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再问藏修地,翠叠空山晚照凉。

末联谓我再访其家,已是“空山不见人”了。藏修地,语出《礼记·学记》:“故君子之于学也,藏焉修焉。”指雪芹生前专心读书写作的地方,亦即其居处。结句是西山夕照景象,则雪芹最后病死在西山原来的居处还有什么疑问呢?

或许有人会说,曹雪芹虽没有迁居,但迫于生计,为什么不可能因借贷、躲债或别的什么不得不办的事而在除夕前临时到通州张家湾呢?我想,我们是否把曹雪芹的贫困想象得过于严重了。他的生活确实不可能宽裕,敦诚是说过他“举家食粥酒常赊”,但理解诗也不能太实了。“举家食粥”语出颜真卿著名的《乞米帖》,东坡还用此典写诗说晁补上:“晁子拙生事,举家闻食粥。”“酒常赊”,众所周知是用老杜“酒债寻常行处有”诗意。总之,不能以为都是实写。雪芹是寻学旁收、多才多艺的,岂能连养家糊口都成了问题!他生性高傲,“羹调未羡青莲宠,苑召难忘立本羞”,所以才宁愿“卖画钱来付酒家”、“步兵白眼向人斜”,过着闲云野鹤般的不依傍他人的自由生活。他有不少宗室和非宗室的朋友,他们虽然也未必富裕,但解佩刀以质酒,“司业青钱留客醉”,看来在急难时也乐意向他援手的,所以很难想象他最后生活上会落到走投无路、非在近大年夜时离家涉远不可的地步。至于猝死无棺木收殓而裸葬,墓石竟没有人书写(却又知其名讳),只凭无镌刻经验的人的一把凿子,这就更难令人置信了。

但上述理由都远不及其“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更重要,也就是说,彼时即使雪芹想要出门也已出不去了。或以为雪芹数月前得病,至年底前已愈,故可以离家去往通州;又因其病后之躯,未复强健,故不耐风寒劳顿,以至有此不测。其实,这些想法是不能成立的。如果雪芹仅仅是生了一场病,不管他病得多凶、多久,最终还是好了,那就不能说他死于这场病,敦诚也就不会在挽诗中特地加注说“因感伤成疾”,加此注的意思是明白无误的:他告诉大家雪芹是因此而一病不起的。决不存在着痊愈的可能。这有敦诚挽诗初稿的两句话可证:“三年下第曾怜我,一病无医竟负君。”敦诚感到雪芹过去对自己一直情谊很深,这次他病了,自己却照顾得太少,没有积极地去想办法找一位名医来将他的病及早治好,所以觉得很对不起好友,心里深深地内疚。可知雪芹自癸未秋冬间惟一的爱子殇于痘症后,便感伤成疾,数月来,一直委顿苟延于病榻之上,一病无医,终于在甲申初“泪尽而逝”了。

至今并没有发现张家湾是曹家祖茔所在的任何证据。雪芹死后,再远远地送到那里去埋葬也是没有理由的。若说那里有曹家祖坟在而尚未发现的可能,雪芹又有归葬祖茔的必要,特别是他家属也有运送其灵柩绕城北而东行的经济能力,那么,殡葬前在京的诸亲友又岂能不告知,何至于草率得如同就地掩埋战骨饿殍?这也是绝对说不通的。三、曹雪芹死后葬于西郊

曹雪芹既殁于西郊,即使将来能考出通州有曹家墓地,雪芹身后萧条,也必然无力归葬。故伴其亡儿孤魂同葬于西郊故垄该是情理中事。敦诚挽诗有“鹿车荷锸葬刘伶”句,其用意除说雪芹生前好饮外,实兼喻其不拘礼俗的洒脱人生态度,恰似刘伶对人说的“死便埋我”。这也可视作雪芹死后就地葬于西郊的一个旁证。

