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1 / 1)

谭明月已经不想去猜那神经病这么干的目的了,直接进了灶房提前开水瓶倒热水,掺上一些冷水准备洗脸。

她用肥皂干干净净地将脸和脖子洗了好几遍,洗得脸上的皮肤都有点发皱,换下棉袄和里面的毛泡在肥皂水里。

作者有话要说:

一到十一点后网就不好了,邻居联我家的网太多了,无语。

第68章

里面的毛衣还好,只是领口沾了点血,外面穿的棉袄血渍太多,肯定洗不干净了。

谭明月叹了口气。

也不知道这是什么血。

人血不可能,鸡血得杀鸡,张晓莉那么抠门肯定不会让刘彩霞这么浪费鸡血。

而且听刘彩霞的话已经认定自己是女鬼了,想要显形用的应该是狗血。

这么多血泼过来,那只被取血的狗还能活着吗?

谭明月有些毛骨悚然,那个神经病已经打死了一个孩子,对待人命如此淡漠,更别提狗命。

她也不想再跟刘彩霞计较下去,没什么意思,她在自己这儿吃了不少亏了却一点长进也没有,总是想一出是一出,虽然歪打正着猜到了自己不是那个小可怜。

现在谭明月只想时间快点度过,能够考上大学,或者大专也行,那样他们家就可以搬到城里去了,不待在一块刘彩霞想找麻烦也找不着人。

六点钟左右,天已经黑了。

一家人早早地吃了饭,周钰还没回来,谭明月给他留了饭菜在锅里温着。

灶房的柴火烧起了烟有些熏眼睛,周梓汐小朋友不耐受,一会儿功夫眼睛就有些发红。

纪兰妮连忙将火堆里烧红的炭夹出来,装到炭盆里端进儿媳妇屋里。

谭明月抱好襁褓,抱着女儿离开灶房准备回屋里烤火。

“汪汪汪……”

一阵狗吠响起,夹杂着惨叫声。

她脚步一顿,听到张晓莉在叫:“彦邦,你快来,有狗咬我!刘彩霞,你个臭婊。子专给咱家惹事。”

刘彩霞为自己辩解:“娘,是你非要炖狗肉,这只大狗才咬你的。”

周彦邦连忙跑过去边赶狗边厉声道:“快把狗肉端出去。”

张晓莉边哭边抱怨:“如果不是你偷我的糖去跟人换了狗崽我会炖狗肉,狗崽死了总不能直接埋了吧!都是你招来的祸事。”

这一家子人真是绝了,刘彩霞又毒又蠢为了坑害自己奈何不了大狗就弄死小狗,张晓莉还要炖死了的小狗吃狗肉,就算是小土狗也是一条生命呀,怎么能这么狠心呢!

谭明月抱着女儿回到屋里。

纪兰妮也听到了动静,轻叹:“真是作孽呀!就算杀猪吃猪肉也不会杀小猪崽,狗这么听话,怎么舍得对小狗崽下手。”

谭明月抿了抿唇,“当她害死周以南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后杀狗就好像拍死一只蚊子一样。”

纪兰妮听着就觉得害怕,等小孙女学会了走路满地跑,一个不注意跑到外面去了碰上那个恶毒的从侄媳妇咋办。

她越想越害怕,“小月,我们明年就离开这儿,去城里头想办法讨生活。”

不管儿媳妇能不能考上大学,他们都要离开村子里,离得远远的。

谭明月点点头,待在村子里头不受待见也就罢了,隔壁还住着一家子炸弹,一个不注意就会爆炸,以前都是小打小闹,真闹大了怕是要出人命。

婆媳俩刚说完话就听到沉稳而不失轻快的脚步声。

“小月,我回来啦!”

大傻子回来了,谭明月一下就有了安全感。

刘彩霞再怎么疯批,只要有周钰在一拳就能把她的脑袋锤扁。

纪兰妮走到门口就看到傻儿子又扛了两个大麻袋回来。

知道这次他们去市里头买布,趁着这个机会买了粮食回来了。

之前那一麻袋米早就吃完了,老伴和儿子一顿要吃两三碗饭,自己和儿媳妇吃一碗,还要给孙女儿磨米糊吃,相当于一家五口都要吃饭,这段时间全靠大队分下来的粮食度日。

周钰把装了米的麻袋放进灶房里,洗了洗手,高兴地回到屋里。

“看,这是我挑的布,好看不?”

谭明月看他手里拿的粉色格子布,布料有点类似西装面料,在这个年代算是比较少见的颜色了。

不过这种布不适合做棉袄,做成春天穿得小西服套装倒是很不错。

她赞赏地冲他竖起一个大拇指,“很好,有眼光!”

周钰受到媳妇的表扬,恨不得长个尾巴翘到天上去,从兜里掏出两样东西。

“我还给你买雪花膏和口红,那里有好多东西,有手表,我带的钱不够。”

“等以后咱们赚的钱多了再买。”谭明月边说边打开口红盖子,看里面的膏体是正红色的,微微松了口气。

大部分男人看不出口红色号区别,甚至有不少是审美黑洞,这个年代口红色号特别少,之前她在百货大楼见到主要是正红、玫红、粉红这几种色号,要选也只能选正红的。

还好大傻子审美还算正常,没给自己带来玫红色的,玫红色虽然有时候挺霸气妖艳,但也特别容易显得老气,粉红色她皮肤白涂起来不难看,但远没有正红色显得有气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