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许儒懿便越过众人,朝李建兰快步走来,“姑娘,不必多礼,快快请起。”

李建兰望着伸到自己面前的那双大手,愣住了。在这么多人当中,他为何独独伸手扶自己?

“谢过主薄。”文智轩半抱着把她扶起,而后快速的退了开去,神情充满了戒备。

许儒懿的一双眼睛,却仿佛黏在了李建兰身上,她退,他也跟着退;将文智轩当成了透明。

“姑娘,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李建兰又差点爆笑出声。这搭讪的台词真是老掉牙了,他就不能换个新鲜的词儿?

许儒懿见李建兰拼命忍住笑的样子分外可爱,便故作严肃地道,“姑娘,你以为我是在故意找借口搭讪你,对不对?那是你对我不够了解,误会也是正常。实际上我是一个很正经严肃、保守老实,却又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人见人爱的优质男子,你以后接触多了,对我的印象会慢慢改变的。”

“噗……”李建兰实在忍不住,爆笑出声。这家伙是周星星穿来的么?也太逗了吧!

许儒懿见自己说了这么多,还是没能把她感动,也十分的无奈,“我再说一遍,我俩是真的见过,你相信我。”

瞧他极其认真的样子,李建兰又不由地心生疑惑,便仔细的盯着他瞧。

好半天,两人异口同声的喊:

“大肚妹?”

“鼻涕虫?”

李建兰认出来了,他是外地人,那年家中遭逢劫难,他爹外出避祸,他也被自己的娘亲带回了娘家。他娘当时手中仍有一笔积蓄,便将他送进了私塾,成了李秀才的学生。

“大肚妹”是指李建兰,以前她爱吃,也挺胖,因此许儒懿总是喊“大肚妹”;“鼻涕虫”则是许儒懿,李建兰总讨厌他吸着鼻涕跟在自己身后,老是喊他“鼻涕虫”。

要说两人也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了,这情谊自然挺深厚的。直到七年前,许儒懿回了老家继承他爹的产业,两人便断往来。

不过,他如今做了主薄,虽说是个不入流的小官,可在普通人眼里,也算是小有成就了,李建兰打心眼儿里替他高兴。

“鼻涕虫,现如今你可是当官儿的人了,以后要多罩着我点啊!”

“嗯嗯!”许儒懿敷衍地应声,心里实在不敢相信,眼前的苗条淑女是他两年前看到的那个又丑又肥的李建兰,忍不住惊呼连连,围着她团团转,“大肚妹,你怎么变得这么好看了?我两年前还见过你,那时你还胖得跟猪一样的!”

“呃……”李建兰额头垂下黑线。这人说话不能婉转一点么,专挑人的痛处来踩。不过,却抓住了他话里的关键词,“两年前你在什么地方见过我?我怎么印象全无?”

“你不知道吧?我两年前来过一趟,原本想向老师提亲的,可当我远远瞧见你艰难地挪动着肥胖的身躯去抢一个小孩的吃食时,我吓得是连滚带爬就出了村子,别说提亲了,就连老师的面都不敢去见了的。”

“许儒懿……”李建兰咬牙怒吼,听着周围那些闷笑声,她真想将这个口无遮拦而又不懂人情的家伙给胖揍一顿!

许儒懿却双眼冒着粉红色的星星,“大肚妹,大肚妹你现在有人要没,我可提亲了哦。”

这下子,不等李建兰说话,文智轩便主动站了出来,“感谢你当年不娶之恩,我才得以娶她为妻。我是她相公,未请教阁下?”

许儒懿正眼瞧了文智轩下,很是不客气的将他全身上下扫描一顿,而后嫌弃撇嘴,“大肚妹,这男子多丑啊,你眼下变好看了,可审美水平也要跟着提高才行。按照你的条件,你最起码要找一个像我这般英俊潇洒、帅到掉渣的男子,才能衬得上你。”

“呕!”周围众人纷纷发出呕吐声,李建兰也十分无语,几年没见,这家伙不但脑回路有点异于常人,就连眼神都不太好使了大多数女子见了文智轩都心花怒放,也只有他说文智轩丑了。

李建兰就当是妒忌心里再作祟,便转移了话题,“你是来找我爹的,还是来吃我弟弟的喜酒的?要是后者,赶紧把礼金送上来。”

“哦。”许儒懿应了声,而后与随从耳语几句,那随从便匆匆而去。不过片刻,那随从又回转而来,手上捧着一大堆东西。

“大肚妹,我恰巧在临县公干,听一个同学讲老师中年得子,才过来祝贺的。随礼准备得有些仓促,便将一些同僚送的特产也当作随礼给两个师弟,你别嫌弃的好。”

李建兰嘴里说着“肯定不嫌弃”,手上却不停地翻着那些礼品。

堆在上头的,全是一些腊肉干之类的土特产,而在下面的,则全是铜板!全部用绳子穿成一串串的,略略看了下,最起码有两千多枚!

第144章 不许见花蛤蟆

李建兰瞪目结舌,“你既是公干,带这么多铜板出门作甚?”

许儒懿理所当然地道,“方便啊。吃个饭、买点东西,总要花钱吧?自己带着铜钱多方便,不用别人找零。”

“……”李建兰彻底无语。

李秀才刚刚上了趟茅房回来,便见院子里突然涌进许多人,不但有司马家的,还有口称自己为“老师”的许儒懿,惊喜交加,良久才回神把人往里边引。

李建兰只顾低头查看许儒懿带来的礼品。可翻来翻去,除了铜板,再也没瞧见其他值钱的东西。不由得嘀咕一声,“小气鬼”,便把东西搬进了今日充当临时账房的陈氏的房间里。

按照风俗,孩儿满月,只能是祖父母带着去见祖先,孩儿的父母不能陪同的。所以,等李建兰再次转出来时,老李氏便让她抱上两个弟弟,跟她一起去拜祭先祖。

两个小家伙睡得香甜,才抱出门口,便引得很多女眷上前逗弄。

“好机灵,跟兰儿你长得真像!”

“是,这小胳膊小腿嫩白嫩白的,莲藕似的,真招人稀罕!”

赞叹声不绝于耳,李金凤的娘听了,便酸溜溜地搭了一句,“长得好看有什么用,还不是出生在这儿山旮旯里当泥腿子!”

老李氏立刻呛了回去,“我孙子是泥腿子怎么了,好歹清清白白做人!不像某些人生的儿子个个是个贼,刚学会下地儿,就行那小偷小摸的行径!现如今长大成人,整日里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连个人儿都娶不上,只怕死了也愧对祖宗!”

“你!你!”戚氏被噎个半死,她半句话都说不出来。她的两个儿子就是不省心的,才两岁多点,就时常跑出去偷邻居的瓜果,五岁偷鸡,十岁偷鸭,总之是坏事做尽了的,全村人都知道。

可老李氏也没有指名道姓,她一旦骂回去就等于对号入座,那不是犯贱吗?

戚氏被气个半死,李建兰便笑了,说道,“婶儿放心,我爹会送我两个弟弟去念书的,以后会是个有学问的泥腿子。”

说完,便一手各抱一个弟弟,仅跟在老李氏身后。

老李氏挑着担子唠唠叨叨,“你这话说得也奇怪,有学问之人还当什么泥腿子?不是大官就是大学问家,有出息着呢!”

她在前面稳稳地走着,李建兰瞧着这老妇人那矮胖却稳重的身影,不禁想,如若老李氏不那么偏心,就好了。

等李建兰与老李氏回来,便瞧见前后院都坐满了人,司马锐、许儒懿等人自然是被安排坐主桌,而女眷则留在了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