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一下,顿时觉得自己当时只请秦青吃了顿饭太不够意思了。差一步啊,就差一步啊……
他想跟方域提一下送秦青点干股,每年都可以参与他们公司的分红。只给钱也给不了多少,给多了方域都不会要,给干股的话每年都有好处拿,这样最好。
方域听了只皱了下眉,说:“那你去跟她说吧。这事我不能替她做主。”
“别啊,我还想让你帮我劝劝呢,我怕小嫂子不收。”赵兰山眼光很准,他要直接跑去找秦青说要给她干股,每年有分红拿,人家肯定把他当大灰狼了。
方域想了下,觉得干股不行。一年两年的,赵兰山可能还觉得没什么,可情谊这东西可不是酒,年深日久的,赵兰山心里不舒服了怎么办呢?搞不好就因为这点钱让朋友都没得做了。而且一旦给了钱,就成买卖了,银货两讫,互不相欠,远远没有现在让赵兰山记着一份情好。就像这次高颂志的事,如果秦青已经收过赵兰山的钱,那可能赵兰山直接就拿钱砸了,十万不行,二十万,三十万……总能买到顺心的服务的。
方域道,“我不会替你说情,是你要给钱的,你去跟人家说吧。”
赵兰山跟方域论交从不谈钱,他是有点财大气粗,但他跟方域交朋友是因为方域这人可交,靠得住。不过也不能避免他有时喜欢用钱去衡量东西和交情。
他一听方域话音不对就说:“那先不说了,我跟嫂子谈去。”
秦青被赵兰山叫出校门外,听说他要给她干股就懵了。
“每年呢分红大概在七八万左右,不多,你存个十年八年的够个首付吧,以后跟方域结婚就不用家里掏钱了!”
这人有病!
秦青的眼神都不对了。
赵兰山马上换个口风,“要不,你到我公司来挂个名?我给你付工资?”
秦青:“……你跟方域说了你要来吗?”
“说了啊。”
那不对啊。秦青上下打量赵兰山,实在拿不准他是不是有什么精神问题:大街上突然拉住一个人说去年你在马路中间扶了我一把,我决定每个月给你二万块报答你。这不是有病是什么?
赵兰山看这事情办砸了,秦青是肯定不会收钱了,估计还在心里嘀咕他有毛病,只好说:“我听人说高颂志进医院了,就想上回你提醒我一回,如果没你,估计我也是高颂志这下场,就请你吃了顿饭觉得特别对不起你……”
秦青听到高颂志就心里一抖,上回看到的东西她到现在还时不时的回想起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怎么都不懂。各种传说中确实有高人仙人望人一眼就能道出生死福祸,厉害的连人家什么时候发达什么时候倒霉都能说得一清二楚,可那不都是修炼出来的吗?有这种突然会的吗?
最后赵兰山稀里糊涂的给秦青买了一袋水果一箱奶让她提寝室去了。坐车上就捶胸顿足!这跟上回请一顿饭有什么两样!
☆、第33章 夫妻情深?
赵兰山一直等到高颂志睁眼醒过来了才去看他人没醒他去看个鬼!跟高颂志的小老婆大眼瞪小眼吗?
高颂志这一中风,离死就不远了。赵兰山见到高颂志时吓了一跳!才半个月没见,人怎么成这样了?
高颂志躺在床上时的模样,几乎就是个死人了。是个人看到他都不会以为他还能从床上坐起来。
赵兰山心下嘘唏,坐在病床前握着高颂志的手,叹道:“老高啊,你怎么成这样了……”
高颂志的眼里涌出泪来,望着他的眼神仿佛将死的老马,哀哀欲死。
赵兰山眼中也有点热,从包里拿出他在各名山名寺旅游时请回来的一尊佛,摆在高颂志的床头。他家里这种东西多得是,现在谁去他家都以为他业余时间喜欢玩文物。
虽然不知有没有用,摆在这里只当求个心安吧。
哪知高颂志推他的手,摇摇头:“不用……”
“老高……”赵兰山道,“我知道你不信这个……可咱不是求个心安吗?”
