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1)

遗怜听后,久久说不出话来。她有满满一腔子的苦闷,却不知从何说起。

还是先谈谈姻缘罢,一个很奇妙的东西,有些人求也求不来,有些人命中注定就有好几段。

况遗怜就属于前者,十五、六岁上,差不多年纪的闺中玩伴都定亲了,只有她没着没落。

过了二十,家里人急成热锅上的蚂蚁,横竖是没用。也有那么几户人家拿生辰八字去算过,但都没下文。或许真像那些江湖游道说的一样,她命太硬了,专门克夫。所以没有好人家敢招惹。

二十二岁上头,父亲母亲再也等不及,封了厚厚的嫁妆,要把她嫁给一个老头子作续弦,美其名曰“冲喜”。遗怜抵死不从,哭过闹过,上过吊,绝过食,悲痛欲绝的时候,甚至真的动过投河自尽的念头。

可是所有人都劝她,都把元家夸得天上有地下无,汴京城里小有名气的富户,嫁过去就是说一不二的当家太太……就连元振文命悬一线,他们也说他活的是阴寿,不计较阳间生死。

绝食第五天,家里还是没人来管。就连一向对自己宠爱有加的父亲,也默许这门亲事,况家不能接受一个老死家中的女儿,况遗怜也是第一次知道。她叫小丫头子把母亲请来,绝望地点点头,同意出嫁。

元家的日子,当然也好不到哪去。元振文自己像个半死不活的阎王爷,生的儿子,就是精神抖擞的小阎王爷。遗怜夹在这父子俩中间,做尽难人。

大姑娘上花轿,一辈子也就那么一次,明明知道等待自己的不会是美满,临上花轿前,遗怜还是忍不住在心底浮现出一层浅浅的希冀。或许元振文并不像传闻中那样不堪呢?或许元家两个妯娌都是极和气的,老太太不偏不倚只做中间人,元暮江更是个听话孝顺、懂得尊重人的好孩子……

后来发生的一切,桩桩件件,截然不同。

最先给遗怜下马威的人,就是元暮江。他竟然伙同另外几个混小子大闹亲生父亲的洞房,他对她这个后来的继母,并不含有一丁点的礼敬。

新婚那天,盖头被掀开的一瞬间,况遗怜突然就有一种特别不好的预感她这辈子算是完了,她只恨自己明白得太晚。

婚后半年,继子终于开始喊自己母亲,虽然极不情愿,虽然全无真心,可遗怜还是高兴了片刻。好歹,面上瞧着,元家三房是要光鲜体面有规矩一点了。

为了平息三房的鸡飞狗跳,老太太出力最多,遗怜投桃报李,一旬半月也会往寿春堂添些衣裳鞋袜。让李佩英知道了,一连几天都不给好脸色,她最不喜欢被旁人盖过风头。不管是甚样物件儿,凡她所有,必争头筹,就连孝顺老太太,妯娌间也必须分出先后。

遗怜只好越发缩头驼背地在元家讨生活。

总算老天爷开眼,让她熬到了今天。丈夫死了,可以再嫁,妯娌没法再摆出家族规矩来欺压人,就连老太太,也不好意思继续在她面前端婆母架子。

她们都是精明的后宅妇人,最懂得见风使舵。遗怜从她们前后不一的行径中意识到,自己似乎,拥有了再世为人的机会。

一开始,遗怜也这样想。然而,就在她信心满满的时候,霍家的事又出来了。跟以前一样,霍家看不起她,在一个满堂欢笑的场合,她被人当猴耍。遗怜为此感到难过,并不是为了嫁不出去,而是她忽然发现,原来所谓从头再来,根本就是不存在的。

人活一世,跟野驴拉车没有分别,一旦扬鞭奔跑,就没有稍事休息或半路掉头一说。只有气喘吁吁,只有疾驰而去,否则,就只有死。

真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死,对于女人来说,未见得就不是一条节烈出路。

可遗怜不会那样做,亲者痛仇者快,死得再高风亮节,本质还是犯傻。所以她心里无时无刻不攒着一股劲儿,一股蓬勃向上,积极求生的劲儿,一丝一毫也不敢松懈,她很清楚,自个儿的命只有自个儿珍爱,旁人是再指望不上的。