有一首吴恩裕几次提到过的敦敏诗,被收入《熙朝雅颂集》而未见于《懋斋诗钞》残本,吴恩裕认为诗是写曹雪芹的,我信。题目为《西郊同人游眺兼有所吊》,诗云:

秋色招人上古墩,西风瑟瑟敞平原。

遥山千叠白云径,清磬一声黄叶村。

野水渔航闻弄笛,竹篱茅肆坐开樽。

小园忍泪重回首,斜日荒烟冷墓门。

这首诗写的时间比较晚,当是雪芹死后若干年,《懋斋诗钞》只到雪芹去世的次年,即写《河干集饮题壁兼吊雪芹》诗的乙酉年(1765)为止,以后的诗都缺失了,所以见不到这首诗,它是靠选入《熙朝雅颂集》中才得以保存下来的。诗题没有写明“所吊”是谁,我想,这只是因为在此之前,已经有在河岸“兼吊雪芹”的诗了,为避免用语雷同而不提名的;再说,在作诗人及其友好看来,提不提名都一样明显,住在“寂寞西郊人到罕”的山村里的故友,除了曹雪芹还能有谁呢?你就翻遍敦敏、敦诚的集子也绝找不出第二个人来。倘或是一般熟人,也可能因为敦敏跟雪芹多年交往的关系而在西郊再结识几个,但那样的人的存殁,就未必会反映在诗作里了,当然更不会怀着“忍泪重回首”的深情悲感去相吊了。吴恩裕注意到此诗“就环境说,遥山、清磬(蔡按:雪芹居处附近有寺庵)、野水、山村、茅肆、小园,都是在敦氏兄弟赠雪芹诸诗中可征的特点”,这是不错的;还可以补充那里有一条遐远的曲径。我想,此诗中不但“黄叶村”之名是有意识用的,连它写到闻笛和末句“斜日荒烟冷墓门”的凄凉景象,也像是有意在与以前敦诚挽诗中“山阳残笛不堪闻”、“他时瘦马西州路,宿草寒烟对落曛”等语暗合。所以我一点也不怀疑这首诗正是凭吊曹雪芹的。

但也有人对此怀疑,认为此诗中“兼有所吊”的对象可能不是曹雪芹。理由是《熙朝雅颂集》中还收有敦敏的另一首《赠曹雪芹》诗(《懋斋诗钞》中有,原题作《赠芹圃》),但编在此诗之后,因而揣测二诗在原来未残缺的《懋斋诗钞》中(按时间排列)其先后顺序也是如此;既然吊诗在先,赠诗在后,则所吊者必另有其人了。这怀疑我以为应该消除。首先,《懋斋诗钞》残缺失佚的是其乙酉年以后的部分,现存的敦敏“自山海关归”后积数年诗作而成的《东皋集》,是他最初自编的集子,那首不见于此集的《西郊同人游眺兼有所吊》诗,无疑不是他早年未编入集中的作品,而该是属于诗钞残缺部分的诗,应在集子中所见的《赠芹圃》等诗之后。那么,为什么在《熙朝雅颂集》中它们前后的次序被颠倒了呢?这很简单,因为那是一部广掇诸家诗作的选本,诗的来源本就庞杂,编集者并不考虑入选者诗作是否前后编年,他有自己心目中择诗和编排的标准,他把那首泛说有所凭吊的诗看成是通常的山水游眺之作而置于前,将赠人诗视为应酬之作而置于后,也完全可以有他的理由。须知这种任意性对综合性选本来说,不但完全允许,而且是实际存在的极其普遍的现象。我们最常见的《唐诗三百首》就是如此,如王维的五绝《杂诗》(君自故乡来)、《相思》(红豆生南国),在《王右丞集》和《全唐诗》中编排次序是我说的这样,到《三百首》中就倒了过来,是先《相思》后《杂诗》了;再如杜牧的七绝《遣怀》、《秋夕》、《赠别》二首、《金谷园》这几首,《三百首》的编排次序也与《樊川诗集》和《全唐诗》完全不同。所以我以为不应为这一不成问题的问题而怀疑敦敏诗之所指确是曹雪芹;诗,点出墓在西郊。

