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口往来人多,侯府马车又极尽奢华贵气,引得路人频频驻足观看。
扎着粗麻花辫的少年贴在自己母亲身旁,黑黝黝的眼睛满是向往,舍不得从车队侍卫的身上挪开。
她的母亲揉了下她的头,鼓励她:“我家小高以后肯定更厉害,做侍卫头头!”
“好,做侍卫头头!”叫小高的少年高兴地蹦了一下。
“当个被使唤的下人有什么意思,大姐,我看你女儿长得又高又壮,可以试试当将军噻。”身后挎着菜篮子的妇人听到母子俩的对话,忍不住插了一嘴。
母子俩齐回头,母亲问道:“当将军要会带兵打仗吧,我家小高认的字少,不识字能做将军吗?”
“这……我也不晓得,我是听我家青云说的,她读的书多。”妇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她看母子俩背着包袱像是外地来的,热情道:“不识字不要紧,学认字不就成了,我们捣衣巷里有个私塾,把孩子送过去读书呗。”
“读书,嗳,读书好。”
母亲也想送孩子去读书,她热络地和妇人聊起来,没一会儿两人就相见恨晚互称姐妹,她们揽着孩子一同往捣衣巷去了。
永宁侯府的车队刚出城不久,平北将军府的马车也到了城门前。
相比永宁侯府的豪华车队,平北将军府的则显得低调许多,只有一辆马车,也没带上一两个侍卫随行。
不像永宁侯府带了整整一队十二个侍卫不说,还带了厨子丫鬟,这哪像是去寺庙,简直像是去郊游。
两个守门的士兵发现将军府马车里坐着的不是将军,而是府里的小姐,态度瞬间轻慢许多,挥挥手就让驾车的赶紧走。
“永宁侯府和平北将军府的女眷们怎么都去永济寺,我听说侯府是为死去的先夫人祈福供灯,将军府的小姐又是去做什么的?”守城门的男人问道。
永宁侯府年年都去永济寺为先夫人祈福供灯,每年都点数百盏灯,请多位大师为先夫人诵经,而且还会在先夫人的祭日当天放粮施粥救济穷苦百姓。
因此京城百姓都知道二月初十是永宁侯府先夫人冯寻钰的祭日,也都会在那一日诚心诚意地悼念冯寻钰。
另一个守城门的男人摇摇头:“我哪知道,去寺庙除了祈福还能干什么。”
“侯府年年为了祭拜先夫人如此铺张浪费,真是败家,侯爷回来看到库房一两银子都不剩,估计会活活气死啊。”
“她们哪是为了祭拜先夫人,我看就是那个姨娘想借此偷油水,花钱让自己吃香喝辣,最后好名声也落在她头上,心机不可谓不深。”
他们说话不背人,平北将军府的马车还没驶出城门,慕容无双在马车里听得清清楚楚,她心里说不出的难受。
永宁侯府的姨娘年年都耗费钱财为先夫人祈福供灯,京城里有人夸有人贬,夸她的说她德行好,身为妾室,却始终尊敬正室,哪怕正室已死,也在面子上做得漂亮。
贬她的说她心机深沉,骂她铺张浪费不懂得勤俭节约,如此大张旗鼓地祭拜先夫人,岂不是扰了死人清净,揣测她在借此为自己谋私利。
“小姐,永宁侯府的人真是怪呢。”银竹也听到了守卫的对话,加上她之前听说的传言,只觉得永宁侯府和京城人说的一样,是一群异类。
慕容无双的笑容里带着苦涩:“怪不怪暂且看不出来,但她们这么做,让全京城人都知道了有位叫冯寻钰的女子来过这世间,也知道她的祭日是在二月初十。”
而她的母亲应玉树也死于二月初十却无人知晓,亦无人知晓每年她也会去永济寺为逝去的母亲祈福供灯。
她的母亲被世人遗忘,就连父亲也忙于朝中政事,不能和她一起去永济寺为母亲供灯祈福。
“我都快忘记她的姓名了。”
祠堂里没有母亲的牌位,大家也都称她为“应氏”“慕容应氏”或是“慕容夫人”,若不是霍姐姐常和她提起母亲的名字,只怕连她都记不得母亲的名字。
第三章 拜“佛”
永济寺是夏池国佛门第一古刹,往来香客络绎不绝,在山脚下就能听到寺内浑厚悠扬的钟鸣声。
叶静兰躺在马车里一听到这个声音就烦躁地捂住耳朵,她仿佛已经闻到那股冲人的香火味,听到和尚们犹如蚊子嗡嗡般的念经声了。
永济寺在半山腰,从山下到寺庙里要走上小半个时辰,流筝和叶听晚已经下了马车,准备步行上山。
“去叫你姐姐下车。”流筝让叶听晚去喊叶静兰。
叶听晚来到马车边轻轻敲响车厢,语气冷淡:“下来。”
叶静兰闻言突然从车窗里跳出来,双手握爪攻向叶听晚,叶听晚知道她会使坏,脚下时刻攒着劲儿,当即运起轻功躲到数尺之外。
她冷漠地瞥了眼叶静兰,不等其余人便独自往山上走,一队侍卫十二人,反应最快的四人立马离队追上她。
比起阴晴不定、脾气暴戾的大小姐,还是跟着三小姐更好。
剩下八人只得守着流筝和叶静兰一同上山,厨子丫鬟都在后面不近不远地跟着。
“筝姨,听晚不敬长姐,她竟然丢下长姐独自走了。”叶静兰偷袭失败,心里很不痛快。
流筝说出那段她已经说了十多年的话:“你们姐妹俩谈什么尊敬,我说过你们俩不需要互相喜欢,只要不互相伤害就好,这世上人那么多,你别朝她使坏,尽管折腾别人去。”
“哦。”叶静兰应道,这话她听了没有一千次也有八百次了。
无论是在噩梦里,还是现实里,她和三妹叶听晚的关系都很一般,甚至是很差。
哪怕是人见人爱的野鬼小姐来了,三妹也不待见野鬼小姐,就像不待见她一样。
“筝姨,你喜欢我吗?”
“你说呢,你和听晚都是我的女儿,我最喜欢也最心疼你们。”流筝宠溺地拍了下叶静兰的肩膀。
“那为什么别人都不喜欢我,是我不好吗?”叶静兰一旦想起那个噩梦,就忍不住去思考自己和野鬼小姐差在哪里。
为什么大家都喜欢野鬼,不喜欢她?
那些卑贱的仆役也就罢了,她的亲生弟弟、父亲乃至王孙贵族们为何也会喜欢那只野鬼,不喜欢她?
真是一群没眼光的蠢货,这么说来,还是一直讨厌她的叶听晚最有眼光,至少不会眼瘸地喜欢一只野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