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1 / 1)

隆升记事 起来出来 2645 字 5个月前

但无神。

是一双被废了的失明的眼睛。

“多美啊。”楚晖目光迷恋地笑。他摸着狗的头,俯身在他耳边,哄小孩的语气,“来,告诉客人,你叫什么呀?”

狗只呜咽着,在他手掌抚摸脸颊的时候再一次高潮。片刻后才从恍惚里迟钝地反应,慢慢张嘴

猩红潮湿的口腔,牙齿被拔光,只剩裸露的粉红的牙床。不像口腔,更像某种塑胶的、柔软的飞机杯,甚至依稀能看见挂在喉咙深处的浊精。

“我叫......”

参观者听到狗发出的声音,很模糊,好像小狗低沉的咕噜声,很努力才能辨明内容:

“姜沉。”

第82章 一些奇怪档案

A.

楚晖有耳洞,还有很多。

被操到迷迷糊糊头昏眼花的时候,姜沉有时候会仔细观察身前的人,试图转移注意力,也就多了很多零零碎碎没什么用的发现。

其实他们这行当的人,说没人打耳洞显然不现实,常人对小混混的外形第一反应也是染发刺青打钉子三元素。但事实上,有刺青的很多无论是出于威慑、又或者帮派标识的目的,除了特殊职业要减少一切醒目元素外,大部分人或多或少都会有好些刺青纹身;像姜沉、方生都有大面积的刺青,反倒是楚晖只有绕着脖子的一条黑曼巴蛇。

但鲜少有人会打太多耳洞,打了也多是戴耳钉而非大型耳环或耳坠;就好比有经验的人都不爱留长发、因为打架时被薅着头发会非常被动,耳环或耳坠同样容易让人陷入被动,但凡打架时被抓住一扯就易撕裂皮肉,非常得不偿失。

偏偏楚晖不仅打、还打很多,除了常见的耳垂,耳廓与耳廓脚、前耳骨,沿着耳骨打了一圈,到后面耳屏、耳轮、耳轮脚、小耳窝……说都打满了有点夸张但也差不离其,愿意的话耳桥都能横着竖着戴上好几个。

平时耳朵藏在颇长的黑发下不显,仔细一看着实能唬不了解具体耳洞文化的人一跳,简直是千疮百孔。到没有刻意扩大,但是数量多,密密麻麻的孔洞排在统共没多大的皮肉上,战争地带布满弹孔满目疮痍的土地什么样他什么样。骨钉与环扣想扣在哪儿就能扣在哪儿,基本上能打耳洞的地方都落了钉。

很奇怪的是,纵然有这么多洞,楚晖却并不热忱于尝试各式各样的耳钉种类,虽然仅从耳洞位置而言足够他戴耳桥耳链等把耳朵琳琅满目地挂成小卖部,但常见的还是单侧耳垂一颗低调的耳钉,顶多加上耳廓处两圈贴着皮肉的金属环,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来;只有极偶尔的时候,才会戴夸张的耳坠耳环,将大部分耳洞都用上但真的次数非常少,或许是再不戴钉子耳洞都要愈合了、不得不戴的吧。

另一个奇怪的是,按说这种程度的疯狂穿孔,多多少少都带点恋痛、会欣赏穿刺文化。但楚晖没有。什么常见的鼻钉鼻环、唇钉舌钉、眉钉脐钉、人体植钻……楚晖统统都没有。他好像纯粹是喜欢耳洞,除了耳朵外,身上是一处穿孔都没有了。

后来姜沉才知道,那么多耳洞,不过是利用了曾经耳朵上千疮百孔的伤口。

B.