那么,对敦敏指出名字来的《河干集饮题壁兼吊雪芹》诗又作如何解说呢?我以为此诗恰好证明了曹雪芹的墓不在北京东面的通州。为了讨论方便,还是再引其诗:

花明两岸柳霏微,到眼风光春欲归。

逝水不留诗客杳,登楼空忆酒徒非。

河干万木飘残雪,村落千家带远晖。

凭吊无端频怅望,寒林萧寺暮鸦飞。

诗题把“集饮题壁”和“吊雪芹”联系起来,说明以往遇到大家在一起喝酒作诗的场合,总少不了雪芹,这河边酒楼大概就是他们曾来过的地方。雪芹诗思敏捷,高谈豪饮,总能增添大家的逸兴,所以以“诗客”“酒徒”相称,而在登此酒楼时想起他来了,现在再也不能相见,自然不免怀念他。诗的立意如此而已,与雪芹死在哪里、葬在哪里毫不相干。

以为此诗与雪芹墓地有什么关系的,或许因为诗题中用了一个“吊”字。其实,“吊”固可用在眺望或来到死者墓地的情况下,如前引西郊游眺诗;但也可用在其他事物引起对死者的追念伤悼上,如林孝箕等《红楼诗借》中有《悼红轩吊曹雪芹先生》诗(见周汝昌《新证》),永忠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等等,用得是很广泛的,此诗正亦属后一种,所以“凭吊无端频怅望”句用了“无端”二字。不是吗,说“凭吊”,实可吊而不可为凭;说“怅望”,虽望而又望,眼前却不存在真想要望的东西,它只有因怅然而悲所引起的无意识的举动。末句景象正渲染了这种心绪情态。倘若像有些同志想象的曹雪芹的墓就在近旁,则无论说凭吊或眺望,都非无缘无故,就不应用“无端”二字;今用了它,就只能证明雪芹之墓并不在这一带。此诗所说的“河干集饮题壁”,徐恭时考其地点在“通惠河的庆丰闸旁的酒楼上”(1976年9月6日的信),有人则沿河而东,把地点拉到更远得多的张家湾附近。但不论是近是远,此诗都无助于“墓石”提供者以假作真。

属于“吊雪芹”而又指明其葬地之作的还有一首,是从周汝昌《新证》中《史事稽年·末期》部分读到的。周君将其引录于甲申年曹雪芹既卒、诸友好及他人的挽吊诗文、笔记之末,出处为佚名《爽秋楼歌句》我不知这是怎样的一部书,作品也有一二处不得甚解,但它是了解一些曹雪芹情况的清人所作,是可以肯定的。《新证》成书较早,尚无雪芹葬地西东之争,且周君引录时也未加只字按语,故似无伪托之必要。正因为如此,我愿再抄引出来,作拙文立论依据之一:

〔八声甘州蓟门登眺凭吊雪芹〕尽长空万里见神州,关河莽微曛。指盘房霭,巫闾缈没,寒木疏匀。去住归鸦万点,是山村。残石欺秋草,不表孤坟。回首红蕖铺海,傍清溪老柳,桥迹都湮。认谁家前邸,碧瓦尚连云。奋笔椽,黄车阅世;枉尔曹,牛鬼谤遗文。高风起,散余霞处,洒酒酬君。

看标题,这首吊雪芹的词是写登临蓟门眺望所见所感的。蓟门,在北京的西北角。乾隆皇帝曾寻访其古城址,立碑题写“蓟门烟树”四个大字,使之成了“燕京八景”之一的地方,实不过是“元大都城西面城墙、靠北端的一个门,即肃清门的遗址”(见《北京地名漫谈》53页),并非真正的古蓟门。登城西望,郊野远处,便是曹雪芹晚年所居住的西山一带。故敦诚《寄怀曹雪芹》诗中即以“蓟门落日”四字指其所在。此词的作者登眺的方向,也正是西面,故开头写所见谓“关河莽微曛”,曛,落日余晖也;结尾则说“散余霞处”,余霞,落霞、晚霞也。

