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再抱她起来,她再瘫回去,甚至把他也带倒。他短短的寸头刺着她脖颈和胸口的皮肤,两个人都笑,对这无聊的游戏乐此不疲。但他知道她记得时间。到了一定要走的时候,她一定会走。清羽绝对不迟到。

不能见面的时候,他们在微信和电话里聊天。起初话可以随便讲,每天都干了什么,遇到的事和人,也会把自己存钱的数字给对方看,聊工作上遇到的事,互相出主意。

她会对他说公演跳舞的时候那种无意义的倦怠感,说去见导演和制片人,又因为不是科班出身被各种嫌弃。多米娜的运营经理告诉她,你记住自己是来挣钱的,不是来名留青史的。也许算是一种鼓励吧,但这话对她来说根本没有鼓励的作用。

赵悠游安慰她,说:“你不要管别人讲什么,我觉得你可以。”

她笑,反问:“你觉得我可以,你谁啊?”

话出口便觉得有点不合适,他却无所谓,自嘲说:“反正就是民工嘛。”

她嗤一声,说:“你清醒点,人家民工讨薪还有快速通道呢。”

他笑起来。

她其实是心疼他的,说:“真的,有些工作太辛苦就别接了,拍一个休息一段时间,别老没停地到处跑。”

他反过来仍旧安慰她,说:“卢茜跟我们讲,要是去香港摄制组待过,就会觉得现在是天堂了。”

……

哪怕只是聊天,哪怕什么用都没有,他们还是会因为那几句话开心起来。

但就连这一点开心,也在变。

当时,她演的第一部电视剧已经播出,张茉叶红起来。她的工作越来越多,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有时候早已经约定了的,临到那一天又成了不可能。

她发消息给他,说:不能去你那里了,对不起啊。

他回:没关系的。

四个字打出去,感觉如此无力。她其实根本没必要向他道歉,也根本不需要他的原谅。他是谁呢?除了这一点卑微的喜欢,他给不了她什么,他的原谅,甚至他的喜欢,有用吗?

一段时间不见,慢慢变得没什么可聊。微信记录往上翻一翻,是无数简单重复的句子,到了,收工了,吃饭了,早点休息。

她不再跟他开民工的玩笑,也不大跟他说起自己的工作。有一次发着高烧还要演出,想要告诉他,字打了一半,到底还是删掉了。因为这句话除了让他担心,根本毫无意义。

他也总想着换一套好一点的房子,不太旧,有电梯,不能离她太远,也不能离得太近,进出的人不能太杂,邻居不能眼睛太尖。最后总算租到一套合适的,房租自然不菲。

她有些替他不值,说:“没必要啊,你总是出差,也住不了几天。”

他只是说:“没关系的,你不用管这些。”

“好。”她应下,但还是想对他说,你歇一阵吧,甚至想过由她来出这笔钱,又觉得这话可能不应该说出来。

她能感觉到那种变化,他同样尽一切努力接工作,似乎就为了不让两个人离得更远,但现实却是他们离得更远了。

她也见过类似于他们的情侣,听到人家诉苦,说累得要死,这到底是谈恋爱呢还是在干嘛?躲躲藏藏,要见又见不着,我是小三吗?

他这样想过吗?她不确定。

可是等到见了面,感觉仍旧很好很好。

双方都知道这又是另一次漫长分离之前短暂的重逢,她即将出发去巡回演出,他也接了个新工作,去山区拍一部战争戏。

但他们暂时不想那些,只是沉醉于总也不够的深吻,扑在彼此脸上的呼吸,看到对方脆弱又狂热的眼神,就知道自己也差不多,因为才刚开始,心脏就已经觉得胀痛,时间变得既短暂又漫长,那种无限攀升,过于满足的感觉,甚至让他们怀疑自己是否还可以承受更多,但不可以又怎样呢,他们都知道绝对不可能停止。

直到复归平静,又是另一重的满足。她盘腿坐在床上弹吉他给他听,算是交上一次的功课。谱子是改编过的,不难。又已经隔了那么久,她一直在练,弹得越来越好。只是歌词仍旧念得荒腔走板,他听得笑起来,一旦忍不住就停不下来了。她把琴放下,爬到他身上报仇,他讨饶,而后拿过琴,唱英文版给她听,一句一句地教她。她一句一句地学,直到脑子里内存全部用完,只剩下躺着接吻的力气。

第二天早晨,还是他叫醒她。

这一次,她倒是没跟他闹,忽然想起一件事,看着他说:“你好久没给我拍照了。”

他其实很想拍,每次看见她都想,但又一张都没拍过。

“你为什么不给拍照了?”她问。

他没答,只说:“你别随便让别人给你拍照。”

“别人是谁?”她又问。

他说:“我不是那个意思……”

她其实知道他什么意思,她的工作,他们这样的关系,他只是避嫌。但是她偏要,拉住他T恤的袖子,把领子都扯歪了,趴到他背上,贴着他耳朵说:“你给我拍照吧。”

他没说话,点点头,给她套上一件白T,让她站到窗边去,就在那里用手机给她拍了一张。

“好敷衍啊。”她嫌弃,但看到照片又服气,只有他拍的她最好看。而且,他存心选了那样一个角度,毫无暧昧的联想。

她当时有些感动,他是这样为她着想,却又有一丝说不清的预感,他也许已经想结束了。

那天早上,她离开。又隔了一会儿,他才出门,在电梯里遇到楼下一对老夫妇。

平常只是点头之交,这一天,老太太却开口与他攀谈,说:“小伙子,昨天夜里听见你们唱歌……”

他说:“对不起啊,以后不会了。”

老人却笑,说:“不是的不是的,我是想说,你们唱得蛮好听的。”

他低头,也笑了,有点不好意思,以及一丝说不清的预感,似乎也是因为那句话以后不会了。

事实证明,她和他的预感都没错,那是他们分手之前最后一次见面。

阳光洒下来,他们在山路上走了一小段。

看见的,听见的,甚至还有闻到的气味,都跟他老家很像。以至于他这样一个向来没什么话的人,除了聊摄影器材,又多了一个话题,跟她说他的童年。

他告诉她小时候家里养的小黄狗,刚出生只有两只手掌那么大,仿佛一眨眼就长到可以看家护院,跟着他出去历险。而所谓历险,其实也不过就是在村里玩。他那时候只有一双鞋,怕弄脏了被妈妈发现,干脆脱掉,两根鞋带打个结挂在脖子上,光脚走田埂,穿过大片茶园和荔枝园。水田里的蛙鸣,树梢的蝉声,脚边花瓣细碎的野花,紫色的,白色的,清晨挂着露水,太阳升高一照,蒸起一片雾气,有种特别的热烘烘的潮湿的味道。每次闻到相似的气味,他都仿佛一瞬穿越,回到那个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