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1 / 1)

锦衣杀 王言卿傅霆州 3256 字 5个月前

“怎么会呢?”陆珩慢悠悠开口,手指从头发流连到她脸颊,缓慢勾勒她的侧脸弧度,“破案非一人之功,侦查、审讯、缉捕各有其职。你有你的用处,你要相信你自己。”

“真的?”

“真的。”陆珩说完,用手掌捂住王言卿的眼睛,说,“别人家姑娘睡觉前听才子佳人的故事,你倒好,尽问这些凶事。剩下的我明日再和你说,你该睡了。”

眼睛上覆着陆珩的手掌,鼻端萦绕着他的气息,而他,就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存在感无比强烈。王言卿无端觉得非常安心,闭上眼睛,竟也慢慢睡着了。

王言卿的呼吸逐渐平稳下来,陆珩收回手,在灯光下默默注视着她。他原本觉得王言卿一个姑娘家,待在全是男人的锦衣卫卫所里不安全,所以让她留在他的房间里。现在想想,可能待在他身边,才是最不安全的。

陆珩手搭在膝上,略出神地盯着灯光。他今年二十二岁,这个年纪对官场来说正值青春,可是对于成家立业来说,却有些太迟了。因为他迟迟没有娶妻,京城中私底下有不少揣测,喜男风、不举、床笫间有变态爱好等传言比比皆是,甚至还有人说,是他做多了缺德事,所以子嗣有缺,注定要绝后。

陆珩都知道,但他懒得理会。他没有娶妻,纯粹是因为不想娶,正好今年碰上守孝,他顺势又推了。

不娶妻的好处很现实,他不喜欢被人牵制,更不喜欢暴露弱点,有了家室,那就是立了一个人尽皆知的靶子,岳家聪明还好,如果岳父蠢,还会反过来拖累他。而且帝心猜忌,党争激烈,他不想因为一个女人破坏他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平衡。最重要的是,陆珩发自内心地认为,此生他不可能信任人。

他连生养他的父母都信不过,怎么能在另一个陌生女人身边安心入眠,将自己的一言一行全部暴露在对方面前呢?他在朝堂和皇帝勾心斗角,在南镇抚司和大臣勾心斗角,他不想回了家,还要和枕边人勾心斗角。

他娶的妻子,多半也是父兄手握重权的贵族小姐。这种贵族小姐从小就被家族洗了脑,有什么风吹草动都想着娘家。而陆珩身份特殊,最忌讳走漏消息,他光想想要和一个女人同床异梦,彼此试探,就觉得意兴阑珊。

不娶妻的好处有很多,但娶妻的好处一条都没有。陆珩很了解自己,既然信不过,不如不娶,一了百了。但现在,他感受着王言卿清浅的呼吸,身上淡淡的暖香,靠在他腿边全然信赖的姿态,心想,或许娶妻未必没有好处。

明明最开始,他只是想利用她。陆珩深知骗人的要义,要想让别人相信,首先就要让自己相信。他想象他真的有一个青梅竹马、相伴十年的妹妹,如果王言卿七岁就来到他们家,十年来一起读书习武,他们相处时会是什么模样?陆珩在心里想象,然后照着这个样子对待王言卿。

沉浸式演戏演得久了,就会觉得确实如此。后来陆珩忍不住想,如果他真有这样一个妹妹就好了,这是他难得信得过的人,不用担心她背叛,不用担心她别有目的,也不用担心她不习惯陆家。待她成年,两人顺理成章完婚,甚至连爹娘称谓都不用改。

如果父亲当初真的收养她回来就好了。可惜,没有如果。

他父亲是锦衣卫,谨小慎微,冷漠多疑,从一开始,就不会带人回府。陆珩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中,也就注定,他终身都无法相信另一个人。

他理了理王言卿脸边的绒毛,起身去另一边看公文。他人在保定府,但京城大牢里的事还等着他,皇帝的耐心所剩无几,张永萧敬贪污一案,必须尽快解决。

至于王言卿,她现在误以为他是二哥,才对他百般讨好。一旦她知道真相,必会对他刀剑相向。此刻所有温情都是包着毒的糖,她现在对他越信任,等将来恢复记忆,就会越恨他。

而看她的样子,距离这一天,已经不远了。

陆珩暗暗道了声可惜。

第19章 脆弱

王言卿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她在睡梦中并不安生,仿佛身处一阵空茫中,她不断跑,四肢却被束缚,无论如何都无法挣脱。忽然她感觉到一阵下坠,王言卿一震,猛地惊醒过来。

她身上还盖着陆珩的披风,但身边已不见他的踪影。王言卿按着衣服,缓慢坐起来。

屋里没有点灯,借着窗外的火光,隐约能看到书桌上放着东西。角落里的炭盆已经熄灭很久,屋里空空荡荡,寒气从地上爬上来,显得尤为冷清。

王言卿心中一凉,陆珩走了?

