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1 / 1)

谢崇意淡声说道,“如果真是我哥做了进士,总要让他们等一等,免得以为我们眼巴巴等着,觉得受宠若惊了。”

齐妙瞧了瞧他,他这么想……倒也没什么错,只是语气却太过淡漠了。

门外的敲锣打鼓声也渐停,一人高声道,“可是谢崇华谢公子的家,我们是卢嵩县衙门的人,特来恭贺谢公子进士及第。”

心已高悬近半年的齐妙,闻言差点落泪。为自己高兴,为谢家高兴,更为丈夫高兴。谢崇意又等了一会,这才开门。门一开,恭贺声便如潮水涌来,许久都没消停。齐妙寻了机会问道,“我夫君是点了几名进士?”

那衙役说道,“二十一。”

齐妙知道大央国地大物博,人才也多,能在殿试中得二十一,似乎也并不差了。只是这个名次,好像没有办法入翰林了吧?进翰林院,素来是丈夫的志愿。喜忧参半,又问,“那我夫君何时回来?”

那来报信的衙役是当初护送鹿州各位举人一起入京的人,知道殿试排名后,他就快马加鞭赶回鹿州,将消息告知各县衙。走时委任未出,自然也不知谢崇华赐了什么官,又何时回来,那各县衙的人,更是不知道了。

“我们也不知谢进士何时回来。”

齐妙心有失望,请他们入内喝茶。他们哪里会进来,只是将县里送来的贺礼放下,就离开了。

去了一趟镇上的沈秀下午才回来,还在村口就陆续有人跟她贺喜,她这才知道儿子中了进士,喜得她连连问一个识字墨的村人,“那我儿子是要做官了?”

那村人说道,“可不是,要做大官了,留在京城做大官。谢嫂子也要去做京城人啦。”

对穷乡僻壤的人来说,京城可是个满地黄金的地方,京城人更是高贵富贵的。这话任谁听了,都是无上的夸赞。她忙跑回家里跟儿媳确认,果真是进士及第,喜得她忙拉着儿媳去给祖宗亡夫烧香。

香烛在一众牌位前缓缓飘着细细的烟雾,撩进沈秀眼睛里,双眼微红,叹道,“他爹死的时候,一定想不到,他穷了一辈子,没出息一辈子,做了一辈子穷秀才,儿子却能做京官了。”

齐妙安慰道,“婆婆您也辛苦了,如今可以享清福了。”

沈秀拿帕子擦了泪,还觉不可思议,“娘再辛苦也从来不怨,这都是命。可我就是舍不得儿子跟我一块受苦。如今你丈夫做官了,你姐姐也有人撑腰,生了女儿也不怕了。”

说到外孙女,她又觉得心里不痛快,有根刺扎心。

凭什么女儿生的是姑娘,那姨娘生的却是儿子。这简直比自己儿媳生的是女儿更不舒服。

不过她还是挺相信那瞎眼先生的,他算自己儿子会做解元,还会儿孙满堂,所以她不愁儿媳的肚子。女儿临盆后,她又夜不能寐,又拿了女儿八字去让瞎眼先生算。

那瞎眼先生掐指一算,迟疑许久,才道,“命中有子,却……”

“却什么?”她着急问道。

“却……命途多舛,恐有性命之忧。”

听得沈秀心一跳,差点指了他的鼻尖骂。

如今想想,她还是有些后怕的,不知到底该不该信这瞎子好。如今儿子功成名就,就越发让她觉得那瞎子算得准。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干脆趁着儿子还没回来,去探望女儿,瞧她安好,顺便再跟她提个醒。

谢崇华此时已经到了鹿州,寻着徐家大宅。下车后将陆芷也抱了下来,为她理顺衣服,连双丫髻也理好,就怕好友觉得他妹妹受苦了,太过痛心。

他敲开大门,徐家管家出来瞧看。见两人面生,客气道,“公子找谁?”