高颂志坚定的摇头,看赵兰山把佛像重新包好放回包里才说:“进医院后就听不到孩子哭了……”
他看向赵兰山,“是我的报应到了。”
这话说的赵兰山浑身发毛!
也怪赵兰山挑在下午两三点的时候来。这时高颂志的小老婆不在,人家上班去了!医生也查过房,病房里一个来探病的都没有,赵兰山连走都没办法走,只好如坐针毡的听高颂志说话,一直听了一个多小时,医生来了他才逃出生天!当晚就去找方域吐糟了。
“原来,那个死了的孩子是老高自己的!”赵兰山气急败坏的说!
高颂志的家乡是个普通的农村村庄,村里姓高的有二百多户,又叫高家庄或高家村、高家集。
高颂志是家里的第二个男孩,他上头还有一个哥哥,十四岁时去村里小河沟游泳,淹死了。
高颂志的学习很好,脑子很灵,是全村都知道的。他的父母也知道他今后肯定会去城里过,对他的支持一直不遗余力。全家的资源都向他倾斜。
十五岁那年,他就要去上县里的高中前,他父母在一天晚上把他从学校叫回来,跟他商量一个事:让他替他早夭的大哥成亲生个孩子。
高颂志的大哥在死时已经不小了,按村里的说法,已经算成年了。他父母一直想给他大哥留个香火,早年说的是从高颂志的儿子中过继一个。但高颂志以后要去上大学,去城里生活,不会再回村子了,外面不像村里可以多生几个,高颂志以后肯定只会有一个孩子,而且到时他的妻子也未必会同意。
他的父母就想,不能麻烦高颂志,给他添麻烦,就不要他的孩子了,也不让他日后父子分离,所以他们打算给高颂志的大哥娶个老婆。
正好有个合适的。临村有个女人是个傻子,虽然人傻,但也会干活,会自己穿衣服吃饭,他们想把这个女人嫁给高颂志早死的大哥,让高颂志跟这个女人生个孩子,当成是他大哥的孩子。
这个办法在当时看是最合适的,这个孩子以后跟高颂志也没关系,他要像高颂志一样聪明的话,家里就送他去读书,要是不聪明,就在村里过也行。高颂志的父母也跟高颂志说,一辈子都不告诉孩子真相!而那个傻子肯定什么都不知道。
十五岁的高颂志在父母的恳求下答应了,从此他每周末回家一趟,跟那个傻女人生孩子。三年后,高颂志以高分考入大学,离家走了,而此时他的“儿子”两岁了,长得又壮又胖,除了不会叫人以外,看起来非常健康。当然,他是高颂志的侄子。
高颂志为了表示自己不会认回这个孩子好让父母放心,大学期间从来没提起过他,也没有过问。等他找到工作和女朋友后,准备结婚前回了趟家,才见到了他的“侄子”。
一个被五六岁的孩子欺负的八岁的傻子。
高颂志惊呆了!他的父母从来没告诉他这个孩子是个傻子!
这个事让高颂志从家乡逃走了!他从此再也没有回过家乡,女朋友也告吹了,因为他不知怎么去解决这件事,而且他也无法解决!
他的父母当然不会对这个傻孙子太好,而高颂志也刻意的去遗忘他。在他跟女友分手后一年,他辞职自己办公司,这时家里打来电话,说那个傻子自己去田里玩,掉到井里淹死了,人已经葬了,家里没有亏待他,给他好好的办了丧事,七七四十九日还请全校吃饭,有碑有牌,有名有姓,没有亏待他。
似乎这个孩子这样的结果才是最恰当的。高颂志没有回乡,而且直到父母去世也没有回去过。村里的人多少知道一点原委,以为他是怨恨父母,也有劝他的。而高颂志自己说不清他到底恨不恨父母,怨不怨他们制造出了那个孩子。而他也不能回避自己的责任。
如果说在十五岁时是因为听从父母,因为不了解事情有多严重而盲从制造了这个孩子。那么在他大学后,在他工作后,在他赚了钱之后他为什么不把这个孩子从家乡带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