·

此刻的陆珩正下了马,他神情冷淡,随意将缰绳扔给后面的人,大步朝里走去:“人在哪里?”

“回指挥使,在前面,已经围起来了。”

陆珩本来在保定府看公文,他再缺德也不至于占一个入睡女子的便宜,他将屏风拉住,自己在案后看京城公函。丑时,去满城搜山的锦衣卫回来,说人找到了。陆珩怕吵醒王言卿,没有声张,悄悄带着人出门。

锦衣卫有自己的情报网,官府其他机构一见锦衣卫办案,没人敢拦,所以锦衣卫真想查什么案子,向来很快。才半晚上,前线就有结果了。

锦衣卫找到梁榕的尸体后,本想拉回来,但是陆珩不让,亲自出城查看尸体。夜晚按律不得出入,但来的人是陆珩,城门守卫什么话都不敢说,乖乖打开城门。

陆珩一马当先,几乎都没有减速,踏着寒风从城门疾驰而过,没过多久就到达抛尸地点。陆珩听到属下回话,点点头,示意在前面带路。领头的人亲自拿了火把,小心引在陆珩前面。

冬夜的风又寒又烈,冷风从深山中卷过,呜呜不绝,宛如婴孩啼哭。火光被寒气吹的左右摇晃,在幢幢黑影中,陆珩隐约看到前面躺着一具尸体。

沟渠里倒着一个男子,身高大概六尺上下,体型瘦削,皮肤膨胀,面、口、鼻等处已有腐败迹象,身上套着一件厚重的黑灰鼠斗篷。火把的光时明时暗,光影从尸体身上掠过,显得阴沉可怕。

两旁锦衣卫怕陆珩不喜,连忙道:“指挥使,这具尸体应当有些天了,已经出现腐败和异味。指挥使不必靠近,有什么吩咐交待属下就好了。”

陆珩没在意,继续往前走。诏狱里再血腥的场面他都见过,活人他都不怕,何况一具死尸。这还是外面天冷,尸体没怎么坏,要是夏天,尸体会更难看。

陆珩停在尸体旁,仔细看了一会,问:“他最开始就是这个样子?你们动过吗?”

领头模样的那个人答道:“属下发现尸身时不敢妄动,立刻派人给指挥使回话,并没有挪动过。”

“叫人来认了吗?”

“没叫梁家人来,但卫所里有和梁卫相熟的人,他们过来看了,说就是梁榕。”

陆珩点点头,突然朝旁边伸手道:“拿手套来。”

周围人听到都是一惊:“指挥使……”

陆珩没说话,抬眼冷冷扫了他们一眼,众人顿时噤声,乖乖给陆珩递来手套。陆珩带上手套,按了按尸体的皮肤,又解开他脖颈上的斗篷。

这件斗篷沉重,应当就是门房所说的新斗篷了。陆珩解开笨重的皮毛,按住尸体的喉咙。梁榕尸体已经有些变形,但是还能看出面色发绀,双眼大睁,眼珠有点状血痕,嘴唇、指甲呈紫青色。

陆珩收回手,稍有动作,旁边的人就连忙蹲身代劳。陆珩没有制止,说道:“把他的衣袖解开,小心些,不要破坏了他的表面。”

梁榕已经抛尸半个月,哪怕现在天气冷,尸体腐坏的慢,他的四肢也异变很多。他的骨肉和衣服连在一起,很不好解,锦衣卫干脆抽刀,将他的衣袖从侧面划开。

陆珩看到他的手臂上有灰黄色的伤痕,大小不一。锦衣卫还要再割更里面的,被陆珩抬手止住:“不用了。把他翻过来,看看背后有没有外伤。”

几个锦衣卫搭手,把梁榕尸体翻转了一遍。他们七手八脚解决梁榕身上的衣物,陆珩抬起眼,慢慢看周围环境。

这是一个山沟,上方有一个山坡,坡度很陡,坡上碎石嶙峋。此处背阴,常年见不着阳光,又不靠近山路,所以尸体才这么久都没被人发现。陆珩在坡下缓慢走动,他停在一个位置,抬头看了看,忽然上前几步,翻过来一块碎石头。

石头上有血,上面还挂着灰黑色的绒毛。陆珩让身后人将东西收起来,自己换了个方向,朝山坡上走去。

走到高处后,风明显大起来。陆珩停在山坡边缘,居高临下朝下望去。脚下锦衣卫正忙着处理梁榕的尸体,火把像蛇一样曲回弯折。陆珩站在风口,衣摆在风中猎猎作响,他等了一会,身后锦衣卫跑回来,抱拳道:“回禀指挥使,梁榕背后有数道磕碰伤,除此之外再无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