上阕写所见景物,视野由大而小,从旷阔到集中,从远处的“去往归鸦万点”,归到“是山村”上去,点出雪芹的居处。“山村”之称,与敦敏《访曹雪芹不值》诗所写的“山村不见人,夕阳寒欲落”完全符合。接着就想象其埋骨之地,以申“凭吊”之意说:“残石欺秋草,不表孤坟。”他坟前的断碑残石,已早被茂密的秋草所掩埋,再要寻找墓址都很困难了。所以只得像词的结语所说,在古城上眺望着落日晚霞的远处,以酒酹地,表示祭奠了。我们退一步说,即使词的作者并不真正确知雪芹的墓址所在,只是据当时传闻这样写,那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在“墓石”出现之前,又有谁曾听说过北京有曹雪芹葬于张家湾的传闻?

从词的下阕所写来看,词作者还是相当关心并了解有关曹雪芹的一些事的。下阕前半仍是景物,分两截:“回首”三句,当是说词作者曾见到过的雪芹故居周围的环境;借“桥迹都湮”暗示其身后萧条,许多往事也都随时间而湮没无闻。这是回想中景象。“认谁家”二句,则是眼前所见,是用以作对比的。前面不远的地方,不知是哪一家的官邸,现在还建筑辉煌,气势巍巍,显赫得很。后接四句写所感,也分两截:先说雪芹奋起如椽大笔,把他一生对世事的观察经历写成小说。“黄衣”,西汉小说家虞初,号“黄衣使者”,人称“小说九百,本自虞初”;借代写小说的雪芹。然后再说世人对雪芹的妄加嗤点评议是徒劳的。所谓“牛鬼谤遗文”是说有人对雪芹传世文章乱加讥谤,比之为李贺的“牛鬼蛇神”文字,因而大有“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的愤慨。看来,词作者是读过敦诚的挽诗或其《鹪鹩阉杂志》的,后者有“余挽诗有‘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之句,亦驴鸣吊之意也”等语。但对敦诚以李贺比雪芹的诗句,不免有所误解,以为是在讥哂。长吉歌诗,后人本多不一的褒贬,而杜牧“牛鬼蛇神,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李长吉歌诗叙》)的赞词,也容易被人误当作是讥语,所以引得词作者生气了。其实敦诚是极佩服雪芹的。“牛鬼”之喻,只在赞其为文“新奇可诵”,并无“谤遗文”之意。总之,我觉得此词是考证雪芹葬地颇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周汝昌爬罗剔抉地搜集,功不可没。我希望不要因为尚未查出它是何时何人所作就忽略了它。

附:

本文主要是从正面申述我不信“曹雪芹墓石”为真的理由,有不得不涉及一些不同的意见者,也只是就事论事,绝没有想与持异见的同行师友们一争短长的意思。惟对好事者的作伪,颇不以为然耳。

第九章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

本文将要谈到的一些看法,基本上是1976年间形成的。几年来,我一直都想将它写成一篇专论,作为我打算写的《论红楼梦佚稿》一书中的主要章节,但老是受到其他事情的牵制,没有充裕的时间。凑巧,北京出版社决定将我1975年前所编由杭州大学内部印行的《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一书正式出版,我就借修改此书的机会,将这些看法分散地写入有关诗词曲赋的评说和附编的资料介绍中去了。该书在1979年年底已与读者见面,但我还是觉得那样东谈一点、西说几句的写法很难使人获得比较完整的印象,也难使人根据我分散在各处提到的材料来通盘地衡量这样的推断是否真有道理;此外,受该书体例限制,有些问题也放不进去。所以,还是决定再写这篇专论,把自己的看法和依据的材料比较全面地谈一谈,以便于听取红学界朋友和读者的意见。

