役,是在一次海上行动之后,那次任务不算失败,但是死伤惨重,队里一共去了十三个人,死了六个,其中有三个连尸体都没找回来。
看着裹尸袋中血肉模糊的队友,他甚至已经感觉不到多么悲伤的情绪了。
这不是他第一次看见队友的尸体,和平年代,战争、杀戮和死亡似乎都离大多数人很远,但是对于他们这种特殊部队,伤亡并不罕见,以往的每一次任务几乎都是带着血腥味的,只不过这一次格外浓烈而已。
可他心里却很平静,平静得近乎冷酷,再也掀不起当初那种眼睁睁看着熟识的人在自己眼前慢慢死去的剧烈痛苦,他渐渐对生命的消亡感到麻木,对别人的生命如此,对自己的生命亦是。
他很清楚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但他无力改变,他的心理评估结果总是正常的,但他知道,自己并不正常。
比起这些失去生命的战友,他很幸运,这次只是断了几根肋骨,小腿中了一枪,没有伤到要害,养好了连后遗症都不一定会留。
可他不会总是这么幸运,他们既然能杀人,当然也有可能会被杀,或许下一次,死的人就是他。
怕吗?说不上,不想死,但如果真的死了,似乎也不会怎么样。
他已经没有什么家人了,只剩下一个在上大学的弟弟,在部队里待了那么多年,常年见不到面,又是早早就分开了的,弟弟未必对他有多深厚的感情。
如果他死了,弟弟肯定会伤心,但是伤心一阵,应该也就没什么了,再过几年,他会结婚,会生孩子,会组建家庭,会有自己的新家人,哥哥并不是必需品。
他自己呢?好像也没什么非要活下去的道理,没有要追求的东西,也没有想实现的理想,没有需要自己的人,只有一条命,最好的归宿就是等待,等待下一次任务,等待死亡。
只是在某一个瞬间,他忽然又想起了她,很想再见一见她,只要能再看她一眼,就是下一秒就死了也无所谓了。
第一次见到她,是三年前,在裴家。
三年前,他被调去裴兆华身边当警卫员,他还记得,那是在七月,学校放暑假的时候,裴兆华刚刚结束一个作战会议,有一整个下午的空闲时间,他想起自己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去看过自己的父亲,决定下午去探望他,他自然要随行。
裴兆华身居高位,待人却很和气,对手下的人很不错,招呼着他一起坐下说话,他当然是没有什么话可说,只在一旁静静听着,他们说的都是些家常话,也没有什么需要避讳的。
过了没多久,院子里忽然传来一阵喧闹声,他们正疑惑,裴家的保姆就急匆匆跑了进来,经过客厅的时候停了停,有些哭笑不得地对裴鸿元他们解释:“晏晏爬到树上去了,现在下不来,我去给她找梯子。”
客厅里的两人听了,也是一愣,随即站起身来,裴兆华示意让庄越扶着裴鸿元,一起去院子里看看情况。
裴家的后院有一株很高大的石榴树,七月时节,石榴花已经开败了,绿意盎然的枝头零零落落的挂了几簇未熟的青果。
他就是在这样的一棵树上看见了她,七月的午后,阳光很盛,细碎的光斑穿过茂密的树叶间隙直射下来,她就这么坐在这棵树上,像一幅不真实的画。
他还记得那棵树的树干很粗壮,有很长的一段躯干是笔直而没有分支的,并没有任何易于攀爬的特征,他至今也不知道她当初究竟是怎么爬上去的。
爬上去了,偏又下不来,她自己倒不是很着急,悠悠闲闲地坐在树杈上,晃着脚丫子,手里捏着一个泛青的石榴果,惹得家里一群人手忙脚乱要去找梯子,生怕她下一秒就摔下来。
而她只是不慌不忙地往下看了看,黑白分明的眼珠往院子里一扫而过,在一群老胳膊老腿中,她一眼就看上了年轻力壮的庄越。
她对他说:“哥哥,你能抱我下去吗?”
庄越搀着裴鸿元,仰头对上她的目光,无来由的紧张起来,喉结不自觉地上下滑动一下,没有回答她。
裴兆华无奈的摇摇头,有些哭笑不得,显然是拿这个侄女没什么办法,他对庄越说,“小庄,你去,去把她抱下来。马上就要上大学了,还一点正形也没有。”后面这句是对裴鸿元说的。
他走到树荫下,抬起眼就是她修长白腻的小腿,还有一双泛着粉红色泽的脚,没有穿鞋,悬在空中来回轻荡。
她的皮肤实在是白,白的简直有些刺眼,他的目光微微闪烁,把自己的视线强行从那双脚上移开,心脏却仍是止不住的一阵狂跳,几乎要从胸腔里跳出来。
裴晏晏坐的树杈有些高,他试着伸了伸手,没办法直接把她抱下来,目光在她的腰和自己的手之间转了一圈,他的脑子有些迟钝地转了转,想让她把上半身倾下来,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张了张口,什么也没说出来。
裴晏晏坐在树上,看他愣头愣脑地比划了一圈也没把她弄下去,有些不耐烦了,低头对他说,“我直接跳下去,你站好,张开手臂接住我就行……我跳了啊,你接住!”
庄越记不得他当时有没有说话了,只觉得自己那时候一定蠢透了,否则她后来不会把他忘得那么干净,又一无所知地反过来撩拨他。
他按照她的指示在树下站好,张开了手臂,下一秒就被她扑了个满怀。
“谢谢哥哥。”她稳稳的落了地,搂着他的脖子,在他耳边轻轻道了声谢,对他笑了笑,然后迅速脱离了他的怀抱,一转身就跑了。
他并不是第一次触碰女性的身体,只是以前的每一次接触几乎都伴随着惊险、紧张、惶急等种种令人窒息的气氛,他并没有任何闲暇去感受这些触碰,对他而言,女人和男人最明显的不同,似乎只在于体重。
这个怀抱,第一次让他感受到女人和男人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天壤之别,第一次让他知道,原来世上竟然有这么柔软、温暖而又安全的存在。
不到两秒,她只在他怀里停留了不到两秒,她的体温和气息却在那两秒钟里迅速结成了一颗种子,霸道地在他的身体里扎了根,发了芽,破了土,肆意疯长,一寸一寸地占据了他的肉体、他的灵魂,让他不再属于他。
她甚至还算不上是一个女人十六岁,未成年。
他从青春期开始有生理欲望,他知道这是正常现象,每个人都会有,因此从不为自己的身体反应感到羞耻,也能很好地管理好自己的欲求,他会定期地为自己纾解,既不刻意禁绝,也不过分放纵,一切都那么平常且正常。泍纹由??裙⑼??久壹??三??0證里
可当他的梦中前所未有的出现了一张清晰的脸的时候,他第一次,因为自己的身体欲望,产生了巨大的罪恶感和羞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