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乏善可陈的装修没什么好看,我对着那套可疑的酒瓶盖子出神时,程奔就把我拉走了。
这两天我们住在县城最好的宾馆里。最好的宾馆,也只有四星。
即便感情再浓重,情人眼里出西施,我也不得不承认,我老家发展极其缓慢,长居于此的人不会感觉到,但只要出去过的人,回来再看,总会恨铁不成钢。那植被萧条风尘滚滚的大路,步伐慵懒的行人,沉沉老去的不变的街景……
我坐在车里,手扪着车窗,望向窗外。
等我赚够多的钱……
许许多多与我一般年纪离乡打拼的同乡,他们出落之后便就地安家落户,繁衍后代,但我一直有个或许不切实际的愿景。
我想回来建设我的家乡。
我妈的坟维护得很好,干净整洁,有人洒扫过,供贡品。我虽自小饱受冷眼欺凌,但那是少部分坏人,坏人干的坏事总是引目刻骨,好人还是多。深交的几户邻居都慷慨善良,尤其是陆美怡一家,村里批给我们家的地,他们养得很好,收成我一分没拿,那是应当的;我妈的坟头也是他们家在帮忙照看,一丝不苟。
这回我们也带了贡品。我妈吃甜食,程奔买了许多西点,给她尝鲜。还有当地的冻梨、枣子,也带了两盆。
野外这天零下十多度,程奔戴了顶貂毛帽子,威风凛凛,又贵又横。我开玩笑说:“你这像座山雕。”
他听罢笑着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像来抢媳妇的土匪。”
他在墓前鞠了个躬,对我妈说:“我和穗穗不知能走多远,我希望越远越好,但不管怎样,只要在一起,我会好好陪伴他。”
话音刚落,青天白日里蓦然响起一声惊雷。
第102章
出行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程奔公司里开了个会。程奔牵的头,程策是主角。我一道也去了。
我在程奔那也入了股,起先份额很小,只是玩玩,之后程奔替我补了几次,说是报答我盲人摸象给他摸对了几个肥利的地方。
握上了股权,程奔的事业我渐渐就关心得多了,有事没事打听打听,琢磨琢磨。对此程奔甚感欣慰,说:“我每天在外头忙什么,你可总算上心了。”
可即便再上心,我究竟没有具体任职,身在局外,充其量也就胡乱看个热闹。
裘路衫从外地也赶过来了。
程奔手下的几个得力干将,由于走动得频繁,我皆熟识,这些人有的是两朝老臣,对程奔忠心耿耿。后起之秀也有,最亮眼的当属裘路衫。我私认为程奔放给他的权限太大了,大到有朝一日程奔退下来,他对程策都有可能造成威胁。
前夜睡觉,我忍不住将这层担忧向程奔说了出来。
程奔宽慰我,说:“裘路衫这人就是听话,有胆量,会办事。但他眼界就这么宽,不会看风向,不会决策,得别人给他出主意。你放心,他不该有的本事,我不会教他。就凭这个,他没那个机会。”
程奔对他手下的人分门别类,因需施教。他所说的不让裘路衫学到不该有的本事,具体措施就是传授他各类技术,如何谈判、如何做人、如何办事,但就是从来不向他揭示底层逻辑。程奔指导下属,我观察过几次,一开始很疑惑,因为他在我面前会把道理说得很透,对他们却只流于执行层面。后来我懂了,臂膀当不了大脑。
程奔的许多深思我无法感同身受,但出于替程策着想的角度,加之我对裘路衫的看法莫名的微妙,我也不想这个裘路衫有太大的本事。
“再说。”他轻拍我的手,“不还有我吗?我再干个三十年都没问题。有我在,谁敢动?就算哪天有个万一,没了我,还有你呢。我都想好了,有那一天,我把我的股份分给你们,我的位子给他坐,你看,哪还有别人说话的地方。”
我:“哟,还搞中央集权呢?”