这大概,就是况遗怜这个人的本性。

“秋白,吹了灯,咱们睡罢。”她懒洋洋打了个哈欠。

〇七、苦楚

霍家这门亲,弄成如今这个局面,大伙儿心里都不痛快。 这件事上,二房费了不少心思,负责牵桥搭线的冯家是元振业出面游说的,几个妯娌出门的花销,则由李佩英一力承担。就连那天陈凤萍打牌输的钱,都是挂在二房账上的。 本来嘛,是想着能把况遗怜嫁出去,一来,方便大房过继元暮江。二来,三房腾空了,老太太再怎么横扒拉竖挡着不让分家,也由不得她了。 这样稀里糊涂团头聚面的日子,李佩英横竖是过够了。 大家族里的明争暗斗,无非都是为了几亩田几顷地几家庄子铺子,最多,再争一个宗子宗妇,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牵扯更多。 李佩英嫁到元家,十好几年了,家里的大事小情,基本都是她在操劳。上到老太太开席庆寿,下到丫头婆子们赌钱吃酒,哪一样没经她的眼?元家可不是甚好当的家,首一条,公账就最糊涂不过。 说白了,还是没钱用。 老太爷没赶上封侯就死了,朝中无人,家里每况愈下。元振献夫妻常年在外,家里就是米缸空了,也跟他们没有半钱干系。元振文就更不像话了,读了半辈子书,连个秀才都混不上,未必还能指望他撑门户? 三兄弟里,无外乎元振业还要成器些,老太太也倚重,但凡有甚么好事,最先想到的也是二房。对外当家的是元振业,对内作主的,当然就是李佩英。 成亲第三天,老太太就大方地把家里的钥匙对牌交了出来,李佩英到底是新媳妇,受宠若惊,为此还高兴了好一阵。总觉得婆婆待她不同,丈夫更是一万个贴心,母亲选的夫家,果然是极好的。 只不过,大家族的事情,往往不像表面看起来那样简单。许多内宅门道,李佩英往日都没觉出来,聪明如她,也是近一两年才把婆婆的心思摸透。 甚么看重,甚么信任,都是假的,只有利益才是真的。家里的担子,一旦沾上,就别想推诿。花钱的地方那样多,进钱的地方却一日比一日少,李佩英看着乱麻一般的账册,急得嘴角燎泡。 最穷的时候,年夜饭上连给老太太买鳆鱼的钱都拿不出来。那时候元振业也才刚授官,光靠清水衙门里那点子俸禄能成甚么事?加上李…

霍家这门亲,弄成如今这个局面,大伙儿心里都不痛快。

这件事上,二房费了不少心思,负责牵桥搭线的冯家是元振业出面游说的,几个妯娌出门的花销,则由李佩英一力承担。就连那天陈凤萍打牌输的钱,都是挂在二房账上的。

本来嘛,是想着能把况遗怜嫁出去,一来,方便大房过继元暮江。二来,三房腾空了,老太太再怎么横扒拉竖挡着不让分家,也由不得她了。

这样稀里糊涂团头聚面的日子,李佩英横竖是过够了。

大家族里的明争暗斗,无非都是为了几亩田几顷地几家庄子铺子,最多,再争一个宗子宗妇,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牵扯更多。

李佩英嫁到元家,十好几年了,家里的大事小情,基本都是她在操劳。上到老太太开席庆寿,下到丫头婆子们赌钱吃酒,哪一样没经她的眼?元家可不是甚好当的家,首一条,公账就最糊涂不过。

说白了,还是没钱用。

老太爷没赶上封侯就死了,朝中无人,家里每况愈下。元振献夫妻常年在外,家里就是米缸空了,也跟他们没有半钱干系。元振文就更不像话了,读了半辈子书,连个秀才都混不上,未必还能指望他撑门户?

