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1 / 1)

锦棠心说不应该啊,这是我昨夜偷偷调了一夜的酒,自己尝过都是直咂舌头,又怎会难吃?

她掂过来,直接抱着坛子尝了一口,味道醇和饱满,香气满口,一丁点的苦味都没有,香的简直,立刻就勾起了她肚子里的馋虫来。

康维桢看锦棠吃了一口,随即就站了起来,风度儒雅的中年男子,白麻棉袍,笑的格外温和,语带着些戏询:“听说罗家酒肆的东家娘子卖酒不吃酒。康某想,不吃酒,又怎能酿得出好酒来?

直到看罗小娘子吃过一口酒,我才信这酒是你自己酿的。你这酒味道确实很好,只要能保持这个味道,慢说秦州,卖遍宇内都不是问题,说吧,要我投多少银子。”

这就是他肯投钱的意思了。

锦棠只要沾点酒,颊上就会泛起红来,她没想到竟然这样容易的就能从康维桢这儿弄到钱。

一欢喜,强撑的那股气势就没了,轻搓着两只绵滑滑的细手,她道:“那可真是太感谢康先生了。我要的并不多,一万两银子就得,您也不必参于经营,更不需要再投入什么,只需每年等着分成即刻。我罗家酒肆赚来的利润,每年都分您三成。”

她这样说,其实是经过格外细的计算的。

五千两银子还印子钱,剩下的五千两扩大酒窖,再兼持两年,凭着老基酒,她就可以大批量的进行酿产如今她勾调出来的这种酒。

康维桢手都拉开缺陷屉,大概是打算取银票了,随即停了停,道:“罗娘子,投一万两银子,利润我占七成,你占三成,这生意才有得做。”

再将两只手搭到桌子上,康维桢笑的别有几分深意:“别以为康某不知,你娘欠着孙福海五千两银子的印子钱,你来求我,实则是因为无路可走,想要从康某这儿借些银子去填孙福海的窟窿。

罗娘子,这种时候,连你这酒肆将来的归属是谁都不知道,康某当然要七成的利润,才肯给你钱。”

锦棠一沾酒,整个人就软了,但这不代表她脑子昏了,她脑子清楚着了,真要把七成利润都给了康维桢,那她们一家子一年辛辛苦苦,就比康维桢的长工还不如了。

趁火打劫,商人的天性,康维桢这是想趁火打劫。

罗锦棠手扶着梨木大案,竭力的稳着自己:“世人皆言康先生独具慧眼,看粮粮涨,叹豆豆跌,一支大驮队横行塞北,厉害不过。可我还是觉得您差了一点。”

“哪一点?”康维桢道。

面前的小娘人高瘦,挺拨,一袭白面棉直裰衬着她整个人有种英姿勃发的妩媚。

红唇轻掀,双眸涩滞,声音里含着些胶涩:“我是您的财神爷,是跟您谈合作,给您送银子来的,因为我能肯定我罗家的酒会卖遍整个宇内,如今算不得什么,十年后,二十年三十年后,随着我罗家的酒越卖越广,您积攒的财富会越来越多,每年拿的分红也会越来越可观,而您付出的,就只有一万两银子尔。

233.番外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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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梅自己又偏疼陈淮安,每日都要塞几个银角子给他, 让他出去请朋友们吃饭,惯的久了,就惯出陈淮安个不爱上学堂的毛病来,这不,自打陈淮安记事以来,就一直在外面鬼混。

“也不去哪儿, 我想跟锦棠两个和离,您收拾收拾,把她那份子嫁妆给还回去。”陈淮安道。

齐梅顿时笑僵在脸上:“淮安, 就算挑遍整个渭河县, 锦棠也算是最漂亮的女子了, 休了她,再从那儿给你找娇女子去?”

