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1 / 1)

金穗 舒怀意裘路衫 2328 字 5个月前

我对李沫说了声谢谢,转身将袋子抛到后车座。他又把那袋零食塞过来。“吃点吧。”

“我不饿。”我堵得难受。

“甜的,吃了心情会好点。”他拆开来,哄着在我眼前晃了晃。

袋子里装着各种颜色的小饼干,形状各异,有星星,月亮,爱心,三叶草,扑面一股香精味。“你说吃了心情好?”我像病人询问医生药够不够凑效般问他。

“嗯。”他鼓励地点头,“吃两块,试试看嘛。”

我不只是试试看,我抓起饼干大把大把往嘴里塞,塞到口腔填满再也塞不下为止。然后我一边咀嚼一边开始畅谈我的宏伟蓝图。

“我跟李元分了。不过你个孬小子别想多,你今天就是捡了个漏。你再给我搞花招,我不客气,明白吗?”

他再犯我真的会把他剁了。

他嗯嗯着点头,点了好几下。

“都过去了。”我大度地一挥手,“过去就该像垃圾一样丢掉,前途是光明滴。我都想好了,我现在身体不行,城里压力重,有污染,我老家近两年环境治理得不错。我先回家过会清闲日子,养好身体。省城也有好的医院嘛。身体好什么都会好,身体是自己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穗穗。”他突然手摸在我脸上,很轻,像是在为我拂去什么。“穗穗。”他脸微微地在抖,眸光也跟着摇摆不定。他今天心境的表达异常含蓄,眼底的神绪也只是两道纤细的波纹,说不出是担忧还是猜疑。他没再说下去。

我这才发现我在哭。

第44章(上部完)

路上我让该流的眼泪都流出,自然涸干。眼泪是身体里的脏东西,就该应排尽排。我身体很少产出这种脏东西,有了就不能积蓄。

李沫把我带去他的住所。我没拒绝,向往和安定更是没有的。眼下到哪落脚都一样,反在此我目前也是无家可归,我要回老家了。

门用他的指纹刷开,玄关一整片呈现在眼前,地上瓷砖铺出蜘蛛网的花纹。

我站住脚,没踏进去,看见那片花纹怔了一下子。密密匝匝的纹路,底下好像还镀着彩料,织成一大块斑斓的死疤。它让我感到压抑,束缚,疲倦,我明明才刚重获自由。

李沫似乎感知到我有挣扎,他局促地笑了笑,自我批评起来。“难看死了,也不知我当时怎么想的,我都想换。”

我没多说什么,换鞋进去。他帮我倒了一大杯水,我一饮而尽。“我想睡一会。”喝完水,我告诉他。“累了。”

他往里走,打开他那间卧室的门。他卧室的床正对着门口,开门就能看见。床上铺着厚厚的被子,被子上丢着一件换下的睡袍。

“我喜欢把空调开很冷,盖厚被。”他解释说,“你好像跟我反着来。”

我之前和李元睡一间房,空调一般打到27度,盖薄薄的空调被。这都是我的生活习惯,李元随着我。而早前连通往主卧那条走廊都很少进的李沫,如今却对里面的细节了若指掌。

“我把空调调高两度,帮你换条被子。”他几乎有些讨好地说。

“不用了,不麻烦你。”我脸色很生硬。可我在他家里,我不想给他摆脸色,于是我快步抢进卧室,拉开被子就钻了进去。“帮我关个门,我睡两小时。”

其实当下即便把我丢大马路上,我照样能睡着。

他听话地退出去,关上了门。

那床被子很大,盖一个人很浪费面积,我把多余的地方团出长长一条,紧紧一抱,阂眼就睡了过去。

我平常睡觉都大大咧咧,伸手伸脚的,这一觉却觉得蜷着身子,抱一大团被子更舒服。

我睡得很死,全身心投入到睡眠中,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哪怕有人拿棍子捅我,我估计也一动不动,最多哼哼着翻个身。

很自然地睡足而醒。醒来却觉得闷。

李沫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身侧,代替那团被子,他搂着我。

那个拥抱没有一丝情色乃至暧昧的味道,只具备安慰性。但我本能反应,还是把手探向床头柜,去捞台灯。

他明白我接下来要做什么,慌里慌张跳起身按住了我由于半醒而迟钝的手。要不是他反应迅速,他的头八成要被我砸烂。

“穗穗,金哥。”他冒失又后怕地告饶,“我就是听见你咬着牙在哼哼什么,才进来的。我发誓我没别的坏心,我什么都没做。就是把你拍到不哼哼了,还……就这么抱你。”

我没做声,缓缓转动眼睛,望着天花板。我还睡得有点懵,傻呆呆的脑子转不过来。

“金哥。”他小心翼翼,“你是做噩梦了吗?”

做梦?我没做梦吧,做了也不记得了,我只知道自己在一团漆黑中睡得跟死过一回似的。

我很小的时候,我妈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静静躺在床上,闭着眼但不入睡。我懵懵懂懂只感觉她不高兴,我就爬到床上去抱她。

李沫抱我有那么点这种意味。

所以他是在安抚我?这是什么来自阴间的人道主义关怀。

“出去。”我不想他触碰我的身体,任何人都不可以。我闭上眼,发出陈建斌的声音。“你想让我割以永治吗。”

没隔几秒钟,就听见窸窸窣窣下床的声音、小碎步走路的声音、开门的声音和关门的声音。

我又醒了大半个小时才下床,其间隐约听见厨房方向传来开水龙头、洗涮、微波炉热菜、碟子碰撞声。步骤不多,动静非常嘈杂。

拖拖拉拉走出卧室,时间已经来到了下午五点三刻。李沫热了几个预制菜,居然还自己蒸了一锅米饭。

不过那米饭蒸没蒸好,水放多了,只比粥粘乎些。他今天焖饭热菜的整个过程就像他的人生,手忙脚乱,稀里糊涂。

我一般都吃硬饭,这点他也知道。他用筷子在米饭里插了下,随即脸微微发红。“完了,水放多了,要不再换一锅。”

“多浪费,吃吧。”我拿起饭勺打饭。出于习惯一般先替别人打,最后打自己的,所以第一碗饭我是替他盛的。

不当心盛多了,他胃口偏小,我愣了愣,就把勺面切进米饭,想减去些。

“没事。”他伸手抢下饭碗,“能吃的。”

刚才那一长觉睡得人犯糊涂,我迷迷糊糊地哦了声,给自己也盛了碗,坐下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