三兄弟里,无外乎元振业还要成器些,老太太也倚重,但凡有甚么好事,最先想到的也是二房。对外当家的是元振业,对内作主的,当然就是李佩英。

成亲第三天,老太太就大方地把家里的钥匙对牌交了出来,李佩英到底是新媳妇,受宠若惊,为此还高兴了好一阵。总觉得婆婆待她不同,丈夫更是一万个贴心,母亲选的夫家,果然是极好的。

只不过,大家族的事情,往往不像表面看起来那样简单。许多内宅门道,李佩英往日都没觉出来,聪明如她,也是近一两年才把婆婆的心思摸透。

甚么看重,甚么信任,都是假的,只有利益才是真的。家里的担子,一旦沾上,就别想推诿。花钱的地方那样多,进钱的地方却一日比一日少,李佩英看着乱麻一般的账册,急得嘴角燎泡。

最穷的时候,年夜饭上连给老太太买鳆鱼的钱都拿不出来。那时候元振业也才刚授官,光靠清水衙门里那点子俸禄能成甚么事?加上李佩英刚生老大元暮华,正是用钱之际,实在逼得没办法了,只好去求元振文夫妻,想从他们手里匀几贯钱使使。

三房那时候还是元暮江的生母曾氏当家,李佩英拉下脸面求到她跟前,钱没借到,反受了一肚子气。他们都不信她没钱,是啊,威风凛凛的当家太太,怎么会连买几斤鳆鱼的小钱都没有呢?说出去不会有人信的,他们只会觉得是她中饱私囊,贪了官中的银两。

李佩英有苦难言。

好容易等到出月子,又去寿春堂给老太太请安,把家里的境况简要提了提,想请老太太开恩,看今年能不能不下江南采买海货,或者不买那么大的,买个十头鳆的做做样子算了。

老太太出身高贵,又上了年纪,哪里还愿意吃苦。嘴上虽然应了,说大鱼大肉吃着腻,换些鲜嫩的瓜菜正好,可看李佩英的眼神却变了几变。

其他人家,若遇这样的难处,多半都是瞒着上人,儿子媳妇勒紧裤腰带也要挤出钱来孝顺二老。李佩英把事情捅到老太太跟前,就是不孝,就是没有尽到子女本分。话说透了,老太太难做人,就会在心里记儿子媳妇的账。以后见面再怎样装和气,彼此心里却都明白早年间结了仇的。

最后,鳆鱼当然还是照买不误,甚至比往年个头更大,更珍贵,把一只金项圈抵了换来的钱。李佩英的嫁妆,从这一回开了例,后面陆陆续续,又不知赔进去多少。

如今实在是赔不起了。要单只三房两个吃闲饭的也就罢了,偏大房又跑回来凑热闹,元振献两口子拖家带口住进东北角上的莲香院也有小半个月了,日费供给,不说拿出钱来办交代,竟连一句半句体恤二房辛苦的话也不曾有。

说起这个,李佩英更要发牢骚。大房夫妻,对外夸下多少海口,恨不得把自家有钱刻在脑门上。可他们带回来的东西,却瞒不过李佩英。

孝敬老太太的那几件前朝古玩,许还值几个钱,贪图三房的儿子,所以在况遗怜和元暮江身上也出了点血。

轮到二房,那可就难看了。给的东西少不说,档次还参差不齐。三个少爷送两方砚,元暮华年长,不跟两个弟弟抢,元暮衡和元暮嵩却都只看得上其中一方琅琊紫金砚。兄弟俩为这点子东西争了大半宿,第二天赌气,连话也不说。

这就是所谓长兄长嫂办出来的事,李佩英气得半夜胸口痛。大房回京省亲,她可是忙前忙后,既出钱,又出力,立下大功一件的。可大房又是怎么对她的呢?太不把人当回事了,实在可气。

当时筹谋着分家,忍了下来,这两天,李佩英才腾出空来,把陈凤萍送她的那两匹发了霉的石榴红绫绞了个稀碎。一堆破烂货,当谁没有似的,她才不稀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