陈淮安愣了愣, 未说话。

锦棠确实漂亮,她的面相,说难听点儿,生的就跟只狐狸一样,瓜子脸儿水杏眼,不说面相, 就说在床上, 那身条儿不瘦不胖, 软和的像一团面一样,陈淮安记得自己年青的时候,只要好说歹说能把她哄压到床上,一夜不来个三回五回都不知足。

可经过上辈子他算是明白了,过日子不止床上那点子事儿,俩个人要是脾气不投,一个深恨着一个,那日子就没法过下去。

因他上辈子三天两头子的也在吵和离,齐氏倒也不放在心上,转身从掖下的银袋里掏巴掏巴,再多掏了一角儿银子出来丢给了儿子。

“出去找人吃吃酒,聊上几句再敞一敞,回来就什么气儿都没了,快去吧。”说着,齐梅埋头,又去做自己的绣活儿了。

陈淮安接过那角银子,忽而心头一动:“娘,这银子打哪儿来的?”

齐梅略有些不自然的挑了挑眉:“哪来的,你外婆给的呗,她就希疼你生的俊,回回给了银角子,只叫我拿给你用。”

陈淮安接过银角子,转身出了门。

其实不然。

上辈子到京城认了亲爹后,陈淮安跟生母聊过,记得生母陆宝娟说自己因故不能养他,心中有愧,就每隔半年就会从京城寄银票到秦州,算是给他的贴补体已。

所以,齐梅给他的钱,其实是他生母陆宝娟给的。

以上辈子十年权臣,五年内阁辅臣的辣眼,陈淮安当然早就明白了齐氏为何刻意隐瞒银子的来历,又为何非得劝着他出去吃酒了。

但毕竟从小到大齐梅都对他格外的疼爱,妇人的那点小心思而已,闹不起什么风浪来,陈淮安也不说什么,接过银子便转身出了门。

他没有像平常一样出门吃酒,反而是进了书房,重新捞起那本《论语》便翻了起来。

他自幼聪颖,但考试却回回落第,便那个秀才,还是陈杭跟考官是同年,最后放水让他过的,渐渐的他也就对读书生了反感,这些考科举八股文的书,只要多看上一眼就头疼。

吟风作对也不过闲过时间而已。生身为男子,就都有一颗干一番大事业的心,所以在知道生父位居高位以后,陈淮安立刻投身官场,开始了他长达十二年的舞权弄柄生涯。

重新睁开眼睛,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重来一次,对于自己的人生也还没有规划,翻开一本论语来:

十五而致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他死在三十二岁,正当而立之年。从京城到幽州,从大权在握高高在上,到那间闷热的打铁屋,至死时,他看透了太多人,太多事,重活一世,才发现《论语》中所讲的,果真才是真理。

将本《论语》轻轻搁在桌上,陈淮安又捡起了本《中庸》,重活一回,才发现这上辈子他所厌弃的,反感的,这些书本里的每一字每一句,才真真是警言良语。

一巴掌拍在脸上,陈淮安心说,上辈子死的实在不冤。只是罗锦棠死的也太冤了些,还有她脚上那双破了洞的鞋,可以清晰分明看见里面脚趾上的冻疮。

就在他们合离的时候,在她寄宿的客栈里,他去求她回家,她光着两只脚踢他的脸时,他除了生气恼怒,恨不能跳起来揍她两拳,也恨不能咬一口她那双洁白玉嫩的足儿,概因那双足儿着实生的惹人爱。

那双足是怎么会生的冻疮,又为何会穿着那样一双烂鞋去幽州找他,在他离开京城之后,到底把日子过成了什么样子?

最可怕的莫过于彼此厌弃,还深知对方的底细。刚刚发现罗锦棠也回来的时候,陈淮安还妄图蒙混过关,假装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再往前推一步的,岂不知俩人对彼此恨的太深也太熟悉,不过一眼她就看穿了他。

遥想上辈子他从一个小生意人到最后入阁拜相,锦棠一路不离不弃,若非最后看到他养外室,孩子都五六岁了,是不会跟他和离的。

再想想临死之时,锦棠穿着件薄衣服,背着个小包裹儿,鞋上那一层层的补丁,虽说她曾当着皇帝的面差点扯掉他的耳朵,踩着他的脸让他抬不起头来,让整个京城的人都在茶余饭后笑话他,可最后她终究还是去看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