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寒暄了一会儿,丁囿刚坐下,服务员们便鱼贯而入把饭菜端上桌,时间掐的刚刚好。丁囿看了一眼,便笑:“怎么全是我爱吃的,这顿饭到底是为你还是为我啊。”

霍臻弯弯嘴角:“难得见面,自然是要丁总吃的开心。”

“你又打趣我。”丁囿看着他,问:“对了,你这次回国有什么打算?”反正是不可能继承家业了,为这件事霍臻早年和家里闹得不可开交,不过现在家庭关系早已缓和,天塌了有霍莹莹这个女强人顶着,用不着她这个弱不禁风的小老弟。

“我已经选好地方,打算开个画廊。”霍臻眼睛亮亮的,显然说到开心的事:“那里地下室很大,除了仓库,我还打算挪出一半来改成我的个人工作室。”

“那很好啊!哪天开业告诉我,我要送个全场最大最拉风的花篮。”丁囿也笑。画廊这种东西能挣钱吗?对于艺术丁囿不懂,也从来不附庸风雅,他大部分时间去拍卖会只是为了应酬,真要他说,也就珠宝有点意思,那些所谓的名家画作都是骗人的玩意儿,一张纸和一些墨点子,有什么可看的,纯粹糊弄人,有这钱他宁愿多搞几个大奶妹。

不过丁囿也不担心霍臻没钱,就像这个饭店一样,霍臻名下的东西很多,反正就算他哪天想不开了隐居山林,也可以做那山头最富有的隐士。

丁囿看着霍臻,突然“啊”了一声,霍臻转过头,就见丁囿带着几分好奇道:“你那小辫子呢?”

从初中开始,霍臻就开始留长发,差不多刚好披肩的程度。他头发天生带着些弧度,披着的时候就像是故意烫过的大波浪,平时他是扎起来的,配上那张精致的小脸,又清纯又勾人,不知道祸害了多少纯情少男心,也让他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功蝉联了三年“地下”最美校花,并且带着这个荣誉又再次屠了高中部的榜单。

丁囿那时只当这是艺术家的必备造型,并没有询问过缘由,反正老师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管他。不过上次见面这小辫子还在,今天却没有了,霍臻的头发因为自然卷,前面总是蓬蓬的,所以丁囿才一时没注意。

霍臻顿了顿,说:“老有人把我误以为女孩,有些不方便,就剪了。”他看向丁囿,眼神里有些难以明说的小心翼翼:“你觉得怎么样?”

“很好啊。”丁囿没有发觉,诚心实意道:“我以前就觉得你那个发型有点怪,现在清爽多了。”

霍臻的眼神立刻就冷了下来,低笑道:“你果然不记得……”

“什么?”他声音太轻,丁囿没听清楚。

“没什么。”霍臻摇摇头,对旁边的女侍道:“把酒拿过来吧。”

指着女侍手中的红酒,霍臻说:“这是我从法国酒庄里特意给你带回来的,最正宗的罗曼尼。”

丁囿看了一眼:“今天这日子,喝红酒有什么意思。”

他是俗人一个,红酒只知道82年的拉菲。事实上,他的家庭背景在普通人眼里已经是富贵人家,但跟真正的上流社会比,却还是有一定的差距。他能和霍臻是这么多年的朋友,除了够幸运以外,也和他的厚脸皮不无关系。

霍臻也笑了:“知道你是个酒鬼,白酒当然也准备了,但怎么说这也是我一片心意……”

“瞧我。”丁囿做作的拍了一下大腿:“都怪我看见你太激动了,只想和你不醉不归,你也知道,这些东西我一向不大懂,真是抱歉啊。来,开酒,今天我一定要好好尝尝,咱们老霍给我的心意!”

他道歉的话语信手拈来,是丝毫不以为耻的样子。以前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丁囿也基本上都会是那个先示弱的人,曾经霍臻以为对方是珍惜这段友情、珍惜他,也以为这是对方脾气直爽的表现,可现在他已经知道,这不过都是丁囿的伪装,是他讨好自己的一种手段。

看着丁囿无知无觉地把酒喝下去,霍臻终于露出今晚第一个真心实意的笑容来。

【作家想说的话:】

本章含部分男女性事描写

第二章 重逢 章节编号:68

2

许久不见的老同学见面,就无非是回忆往昔加攀比今朝那一套。

介于霍臻身份的特殊性,丁囿肯定不能和他攀比什么,日常生活也没什么可提的,因此便以“你还记不记得当初……”等等为由,开始回忆过去,想以此来巩固老同学间的感情。

他是的的确确不把霍臻当朋友的。

两人聊了一会儿,不知怎么的就聊到当初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了。那时候他们小学三年级,霍臻刚从别的学校转过来。

说到那时的事,霍臻的指腹轻轻摩挲着手里水晶杯的杯沿,表情因为低下头的动作而让人看不真切,他说:“那时候只有你愿意同我讲话。”

