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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a good man,be a better man,be my best man.(同名广播剧即将上线,敬请期待)

第1章 一

第一章

还有不到四个小时,蒲欢就要认识一个叫岑翊宁的人,而此刻的他浑然不知。七月第一个周末,是好友成颂的婚礼,婚期在三个月前就通知了他,当时他正在外面蹦迪,电话响了两次才接到,嚼碎的冰块混合着酒液含在嘴里叮当作响,他仰起脖子把它们都吞下去,一股血气直熏到耳根,偏要嬉笑着再贫一句:“没换人吧?”

“废话!”成颂在对面吼。

成颂是他高中同学,当年一起翘课逃学偷鸡摸狗的交情持续至今已然被冠上多年至交的感人头衔,十六岁到二十五岁,时间的法力同时作用在两人身上,使他们从少年变成青年,球鞋变成皮鞋,然后在蒲欢这边停滞了三年。

大喜之日在即,蒲欢作为伴郎、须得提前一天去新郎家帮忙,为翌日的典礼做准备工作。依照当地的传统习俗,男方家一大早要去女方家迎亲,今晚必定不会回来过夜,他便撂下手头画了一半的图,洗澡、更衣、刮胡子喷香水一套组合拳打完,小拇指勾着车钥匙出了门前脚刚迈出去后脚又退回来,对着玄关的镜子照了照自己:两个月前染的红发褪色了,露出一圈黑褐色的头顶,像草莓巧克力味的布丁。

“耽误你工作吗?……啊不是,我应该问你,找工作了吗?”

听着成颂在蓝牙耳机那端明知故问,他未置可否,往嘴里丢了颗话梅味的糖,发动汽车,在引擎轰鸣声中笑:“艺术家不上班儿,懂?”

“行。可劲儿造吧你就。”

他一脚油门开出车库,手机甩到副驾驶座上,屏幕忽闪,四五个来自不同对象的消息框接连弹出来,顶头的那个好像是“KIKI”,他瞟了一眼,没回。

过后再道歉也不要紧吧。

在黑夜尚未取代黄昏接管整座城市之前,他穿过两个市区去往成颂定位的酒店,地址不算陌生,他曾去过一次,陪父亲去见某个生意上的客户及其千金,如今只记得两件事,一是那家店很贵,二是那女孩挺漂亮,后来私底下和他约过两次会,可惜没什么共同语言,遂不了了之。车开进露天停车场的时候,他无端产生了一种是否会再和她偶遇的离奇猜想,他要跟她怎么问好,怎么微笑?可遇见又如何,这样的人不止她一个。

泊好车后,离约定见面的时间还剩几分钟,他便在室外的花园逗留了一会儿,想抽支烟,一只手握手机另一只手点火,他虚起眼,隔着缭绕的烟雾环顾周围,整个酒店花园呈“凸”字型设计,一条中路直达酒店大门,其余四角栽种各色花草,在灯火阑珊处散发幽香,几条曲径蜿蜒其间,被婆娑的树影和藤蔓所遮蔽,不时传来细碎的脚步声和模糊的谈笑。他找了条石凳坐下,特意把烟蒂拿得离鼻子远一些,在郁热的晚风中嗅了嗅,闻到紫藤花的味道,清幽素雅,沁着一丝淡淡的甘甜,就在他不远处,“凸”字的左上角。

紫藤花架下站着一个人。

低垂的夜幕下,只可依稀看清一爿剪影,是个身形瘦高的男性,面前隐隐闪烁火光,也在抽烟;腿边竖着一块长方形的暗影,拉杆升起一半,看形状是行李箱,箱子顶端似乎还挎了个包,男人就站在旁边,在夜色和紫藤花的交相掩映之下,他的脸被一闪而逝的火光照亮,又迅速没入黯淡。

他只是专注地抽烟。

不打电话,不玩手机,不看四周任何事物,无声的白雾在空气中蔓延,像沉默的呼吸逸散。蒲欢耳朵里还塞着耳机,本周billboard榜单热歌已经自动播放到第十首,微信页面上挤满了未读消息,每个对话框都等待着他点击,每个人的心情都希望他分享,但他没有动。

直到那个人抽完烟,掏出随身带的便携式烟灰缸、将熄灭的烟蒂塞进去,一只手“啪”的拍上了他肩膀。

“怎么跟这儿猫着呢宝贝儿?”

