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女带回那只洗净后的金臂钏,又退下。

擦干净爪子的狐狸蹲在桌上,被她有一下没一下地挠着下巴,惬意得忍不住露出了蠢狗的表情。

她被逗得大笑,很不讲究,放肆得不似这深宫里任何一个谨小慎微的妃子。缠臂金在狐狸鼻子底下飞快晃一圈戏弄,又收回来,被她胡乱撸上大臂。兴致上来,抬臂直举,旋身起舞。

不是那种广袖如水的柔美舞蹈。她上身只着一件翠色抹胸,酥乳若隐若现,手臂腰肢裸露。低腰长裙上绣的铃铛充作伴奏,恣意而野性,张扬而充满力量,令风颂想到那臂钏上雕刻的不知名植物。

千奇百怪的形状,蔓延出千千万万种可能,迥异于四四方方的宫墙。

白狐狸那时还不懂欣赏,只是呆呆地看着她轻盈回旋,看着臂钏掠出金色的弧影。她又很快停下来。因为中原人常穿的鞋履并不适合这样的舞。

她手撑着桌沿,俯身凝视他幽蓝色的眼睛,也不在意狐狸能不能听懂人话,自顾自地夸他漂亮。她说他的眼睛像草原上傍晚的天空。四合的深蓝暮色之下,还有缓缓迁徙的流云,低得触手可及的星。

他没有说过,见过她后,他觉得黑色的眼睛才更好看。眼尾微勾,妩媚动人,深邃的、明亮的,千言万语都揉碎,漂浮在眼波中。

他没有说过,是因为彼时没有想通。寿命漫长的精怪总是不需要太快地成长,可以千百年如初地懵懂、幼稚、少不更事。他花了很久才明白这些,明白自己混沌本能之下的渴望改以黑眸示人,是因觉得她眼睛漂亮,是因对她有非分之想,是

他没有说过。那时他没有说,后来也没有机会说了。

风颂最后还是得到了那只臂钏,也得知了她的姓名。珠玉,胡地舞姬出身,被进贡给中原皇帝,已有月余。

作为一只有点儿讲究的、读过书的狐狸,风颂自觉交换姓名也应有来有往。时隔数日再见面,他本以为突然口吐人言会吓到珠玉,但她显然喜多过惊。她实在是个胆子大的,再次直接上手,卡在狐狸前肢腋下就把他叉起来,举高转圈,像人类父母会对孩子做的那样。

“太好了!”她眼睛亮晶晶的,扭头确认了一眼侍女都不在屋内,又压低兴奋的声音:“原来是狐仙呀……那,陪我多说说话吧。”

他从不是什么心善的守护神,有什么必要陪她呢?人类与精怪差得像天与地那么远,又有什么可说的呢?

她还总对他动手动脚,熟稔至极,也不知这样对待过宫里多少狸猫。

……真是奇怪,他忽然想多听听她再讲起草原,再多看看她那时明亮的眼睛。

她甚少说起自己的事,轻描淡写带过“父兄战亡、部族被吞并”,只与他讲她童年记忆里的群山,鹰隼,粗砺的长风。她会说从帐中望出去的丰美草原,绵延的牛羊,奔马扬起的草屑在金色的落日下飘荡;却只在一次失言时会提起,那漏风的帐子是关奴隶的地方,除了干涸的血,还有冬夜的雪,落在僵直的尸体上。

她更喜欢听他讲他的事,他见过的人和精怪,与需以百年计的风景。

他守护过的松雨州,是缠绵多雨的江南水乡;浩渺无边的东海,是点化他的人死去的地方。中原辽阔,并不止这无趣的皇宫,也就那皇帝的私库值得他再三前往……

她含笑托腮听他如数家珍,不曾问过还有没有旁的值得他多来几趟。

精怪的光阴漫长,有那样多往事可讲,供她听个消遣。他也不记得讲过几个春秋,还给她看过了自己的人身,炫耀似地展示了自己的法术。

珠玉总是相当捧场,压着嗓子惊呼,热烈鼓掌,“好厉害!不愧是狐仙!这易容术也可拟我的样子么?”