小学生们还没有阶级地位的概念,不知道要讨好这位霍家的小儿子,彼时霍臻因为霍家伙食太好,又还没进入发育期,导致他胖的像个球,并且因为皮肤太白了,远远看着他,就好像是远远看着一个会发光的发面馒头自己走了过来。

而且那时霍臻的黑色卷毛还短短的,也特别像黑色的紫菜粘在了馒头上面。

小学生们不清楚阶级地位的重要性,但却已经知道怎么取笑人,霍臻这样的外形,自然备受同学耻笑,他们不愿和他一起玩,也不愿意靠近他。

那时候,丁囿是唯一愿意与他说话的人,也是唯一愿意接近他的人,丁囿是那么的好,于是霍臻也一直记着这份好,把丁囿当成最好的朋友,更没有怀疑过他们的友情。

听见霍臻说起当时的事,丁囿笑了笑:“那都是一群小毛孩子,哪里能知道你其实是个多么好的人。”他话是那么说,心里却难免得意。

尽管只有三年级,但可能是因为家庭环境的原因,让他天生就有作为商人的敏锐性,他早在几天前就知道班里要转来一个新同学,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听过就算,而是旁敲侧击的从老师那儿知道了转学生的身份,又从管家那里确定了霍家的重要性以后,他就打定主意要和霍臻打好关系了。

同学们对霍臻的孤立对他来说简直是天赐良机,果不其然,他很容易的就成了霍臻“最好的朋友”,并且一直维持了十几年,霍臻性格内向,有了丁囿这个朋友以后就更不愿意与他人交往,丁囿巴不得如此,自然从来没想过要帮霍臻融入进班集体中去。

“总之,以前的事,我会一直记在心里的。”霍臻低垂着头,又道:“不说这些了……听说你在追我姐?”

“咳咳!”霍臻平静地扔下一个重磅炸弹,让丁囿差点呛住,他咳嗽着又灌下一大口酒,压下来突然涌上来的眩晕感,才问:“你……咳,你听谁说的?”

“还用问吗?”霍臻低头吃着菜,说:“这次我回来,她张口闭口都是你……你知道的,她对你一向很有好感。”

霍莹莹比霍臻和丁囿只大了一岁,因为霍臻的缘故,她与丁囿很早就认识了。彼时霍莹莹也正为自己平凡的外貌而伤神,丁囿别看长的冷淡,但在他有意讨好的时候,那张嘴真是甜如蜜,反正那时候他也要夸奖和鼓励霍臻,一只羊也是赶,两只羊也是放,因此那些漂亮话就跟不要钱一样往霍家两姐弟身上砸,正常人都难以抵挡的了,更何况是俩小孩。就和弟弟一样,霍莹莹也中了丁囿的圈套,对他倍有好感不说,还在青春期刚来时暗恋了他一阵。

不过后来阅历增长了,霍莹莹那股自卑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被丁囿鼓励出的强大自信,不得不说这是丁囿难得做的一件好事。以霍莹莹的家世,她本来就不用为外貌烦恼,更何况她十分聪明、学习成绩优异,渐渐的,成长后的女生更喜欢有内涵或帅气的男生,加之学校不同,丁囿渐渐的就成为了霍莹莹一段粉红色的过往。

只是如今霍莹莹已经谈过几次恋爱,始终没遇到合适的,而丁囿事业有成、个人能力强,丁氏集团在他继父的努力下也不再只是普通家族企业,而是跻身一流,丁囿配她绰绰有余,况且两人还有童年时的情谊,所以在丁囿的猛烈追求下,霍莹莹的确心动了。

现在的男人大部分都是冲着霍莹莹的家世来的,丁囿这知根知底的,从以前就对她很好,总不能也是因为这么肤浅的原因吧?

很遗憾,事实就是这么肤浅。

其实丁囿早就有意娶霍莹莹为妻了,毕竟现在霍家三房主要就是靠霍莹莹当家作主,娶了她就等于娶了一座移动的金山,还附带着丁家没有的政治资源,丁囿知道,霍莹莹就是做老婆的最好人选。

只是他一开始也没下定决心,不为别的,只是因为霍莹莹长的实在太一般了,还没霍家妈妈那个半老徐娘来的诱人。以霍家对儿女的宠爱程度,如果他婚后再找情人,恐怕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难道后半辈子就要绑在这么一个丑八怪身上?还是胸前连二两肉都没有的丑八怪,丁囿开始进行了哲学思考,到底是前途重要还是人生重要,说实话,即使不娶霍莹莹,他这辈子也足够吃香的喝辣的了。

不过好在,之后他就发现霍莹莹这个女人光长智商不长情商,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很容易被花言巧语蒙骗,连遇见过田珊和钱晓悦几次,都没发现有什么不对。这让丁囿瞬间吃了定心丸,决心把这个女财神娶回家。

长得丑点也无妨,反正关上灯都一样。至于将来万一被发现他在外面包养情人也不要紧,他会在之前就先骗霍莹莹把财产都转到他这里的,到时候拿捏着她的小辫子,晾她也不敢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