谢崇华作揖说道,“在下谢崇华,是府上陆正禹陆公子的好友。”

一听他的名字,又看见跟在一旁的小姑娘,心中已经计算过十次这人来时要如何应对的管家,皱了皱眉头,说道,“陆正禹?我们府上没有这人。”

谢崇华一愣,忙退步看了一眼门匾,的确是写着徐府二字。他又说道,“我曾陆续来信几十封,这地址定不会记错的。”

管家这才佯装恍然,“原来是那位陆公子,他三个月前已经走了。”他并不怕谢崇华起疑在外逗留,因为从陆正禹住进来起,老爷就让他们喊他二公子,隐瞒其真姓名,附近的人都不知道。而且还有一点,便是陆正禹孝期,连那阁楼都不下,更何况是这大门,要想被眼前这人寻到踪影,除非是溜进了徐家大宅。

谢崇华好不意外,转念一想又情理之中,否则怎会他来信说找到陆芷,好友却全无反应,原来是离开徐家了,虽然不清楚缘故,但也不好多问,“老丈可否告知,我那好友去了何处?”

管家摇头,“这我就不知了,老爷要留他,可他执意要走。”

谢崇华牵着陆芷,心中怅然,好不容易找到了陆芷,可好友竟然不辞而别。难道他回元德镇了?只是当初那样决然,又怎么会回头。况且他不是跟徐老爷约定好了么,怎会离开?

真是怎么想……怎么蹊跷。

第111章

谢崇华在附近寻了地方住下,想打听打听好友行踪。接连问了几户人家,得到的答案都是“的确是有个年轻人被领到了徐家,但这几个月都没见过了。去徐家拜访时,也没听说过这个名字。若说去了何处,我们并无交情,也不知道。”

一时好友下落全无,大海难寻。而且连邻居都这样说了,那好友确实是走了吧。

难道真的是回元德镇了?

赴任在即,回到家中还得收拾东西四处拜谢。他抱着侥幸之心,唯有带陆芷先回镇上,至少陆芷在自己身边,不会再丢。好友二十好几的人了,他不愁找不到,只是暂时找不到罢了。

打定主意,在鹤州留了四天毫无消息后,终于带着陆芷返家。

沈秀一大早就出发去女儿家,带上一只母鸡还有一篮子鸡蛋。女儿生产后,她去过两回,常家人气女儿生的不是儿子,连带着她这做外婆的,也不待见。遭了两次冷脸,她也不爱去了。

可现在不同了,她的儿子是京官了,常家人还敢给她脸色瞧么?

想着,又催那车夫,“你快些,这赶的是马还是牛呢?”

车夫鞭子一抽,震得沈秀忙抱紧篮子,“慢点,鸡蛋都要破了。”

车夫偏头用余光白了她一眼,真是个挑剔的老太婆。

到了育德镇,沈秀付车钱,又道,“你车颠得我屁股都疼了,少两文钱吧。”

车夫差点没气得冒烟,更懒得和她计较,拿了她递来的钱就黑着脸赶车走了。

花了二十八文钱的沈秀有些心疼了,如果不是为了能当天来回,她才舍不得费银子来这。等会吃了午饭就走吧,还能赶在天黑走回去。二十八文钱,可以买半斤肉了……

走到常家大门口,还没等她敲门,门就开了。里头走出个身着亮色锦缎料子,面相妩媚不过十六七岁的年轻妇人。后面跟着一个仆妇和丫鬟,走至沈秀一旁,瞧她一眼,这才展颜,“这不是少奶奶的娘嘛。”

沈秀怎会不认得她,这种样貌,见一次就能记住了太狐媚,像个妖精呗,不就是常宋的四姨娘,那个生了儿子的。瞧她这样趾高气扬洋洋得意的模样她就不痛快,一声不吭进了里头。

不过走了两步,后头也传来一声轻哼,只听她碎声“神奇,下了个不带把的蛋娘家人也好意思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