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帮着她辟谣就算了,居然还落井下石,在这个节骨眼上提离婚,这岂不是明着告诉全世界她陈春花真的被玷污了?
陈春花道:“刚开始的时候,我还真以为他误会我被玷污了,我发毒誓、诅咒、威胁,什么办法都试过了,他不相信我是清白的。”
陈春花苦笑道:“我好几次都拉着他要到你家里,让你跟他解释清楚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他不肯去,他说他丢不起这个人。”
她眼睛里面有深沉的悲哀:“我甚至跪下来求他,他依然不改主意。后来我总算是明白了,他需要的不是真相,不是证据,他只愿意相信他自己认为的,他一口咬定我被污辱了,是个不干净的人,死活要跟我离婚。”
姜爱华心底涌起一股愤怒:“他凭什么认定你不清白?他有什么证据证明你不清白?你怎么这么傻?你应该拉着他去医院检查,让医生出证明、出检查报告,证明你没有被侵犯,再把医院的报告扔在他的脸上,再让你家里人来教训他一顿,而不是跟他发毒誓、诅咒跟求饶!嫂子,你早该找我的,若我知道他会这样看你,我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你被欺负成这样!”
陈春花已经完完全全地呆住了:“去医院,出检查报告?”她一个初中都没有读完的农村妇女,哪里懂这些?除了不停地流眼泪,赌咒发誓自己绝对没有被污清白,她根本没有想过还可以去医院证明自己的清白。
她猛地抓住了姜爱华的手:“我现在去,你陪我一起去,我去检查出证明,可以吗?”
姜爱华忧伤地摇了摇头:“已经太晚了……”都两个多月过去了,哪还有什么证据?
陈春花眼里刚燃起的希望火苗瞬间熄灭了,是呀,都两个多月过去了,哪还有什么证据在?
她凄然一笑:“我没办法证明自己的清白了,是吧?不过,没关系了,”她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我们都已经拿离婚证了,孩子一人一个,我把女儿带走,儿子他留着。”
姜爱华的腮帮子咬得死紧,很想破口大骂这该死的时代,更想把姜兴民骂个狗血淋头。
什么东西!都已经1993年了,不是1903年!就算陈春花真被那啥了,都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了,清白难道还比不上妻子的一条命吗?他怎么就忍心让才一岁多的儿子没了妈?!
渣男!七年的夫妻之情,抵不过三天的流言蜚语,他就算真的要跟陈春花提离婚,也不该在这个时候提!
第24章 工作(1)
更让人心寒的是姜锦源跟沈秀莲居然纵容姜兴民这样做, 她瞬间对他们的印象跌到谷底。
本以为这次重生,两家的关系在她的努力经营下有了很大的缓和,但陈春花的遭遇让她感觉到了齿寒的感觉。
姜爱华忍不住道:“嫂子,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陈春花茫然道:“孩子放在我妈家, 我得出去找个工作吧?无论是服务员还是临时工, 总要把女儿养大不是?”
姜爱华同情地看着那个在路边带着月华玩的姜玲,这么小的年纪就要受到这样的伤害, 姜兴民真的太过分了。
姜爱华道:“嫂子, 别留在镇上了,随便去哪里,找个工作,带着孩子离开这里吧。”流言蜚语不是那么好听的,陈春花头上顶了这么一个名头,无论是找工作还是嫁人都有影响。
陈春花茫然:“我还能去哪里呢?没关系, 也不认识人……”
姜爱华想了想:“嫂子, 你给我留个电话, 我托人帮忙找一找,看能不能给你找个工作。”
陈春花眼里闪过一抹不可置信:“帮我找个工作?爱华,你, 你有办法吗?”
姜爱华道:“我也不知道,但我想试一下。嫂子,你别灰心, 这事是兴民哥做得不地道, 但你不靠他, 未必就不能过日子了。”
陈春花最后牵着姜玲离开了, 两人的背影孤伶伶地消失在村道里。
姜爱华隔了一天到镇上去,给骆川打电话:“你能帮忙留意一下县城里有没有工作吗?”
骆川刚刚跑车回来就接到了这个任务, 扬了扬眉:“你想出来上班?鸡不是已经养大了,准备开始下蛋了吗?”
姜爱华养的第一批150只的小鸡,三个多月过去后已经开始长成了大鸡,个别长得好的已经开始下蛋了,是初生蛋,小小个的,数量不多,她就留着自家吃了。
大的这一批养到两斤左右的时候,她又捉了50只小鸡回来,凑够200只,现在第二批也已经养到一斤左右了。
姜爱华道:“不是我,是春花姐。”她把姜兴民跟陈春花离婚了的事告诉了骆川。
骆川愣住了:“真离了?”
姜爱华道:“离了,一人一个小孩,春花姐把女儿带走了,儿子留在了姜家。”
骆川啐了一口:“真不是个东西,想离婚也不该拿这个当借口吧?”
旁人都看得贼清,姜兴民还以为别人不知道他的龌龊心思。
姜爱华道:“已经成定局了,我只可怜春花嫂子,带着个女儿在身边,赔的那点钱不够她养孩子的,如果能有个工作就好了。”而且陈春花把孩子带回了娘家,也不知道她家里人怎么样,若是遇到厉害的父母哥嫂,那点子钱不够他们吞的。
骆川略想一想就答应了:“我帮你留意一下,有消息了就给你打电话。”
骆川过了几天给姜爱华回电,还真让他找到了,宁安县城有一家油粮行缺一个售货员,平时就卖卖东西理理货,工资350块钱,包吃不包住,陈春花若是想去上班,得自己租房子。
350块钱的工资不高,租房就需要花掉80-100块钱,但如果省一点的话,一个月还是能省下一百多块的。
姜爱华打电话给陈春花,问她愿不愿意去,陈春花很激动:“妹子,你赶集不?我们集上说。”
姜爱华想了一下就答应了,骑着自行车带着月华去了梨花镇的集市上。
两人约好在一家云吞面店碰面的,姜爱华刚停好自行车就看见陈春花带着姜玲先到了。
“在这里!”陈春花兴奋地朝她挥手。
陈春花死活要请客,叫了两份大份的云吞面,还叫店家给了两个小碗,分给两个孩子吃。
看着姜玲狼吞虎咽地大口吃云吞的样子,陈春花眼里闪过怜悯的神色:“跟我回家这么久,也没什么好吃的给她吃,让孩子受委屈了。”
姜玲原来在姜家是村长的孙女,家里条件自然比别人要好许多,虽然不能天天吃肉,但那也是隔三岔五就能吃上的,不像现在,跟她回了娘家三四个月了,家里有肉都避着她们母女做,只偷偷让哥哥的孩子吃。
她不想让孩子过这样的生活了。
而且家里人见她回去住了几个月,已经开始打起她那一万块钱的主意来,嫂子有意无意地向她提起,说家里的房子不够住了,想盖楼房,问她有什么意见。
她能有什么意见?他们这样问她,不过是想跟她要钱。
她装糊涂,糊弄过去了,但却很清楚,娘家待不住了。
这一万块钱是要养姜玲用的,她谁也不想给,也谁都不能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