“当然可以。”狐狸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风颂矜持地昂着下巴,“但我答应了影,只拟故去之人。”

她便只是笑着看他,不曾再请求。

第0088章 【风颂番外】金臂钏(下)

嘉元十一年,皇帝移驾行宫避暑。离岚山约五百里。风颂照旧从偏门跃上方正的囚笼,蹲在宫墙上听到这个小道消息,狐狸眼眯了眯,便突然有了好主意。

他奔去问珠玉,“你也要去么?太好了,可以带白霜来教你认识。”

他还不太习惯用人形,但被珠玉看过后,狐形也不好意思太亲昵除非她主动上手要撸只是蹲在桌边圆凳上,黑黢黢的眼珠看着她,脊背笔直。

珠玉支着脑袋歪头瞧他,笑眯眯的,比狐狸还像狐狸,“为何让我认识?那位影姑娘不是说,不可随意显形人前?”

风颂理所当然,“人类里最好的朋友和精怪里最好的朋友,认识一下又不妨事。”

“人类里最好的?”

“嗯,你亦是唯一一个。”

她面上笑意更深,抚了抚衣角。她已惯穿繁复的中原服饰,洗得褪色也保持整洁,习惯于这屋里乏闷的陈设,稍嫌老破也不得修缮。

圣眷如琉璃,炫目也易碎。

她没有说什么个中难处,一如她不曾倾诉什么苦楚。

“自然是会去的。”

她轻声道。

是人类里第一个朋友、最好的朋友、唯一的朋友,是即便相识的日子对精怪来说短如转瞬,也不可转移的事实。

人类与精怪对时间流逝的感知亦是不同的。风颂曾问过她,是否嫌他来得频繁,唯恐惹她腻味;但对珠玉来说,白狐狐如其名,要嗅到风带来自由的气息,要等太久太久了。

她早就没有了向往的力气,只是偶然惊鸿一睹,便可知足。

意外相遇的狐仙总说自己不称职,只是普通的心硬的俗气的精怪,不如那兔子,更不比影姑娘那样以己渡世。但渡她一个绰绰有余了。言语间勾勒的杏花烟雨小桥流水、横波荡江山折水回,足够她做一场南国的美梦。

喜欢金银玉石,也并不俗气,只会令她想起便忍俊不禁。

嘉元八年,她尚还在这皇宫中有几分薄面时,白狐狸常在河边走,到底湿了脚毛,被抓现行,还是她去贿了禁军,说这狐狸是自己养的,才捞他出来。天然笑面的狐狸原也会垂头丧气,说再也不去看宝贝了。

“……那你还来么?”还会讲一讲奇诡谲异的世界么?那些不同于她枯燥痛苦而又乏善可陈的人生的

“当然!要来看你!”他登时支棱起来,脱口而出又不好意思,支支吾吾,胡乱搪塞,“毕、毕竟,你给过我一只臂钏……”

她久违地大笑,促狭补充:“是呢,金子做的呢,还有你没见过的纹饰呢。放好放好,可别弄丢了。”

自然是没有丢的。风颂后来常想。还要等,等假若某日再逢,他要物归原主的。

那只金臂钏,只有她戴着才最漂亮。

那时的狐狸觉得朋友值得世上一切珍宝,常常绞尽脑汁,纠结怎么让珠玉开心。他也像送白霜玉佩那样,捧了一匣子又一匣子给她,但效果还不如他从袖里乾坤随手摸的松雨州的特有果实,或是人类流传的话本子,粗糙的饴糖,宫外南蘭S柠檬山上第一枝绽开的白玉兰,从白霜那里薅来的兔毛毯子她不适应这边的气候,病过两次,总畏冷。

她也夸白霜(兔形)令人可爱,并不知毯子就出自这兔子身上。那是嘉元十一年的夏,白霜不肯离开岚山,他便诚心“请”他,驮着兔子从烈日当空跑到四寂无声,在破晓时分潜入行宫,又忽然不想让珠玉瞧见白霜的人形,别扭得自己都无法理解,让这场“朋友介绍”变得不伦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