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奔一听就明白其中一个喝多了,不咸不淡地调侃了句“打得火热嘛”。
六点钟开始吃的晚饭,因此这会时间还不晚,代驾人手充足,一叫就叫到了。我托代驾送我们两个到霍双家,打算安顿完霍双,自己打的回家。
代驾师傅热心,见我腿脚不便,就帮着扛人。霍双单人公寓在六楼,一梯一户刷卡上去。他也没包,裤袋里的东西掏出来就找到了电梯卡和钥匙。
乘同部电梯的还有个刚下了兴趣班的小姑娘,单个一人,约莫读小学的年纪,瘦瘦巧巧,扎着个神气的马尾辫,白白的小脸,乌溜溜的眼睛。她认识霍双,对着代驾师傅背上七荤八素的霍双叫了两声“又又哥”。
我向她解释说你又又哥要回家睡觉。那姑娘是个机灵的,目光警觉地对上来问:“咦,我怎么没见过你呀。”
我说我是你又又哥的朋友。
她抿了抿嘴,不再说话,眼睛在我和代驾师傅间闪来闪去。电梯升到五楼开了门,她便出去了,一个女人等在门口,应该是她母亲,电梯门合上的一瞬,我看见她拉了拉她母亲的袖子。
霍双住的一室一厅,带上卫浴和小厨房虽不过50坪面积,单个住也足够舒服了。而且家具装潢都很新,朝向也选得不错,前后通风,白天日光应当很充沛。只是一看就是大男孩住的,有些凌乱,衣服东一件西一件。可他又不全是马马虎虎,毫无趣致。沙发上的靠枕都是定制款,做成佛脚的形状。不大的客厅里宠物玩具倒是挺多,各式各样,简直像个小小游乐场。
他养了只雪白的狮子猫,瞧着已经是只老猫,体型清瘦,反应迟缓,用厌世的目光睥睨世间一切,包括我这个大晚上破门而入的陌生人。
似乎在它看来霍双的安危不算安危,霍双的命不是命,它朝着我和它主人甩了个白眼,又自顾自继续睡大觉。
我拐着腿先把人扶进卧室,再转到厨房倒水给他喝。刚找出杯子,手机在口袋里嘟地一响。
掏出来看,是李元的短信。
“明天先见一面好吗。”
程奔安排的会面就在后天。
我回复:不用了。
回复完没有马上把手机塞回,我想他还有话要说。隔了两分钟,他果然又发来一条。“你不是一直好奇我那时为什么会去你店里吃饭吗。”后面跟着一句“很想见你。”
我早就不好奇了。一旦决定和某个人或是某件事割离,我就不会再回头看。“后天见吧。”
我没再多看一眼手机。
倒了满满一杯水,折身刚迈出厨房,就听见寂静的屋子另一头传来“笃笃笃”的敲击声,伴随着由于环境过于安静而显得诡异的吟唱。
我手抖了一下,晃出小半杯水,鸡皮疙瘩如同腊月里的鞭炮爆了一身。
怎么回事啊?霍双虽一看就没什么道行,可好歹当过这么多年和尚,怎么和尚住的屋子里都闹鬼?
我轻轻放下杯子,先念了句从乡里婆婆那学来的咒,不管用。这下也没办法了,我就这一个招数,怎么办呢。少许思考了下,回到厨房找了根擀面杖,我又不会斩妖除魔,我打算物理驱鬼了。
声音来源就是霍双的卧室。来到门口,我还不敢直接正面进去,贴在门边,脖子像王八一样长长地伸进门框看。
霍双不知什么时候坐了起来,还盘着腿,念念有词地正在敲木鱼,还大舌头。
哦,小丑是谁,是我啊,那没事了。我准备撤了。
但,听动静门口有人,屏息,严阵以待。
我又要抒发那句感想了。啊,今天真是难忘的一天。
凑到门边,我先掀开猫眼朝外面瞅。外面没开灯,隐隐约约看见几个人,有两个头上戴着警帽。
是警察?
我开了门。门外站着两个警察,边上跟着五楼的女主人和刚在电梯里碰到的小女孩。
“叔叔,就是他!”热心小市民正义凛然地指着我。
我真是见了鬼了。
第53章
第二天我和霍双都上了新闻,我叫金某,他叫霍某,新闻内容为:10岁女孩智勇双全协助警方抓捕入室盗窃犯,经调查证实疑似受害者霍某与嫌疑犯金某为朋友关系。金某因霍某喝多将霍某送回家照顾,警方到场时霍某旁若无人正敲鱼颂经,其对信仰的虔诚感天动地。
我真想把这篇报道拿给霍双他师傅看看。
上任要等到下周,这周还剩下三天,今天明天和后天。
昨夜遭到拒绝后,李元没再死缠烂打。其实从那次难堪的分裂之后,我就感觉他对挽回这段感情已经死了心,因此放弃了无谓的努力。他知道我的脾气,我很少上纲上线。那天在小区大路上我告诉他他犯的错,我并非让他改过,我只是告知他我们感情的死因。
空出来的这一天我把自己的两家店跑了一遍。程奔让我尽可使唤霍双,他说霍双薪资不低,多跑跑腿应该的。我没这么做,打的来回的。
李沫近期要准备考试,向我请了假。他不在店里,我索性看生意看到关门。这两家店就像我的家一样,员工间也都紧密团结,就因为如此跳槽的人很少,早前有人来做过调研,他们告诉我,我们店人员的流动率比其他地方低很多。
次日就要去见老熟人了,关于这次会面前夕的夜晚,我在乡下住的时候构想过,我想我肯定会彻夜难眠。可实际情况却正好相反,洗过澡,头一粘上枕头我就睡了过去。有些不可思议,却也合理。战线拖太长,心态反而从容了。
会面程奔安排在程策当初挟持我的那栋别墅里,还是楼上那间会客厅。一入门,我第一反应是拱起鼻子嗅了嗅。酒气自然早就不复存在,回想那场惊心动魄的经历,简直像发生在上辈子。
现在程策变了,李沫变了,李元也不再是我的老废物,而就是在这里,在程家两兄弟的言谈中,程奔首次进入我的印象。
我想我没有变,我认为只是唯一可以确信的好事。
程奔和我爸最先到。我爸还是唯唯诺诺的样子,见到我他不知道如何称呼我,他连叫我的小名都很犹豫,最终没叫全。“穗……你好呀,还好吗。”
我给了他放之任何长辈都得体的礼貌。我说“您好”。
李沫紧随其后,在我身边认了个位子。
他和我爸都随身带着邀请函。事实上邀请函里的内容简单至极,无非就是见面的时间、地点,出席者,赴会注意的一两点事项,比如不准带多余的人,不准拍摄。一个电话就能解决,可程奔偏偏要选择浪费纸张。
他们两人的信壳是纯黑的,没有花纹。注意到这点后,我把自己这封带有麦穗金纹的信塞回了口袋。
李元最后才到。他憔悴了不少,原本保养得光滑紧致的皮肤都变得发红而有些松垮,应该是频繁酗酒所致。
李元一进来,李沫就朝我身上靠,我逼了他一眼,他才拉回原来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