一、前八十回已埋下伏笔

本文要探讨的“林黛玉之死”,正如题目所标明的是指曹雪芹所写的已散佚了的八十回后原稿中的有关情节,不是现在从后四十回续书中能读到的《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等。当然,为了便于说明问题,也还得常常提到续书。

《红楼梦》后半部佚稿中宝黛悲剧的详情,我们是无法了解的了。但只要细心地研究八十回前小说原文的暗示、脂评所提供的线索,以及作者同时人富察明义的《题红楼梦》诗,并将这些材料互相加以印证,悲剧的大致轮廓还是可以窥见的。

这里有两点情况,特别值得说一说。

(一)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是胸中有全局、目光贯始终的,小说有完整的、统一的艺术构思,情节结构前后十分严密。在写法上,曹雪芹喜欢把未来要发生的事情,人物以后的遭遇、归宿,预先通过各种形式向读者提明或作出暗示,有时用判词歌曲,有时用诗谜谶语,有时用脂评所谓“千里伏线”,有时用某一件事或某一段描写“为后文所引”等等。即如以“不听菱歌听佛经”去做尼姑为归宿的惜春,小说开始描写她还是个孩子时,就先写她“正同水月庵的小姑子智能儿一处顽耍”,她所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我这里正和智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她作姑子去呢,可巧又送了花来;若剃了头可把这花儿戴在哪里呢?”(第七回,所引文字据甲戌、庚辰、戚序等脂评本互校。后同)这就将后半部线索提动了。诸如此类,小说中是很多的。这是《红楼梦》写法上不同于其他小说的一个显著特点。它使我们探索佚稿的内容有了可能,特别是作为全书情节的大关键之一的宝黛悲剧,更不会没有线索可寻。倘若换作《儒林外史》,我们是无法从它前半部文字中研究出后半部情况来的。

(二)脂砚斋、畸笏叟等批书人与作者关系亲近得很,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作者的助手,他们是读到过现已散佚了的后半部原稿的。而这后半部原稿除了有“五、六稿”是在一次誊清时“被借阅者迷失”(但批书人也读到过,如“狱神庙慰宝玉”、“卫若兰射圃”和“花袭人有始有终”等)以外,其余的稿子直到脂评的最晚年份,即作者和脂砚斋都已相继逝世三年后的丁亥年(1767,即惋惜已有数稿“迷失”的脂评所署之年)或者尚可怀疑写讹的甲午年(1774),都还保存在畸笏叟或者畸笏叟所知道的作者某一亲友的手中,而没有说它已经散失。可知脂评是在了解小说全貌的基础上所加的评语,这就使它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现在有人骂脂砚斋,骂脂评“庸俗”、“轻薄”、“恶劣”、“凶狠”、“立场反动”、“老奸巨猾”等等,这也许是没有真正懂得脂评。笔者是肯定脂砚斋的,并且还认为以往研究者对脂评的利用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对脂评的价值不是估计得过高,而是大大低估了。就算脂砚斋等人的观点很糟糕(其实,这是皮相之见),而我们的观点比他高明一百倍吧,但有一点他总是胜过我们的,那就是他与作者生活在一起过,与作者经常交谈,对作者及其家庭,以至小说的创作情况等都非常熟悉,而我们却所知甚少,甚至连作者的生卒年、他究竟是谁的儿子等问题也都没有能取得统一的意见;脂砚斋他读过全部原稿,而我们只能读到半部,他对后半部情况有过调查研究,而我们没有。在这种情况下,怎能对脂评采取不屑一顾的轻率态度呢?所以,本文仍将十分重视脂评,并尽量加以利用。这不是说我们要完全以脂砚斋等人的观点为观点,而是说要尊重他们所提供的事实,要细心地去探寻使他们产生这样那样观点、说出这样那样话来的小说情节基础是什么。