他笑了:“我的东西,谁能随便拿走?”
程奔正在进行的的骚操作,也就是这次开会,目的是扶程策上位,这事去年就开始未雨绸缪,今天就要定了。
程策在程奔公司实习过,表现可圈可点,真零零后整顿职场,把程奔都整懵了。
他上午9点打卡上班,下午两点钟就被程奔派司机给运了回来。
起因是程奔想在集团下的几个公司间搞中高层联谊,为了考验程策的能力,就交给程策来策划组织。程策就组织了一场篮球赛。乍一听没毛病,可当时台风尾才刚扫过,是头一天放晴,篮球场上积水高到腿肚子。程奔赶到运动场上,就看见湖人队大战快船队,鲛人大战尼斯湖水怪。那些领导多半还都是老干部,看在程奔面子上,各个打得卖力,一个个卷着裤腿,有几个鞋都脱了。
程奔打电话来跟我说,他这一天把一年的对不住全说了。我听得差点笑吐。程奔原本是来吐苦水的,听我在那穷乐,无语道:“你们这代人……算了,不在一个频道上。”
我说:“你也是想一出是一出,当天有想法当天就让人干,他能组织篮球赛已经挺好的了。”
他认为我包庇程策:“你这是慈父多败儿。”
我说:“也没见你教多好啊?”
他愣了愣,叹出一口老长的气:“好吧,到头来都是我的错。”
程氏创始人虽然是程奔他爹,但程老早被架空逼退,养老去了,程老的联合创始人也都被程奔踢出了局,之后扩大的版图全是程奔的功劳,这样一来,如今集团上下全凭程奔一张嘴说了算。虽然如此,程策这位内定接班人年纪太轻,黄毛小子一个,能力几乎没有,为了给他铺路,程奔还是操碎了心。名不够正,去年就把公司章程修了;没有资历,那就新创两个虚的头衔安给程策,自己的业绩也分给他。于是程策小小年纪就为程氏集团立下汗马功劳,履历表比我还长。
一套组合拳下来,目的是达到了,程策进了董事会,还捞了个副总当,风言风语也在所难免。我也觉得操之过急了,哪怕先把程策调到下面的公司先历练历练呢?想是这么想,没说,反正程奔他的江山他做主,他高兴就好。
程策的任职会按规定我不能进去,就在外面等着。任职会结束,程奔的秘书把我和几个高管领了进去。
程策在会议桌上的神情就像三岁登基的溥仪,任谁看了都会人心惶惶。
程奔暗暗戳了程策一眼,程策接不下那两道目光,忙转向我,我对他微微颔首,表示鼓励。
程策和我聊过他的梦想,他想开个健身房。
“你跟你爸说过吗?”我问他。
“说了。”他不自信地低下头。“他当玩笑听,还说:你这孩子跟王总家的大儿子一样,一会想着开酒吧,一会想着开健身房,一会要开香水精品店,天马行空的。”
程奔不看好,我认为也情有可原。富二代轻轻松松手握大把所谓的启动资金,对爱好的追逐随心所欲,不必顾虑损失,即便失败了对生活也造不成影响,不像我等凡人,失败等于跳楼。因而想一出是一出,最后不了了之,一事无成。
程策呢?他确实热衷健身,课外的心力都在于此,可自己练得肌肉发达跟做专门这行生意又是两码事。
“那你可要开始钻研钻研这方面的学问了。”我对程策说,“你不止想做个教练,对吧?”
“我知道,我有开健身房的朋友,我向多取点经。”程策意气风发地说。
在程奔那里,我还是支持程策的。“你知道吗,谈起别的事,他都懵懵懂懂无精打采的,一讲起这个,头头是道,眼睛里都有光了。就让他试试看,当个副业也行。”
程奔仍不赞成,但听我一说,好歹乐观了点,说:“行吧,找点事做总好过游手好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