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1)

“我向上帝发誓,我会爱他,如同爱你。”

寇成周:谁说爷是舔狗?找死!

江曼珠:啊狗狗好可爱摸摸~

寇成周:汪汪!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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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来信

寇成周三十岁了,参加过朋友的婚礼,参加过下属的婚礼,参加过股东、合作方的婚礼,中式的,西式的,海边沙滩,五星酒店

这一次总算轮到了他。

在众人两侧注视的下,江曼珠穿着婚纱,手捧鲜花慢慢走向了他,她迎着他明亮的目光,脸上也是带着笑的,从发髻上垂落玫瑰纹路的蕾丝头纱晃荡出优美的弧度。

她终于以妻子之名站在了他的身边。

“各位朋友们,在这浪漫的婚礼进行曲的伴奏下,让我们衷心地祝福这对新人,为他们的完美结合而热烈鼓掌,祝愿他们有一个完美的未来……”

司仪的话太多了,寇成周都没怎么认真听,一直听到新郎可以吻新娘了才回过神,江曼珠已然配合地闭上眼睛。

睫毛膏刷出了极其浓密卷翘的睫毛,像把扑刷刷的小扇子,鼻尖白里透粉,唇瓣嫣红水润,妆容完美,仪态端庄。

她看起来一点也不紧张,非常镇定,反倒是他,脊梁那块湿了一大块。

他吻了上去。

江曼珠站在镜前,那身白色蕾丝的旗袍已经叠好,现在穿在她身上的是一件香槟色的流苏长裙敬酒服,露出两截藕白色的胳膊,细细的碎钻吊带与精致的锁骨交相辉映,仿佛那柔和的肌肤上抹了一层细闪的高光。

她生得美,谁都知道。

总体而言,江曼珠今天的心情还是不错,寇成周对鸿熙很好,他尽到了爸爸的责任,她就会履行妻子的义务。

她不太明白寇成周如此执着于她的感情,毕竟就算再轰轰烈烈的初恋,那也是多年前的旧事,更何况她结婚了,还生了孩子,寇成周一年前开始重新追求她的时候,人们总是用“那个带了一个男孩的年轻寡妇”来称呼她,如果还有更具体一些的表述,那就是“年轻的漂亮寡妇”。

你瞧,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男人离婚了可以视做人生经验丰富,他的风花雪月是饭桌上的谈资,好友间的吹嘘,可女人不一样,天生就该不一样

寡妇,不是处女,生过孩子,贬值了。

人们对寡妇的期待与意淫是两种对立的极端。

一是认为寡妇应该为死去的丈夫守住贞操,一辈子都不能有第二个男人,穿着不能裸露,行为不能放荡,吃斋念佛的尼姑,含辛茹苦地把儿子养大,把将来的一切都指望在儿子身上,把年轻时没耗费完的心气用在和媳妇的斗智斗勇。

二是把她当做没有主人的肥肉,仿佛是个雄性动物就能冲上来分一口羹,她寂寞的空房,她孤独的双人床,她的一举一动,都在诱发男人冲动的性幻想,没有老公她一定很饥渴吧?空窗期太久,她会一个人偷偷自慰吗?当个女菩萨,普渡一下众生不好吗,反正都是寡妇了。

江曼珠不喜欢第一种,也不喜欢第二种,所以她选择了寇成周提供的第三种道路,虽然她对他经年不变的爱意将信将疑。

女人的貌美不仅是资本,也是她怀疑一切爱意的凭证。

所以要说爱吧,江曼珠觉得自己并不是爱着寇成周的,最多只能说是好感,但考虑到她今后的人生,考虑到鸿熙的未来,她还是很乐意和他在一起的,毕竟当初和扈承安结婚,她也是这个打算。

门外传来轻微的敲门声。

江曼珠以为是她的第二位丈夫,走过去开门。

门口没有人,只有一封信。

左右的走廊都空空的,所有房门紧闭,隐约能听到外面的欢笑声。

她捡起来打开,脸色一瞬间变得惨白。

“你背叛了我。”

“你是个淫荡的婊子。”

“把我的儿子还回来。”

血红色的字迹仿佛来自厉鬼的讨债,怨恨的语气来源于她的第一位丈夫。

04 他硬了

这封恐怖的血字信在寇成周眼中是个拙劣的玩笑,他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一眼就看出这封信的重点只在最后那句话把我的儿子还给我。

与其说是“把我的儿子还给我”,还不如说是“把我的孙子还给我”。

寇成周冷笑一声,将血字信折叠起来放进裤兜口袋。

呵,扈家想要扈鸿熙,他还巴不得把那小兔崽子送走呢,但前提条件必须是江曼珠愿意。

扈承安是扈家的独子,他死了之后,扈鸿熙就成了扈家心尖尖上的宝贝,但很遗憾的是,比起爷爷奶奶,这个心尖尖的宝贝更爱自己的母亲,无论如何都要跟着妈妈走,像个甩不掉的粘豆包。

这样的损招,只能出自于江曼珠的前婆婆之手了。

在儿子遗孀二婚上搞这种恶心人的事儿,也就不难看出江曼珠的前婆婆是个多不好相处的人,江曼珠在那样的婆家里会受多少委屈。

他阴鸷冷漠的眼神在看向老婆时瞬间变得柔和。

“我派人调监控了,有个酒店服务生打扮的男人把信放在门口,然后用房卡刷进了隔壁的房间。”

见老婆还是有些神思恍惚,寇成周轻叹一口气,把坐在床边的她抱在怀里。

“肯定是段姣兰做的,她恨不得你一辈子当个活牌坊,至于扈承安……都走了一年了。他死在海难上,又不是被人害死的,能有什么怨气?要是能投胎,这都一岁多了,碰见鸿熙都得管他叫声哥。”

江曼珠被他这个故意逗趣的说法哄得好受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