二、原书与续书情节大异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与续书中所写的是完全不同性质的悲剧。悲剧的原因,不是由于贾府在为宝玉择媳时弃黛取钗,也没有王熙凤设谋用“调包计”来移花接木的事,当然林黛玉也不会因为误会宝玉变心而怨恨其薄幸。在佚稿中,林黛玉之死与婚姻不能自主并无关系,促使她“泪尽夭亡”的是别的原因。

悲剧发生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

宝黛爱情像桃李花开,快要结出果实来了,梦寐以求的理想眼看就要成为现实,不料好事多磨,瞬息间就乐极悲生:贾府发生了一连串的重大变故。起先是迎春被蹂躏夭折,探春离家远嫁不归,接着则是政治上庇荫着贾府的大树的摧倒元春死了。三春去后,更大的厄运接踵而至,贾府获罪(抄没还是后来的事)。导火线或在雨村、贾赦,而惹祸者尚有王熙凤和宝玉。王熙凤是由于她敛财害命等种种“造孽”;宝玉所惹出来的祸,则仍不外乎是由那些所谓“不才之事”引出来的“丑祸”,如三十三回忠顺府长史官告发宝玉无故引逗王爷驾前承奉的人琪官,及贾环说宝玉逼淫母婢之类。总之,不离癞僧、跛道所说的“声色货利”四字。

宝玉和凤姐仓皇离家,或许是因为避祸,竟由于某种意外原因而在外久久不得归来。贾府中人与他们隔绝了音讯,因而吉凶未卜,生死不明。宝玉一心牵挂着多病善感的黛玉如何熬得过这些日子,所谓“花原自怯,岂奈狂飙?柳本多愁,何禁骤雨”,他为黛玉的命运担忧时,甚至忘记了自己的不幸。

黛玉经不起这样的打击,急痛忧忿,日夜悲啼;她怜惜宝玉的不幸,明知这样下去自身病体支持不久,却毫不顾惜自己,终于把她衰弱生命中的全部炽热的爱,化为泪水,报答了她平生惟一的知己宝玉。那一年事变发生、宝玉离家是在秋天,次年春尽花落,黛玉就“泪尽夭亡”“证前缘”了。她的棺木应是送回姑苏埋葬的。

“一别秋风又一年”,宝玉回来时已是离家一年后的秋天。往日“凤尾森森,龙吟细细”的景色,已被“落叶萧萧,寒烟漠漠”的惨相所代替;原来题着“怡红快绿”的地方,也已“红稀绿瘦”了(均见第二十六回脂评)!绛芸轩、潇湘馆都“蛛丝儿结满雕梁”(第一回《好了歌注》中脂评)。人去楼空,红颜已归黄土垄中;天边香丘,惟有冷月埋葬花魂!这就是宝玉“对景悼颦儿”(第七十九回脂评)的情景。

“金玉良缘”是黛玉死后的事。宝玉娶宝钗只是事态发展的自然结果,并非宝玉屈从外力,或者失魂落魄地发痴呆病而任人摆布。婚后,他们还曾有过“谈旧之情”,回忆当年姊妹们在一起时的欢乐情景(第二十回脂评)。待贾府“事败,抄没”后,他们连维持基本生活都困难了。总之,作者如他自己所声称的那样,“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耳目而反失其真传者”,他没有像续书那样人为地制造这边拜堂、那边咽气之类的戏剧性效果。

尽管宝钗作为一个妻子是温柔顺良的,但她并没有能从根本上治愈宝玉的巨大的精神创伤。宝玉始终不能忘怀痛惜自己不幸而牺牲生命的黛玉,也无法解除因繁华消歇、群芳落尽而深深地留在心头的隐痛。现在,他面对着的是思想性格与黛玉截然不同的宝钗,这只会使宝玉对人生的憾恨愈来愈大。何况,生活处境又使他们还得依赖已出嫁了的袭人和蒋玉菡(琪官)的“供奉”(第二十八回脂评),这一切已足使宝玉对现实感到愤慨、绝望、幻灭。而恰恰在这种情况下,一向人情练达的宝钗,又做出了一件愚蠢的事:她以为宝玉有了这番痛苦经历,能够“浪子回头”,所以佚稿中有《薛宝钗借词含讽谏》一回(第二十一回脂评)。以前,钗、湘对宝玉说:“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常的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世务,日后也有个朋友。”(第三十二回)还只是遭到反唇相讥。如今诸如此类的“讽谏”,对“行为偏僻性乖张”的宝玉,则无异于火上加油,所起的效果是完全相反的。这个最深于情的人,终于被命运逼成了最无情的人,于是从他的心底里滋生了所谓“世人莫忍为之毒”,不顾一切地“悬崖撒手”,离家出走,弃绝亲人的一切牵连而去做和尚了(第二十一回脂评)。

