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1)

他是土岗屯年轻有为的大队长,掌管全屯知青“生死”的男人。

此刻,他虽穿着一身粗布棉袄,又土又穷酸的搭配在他身上竟显现出一股浑然天成的威严气势。

叶枝见到他的第一眼,双眼便无法控制地迸射出巨亮的光芒!

这……这不是二十年后东三省耳熟能详的企业家赵良泽吗!

记忆像泄洪一样源源不断注入她的大脑,原身未来的经历中,有关于这位企业家的记忆实在是不多,但他实在是足够厉害,原身对他的记忆虽少,但可谓深刻!

因为大概他在四十岁那年返乡,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村民们一人发五千元现金!

要知道,二十年后,也不过是89年,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北方的经济远远赶不上率先改革的南方,赵良泽能给屯子里每户人家发五千元奖金,算下来最少花费二三十万,足以可见这男人当时的财力。

即使在全国范围内,那也屈指可数的壕。

大佬这个词已经不足以形容他的牛*逼。

从大都市穿越而来的叶枝要啥没啥,如果能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抱上赵良泽这个大腿,想必往后的日子能好过不少吧?

叶枝自诩不是多有出息的人,作为一个习惯了都市精致生活的女人,她从一个职场小菜鸡摸爬打滚到后来成为现象级美食博主,为的就是给自己最好的生活。

为了达到目的,她无所不用,当然犯法的事不做,有违道德的事不做。

用朋友的话来说,她就是个拼命三郎,大学毕业后不搞爱情不搞家庭,只顾事业,最后结局是挺好,只是人算不如天算,谁晓得就穿越了呢?

如今穿到六十年代末,叶枝并不希望自己的青春就这样消耗在广袤的北大荒。

她想逃离这里,想回城,那里才是属于她的天地。

只要能重新回到城市,或者在北大荒过上舒适的生活,她不介意使用一些手段。

比如……抱赵良泽的大腿!

要是这粗大的腿儿被自己抱住了,往后跟在他后头干活儿,关系好了以后,说不定还能混个秘书助理啥的当当,荣华富贵不就来了吗?

四舍五入,这不就相当于穿越到九十年代找到马爸爸,然后抱住大腿跟他混,二十年后直接成了首富的左膀右臂吗!

越想越觉得自己未来可期。

这边叶枝思维发散到外太空,那边威严地站在人群中的赵良泽还不知道,此刻的自己已经成了某女眼中的肥美鲜肉。

……

知青们因为赵良泽的话踟蹰原地许久,副队长庄磊过了会儿又撂下一棒子:“咱们北大荒什么都没有,就蚊子多,这里的蚊子比苍蝇都大,咬人跟吸血一样。你们要是不怕,尽管试试。”

说罢似乎想起什么有意思的事,嘿嘿一笑:“北大荒的蚊子保准把你们这些细皮嫩肉的小娃娃们伺候地一觉不起。”

果然,说完众人立马就蔫儿了。

知青们悻悻地踏上回知青点的路,跟在他们身后的庄磊语重心长地絮叨:“这算得了什么,第一届来的知青连房子都是自己造的,你们还不知足。”

林亚菲踉跄地走着,边垂头嘟囔:“那我还不如自己造新房子住呢。”

“你说啥?”庄磊一个眼神杀送过来。

林亚菲激灵地寒毛竖起:“没!”

……

午间阳光大作,初秋的北大荒却丝毫不觉得温暖。

阳光将知青们一张张稚嫩的脸庞照得金灿灿,也映黄了河水,映黄了莽莽荒原。

跳河的事儿在干部们那边关过了,却将知青们这边的火点燃地彻底。

原本提出抗议的就是以叶枝和林亚菲为首,结果跳河之后叶枝撂挑子不干了,大家伙的好感都在领导们面前败了个精光,最后叶枝又硬生生因为觉悟高而博了个好感。

你说说,这不是拿大家伙当猴耍吗?

欺人太甚!

知青们敢怒不敢言,即使心有不甘,却没人敢当出头鸟。

他们差点得了叶枝的便宜,现在又将责任全推给叶枝,说起来也是蛮可笑了。

其实如果叶枝能听见他们的心声,说不定会为他们鼓鼓掌夸上一句:不错,真聪明!你叶姐姐我还真就是个是修炼千年的老狐狸,跟我比心机,你们还嫩着呢!

活到二十八岁的叶枝本就不是什么单纯的不谙世事的小姑娘。

大学开始的兼职到穿越前的工作,叶枝已经在社会上经过了八年的洗礼,网络上什么妖魔鬼怪没有见过,就这……只是开胃小菜罢了。

再加上后来成为了各大网站的美食博主,在与许多黑粉对线过程中,早已学会了一手阴阳怪气技能。

瞥一眼林亚菲,叶枝勾起唇角。

这炮灰,谁爱当谁当去。

……

北大荒的初秋温度低,寒气冻得人骨头都痛,微风撩过肌肤,像是一层细密的针尖刺进皮肉,得亏身上披着一件好心大婶给的外套,能短暂地抵御一些寒冷。

一伙人沉默的向前走,气氛略微有些凝重。

大部队行走在被拖拉机以及各种车压出来的一条土路上,没一会儿就到达了今后久居的住处知青点。

二队的五号知青点是一座四面环墙的小院子,一共四间房,一间男知青住,一间女知青住,另外再加一个简易小厨房和一间木板搭成的小茅房。

房间外是报纸糊的窗,黄泥造的墙,大门是木板,裂了两条大口子,冬天风一大,止不住地往里倒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