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1 / 1)

不守国法这事,可大可小,历来知州只当它是小事,睁眼闭眼间轻拿轻放就过去了,要不怎么着呢,硬碰硬么?自家虽是朝廷命官,顶着官帽吃着皇粮,可来这儿,就是人生地不熟,强龙压不住地头蛇,闹大了更难收场,索性就由他们去吧。

徐知安来时,也想缓缓图之,先开书院,讲孔孟之道时,也参讲些礼法大诰,时时说一回,说的多了,礼法深入了心腑,规矩自能浅出意识,待这些学生长大,便能将国法凌于民间规矩之上。

这么做的原因,一是为正国法,二是为教化庸民,使他们知道,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若为之又有何后果。

使百姓心里有法度。

时人都爱听戏,听戏是雅词,其实在百姓口中,都叫做看戏。他们大多是听不懂戏里唱了什么,但看过一遍两遍三遍后,凭猜测,也能猜出个大概来。比如,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若看官戏,则知道谁是忠臣,谁是奸臣,然后他们就有了一个笼统的认识,好人是忠臣,坏人就是奸臣,忠臣就该有好下场,奸臣就该斩杀掉。

可戏文这东西,写的也简单,情节非黑即白,好就是纯粹的好,坏就是纯粹的坏,全不讲个中情由,使得看戏的人心里的道德观也很纯粹,好或坏,忠或奸,都是一锤子砸定,再不能被更改。

南浦百姓也爱看戏,徐知安于是听从玲珑的建议,着人排了些普法小故事给百姓们看,其中不免有些丈夫将妻子杀死该如何刑判,妻子将丈夫杀死又如何刑判,就这一个,可了不得,结果一出来,看戏的人就炸了街

你这判法,不合规矩啊!

这戏文,狗屁不通!

排这样的戏文,咱们的知州大人怕不是也是个奸臣吧?

忠臣可干不出这种事情来。

这一通叫嚣,可把徐知安气了个够呛。

第90章 国法与规矩 好官……吧?

不过几场小戏, 怎么还牵到忠奸的问题上了呢?

经百姓们解释后才知道,原是说戏里的刑判不合规矩。

他们口里的规矩是什么呢?男子就应该养家糊口,至于这日常中打婆娘娃妹么, 那根本就不算事, 自家的婆娘娃儿么,打就打了,谁也管不着。一句话, 能挣来婆娘娃儿们活命的嚼口,那他打就打吧,自家的婆娘娃儿嘛, 又打不坏。再说, 南浦的婆娘也泼嘛, 不打不听话。

女人的规矩么, 也不像山外女人的规矩那样,不准这不准那的,若要说女人不准赤脚板不准露小腿放屁哦, 家里哪有鞋子给她穿, 上山下田的,都要穿的齐整整的, 有多少衣裳够她糟蹋嘛。啥子叫有伤风化, 穷的活都活不起了,哪个管风化是啥子意思哦, 我们只晓得什么叫不守妇道。

不守妇道, 就该把腿打折。

啥子叫不守妇道?

婆娘不孝顺咱爹娘,不守着咱娃儿,涂脂抹粉的出去勾三搭四……男人为了养家糊口累成瘦竹杆儿,你还在外面勾勾搭搭, 能的你咧,腿给你打折。

像那戏文上说的,要是女人杀了自己汉子呢?

那肯定得沉江么,管什么打板板儿什么秋后问斩,哪个敢闹到衙门上?那女人家里不要名声的?一闹上公堂,十里八村的女人的名声都臭了,还怎么嫁出去哦。

胳膊折在袖子里,就闷不声儿的沉了江,说是落水了,人没了,不比上公堂体面么?

说汉子把自家婆娘杀了?

那指定不能让他流放三千里那么远,他走了,娃儿给谁养?可不能报官,咱自己来,卸他一条胳膊,行不行得?不行也得行噻,要是把人打死了,他死了,家里娃儿哪个来养?

哦,他也不想养自家娃儿?

那成,娃儿由全寨来养,他家里田地牲口农具房屋,都归大家伙儿了,山里有买挖矿的,他一个大男人,好歹还值几个钱嘛,挖矿去吧,生死嘛就看他命数硬不硬了。

你说有道理没得?

还说什么私设刑堂、私夺人命、买卖人口不合国法仙人板板,我们从老祖宗的老祖宗那时就这么用了,当官的来了这么多,哪个说我们不合国法了?

我们规规矩矩的做事,哪个犯了法了?

你这个知州老爷,看你像个好官,原来你这么坏哦!

……

这可往哪儿说理去?

且徐知安也知道这事怨不得他们,一直以来,他们压根儿就不知道有国法二字,从生出来那天到死去的那天,他们唯一得到的教诫就是祖宗规矩,如今却说他们一惯的规矩不合国法,这个结论,他们无法接受。

不接受也得教,教的多了,他们心里才会有了法度,也有了敬畏,在做事之前会惊疑般的犹豫一番,他所做的那件事,合不合法,不必在无知无觉中犯了法。

谱法之意,意在诫鉴,以杜绝法案的发生。

但徐知安不能被人冠上坏官的帽子,这个时代,民意如流,言可杀人,他的官声若坏了,对以后的计划,影响极大,甚至有可能阻碍他治理一地的行动。

那怎么办?

挽回来呗!

怎么挽?

第一件是开办收容所,专门收容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或是从人贩子手里救出来的孩子,或是无家可归的女子。

接着第二件便是抓捕人贩子,若有人买卖女人孩童,便抓起收押,罚五斗粮米,杖六十,便是父母卖儿女,也要杖六十。若有更恶者,则依律来办,不死也会脱一层皮,罪大恶极者,依律,或腰斩,或凌迟。

这两件事可放在一起办,先捣了一个贩子窝,救出十几个孩子及女子,幸而孩子都是当地偷掠来的,还没来得及装船运出去,大多能找到父母,只有三个,是贩子从别地掳来的,年岁又小,记不得家住哪里,只能先在收容所住下。

还有几名美貌的少女,怕她们回不去家,也暂且留在收容所,正好照顾那三个孩子。

小小一个南浦能出这样猖狂的人贩子窝,简直是吓死人的事,南浦百姓觉的,天破了都没这事来的让人惊诧。

年年都丢娃儿跟女人,挨江河近的只当娃儿是被水冲走了,住在深山里的,便以为娃儿是给野兽叼去了,住在石崖畔的,以为娃儿是掉山崖下了,于是泣血般的嚎啕,谁也没想到,娃儿是被人偷走了。

粗数一下,这几年丢了的娃儿加起来有百多个了。

贩子窝就在江边的一个破草房子里,挑夫们常从旁边走过,竟一直未察觉出来,要不是徐大船近来一直在码头上行走,凭着掮客的直觉察觉出来,紧着回去报案,许是再有一两天,这些孩子和女人就被运走了。

这可恨的、天杀的、遭雷劈的人贩子……就该像戏文里演的那样,凌迟处死才能解恨。

凌迟么,倒也在律,可南浦,只有两个老的牙都掉了大半的刽子手,他们只砍过人头,没干过凌迟的活计……那就腰斩吧,弃尸于野,不得收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