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1 / 1)

“再歇会,我去帮你端饭菜来。”珏尘没多话,站起身,扫了眼肉肉,就往门外走去。

这下轮到肉肉生气了,他们俩可是刚经历了场生死浩劫啊。怎么这家伙就能冷淡成这样,他对个陌生人大概都比对她好些了。要不是为了他,她做什么把自己往火坑里丢。

“凌珏尘!”越想越觉得气不过,肉肉跳下床,眼前黑了一下,她往前跌了几步赶紧撑住墙,继续问道:“上次你说,如果我是女孩你就娶我,还作不作数?”

第三十二节ˇ“凌珏尘!上次你说,如果我是女孩你就娶我,还作不作数?”

一直以来,珏尘就知道肉肉是个不会矫情的人,她婉转不来。可当一个大男人,反被女人逼问这问题时,他愣是半晌没反映过来。被她这么一问,他反倒开始觉得自己别扭了,不知道在闹些什么情绪。

回答就在嘴边,珏尘下意识的想脱口而出,可余光处瞥见她气呼呼的模样,忍不住就想逗逗她:“如果我后悔了呢?”

“这样哦。”不得不承认,他的话,起先让肉肉心头一闷,怒极了就想不顾一切把他揍晕了绑进喜堂,管他愿不愿娶,反正允诺过就是了。可是当一抬头,瞧见他唇边那抹兴味的笑容后,她勾起眉梢,语气瞬间就轻松了下来:“那也没法子了,毕竟怎么也不能委屈了你不是。顶多,我就再回蓟都乖乖的嫁给念修咯。”

说到了兴头上,即使招来了珏尘的怒瞪,肉肉依旧不打算闭嘴。谁让这家伙自以为是,非得把她耍急了才甘愿,“不管念修究竟为了什么娶我,好歹人家肯娶,我总不能一辈子孤孤单单的,多凄凉……哎,其实珏尘,你不知道,念修他对我还真挺好,宠了我那么久,在蓟都时忙成那样,还愿意陪我游蓟水……”

罢了,珏尘不清楚其他男人听了这番话,会是什么反映,反正他是认栽了。总之他就是小心眼,怎么着了。被打死总比被气死好,后头的话他不想听了,天晓得这丫头还能掰出些什么陈年往事来。

他索性转身,蓦地伸出手一勾,就把肉肉稳稳的揽进了怀里。也懒得让她闭嘴了,在她说得正欢时,他突然吻上她的唇。这是他第一次吻女孩,动作难免生涩,他尝试着伸出舌窜进她的唇齿间,感受着那股属于肉肉的气息。

肉肉没料到这沉闷的男人,要不就默不作声,要不就下剂猛药。反正这一刹那她没有心思去感受这个吻的滋味,只觉得呼吸不过来,心跳快得很,被他抚着的脸颊像着了火似的。她眨了眨眼,贪婪的看着珏尘沉溺的表情,跟着也学着他的模样,顺着感官闭上双眼。

谁都忘了这个吻持续了多久,一直等到彼此都清楚不能在进行下去时,珏尘才用尽所有理智,嘎然而止。

他大口喘着气,肉肉能感觉到他沉重的呼吸吹拂在自己的耳畔,咽了咽口水,她有些尴尬的傻立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打破僵局。

“你要是真嫁给他,我就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也会把蓟都城给踏平了。”平复了心情后,珏尘在她耳际低喃,原本只打算对她说那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可他忽然发现,有种感情是“我爱你”不足以诠释的。

或者,也不是他们之间需要的。

这话像是种宣誓,把肉肉逗得傻笑开来,她微仰起头,专注的瞧着珏尘的每一个表情:“你真没出息,居然为了个女人就去夺蓟都。”

“你也没出息,竟然为了个男人就去闯蓟都。”边取笑着她,珏尘边宠溺的替她理顺微乱的发。

“哈哈,我们俩还真配。”肉肉说的很得意,对她来说,这是第一次她全心的付出有了回应,这种滋味难以言喻。

“真不害臊……”

房里的俩人正相视笑得开心,门边传来了句煞风景的嘲笑声。肉肉敏感的转过头,眯起眼,嘴唇痞痞的歪着:“三傻子,你说什么?”

“说你不害臊,粪团子!”许逊可不是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尤其对时肉肉,兴许是听珏尘、董盎他们提了无数次,总觉得像熟悉了很久,无需再虚伪客套了。

“喂!过分了哦!”