说到恋痛,楚晖真没有这方面倾向。他的确不怕痛伤口的出现的确在适当环境下(比如战斗、或者施暴过程中受害者轻微的反抗)会刺激他更为兴奋、更失控,但并不会产生诸如快感等任何实质性正面反馈,只能说,比普通人更为能够忍耐疼痛、并能够利用疼痛成为推动剂。

更明确的是,他反而是施虐者那一方给予他人痛苦会让他有明确的兴奋、愉悦、多巴胺分泌感。

但楚晖的确也不怕疼、也不怕死。

很少有人知道的是,他真的养了条黑曼巴,活的、没摘毒腺的那种。

在国内方生眼皮子底下还收敛一点,会表现得“惜命”些,不会搞太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在国外自己的庄园里是真的完全随着性子来,鳄鱼、毒蛇、鲨鱼池、狼、狮子……

什么能杀人养什么,在他的庄园里,已经有不知道多少条人命葬送在看似和谐的“观赏区”里了。

不过在这之中,他最爱的还是那条黑曼巴。

无数次保镖看着他空手抚摸这没摘毒腺的剧毒之物心惊胆战,但也阻止不了他,只能把血清随身携带,务必保证在意外发生的第一时间抢救回来否则楚晖若是出了意外,怕是他们全家小命不保。

但意外一次都没有降临。

无论楚晖的动作有多吓人,有时甚至会让黑曼巴缠绕在他脖子上、像是纹身活了过来似的,也从没被咬过。

并非这条黑曼巴性情温顺不咬人这条黑曼巴的利齿上已经沾染了不下十条楚晖喂进去的人命了。连负责洒扫清洁的工作人员都小心翼翼、穿着全副武装的防护服才敢接触,因为黑曼巴暴起伤人的次数不是少数。

它仅仅是对楚晖例外。

没人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对同类甚至于,是对待蛇王的顺从吧。

C.

迷恋宝石是真迷恋。

或许对其余奢华物品从豪车到鱼子酱都是迷恋“消费”、或者更进一步是迷恋背后“方生纵容他消费”的本质,而对承载这一概念的奢华物品本身并不甚在意,但楚晖对宝石的喜爱是切切实实的。

他对成形的、已经成了可以佩戴在身上的珠宝并不感兴趣,也因此没有成为任何珠宝首饰店的VIP客户。无论是国内传统汇聚工匠精神打造极致的首饰,还是国外传统蓝血家族推出的奢侈品里造价高昂的珠宝设计,他都不在意。楚晖只喜欢刚刚打磨出来晶莹璀璨的、闪闪发光的、但尚未经过人工设计制作成首饰的宝石,购买下来,由他定义镶嵌在哪里使用时也不切割分毫,不需要太多设计,仅仅是镶嵌到需要的位置上就可以了。

或许是天生审美。

或许是恶龙总会热爱闪闪发光的宝石。

也或许,是视力受损后,天然对这些色彩缤纷夺目的玩意儿感兴趣。

又或许是全部。

D.

楚晖,一款典型的西装暴徒。

斯文败类、西装革履、人面兽心、衣冠禽兽。

方生,一款典型的暴徒......

E.

说到昂贵的物件,虽然楚晖一下子显得很突出,好像花钱如流水(也确实),但其实方生也不差。

只是他俩的审美很明显有区别。无论是童年的习惯,还是后来出国海外留学,楚晖明显更偏西化,提到奢侈品,也是名表豪车、名酒珠宝、赛马游轮这些人尽皆知的、西方更为流行通俗的奢侈消费。

与之相比,方生物欲不算高,当然能享受也会享受,但很少会像楚晖那样兴致勃勃一场场拍卖会去追。不过不花钱则以,一花钱也惊人。他审美偏中式复古,所以尽管没有刻意追求,但到了他这个地位与财力,自然而然的也收藏了诸多古董宝物。与楚晖截然不同的,方生对珠宝没有任何兴趣,但会喜欢那些汇聚多位工匠心血耗时诸多年而制成的非遗藏品,瓷器、金银玉的雕刻、金丝织的作品......夸张一点的说,古代皇帝的珍宝阁有什么他就收藏了什么。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