是成颂充满活力的大嗓门,北方腔,喊完他紧接着又喊对面那个人。

“哎哟,岑哥!”

还没顾得上应声,另一道人影陡地从成颂身后闪出来,脸上敷着白花花的面膜,冷不丁跃到蒲欢面前吓唬他:“嘿!”

“哇。”

蒲欢配合地被吓,旋即笑起来,俯身和女孩拥抱。“准新娘来了。”

成颂的女朋友现在应该叫未婚妻师琼洁,是本地一所重点小学的音乐老师,人送外号铁肺公主,小小的身材大大的肺活量,能在KTV连续欢唱一下午也能追着臭流氓狂骂三条街,跟蒲欢不算生分,她和成颂从大学二年级开始交往,迄今已是五年有余,中途分合数次,寻常情侣都有的矛盾,争吵,冷战,如今也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他们明天就要结婚了。

“感觉结不结都那样,”师琼洁抚弄着自己新做的美甲,说话时的张嘴幅度被面膜所限制,中气却不减平时,“五年可不就跟一家人似的了么。”

“那也得结啊……要不然你多亏……你不想我负责嘛师老师……”准新郎反而委屈上了,耷着眉毛拱到老婆身边哼唧,“你要是觉得赶了咱可以再等等……”

“不等了。”

师琼洁一把撕掉面膜,整张脸崭新得像刚上釉的瓷器,手指掐住成颂的下巴,珍珠色的甲片陷进腮帮子里,“我现在就想赶紧使唤你。”

“得,”蒲欢替二位新人做出了阶段性总结,“愿打愿挨吧。”

四人一齐往酒店正门走去。

“对了,跟你介绍一下。”

成颂牵着师琼洁走了两步,方才想起跟蒲欢引见另一位伴郎,“这位是我大学室友,岑翊宁。翊是一个羽毛的羽……算了,我文盲。”

他适当地放慢脚步,留出空隙让自己的两位朋友问好。蒲欢走在师琼洁右手边,隔着俩人跟岑翊宁打招呼,“你好?

“我姓蒲,蒲公英的蒲,寻欢作乐的欢。”

此时天已黑得透彻,夜空中可见逶迤的云,和疏疏朗朗几颗星子,灯影错落之处,蒲欢依旧看不太清岑翊宁的面孔,只有对方清癯的脖颈,弧形的衣领,身高比他和成颂都更出挑一些,黑发蓬松,柔软而自然的卷曲,盖住一弯浅色的耳廓。

“你好。”

怔了两秒,蒲欢才意识到这是现实中的人在对他说话,属于成年男性的低音域,声线中却织进了一丝近乎虚幻的阴柔,听起来简直有点不真切,像电影里才会出现的旁白,不是在念爱意缱绻的诗,就是在读羊皮纸上的信。他顿了顿,朝对方伸出手:“我帮你提行李?”

酒店大堂门前,灯光铺下几级书脊般的台阶,他站在稍高处,回过头,终于看清了岑翊宁的脸,此后的每一天,每个暖风熏然的夜和沉入睡眠之前,他都会想起这张脸,它的嘴角和眉睫,以及更靠下一点的位置,生在喉结左侧的一颗小痣。

“谢谢。”岑翊宁微笑着,“麻烦了。”

四人由排成列,相继穿过冷气十足的大堂,岑翊宁殿后,蒲欢拎着岑翊宁的电脑包走在师琼洁身后,成颂跑到老婆前面帮大家按电梯,挡着轿厢门等所有人都进去了自己再上,靠在墙边,摁下标着数字“9”的圆形按钮。

“您二位肯拨冗赏面,我成某人感激不尽,”准新郎戏很足地一抱拳,“我知道大家都得上班,喊了好几个人都说走不开,工作忙,请不下假,份子钱给我一随就跑了,搞得我跟讨债似的……”他转向岑翊宁,“岑哥你还在飒城?”

“在。”

岑翊宁靠着另一面电梯墙,双手搭在行李箱拉杆上,“这两天碰巧在外出差,周末休息,就直接飞过来了。”

“耽误事儿不?”

“怎么会。”

他的语气轻浅,丝毫不会给人压力,“还请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