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1 / 1)

“你觉得世界上的人都很好,”郑墨阳在他眼皮上亲了一记,“刚才看你皱着眉头,怎么了?”

“你记得我那个喜欢摄影的同学吗?”冯诺一说,“他刚才给我发消息,说遇上了一件很奇怪的事。”

出于工作需要,顾承影来到辛甸圣安德肋天主堂拍摄哥特式建筑,受到了神父亲切的接待。

“你不知道当时的情景,阳光从彩绘玻璃上洒下来,他站在教堂中央,好像天使,”顾承影在消息里这样说,“我活了三十年,从来没有这么心动过。而且他看上去一直很关注我,我以为他也对我有感觉。但第二天我再去教堂找他的时候,他站在告解室里不肯出来见我,而且从头到尾只说了一句话。”

“什么?”

“愿主的恩惠慈爱与你同在,”他说,“愿主保佑你平安喜乐,一生顺遂。”

冯诺一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想,他大概还是选择了自己的神明。”

新的故事

T大新建的食堂十分红火,11点就人流如潮。冯诺一站在门口,庆幸自己不用和学弟学妹抢座位。

回到母校总能带来一些美好的记忆,比如被人认作学生。刚才过来的路上,就有一个运动型帅哥称呼他为“同学”,让他心花怒放到现在。

在他开始靠着墙抖腿时,刚上完课的学生像泄洪时的黄河水一样涌进来。即使在这样的密恐场景里,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等待的人。

来人的身材高挑,体型瘦削,皮肤苍白,一望而知是鲜少出门的室内动物。虽然五官精致到最苛刻的美妆博主也挑不出错,但你看到他的时候是不会注意他的长相的,因为气质实在太过出尘。

气质是个很玄妙的东西,冯诺一其实是不相信它的存在的,因为每一个碰到他的人,在他自曝学历之前,都从来没赞扬过他的气质。

郑墨阳对此不以为怪:“你太可爱了,他们注意不到你的气质。”

“可爱”这种夸奖毫无安慰作用:“你的朋友还说我大智若愚!气质这种东西都是诓人的,我不信有人能第一次见面就判断出对方有没有气质!”

这种定律在林孟商身上是失效的。只需他站在那里,你就能感受到有智慧女神的圣光普照大地。以至于看到他的一刹那,冯诺一脑子里莫名响起了《欢乐颂》。

“不好意思,刚才下课被一个学生拖了一会儿,”林孟商指了指电梯,“我们去三楼教工食堂。”

跟着这个从小被用来打压自己的哥哥上楼之后,冯诺一走进了教工食堂,桌子两旁一对对基本都是中青年组合,明显是导师带着学生来吃饭的。

“我们是不是也很像教授和学生?”冯诺一端着餐盘在他对面坐下来,兴致勃勃地说。

对方对他这种装嫩的行为已经习以为常,把筷子递给他,希望食物能堵住他的嘴。

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正午的阳光打进来,光线比一楼的室内过道明亮得多。即使林孟商几十年如一日的脸盲,也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你不戴眼镜了?”

“我做了近视手术。”

“你是不是还黑了点?”

冯诺一摸了摸自己的脸:“可能是,我去山区呆了一段时间,那儿海拔挺高的,紫外线估计很强。没关系,反正我回来之后也不出门,过几个月就恢复原样了。”

“你去山区干什么?”

冯诺一快乐地说:“支教。那边有一对夫妇呃,准确来说不算是夫妇人特别好,一个是当地的小学校长,一个是支教的美术老师,我去之后就一直住在他们家。”

“你怎么想起来去支教了?”林孟商面露疑惑,“你不是转行写科幻小说了吗?”

“好点子哪有这么容易想出来啊,”冯诺一郁闷地说,“前段时间卡壳了,所以想着不如去山里教教数学换换思路,清新的空气挺容易让人有灵感的。”

“你的那个资本家男朋友呢?他没时间去山区支教吧。”

“他没去,”冯诺一说,“他就搞了个项目计划书,然后挖了几个资深的基金会理事,来帮他改革项目的运作模式。他自己一直在首都待着,说不想浪费时间在已经解决的问题上,他还有更有趣的事情要做。”事实上他还说漏了一点,郑墨阳在听说他要去岚山的时候,把当初袭击他的两个村民哄去边疆修铁路了。

“更有趣的事?”

“用DNA存储电子数据,”冯诺一喝了一口奶茶,非常享受地眯起眼睛,“第一是因为数据存储的载体一直在发生变化,以前的硬盘和软盘和现在明显不一样,也许过几年,现有的数据载体也会过时。其次是因为大数据近几年增长非常快,未来的存储空间可能会变得紧张。用DNA来写入和读取数据,能一次性解决这两个问题。”

林孟商稍稍往前坐了坐,若有所思地说:“因为DNA的结构是不变的,而且它也不怎么占空间。”

“嗯,”冯诺一说,“本身数字化存储就是用的二进制,也就是0和1,而DNA也是由A、T、C、G四种碱基构成的。只要把这些0和1转化成A、T、C、G的排布,就可以合成一个存储信息的DNA。要读取数据的时候,只要对DNA进行测序就好。”

林孟商想了想,点头承认说:“好吧,这确实很有意思。”

“美国已经有实验室在做这种工作了,不过现在用DNA来写入数据,比用硬盘费工夫多了,纯粹是个人爱好,”冯诺一说,“你能在朋友面前掏出一根手指,说这里面是我喜欢的电影,感觉挺酷的。”

“你确定不是恐怖吗?”

冯诺一发出长长的叹息,脸上浮现出向往的表情。林孟商心想这俩人还真是般配。

“最近没什么新鲜事吗,教授?”冯诺一说。

“没有。”

“打算把一生奉献给学术事业了?”

“没有,”林孟商淡淡地打断他,“只是没遇到合适的人而已。”

林孟商是冯诺一毕生所见条件最好单身最久的人,22岁博士毕业,回国之前就在美国名校拿到了终身教职。他和郑墨阳年纪相仿,然而恋爱史就像白纸一样干干净净,这很不科学。

虽然天才很容易有怪癖,但林孟商除了性格冷了一些,喜欢教别人用尺规画正三十五边形之外,并没有什么难以忍受的地方。而且国外的人又不是瞎子,审美差距不至于那么大,为何母胎单身至今,实在是未解之谜。

“要说新鲜事的话,刚刚倒真发生了一件,”林孟商说,“刚刚下课的时候,一个不是我学生的男生拦住我,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什么他觉得我自带干冰特效之类的,临走还把六教走廊上的盆栽给撞倒了。”

冯诺一拼命忍住没有笑:“他大概是想夸你好看。”

“而且,”林孟商没有领会冯诺一的暗示,自顾自地叙述事件,“现在才四月份,他已经穿短袖了,居然还满头大汗。”

“等等,”冯诺一警觉起来,“我见过这个人,头发剪得很短很清爽,肌肉很发达,看上去像个运动员,是不是?刚才我在学堂路上的时候,他跑过来问我六教怎么走,还把我当成学生呢。”

“好吧,”林孟商无奈地说,“就是他,说话颠三倒四,像个傻子。”然后顿了顿,重新措辞说:“像个很帅的傻子。”

“你也承认他很帅了……”冯诺一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倒吸了一口凉气,“你……你是gay?!”