“过分怎么了,你打我啊!我倒要看看珏尘他是重色还是重友。”

眼看着那俩人剑拔弩张的模样,珏尘偏了下头,眉一皱,沉默思忖了会:“我先去吃饭,饿了。”

闻言后,许逊挑衅的嗤笑了声,冲肉肉吹了声口哨。示意她靠山没了,完了。可现实没让他得意多久,珏尘又突然折了回来:“我比较重色。”

扔下这话后,他便转身离开了,听到身后肉肉猖狂的笑声,以及许逊毫不收敛的咒骂声,他只觉得心情好极了,唇角的笑也不自觉的加深了。

……

平朴的乡间生活惬意的恍如世外,可这般闲来无事就互相绊绊嘴、打打架的日子,没过上多久,许逊就连拖带拉的拽着肉肉说要启程了。

村民们探来的消息说,晋王正在派人四下搜寻他们,念修也领着人赶去边关了,就等着守株待兔,活捉了他们。行程是耽搁不得了,唯有比念修早一步出关,跟“凌申军”会合了,他们才算真正的安全。

昨夜肉肉带着几个村里的孩子闲逛,不小心捅了马蜂窝,拖着一堆人好在是毫发无伤的逃回来了,可那些孩子的爹娘全都找上了门,就这么折腾到了大半夜,还被珏尘训了顿。压根就没怎么睡好,一早就被揪起来说要赶路,这会她实在有些精神不济。

“三傻子,我们这么没日没夜的,就真能逃出关吗?”一阵颠簸,把原先正打瞌睡的肉肉给惊醒了,迎面的冷风让她瑟缩了下,强打起精神。见珏尘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就转去找许逊聊天了,要不她准得睡着。

可她知道不能睡,虽说是和珏尘共乘一骑,但是从她刚一打瞌睡,就会巧合的遭遇到颠簸看来,凌珏尘是故意的,谁让她昨晚调皮去捅马桶窝了,谁让她前天晚上无聊去调戏人家大姑娘了。

“应该可以,余念修带着不少兵力,一路上得照顾到大伙。堆灶收灶就会耽搁好久,我们理应能比他快的。”跟肉肉一块在那村子里待了几天,日日一起折腾,许逊对她的态度已经好了不少。

“都把‘凌申军’逼去边塞了,念修做什么还死咬着不放。”肉肉垂下眸,喃喃自语,心情有些许的沉闷。这般看来,总有一天珏尘和念修是要对垒阵前的了,想到那画面,她就觉得心底酸。

“边塞压根是‘凌申军’的巢,那是放虎归山。不趁这机会赶尽杀绝了,以后更头疼。”许逊笑了笑,说起来,这时候让“凌申军”回边塞修整,虽说伤财耗时了些,但也不失为以退为进、储存实力的好方法。

蜀王带着仇而来,廷鑫那一战即便应了,最好也不过两败俱伤。不管朝廷乱成什么样,昶国毕竟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你其实也挺聪明的。”肉肉沉思了会,颇为认真的下了判语,说得许逊一抽一搐的:“当初你为什么要打天下?”

“因为我娘说我完了,娶不到媳妇了,所以我就想,得了天下,就能得到天下女人了。”

“呃……敢情这英雄逐鹿就是嫖客打架?!”

“咳……”珏尘今天是下定了万分的决心,怎么都不要理会这俩人的,可听了这番对话,他实在很难忍住不去打岔。她粗俗可以,反正他喜欢,可也别把他给牵扯进去啊。他还真是有病了,打架就打来这个活宝。

“那后来做什么又归顺珏尘了,你可以自己打天下啊。”起义军归顺珏尘时,肉肉还在临阳,百姓们把这其中的事传说的神乎其神,肉肉也一直很好奇。

其实这问题许逊自己也纠结过,曾有一度他认定自己那会是中邪了,居然跟随了珏尘三天,听义父唠叨了三天,就无端的归顺了。只是想来,至今他都未曾后悔过当日自己的决定:“因为我是靠锄头打天下,走不远;你家男人不同,他是靠头脑,志在必得。”

“你家男人……”肉肉没怎么仔细听许逊的话,满脑子都在反复咀嚼这四个字,读起来虽然别扭了些,可是感觉似乎不错。想着,她仰起头看着珏尘,傻笑开来:“嘿嘿,凌珏尘,你为什么都不笑,你不觉得开心吗?”

“傻瓜。”实在想不出这四个字有什么可让她开心成这样的,可当看见她那张笑脸时,珏尘还是忍不住跟着笑了:“你开心就好,比什么都好。”

他总是这样,状似无意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能肉肉感动很久很久。一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原来她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坚强,不过也就希望能有个人宠她在心坎里,陪她笑,陪她哭,陪她风雨一路,同衾同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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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出关的路要比珏尘他们想象的顺利得多,董错早就沿路安排好了,派董盎暗地里带着不少将士潜进关。好在,董盎以及那些起义军没有边塞百姓的特质,混迹在人群里,也辨认不出。

许逊一行刚到边陲小镇,打算修整片刻,出去打探消息时,董盎就找上门了。如许逊所料,念修还未赶到,只是朝廷快马加鞭派人送来消息,说要严守边关出入的人群。可惜天高皇帝远,边关的将士向来混水惯了,他们还是很轻易的就混了出去。

边塞的冬天冷得超乎肉肉的想象,即使珏尘一早就给她添置了不少衣裳,当真把她装扮的跟个肉团子似的,她还是冻得直咬牙。

出关后,约莫又骑了一整天的马才算正式到了边塞。已经近黄昏了,夕阳的霞光印在白皑皑的雪地里,红得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