以上就是我们根据有关材料中所提供的线索勾画出来的宝黛悲剧情节的梗概。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先谈一下:脂评中所说的小红“狱神庙慰宝玉”的“狱神庙”,或者刘姥姥与凤姐“狱庙相逢之日”的“狱庙”是否即宝玉、凤姐这次离家后的去处。以前,我确是这样想的,以为他们是抄家后,因被拘于狱神庙才离家的。后见有人异议,以为这不可能,若贾府已被抄没,则宝玉就不得重进大观园“对景悼颦儿”。这意见是对的。脂评有“因未见抄没、狱神庙”等语,则知狱神庙事当在抄没之后。可见,此次离家,另有原因,很可能是贾府遭谴责后,二人外出避风。其次,“狱庙”究竟是“狱”还是“庙”?红学界比较公认的看法以为它就是监狱,是凤姐、宝玉获罪囚禁之所。重庆有一位读者来信说,“狱神庙”不是狱,应是庙;“狱”就是“(岳)”的简写,“岳神庙”也可称“岳庙”,即“东岳庙”。此说是把狱神庙当作凤姐、宝玉流落行乞之处的。因为小说预言宝玉后来“潦倒”“贫穷”(第三回《西江月》词),脂评则提到凤姐“他日之身微运蹇”(第二十一回),但都没有关于他们后来坐牢的提示;而在《好了歌注》“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句旁,却有脂评说:“甄玉、贾玉一干人。”而提到将来“锁枷扛”的,却只是“贾赦、雨村一干人”。这样说,虽有一定道理,但应该指出,“狱神庙”之名是实有的;脂评中也未必是“岳神庙”的别写,它有时虽用指监狱,有时也可以指牵连在刑讼案子中人临时拘留待审之处。宝玉等留于狱神庙,我以为应属后一种情况,他们毕竟与判了罪,遭“锁枷扛”的贾赦、雨村等人有别。至于流落行乞,备受冻馁之苦,应是离家甚远,欲归不得而钱财已空时的情景。

有人说脂评中“芸哥仗义探庵”(靖藏本第二十四回脂评),指的就是贾芸探监,我很怀疑。本来,如果是真庙,改称庵,似乎还说得通,犹“栊翠庵”在《中秋夜大观园即景联句》中称之为“栊翠寺”。但如果“庙”是指监狱中供狱神的神橱石龛,那就很难称之为“庵”了。所以,我以为更可能的是庙是庙,庵是庵。因为贾府事败,有一些人暂时居住在庵中是很可能的,妙玉、惜春当然更是与庵有缘的人。在“家亡人散各奔腾”的时刻,由于某种需要(比如传言、受托、送财物等等),贾芸为贾府奔波出力的机会很多,不一定非是他自己和倪二金刚先探监,后又设法营救宝玉等出狱不可。贾芸、倪二尽管在社会上交结很广,很有办法,但如果宝玉等真的到了坐牢的地步,以贾芸、倪二这样的下层人物的身份要营救他们出狱,恐怕是不那么容易的。宝玉等能从狱神庙获释,应是借助了北静王之力。蒙府本第十四回有脂评说:“宝玉见北静王水溶,是为后文之伏线。”已透露了佚稿中的情节线索(此条及狱神庙事得刘世德、蓝翎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