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对方槿的信心,我以为一定会是一个惊天动地,我想都想不到的好办法。
方槿看着我,淡定的说:“我已经打算好了,我看好了一个荒废的村落,以后可以在那里落脚,把村庄建立起来,种地,设民兵队,再建个市集。只要吸引来村民,就可以自给自足了。”她的脸上露出梦幻中毒的症状,遥望着虚无的远方,仿佛那里有着金山银山和美好的生活。
我在一开始以为我听错了。或者说我理解错了,或者说我没有听懂。我问她:“你……是打算……”这话接不下去了。如果她是想造一个离开拉姆瑟斯的落脚点,比如离家出走后的阵营,那卡涅卡就很理想,她犯不着再现造一个。
我扶额,头晕。
她看着我这个听不懂的样子,体贴的再次解释:“我要离开拉姆瑟斯,然后生活在自己的城里。”
我抱着头,不敢相信方槿也有抽成这个样子的一天,而我,肩负着把她再拉回来的重任。
我决定先从基本的常识讲起:“方槿,我不是说你这个计划不好。只是你想过没有,你……呃,打算怎么让这个村子活下去呢?一个荒废的村庄,一定从耕地,水源,房屋,道路等等都是不能用的,你最少要花个一年的时间,花费大量的钱来先把这些修起来吧?然后你才能住进去啊。”
方槿明显没有把这个最基本的问题当成一回事:“我有钱啊。我也没打算把村庄弄太大啊。够用就行了。”
我抱头,继续讲:“你那点钱……你想花个一辈子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但用来修整一个村庄到能用的程度就太少了。”她想开口,我抢在她前面接着说。
“够用也最少要有一条出村的大路,一间供你住的大屋,可以供给你所有的随从的房屋,仓库,马厩,粮仓,这些再怎么保守估计也要有个一百间。”别的不说,就是跟着她的士兵,侍卫,宫奴,这些就有三四百人,这还没有算上粗使的工匠,下仆,我是按照最保守的,一个屋子住二十人三十人来算的。
粮仓肯定要有个三四间,因为一般考虑到正常损耗,粮草的数目一般是正常用量的两倍到三倍。虫蛀,水浸,发霉,荒年。粮食从来不嫌多就是这个原因。
仓库可以说是放所有除了粮草以外的东西的都可以统称仓库,所以只会比粮仓多而不会比粮仓少。
马厩是绝不可能少的。她身旁的可大部分是士兵,军马,拉车的马,备用的替换的马,按照军马的数目比士兵多三分之一来算,拉车的马按一篷车两匹来算,备用的马大约有全部马的三分之二左右。这也有个几百匹了。
其它牛、羊、骆驼等,这是嫁妆中最显眼的,各六百头。虽然那一批她给留在拉姆瑟斯的城中了,可既然她要出去建城,我再照原样各送六百头,哪怕再多一倍,各一千二百头我也给的起。
但是,她收的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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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槿背对着我。
我不是不理解她的想法。
她只是气糊涂了。摆在她面前的路太难太窄。她虽然是逃回来了,可这里也早已不能给她安全了。
就算拉姆瑟斯没有与修达结盟,达成协议,可在拉姆瑟斯踏上卡涅卡的那一天起,她和狮子就不能留在卡涅卡了。
就像我当年为了救周杏,为把所有人的视线引出去,又不想再引来这样的杀机,而必须假死一样,只有把自己身上会引人垂涎的东西抛弃掉。
但我可以抛弃权位,方槿不能抛弃狮子来换自己的安危。
而卡涅卡站在西台与修达的立场上,比不再可能提供给方槿一个去躲避拉姆瑟斯的地方。其实方槿和狮子到现在都能平安的自由的坐在我面前,我已经觉得修达太宽大了。
但是退回拉姆瑟斯身旁,就意味着要放弃她自己。我相信方槿试过了,她一定打算为了狮子去做才会跟着拉姆瑟斯走。她一定想过,也一定尝试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但如果不是忍不下去,她绝不会跑。
但出来了就要找个落脚的地方。
卡涅卡不行。不管是明是暗,留在西台这个与埃及为敌的国家太危险。可以说整个西台里最安全的就是修达的卡涅卡,因为有我在,因为我现在说话还有用。
但这不是百分之百。上一次方槿就是在睡梦中被带走的。她能从拉姆瑟斯身旁逃一次,绝逃不了第二次。
而任意一个城镇隐藏起来也太不靠谱。首先融入一个城市最少需要十年以上的时间。而她现在最缺少的就是足够的时间。她是不可能自己一个人跑掉的,要与拉姆瑟斯对抗,力量是必须的。
所以她才产生了要自已建一个村庄的念头。这是目前她能为自己做的最能够保护自己的,可以齐美的办法。
但这个主意是不可能实现的。
我想,方槿现在不是说她变笨了,她只是需要告诉自己她可以做到,才会蒙上自己的眼睛,捂住自己的耳朵,自欺欺人。
她在外面晃了五个月,一定是每天都告诉自己要吃饭,要睡觉,要找到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我相信她找的那个村庄一定有水源,有耕地,有基本的房屋。一定是她可以找到的最合适的废村。
但这个主意还是不可行的。
想到这里,我就觉得她胖得好可悲。我从她的背后抱上去,说:“就住在卡涅卡吧。”
我就不信了。就算卡涅卡现在已经不适合方槿住了,有我在,难道还有人敢碰这娘俩不成吗?我是打定主意要跟修达死磕了。
方槿一直沉默着。
我没有去看她是不是哭了。
我只需要做到我能做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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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我豪情万丈的想要以我全部的能力在卡涅卡给方槿造一个幸福之家的时候。周杏找上了拉姆瑟斯。
因为今天我把拉姆瑟斯叫去吃早餐了,所以周杏把拉姆瑟斯找去后,给了拉姆瑟斯一罐子酒,自己吃得挺欢。她睡到自然醒来,伊尔邦尼早就去上工了。
拉姆瑟斯看着周杏大口大口的吃着,天外飞来一句:“你什么时候给你家男人娶个侍妾?你现在这个样子也不能服侍他。”
周杏傻呆呆的看着他。
拉姆瑟斯以过来人的身份,语重心长的说:“可以买个听话忠厚的,等你能起来了,漂亮回来了,再卖掉或杀掉都行。”一副知心大哥的样子。
周杏奇怪的看着他,很理所当然的说:“怎么可能?!我怀着的时候都没有亏了他,这我都生了,他……也不用等太久了啊!”
拉姆瑟斯同样奇怪的说:“有什么关系?不过是个奴隶而已。你也不有太累不是吗?”
拉姆瑟斯不理解,在他的观念中,奴隶是工具,根本不算人。换句话讲,在拉姆瑟斯的眼中,等级观念可如此摆:他,方槿,他的将军,大臣,军队,国家,再向下就没有了。
人民啊奴隶啊如尘土一样不值一提。他会掌握人民,他会控制奴隶,但他不会把这种东西放在心上。根本不值得。
他不明白的就是这个,方槿不喜欢他碰那些女人,杀掉就好了,跑什么呢?如果她不想动手,讲一声,多少人愿意为她动手啊。至于怕他生气,这就更不可能了,她是他儿子的妈,她是一个贵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